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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达光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18-08-29  

						股票代码:002189         股票简称:利达光电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行对象                               住所
发行股份购买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 46 号
资产交易对方
配套募集资金
               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
发行对象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声明和承诺,承诺:

    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
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
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
其他事项。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本
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
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于违反前述
承诺的行为本公司/本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
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
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之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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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
件,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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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
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
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
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所
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
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若未能在两个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公司的主体资格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主体资格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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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介机构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项目签字人员承诺由本公司出
具的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
关的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本所签字人员承诺由本所出具的与利达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申请文
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本所签字人员承诺由
本所出具的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有关的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项目签字人员承诺由本公司出具的
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
申请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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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公司声明 ........................................................................................................................... 1
交易对方声明 ................................................................................................................... 3
中介机构承诺 ................................................................................................................... 4
目录.................................................................................................................................... 5
释义.................................................................................................................................. 11
重大事项提示 ................................................................................................................. 1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 15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6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 17
       四、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 18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 ............................................................................................. 18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9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20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21
       九、股份锁定安排 ................................................................................................. 27
       十、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 28
       十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 33
       十二、本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 33
       十三、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其减持计划 ................................................. 33
       十四、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保密事项 ......................................................... 34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业务资格 ................................................................. 34
重大风险提示 ................................................................................................................. 35
       一、本次交易风险 ................................................................................................. 35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 ..................................................................... 37
       三、其他风险 ......................................................................................................... 4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4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 4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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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重组的目的 ............................................................................................. 44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 45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46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58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59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 60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2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62
       二、主要历史沿革 ................................................................................................. 62
       三、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 65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5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65
       六、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 67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68
       八、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处罚情况 ......................................... 68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 ..... 69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70
       一、基本情况 ......................................................................................................... 70
       二、历史沿革 ......................................................................................................... 70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 71
       四、主要财务状况 ................................................................................................. 71
       五、产权控制关系及下属企业情况 ..................................................................... 73
       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76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讼或
者仲裁情况 ..................................................................................................................... 76
       八、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 76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77
       一、基本情况 ......................................................................................................... 77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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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历史沿革 ......................................................................................................... 77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 78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 79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90
       六、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 90
       七、中光学股权情况说明 ..................................................................................... 92
       八、中光学最近三年内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 92
       九、中光学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
批事项.............................................................................................................................. 92
       十、中光学涉及的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 93
       十一、中光学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93
       十二、中光学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 93
       十三、中光学主要资产情况 ............................................................................... 118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37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 137
       二、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变化 ....................................................................... 143
       三、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 144
       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 144
第六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及定价 ................................................................................. 162
       一、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概况 ........................................................................... 162
       二、评估基本情况 ............................................................................................... 162
       三、评估假设 ....................................................................................................... 166
       四、选用的评估方法和重要评估参数以及相关依据 ....................................... 167
       五、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 221
       六、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 225
       七、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225
       八、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价
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 22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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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 231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231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237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41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241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 244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244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248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250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现行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 250
       七、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向中国证
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规定 ........................................................................................... 253
       八、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 254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6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 256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263
       三、标的资产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 278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 282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及财务指标和非财务
指标的影响 ................................................................................................................... 308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24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信息 ....................................................... 324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 ............................................................................... 328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33
       一、同业竞争情况 ............................................................................................... 333
       二、关联交易情况 ............................................................................................... 335
第十二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 358
       一、本次交易风险 ............................................................................................... 358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 ................................................................... 36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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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风险 ....................................................................................................... 364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66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66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性的说明 ............................... 366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 367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67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
的说明............................................................................................................................ 367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 367
       (二)股东回报规划 ........................................................................................... 370
       六、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70
       七、本次重组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 372
       八、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373
       九、各方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
明.................................................................................................................................... 374
       十、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 374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375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75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77
       三、律师意见 ....................................................................................................... 378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的情况 ................................................................. 380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80
       二、律师 ............................................................................................................... 380
       三、审计机构 ....................................................................................................... 380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81
第十六节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82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8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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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83
   三、律师声明 ....................................................................................................... 384
   四、审计机构声明 ............................................................................................... 385
   五、评估机构声明 ............................................................................................... 386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387
   一、备查文件 ....................................................................................................... 387
   二、备查方式 ....................................................................................................... 38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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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指
书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利达光电、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
人、交易对方、兵器    指
                           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对外名称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
装备集团
中光学、标的公司      指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价格/交易作价     指   利达光电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格
                           利达光电拟通过向兵器装备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持有的中光学100%的股权
                           利达光电拟通过向兵器装备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        持有的中光学100%的股权,并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
                      指
次交易/本次重组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63万元
                           利达光电拟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采用询价方式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
                      指   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次配套融资
                           资金总额不超过35,063万元
                           利达光电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
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    指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因本次重组发股价格调整机制
                           触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调价基
                           准日,即2018年6月26日
                           根据发股价格调整机制,首次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即
调价基准日            指
                           2018年6月26日
交易基准日/评估基准        利达光电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
                      指
日                         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利达光电与交易对方于2018年2月9日签署的《发行股份购
                      指
协议》                     买资产协议》
                           利达光电与交易对方于2018年5月23日签署的《发行股份
《补充协议》          指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2018年7月13日签署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利达光电与兵器装备集团于 2018 年 2 月 9 日签署的《业
                      指
议》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1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利达光电与交易对方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签署的《业绩承
                       指
议之补充协议》              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南方工业资管           指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智能               指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机电装备               指   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               指   珠海横琴中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中富康                 指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成都光明光电           指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电梯               指   南阳中原智能电梯有限公司

