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9 日 15: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9 日 9:30-11:30 时、 13:00-15:00 时;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 15:00 时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 15:0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11 楼公司第一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华俊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0 名,代表股份数量 209,461,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人数共 16 名,代表股份数量 6,77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92%。 1 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华俊、钱圣山、冯凯芸、郑定全等四人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计,任期三年。 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王华俊:同意股份数 206,222,8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23,946,368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 钱圣山:同意股份数 206,222,8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23,946,36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 冯凯芸:同意股份数 206,222,8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23,946,36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 郑定全:同意股份数 206,222,8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23,946,367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 2、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沈洪涛、陈宏辉、王鸿茂等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计,任期三年。 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沈洪涛:同意股份数 206,643,7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24,367,353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4%。 2 陈宏辉:同意股份数 206,643,7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24,367,352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4%。 王鸿茂:同意股份数 203,578,1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21,301,66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李建新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计,任期三年。 同意 208,863,11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15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 445,486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6,586,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反对 15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弃权 445,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 4、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广百资本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 182,276,438 股) 及其关联公司广州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 10,800,000 股)回避了 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5,786,6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 反对 15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弃权 445,486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86,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反对 15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弃权 445,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律师事务所: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朱小斌、刘罡。 3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