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9-25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人,
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
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
量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获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同意以 2019 年 9 月 24 日
为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2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51.40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