川光电力               指   南阳川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南阳利达               指   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系利达光电前身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上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市规则》
《证券发行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法》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指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8 年 4 月 16 日公布,根据 2016 年 9 月 9 日中国证券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订)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
                       指
办法》                      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54 号)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防科工局             指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1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现已更名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军
总装备部              指
                           事委员会装备发展部
公安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国家工业和信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外汇管理局            指   国家外汇管理局

南阳市工商局          指   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评委、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合证券
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资评估              指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
                      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6 月
期
二、专业术语

总体单位              指   负责军工产品系统总集成的单位
                           为军工产品总体单位或下游单位生产和提供军品零部件
配套单位              指
                           或分系统的单位
                           光学引擎是投影显示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照明
光学引擎              指
                           系统、分色合色系统和投影透镜组成
                           DLP 为 Digital Light Processing 的缩写,即“数字光学处
                           理技术”。DLP 技术为主流投影技术的一种,其核心原理
DLP                   指
                           为利用 DMD 芯片控制镜片的开启和偏转达到数字光学处
                           理及显示图像的目的
DMD 芯片              指   Digital Micromirror Device,数字微镜元件
                           LCD 为 Liquid Crystal Display 的缩写,即“液晶显示”。
                           3 片式 HTPS LCD 液晶板,简称 3LCD。3LCD 技术为主
3LCD                  指
                           流投影技术的一种,即利用三片液晶板产生不同灰度层次
                           及色彩的图像
                           Original Design Manufa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即企业自
ODM                   指   行开发和设计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产品开发生产完
                           成后以客户品牌或者白牌方式出售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即产
OEM                   指   品的结构、外观、工艺均由品牌商提供,企业根据品牌
                           商订单情况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其品牌出售,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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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代工生产”

    注:(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
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
成的。




                                             1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兵器装备集团持有的中光学 100%股权,并
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5,063 万元。本次
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
《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2018]11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中光学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51,812.75 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
方协商,中光学 100%股权作价 51,812.75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5.24 元/股,不低于本次重组定价
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利达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 2018 年 2 月 10 日。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经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5
元(含税),实施完毕后,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15.22 元/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设有发行价格调整机制,根据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
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一旦约定的调价触发条件满足,公司董事会有
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为调价触发
条件成就日(即 2018 年 6 月 26 日),调整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为 13.45
元/股,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
                                    1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调整后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合计发行股份数量为 38,522,488 股。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利达光电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
资金金额不超过 35,063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价格的 100%(以上交易价格不包
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公司部
分对应的交易价格)。本次配套融资最终发股数量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利达光电
总股本的 2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
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履行及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中光学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
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中光学                 利达光电
     项目                                                                     占比
                    2017 年财务数据         2017 年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与
                              136,580.67                91,798.42                    148.78%
 交易作价孰高
   营业收入                    80,470.97                91,286.60                    88.15%
   资产净额与
                               51,812.75                55,450.32                    93.44%
 交易作价孰高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光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对应的资
产总额、资产净额和最终交易作价孰高为准。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
的比例均超过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
团。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
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相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
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8.99%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
司南方工业资管间接控制本公司 3.44%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兵器装备集团将合计持有
本公司 123,056,854 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后总股本比例将变更为 51.76%,仍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交易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为 51,812.75 万元,拟按照 13.45 元/股的发行
价格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本次拟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38,522,488 股。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63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100%,计划用于以
下项目: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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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智能化光电侦察及要地防
  1                                                     25,092                          20,092
         御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军民两用光电技术创新平
  2                                                       7,997                          7,997
         台建设项目
         投影显示系统配套能力建
  3                                                       7,974                          4,974
         设项目
  4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2,000

                      合计                              41,063                          35,063


      四、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光学 100%股权。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的标
的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
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
估,并最终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中光学 100%股权价值的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光学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账
面净资产为 30,367.67 万元,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 51,812.75 万元,评估增值
21,445.08 万元,增值率为 70.62%。

      综上,根据评估结果,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作价 51,812.75 万元。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


      本次交易中,中光学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定价基础,其中无形资产中的专利
权、软件著作权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相关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资产类别               评估值(万元)            交易作价(万元)

