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管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钱圣山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聘任区瑞玲女士、钟芬女士、廖雪强先生和谢安贤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钟芬女士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对以上高管人员资料进行 审查后,我们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况;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管事项。 独立董事: 沈洪涛、陈宏辉、王鸿茂 2018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