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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达光电: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7-09-30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23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对外收购资产相关事
项,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
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达光电,证券代码:002189)自 2017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9 月 8 日、2017 年 9 月 15 日分别披露
了 《 利达 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 重大事项 的停牌公 告 》(公告 编号:
2017-019)、《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7-020)。经有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五)
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2017 年 9 月
29 日分别披露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7-021)、《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原预计于 2017 年 10 月 8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
还在进行中,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进一步商讨、论证
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原定时间于 2017 年 10 月 8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9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1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光电相关行业公司股权。
       4.工作进展
       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工作,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中。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此外,公
司还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17 年 9 月 7 日)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型
                                                   (股)

  1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                   77,690,015   人民币普通股

  2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844,351   人民币普通股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57,900   人民币普通股

  4       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                4,365,700   人民币普通股

  5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3,760,848   人民币普通股

  6       邢莉                                    1,851,800   人民币普通股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领先
                                                  1,123,900   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张燕                                      780,977   人民币普通股

  9       刘鹰                                      729,315   人民币普通股

 10       北京柘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85,400   人民币普通股
          柘领尊誉 1 号基金

                                      2
      2.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2017 年 9 月 7 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
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型
                                                  (股)

  1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                   77,690,015    人民币普通股

  2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844,351   人民币普通股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57,900   人民币普通股

  4      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                 4,365,700   人民币普通股

  5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3,760,848   人民币普通股

  6      邢莉                                     1,851,800   人民币普通股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领先
                                                  1,123,900   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张燕                                       780,977   人民币普通股

  9      刘鹰                                       729,315   人民币普通股

 10      北京柘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85,400   人民币普通股
         柘领尊誉 1 号基金



      三、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及承诺情况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还在进
行中,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
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原定时间于 2017 年 10 月 8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
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开市
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
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公司承诺争取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

                                     3
司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拟继续推进
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继续停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如公司在停牌期限
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
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
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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