        中光学          专利权、软件著作权                         2,255.00            2,255.00

       川光电力         专利权、软件著作权                          108.00               108.00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补偿方案,与交易对方兵
器装备集团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在承诺

                                           1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期内,以收益法评估的资产所在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中光学母公司                 3,388.94                   3,701.03                  3,992.37

    川光电力                        238.11                    217.04                    224.39


    如果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交易对方将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业绩补偿的上限不超过收益法
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即 2,363.00 万元。具体补偿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
七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次交易之前
   股东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兵器装备集团          77,690,015      38.99%             116,212,503             48.88%

 南方工业资管           6,844,351       3.44%               6,844,351              2.88%

 其他中小股东         114,705,634      57.57%             114,705,634             48.24%

     合计             199,240,000       100%              237,762,488           100.00%


    本次交易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7,769.00 万股股份,并通过全资子
公司南方工业资管间接持有公司 684.44 万股,合计控制公司 42.43%的股权;重
组完成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公司
股权比例为 51.76%,兵器装备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对上
市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利达光电 2017 年度审计报告、2018 年半年报及最近一年一期的备考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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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报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项目
                 实现数      备考数         增幅          实现数         备考数         增幅

   总资产       99,387.46   238,018.10      139.49%       91,798.42    220,689.69     140.41%
归属于母公司
                57,194.07    84,394.77         47.56%     55,450.32     81,566.81      47.10%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48,523.18    94,681.07         95.13%     91,286.60    166,312.64      82.19%

  营业利润       2,505.23     3,490.40         39.32%      2,149.88       4,651.09    116.34%

  利润总额       2,505.60     3,471.21         38.54%      2,150.28       4,588.61    113.40%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2,241.85     3,223.29         43.78%      2,175.51       4,802.51    120.75%
    润
每股收益(元/
                     0.11         0.14         27.27%           0.11          0.20     81.82%
    股)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规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资产规模、经营规模、每股收益都将大幅提升,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将得到显著提
高。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国防科工局的正式批准;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本次重组的正式批复;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预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
本次交易的价格调整机制已触发,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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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7、本次交易方案已取得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8、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涉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或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主体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 于 提 供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信息真实、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
          准确、完整 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的承诺      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
                      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
                      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上市
                      5、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
 公司
                      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不存在未决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情形。
                      3、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或者受到
          关 于 合 法 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合 规 的 承 4、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
          诺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
                      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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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主体
                     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不存在《上 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市 公 司 证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券 发 行 管 2、本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理办法》第 3、本公司及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三 十 九 条 4、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
         规 定 的 不 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得 非 公 开 5、本公司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发 行 股 票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 情 形 的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
         承诺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关 于 提 供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信息真实、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准确、完整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的承诺函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
                     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
                     排或其他事项。
                     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
                     人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
                     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
                     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上市公
                     6、如本次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司全体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
董事、
                     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
高级管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
理人员
                     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
                     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2、本人目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
         关 于 合 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合 规 的 承 3、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
         诺函        幕交易的情形。
                     4、本人在本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
                     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者终止期间不进行减持。
                     5、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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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主体
                    6、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
                    本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
         摊薄即期
                    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回报的承
                    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
         诺
                    决权)。
                    6、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如有表决权)。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
                    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本公司就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本次交易前已取得上
                    市公司股份的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 6 个月。
                    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就本次交
                    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者终止期间不进行减持。
                    3、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结束后 12
         关于股份   个月内不转让。
         锁定的承   4、就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以未分配利
         诺函       润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孳息股份,本公
兵器装              司亦遵守上述承诺。
备集团              5、除上述限制外,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
                    期届满后减持时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如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7、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
                    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减少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
         与规范关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
         联交易的   控制权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下属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与上
         承诺函     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2、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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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主体
                  位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保证该
                  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
                  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
                  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
                  的期间持续有效。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对自身及本公司所控制除标的公司以外
                  的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下属
                  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公司及
                  下属企事业单位(包括本次交易完成后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的产品或
                  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
                  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本公司及相关下属企事业单位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
                  会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
                  的,本公司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
       关于避免
                  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
       同业竞争
                  (2)如本公司及相关下属企事业单位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子
       的承诺函
                  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3)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本公司及其相关下属企事业单位企业将
                  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相关企事业单位持有的相关资产和业务;
                  (4)上市公司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本公司及
                  相关下属企事业单位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本公司及相关下属企事业单位
                  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或产生任何损失或开支,本
                  公司将全额赔偿。
                  1.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
                  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2)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
                  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关于保持   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上市公司   2. 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独立性的   (1)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
       承诺函     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 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3)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或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3. 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机构完全分开;保证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之间在办公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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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主体
                   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公司不会超
                   越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
                   营。
                   4. 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
                   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5.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
                   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公司或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2)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
                   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3)本公司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
                   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
                   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
       关 于 提 供 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信息真实、 遗漏。
       准确、完整 5、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
       的承诺函    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6、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若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
                   的主体资格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主体资格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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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主体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
                    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
                    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关于合法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
         合规的承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
         诺函       行政处罚案件。
                    4、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情形。
                    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
                    重大遗漏。本公司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
                    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严格遵守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关于填补
                    及其补充协议中关于标的资产效益的承诺,在效益无法完成时按照协
         回报措施
                    议相关条款履行补偿责任。
         得到切实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
         履行的承
                    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
         诺函
                    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本公司已履行了标的公司之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出资
                    来源合法。
                    2、本公司依法享有对标的资产完整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
                    权。
                    3、本公司为标的资产的真实持有人,标的资产不存在代持的情形。
         关于标的
                    4、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
         资产权属
                    纷。
         情况的承
                    5、标的资产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利限制,
         诺函
                    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标的资产之情形。
                    6、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给上市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不存在
                    重大遗漏。本公司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
                    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就本次交
                    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者终止期间不进行减持。
                    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结束后 12
         关于股份
南方工              个月内不转让。
         锁定的承
业资管              3、就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以未分配利
         诺函
                    润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孳息股份,本公
                    司亦遵守上述承诺
                    4、如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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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主体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5、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
                      为本公司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九、股份锁定安排


        (一)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
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在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交易
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孳息股份,交易对方亦遵守上述承诺。

        (二)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配套融资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三)本次交易前的老股锁定安排


   兵器装备集团在本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复
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者终止期间不进行减持。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一致行
动人南方工业资管出具的承诺,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工业资管在本
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结束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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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2018 年 5 月 23 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
易的实施;2018 年 5 月 23 日,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重组的相关议案。2018 年 6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重组的相关议案。

    此外,本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
将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
股东的利益。

    (二)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重组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在股东大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
决相关议案,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已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股东
大会决议已在股东大会作出相关决议后进行公告,律师事务所已对股东大会的召
集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书,并一同公告。

    (三)网络投票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
进行投票表决。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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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字[2018]18763 号),本次交易前,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的基本每
股收益分别为 0.11 元/股、0.11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2017 年、2018 年 1-6
月的备考财务报告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20 元/股、0.14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基本情况和假设条件如下:
    假设一:假设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 2018 年所处的宏观环境、证券市场情况、
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假设二:假设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9 月末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此假设仅
用于分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
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假设三:假设中光学母公司及子公司川光电力完成 2018 年业绩承诺,标的
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中光学母公司及子公
司川光电力承诺净利润之和,即 3,627.04 万元,且假设利润在全年内均匀实现。
    假设四: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形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数量为
38,522,488 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37,762,488 股,不考虑 2018 年
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的股本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上市公司对 2018 年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上市公司对 2018 年经营情
况及趋势的判断。上市公司对 2018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上
市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预计,最终以经证
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 2018 年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如下: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分不同的情景分别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的变化情况进行测算,分别假设上市公司自身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不含标的资产)
较 2017 年增长 10%、与 2017 年持平、较 2017 年下降 10%,具体测算如下: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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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2018.12.31            2018 年度/2018.12.31
           项目
                                    本次重组前                      本次重组后
情形 1: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17 年增长 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
                                               1,974.13                           2,880.89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
                                                    0.10                               0.14
收益(元/股)
情形 2: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 2017 年持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
                                               1,794.66                           2,701.42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
                                                    0.09                               0.13
收益(元/股)
情形 3: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17 年下降 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
                                               1,615.19                           2,521.95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
                                                    0.08                               0.12
收益(元/股)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扣除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中光学期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假设 2018 年 9 月完成末完成股份
发行)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不会被摊薄,基本每股收益将有所增加,有利于维护
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但是不排除存在以下可能: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实际业
绩下滑,导致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会被摊薄。因此,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
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采取多项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
司持续、稳定增长,增强盈利能力,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股东权益: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智能化光电侦察及要地
防御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军民两用光电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投影显示系统
配套能力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充分论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
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中光学将尽可能加快募投项目的

                                       3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建设进度,以尽早实现项目收益。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上市公司
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在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
司、独立财务顾问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
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上市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
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司法》、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
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
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
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
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
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为确保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以下承诺:


                                    3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
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
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
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
偿责任。”

    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严格遵守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中关于标的资产效益的承诺,在效益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补
偿责任。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由 19,924.00 万股增加至 23,776.25 万股(不
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十二、本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因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本
次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 18.08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7 年 8 月 10
日)收盘价为 16.08 元/股,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7
年 8 月 11 日至 2017 年 9 月 7 日期间)本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 12.44%,同期
中小板综指(399101.SZ)累计涨幅 5.16%,光学光电子(申万)指数(801084.SZ)
累计涨幅 7.88%。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中小板综指(399101.SZ)和
光学光电子(申万)指数(801084.SZ)因素影响后,利达光电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十三、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其减持计划

    (一)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已出具说明,原则性同意
本次交易。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
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工业资管确认,自上市公司
就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者终止期间不进行减持。




                                    3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本人在本次交易前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如有),自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者终止期
间不进行减持。

    十四、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保密事项


    本公司对外信息披露,需履行保守国家秘密责任,根据信息重要程度需要进
行脱密处理或者申请豁免披露。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除根据《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
(科工法[2007]546 号)、《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科工财审[2008]702 号)的规定,需要脱密处理或者申请豁免披露信息外,本
公司不以保密为由规避依法应当予以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报告书信息披露符合证
监会和深交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要求,符合《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
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本公司保证本报告
书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业务资格


    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系经
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符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所要求的资格。




                                  3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
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才可实施,能否取得核准,以及最终
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在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以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
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上市公司
股票停牌前波动情况未构成《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规定的股票价格波动标准,但无法排除上市公司
因异常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致使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
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
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中资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光学
100%的股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为 51,812.75 万元,评估增值 21,445.08
万元,增值率为 70.62%。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
的义务,对于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其评估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
的预测,如未来出现可预期之外因素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

                                   3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不符的风险。

     (四)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光学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资产规模和
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因整合产生的协同效应将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得到提升。重组完成后双方需要在业务体系、组织机构、营销网络、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人力资源、财务融资、企业文化等众多方面进行整合,而在研发、采
购、生产、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整合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整合过程中可能会对双
方的正常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利达光电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
发挥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关注收购整合的风险。

     (五)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63 万元。但受股票市场波
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特提请投资
者注意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六)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其中中光学母公司及子公
司川光电力的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业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光学母公司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388.94 万元、3,701.03 万元、3,992.37 万元,川光
电力在 2018 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38.11 万元、217.04
万元、224.39 万元。由于中光学母公司及川光电力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宏观经济、
产业政策、市场波动、管理层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影响,且上述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在业绩承诺期内存在上述公司的实际盈利与承诺盈利差异较大,甚至出现亏
损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3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豁免或脱密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标的资产价值判断的风
险


     本次交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重要程度对涉密信息进行了脱密处
理或者申请豁免披露。涉密信息豁免或脱密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对标的公司价值
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


     (一)国防科技工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与配套
保障体系改革的政策,旨在推动行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报告期内,中光学军工
业务实现了持续、较快发展。中光学主营业务与我国国防军工事业的建设需要紧
密相关,若未来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国防科技工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中光学产品包括光电军品和光电民品业务。近年来随着国家积极推动军工配
套保障体系的市场化改革,竞争性采购的推进将使军品准入向更多符合条件、具
有资质的民营企业放开,从而对当前相对稳定的市场结构和经营环境造成影响,
给中光学的军品业务经营带来一定潜在的市场风险。

     此外,近年来光电民品业务如投影显示领域的竞争加剧,使得投影显示领域
的毛利率进一步下降,中光学的民品业务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可能
对中光学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竞争的风险。

     (三)军品业务资质风险


     由于军工产品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军品行业实行许可证制度,生产企业需要
取得国家相关生产许可等业务资质。中光学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
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等从事
军品业务的相关资质。
                                   3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军品业务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各类生产许可、质量认证、保密条件有较高要求,
同时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持续满足相应条件,中光学在生产经营中一直严格遵
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军品生产的规定和要求,争取持续符合取得上述资质所要
求的条件,但如果中光学未来未能持续取得该等资质,将对标的公司销售收入和
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研发的风险


    光学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产品具有技术更新迭代快、需求多样等特
点,同时在军品领域又存在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因此客观上要求光
学企业在目前成熟产品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升级、优化、扩展等方式,快速满足
终端客户不同的需求。尽管标的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及研发团队,但如不
能快速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以及在军工产品的关键技术方面不能取
得关键突破,则将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
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 2017 年 12 月 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41001039,有效期三年,标的公司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的规定及税务主管机关的确认,标的公司报告期
内军品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川光电力系软件企业,对其增值
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标的公司的
发展、经营起到促进作用。但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标的公
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将会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标的公司核心人才流失和技术泄密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光学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所拥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人才是
中光学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之一。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中光学目前拥有多项专
利权、软件著作权,并形成了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具备良好的技术优势
和研发实力,是中光学未来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中光学重视并不断完善技术人

                                   3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以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中光学通过实施严格技术档
案管理等内部保密制度、与技术研发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等措施来加强对核心技术
信息的管理和保护。但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仍不排除未来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
和技术泄密的风险,如果未来中光学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重要技术成果被泄
露或专利被侵权,将对中光学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七)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光电军品和光电民品,其中光电军品多为非标准化、
定制化的特点,下游客户包括国内军工配套单位、军工科研院所、军方等,下游
客户对于其上游企业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性能、可靠性等方面有着较高的要求。中
光学通过了 GJB 9001B-2009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审查,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
使整个研制、生产都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要求。但随着中光学
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及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如果中光学不能持续有效
的执行相关质量控制措施,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进而导致下游产品性能受到
影响,将对中光学的品牌声誉和经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产品质
量控制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效益测算是基于当
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材料及能源供应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
素作出的,是标的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需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提升标的公司
生产能力,增强标的公司市场开拓基础,提高生产效率。但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
及预期收益。


    (九)出口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民品业务中,投影显示产品部分主要出口到欧美、日本、
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因此,若未来因为汇率波动、国际贸易政策变化、海外客户
需求变化等因素导致出口业务出现波动,则可能存在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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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影响的风险。


     (十)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根据公司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前后,公司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将由 31.79%、33.75%、37.00%上升到 64.88%、
59.69%、61.42%。资产负债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标的资产资产负债率显著高于
上市公司所致。若本次配套融资不能到位或者后续不能及时通过股权融资降低公
司资产负债率,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标的公
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十一)与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存在关联交易金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下属企业存在的关联销售金
额分别为 18,604.73 万元、26,232.59 万元和 5,308.79 万元,占其销售收入比例分
别为 26.77%、32.60%和 10.40%,占比较高。由于标的公司主要承担轻武器光电
分系统的研制及生产任务,根据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布局及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管理
特点,其产品一般由下游总装企业进行装配测试完毕后交付军方。而标的公司控
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作为我国主要军工集团之一,实际仍在履行国内陆军兵器工
业管理职能,并作为我国陆军兵器工业的主导力量,承担着我国陆军装备与信息
化装备研制发展与生产的任务。兵器装备集团下属多家企业系标的公司下游总装
企业,因此本次重组完成后将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兵器装备集团下属其他企业的
日常性关联交易。鉴于军品配套的不可分割性和定点采购的特点以及行业技术、
安全要求,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
和数量等要求完成,有利于保障我国陆军兵器工业事业稳步发展,因此该等关联
交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尽管标的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进行经营决策,并且已
经建立了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定
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和公司及股东利益,但由于
标的公司定型军品的稳定性需求、领先的技术水平和行业地位,以及标的公司为

                                    4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兵器装备集团下属总装企业提供核心配套产品的长期合作关系,标的公司与兵器
装备集团下属总装企业的关联交易的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提请投资者注意关
联交易金额较大的经营风险。


    (十二)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1,512.03 万元、32,825.97
万元和 40,962.01 万元,占营业收入(最近一期按年化计算)比例分别为 45.34%、
40.79%和 40.12%。标的公司军品业务主要客户为国内军方、总体单位等,该类
客户信誉相对较好,且多年业务往来结果看,标的公司相关应收账款回收良好。
但未来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应
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标的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
的风险,从而导致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
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
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为此,本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一如既往地
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
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提醒投资者注意股票波动的风险。

    (二)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7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交
易前公司总股本的每股收益为 0.11 元/股,2018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每股收益为
0.11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备考口径下的 2017 年的每股收益为 0.20
元/股,2018 年 1-6 月的每股收益为 0.14 元/股,每股收益得到提升。

    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则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每股收
益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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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风险


   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也可能给公司及投资者带来不利影
响。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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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提出了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根
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国有企业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
规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
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
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大力推进央企改制上市,
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国有控股公司通过
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优质主营业务资产注入下属上市公司,提高上市
公司经营质量和发展潜力,实现多方共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兵器装备集团不断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加快企业
重组整合步伐,提高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积极落实全面深化
改革和转型升级的战略要求。


       (二)适应新形式下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要求,践行“军民融合”的国家
战略


    当前,我国周边地区安全问题日趋复杂,2016 年《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
深度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 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等文件陆续出台,明确要求加快组织推进军民融合深
度发展,优化军工产业结构,扩大军工外部协作,强化创新和资源统筹。兵器装
备集团积极按照国防科技工业的市场化改革要求将下属相关军工资产进行资产
证券化,通过上市平台融资,筹集社会资源加强对军工建设任务的保障,发挥资
本市场对军工企业发展壮大的支撑作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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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
国有企业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公
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
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近年来,
国务院国资委大力推进央企改制上市,积极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
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优质主营
业务资产注入下属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和发展潜力,实现多方共赢。

    二、本次重组的目的


    (一)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军工资产证券化率,加
强军工建设任务保障能力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提出要深化军工企业改革,增强军工企业发展动力和
活力,推进军工企业专业化重组、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者改革试点。本次重组
系兵器装备集团全面贯彻落实军工央企深化改革,发挥资本市场对军工企业发展
壮大的支撑作用的战略举措。本次重组兵器装备集团通过将中光学注入上市公司
利达光电的方式,在提升兵器装备集团军工资产证券化率基础上,利用上市平台
为军工建设任务提供资金保障,为光电防务产品研发、制造拓宽融资渠道,不断
提升兵器装备集团光电防务产品研发、制造水平。


    (二)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完整性
和独立性


    利达光电与中光学在光学镜头等领域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2007 年利
达光电上市时,兵器装备集团曾公开承诺在利达光电发行上市后,在中光学下属
单位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的光学引擎项目发展成熟后注入利达光电,以促
进利达光电进一步发展。因此,本次重组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
此外,利达光电的主要生产厂房系在中光学的土地上建设,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
上市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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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利于拓宽上市公司业务链,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上市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利达光电自上市以来一直从事光学元件与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通
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的业务将进入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光电防务等光电行业下游
领域,拓宽了上市公司的业务链,丰富了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有利于增强上市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的每股收益将从 0.11
元/股、0.11 元/股分别提高至备考口径下的 0.20 元/股、0.14 元/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得到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四)有利于利用资本市场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
值增值


    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将通过规范的上市公司治理、透明的信息披露约
束、市场化的考核激励机制等多种途径提升企业市场化经营水平,强化经营决策
的约束力和科学性,提高企业经营透明度,有利于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标的公司将借助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功能,
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增强军品资产的保军能力。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国防科工局的正式批准;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本次重组的正式批复;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预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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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因
本次交易的价格调整机制已触发,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7、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8、本次交易加期审计涉及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或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8 年 2 月 9 日,上市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并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2018 年 7 月 13 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
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资产及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光学 100%的股权。

    根据中资评估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资评
报[2018]11 号),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光学 100%股权的评估
值为 51,812.75 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协
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 51,812.75 万元。


    2、交易对方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光学的股东兵器装备集团。本次交易公司拟全部通
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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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股票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4、定价基准日及发股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7.46                              15.72

        前 60 个交易日                 16.93                              15.24

       前 120 个交易日                 18.55                              16.70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5.24 元/股。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经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5 元(含税),实施完毕后,股
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15.22 元/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设有发行价格调整机制,根据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
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在满足特定的市场条件和利达光电股价条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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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下,利达光电董事会有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2018
年 6 月 26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利达光电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交易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3.45 元/
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再次实施现金分红、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
格作相应调整。

       5、发股价格调整机制及其实施情况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做调
整。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国务院国资委核准本价格调整方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前,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且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
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
交易日即 2017 年 9 月 7 日的收盘价格的跌幅超过 10%,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重组发行价格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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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调整:


    ①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数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9 月 7 日收盘数跌幅超过 10%;或


    ②光学光电子指数(801084.S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数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9 月 7 日收盘数跌幅超过 10%。


    (5)调价基准日


    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


    (6)调整后的发行价


    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将以调价基准日为新的定价基准日,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为在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的基础
上(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由董事会确定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7)调整后的发行股份数量


    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变,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的股份数量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8)调整方式


    在可调价期间内,当“调价触发条件”成就后,交易对方有权在成就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通知上市公司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交易对方决定通知上
市公司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决议,并以“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作为调
价基准日。在可调价期间,当“调价触发条件”成就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且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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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
整,则后续不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价格调整机制充分考虑并消除了资本市场整体波动对本次交易定价及
交易实施带来的不利影响,系交易各方从对等角度考虑提升本次重组成功性的有
效机制,有利于本次交易实现军工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
力,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9)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发行股数随之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10)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的调价机制触发情况及实施情况

    ①调价机制触发情况

    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8 年 6 月 9 日)后,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
内至少 10 个交易日(即 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格较公司因本次重组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7 年 9 月 7 日)收盘价格跌
幅超过 10%,且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或光学光电子指数(801084.SI))
收盘点数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7 年 9 月 7 日)
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0%。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调价机制已经触
发。

    ②上市公司调价安排

    2018 年 7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本次调整不构成交易
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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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A、调整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调价触发条
件”的交易日当日,即调价基准日(2018 年 6 月 26 日)。


    B、调整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不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利达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
定为 13.45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作相应调整。


    C、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基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同时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中约定的计算方法,调整后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合计发行股份
38,522,488 股。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确定的数量为准。若利
达光电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或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发行数
量。

       6、发行方式及发股数量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光学 100%股权。本次交易向交易对
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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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
股按照以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即不足 1 股部分对应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赠予上市
公司。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及调整后的发股价格计算,购买标的资产发行
股份数量为 38,522,488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股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
发股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股数为准。

       7、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8、期间损益安排

    除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有关成本及税费由交易
各方按依法或依约定承担),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
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因实现盈利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
归交易对方所有,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全额支付;因发生亏损或其
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
全额补足。期间损益数额由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交易对
方或上市公司应当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履行现金支付义
务。


       9、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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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11、标的资产的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公司股东由兵器装备集团
变更为利达光电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之日即为标的资产的资产交割日。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签署后,除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外,任
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其所做出的陈述或保证严重失
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
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
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3、募集金额


    本次发行股份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63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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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以上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
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中光学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4、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35,063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
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股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20%,具体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数量将不超过 10 名。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将按《实施细则》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7、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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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智能化光电侦察及要地防御系统
  1                                                      25,092                        20,092
         生产线建设项目
         军民两用光电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2                                                       7,997                          7,997
         项目
  3      投影显示系统配套能力建设项目                     7,974                          4,974

  4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2,000

                  合    计                               41,063                        35,063


      10、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三)盈利预测补偿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其中中光学
母公司及子公司川光电力的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资产类别             评估价值(万元)      交易作价(万元)

  中光学母公司          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                  2,255.00                 2,255.00

       川光电力         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                   108.00                    108.00


      1、协议的签订


      2018 年 2 月 9 日,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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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与交易对方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与交
易对方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补偿期间及业绩承诺


    交易对方对于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业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即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补偿期间相应顺延。

       在承诺期内,交易对方承诺以收益法评估的资产所在公司预计实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中光学母公司                  3,388.94                      3,701.03            3,992.37

       川光电力                      238.11                      217.04              224.39


       3、业绩补偿


    (1)利润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

    若中光学母公司或川光电力在承诺期内的任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低于
同期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将依据本条约定进行业绩补偿;若在承诺期内的任
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数高于或等于同期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无需进行补
偿。

    如在承诺期内,中光学母公司或川光电力任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同
期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当以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如
下方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中光学或者川光电力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该公司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该公司承诺净利润
数总和×该公司根据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若在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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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内上市公司有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该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2)期末减值测试

    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以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
经测试,以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的股
份发行价格(若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有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
分红派息等事项,该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则交易对方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因以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减值应另行进行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以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实
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实际补偿的金额;

    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若在
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有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
该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根据收益法评估的无
形资产交易价格,即 2,363.00 万元。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4、业绩补偿的实施

    应补偿的股份数由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上市公司应当在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业绩补偿股份并注销相关
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
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交易对方承诺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
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股份赠送上市公司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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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股东按照各自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前述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交易对
方所持有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根据拟注入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本次交易前后(不考虑配套融资)公
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重组前                       本次重组后配套融资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兵器装备集团         77,690,015      38.99%              116,212,503            48.88%

  南方工业资管          6,844,351          3.44%              6,844,351             2.88%

  其他中小股东        114,705,634      57.57%              114,705,634            48.24%

     合计             199,240,000    100.00%               237,762,488           100.00%


    本次交易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7,769.00 万股股份,并通过全资子
公司南方工业资管间接持有公司 684.44 万股,合计控制公司 42.43%的股权;重
组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公司股权
比例预计为 51.76%,兵器装备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对上
市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光学元件与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产品范围将向下游光电整机领域进一步拓展,新增光
电整机业务,包括光电军品和光电民品业务。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及竞争能
力将得到大幅提升,综合实力得到全方位的增强。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快速进入下游光电整机领域及光电军品领域,上
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转变为“光电元组件+光电整机”以及“光电军品+光电民
品”的业务布局。大幅缩短公司进入军工领域的时间,减少公司在军工领域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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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成本投入。


    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的业务将进入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光电防务领域,拓
宽了上市公司的业务链,丰富了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
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利达光电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利达光电 2018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报告及
天职国际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项目
                实现数       备考数           增幅        实现数         备考数        增幅

   总资产       99,387.46   238,018.10        139.49%    91,798.42     220,689.69    140.41%
归属于母公司
                57,194.07    84,394.77        47.56%     55,450.32      81,566.81     47.10%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48,523.18    94,681.07        95.13%     91,286.60     166,312.64     82.19%

  营业利润       2,505.23     3,490.40        39.32%       2,149.88      4,651.09    116.34%

  利润总额       2,505.60     3,471.21        38.54%       2,150.28      4,588.61    113.40%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2,241.85     3,223.29        43.78%       2,175.51      4,802.51    120.75%
      润
每股收益(元/
                     0.11         0.14        27.27%           0.11           0.20    81.82%
    股)

    由上可见,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规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
产规模、经营规模、每股收益都将大幅提升,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将显著提高。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中光学 100%股份。根据上市公司、中光学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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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中光学                利达光电
            项目                                                                 占比
                                 2017 年财务数据        2017 年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与
                                         136,580.67             91,798.42         148.78%
        交易作价孰高
          营业收入                          80,470.97           91,286.60          88.15%
          资产净额与
                                            51,812.75           55,450.32          93.44%
        交易作价孰高
    备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光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对应的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最终交易作价孰高为准。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比例超过 50%,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8.99%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
司南方工业资管间接控制本公司 3.44%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兵器装备集团将直接及间
接持有本公司 123,056,854 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后总股本比例为 51.76%,仍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情形。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由 19,924.00 万股增加至 23,776.25 万股(不
                                       6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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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Lida Optical & Electronic Co., Ltd.

曾用名                   无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002189

证券简称                 利达光电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                     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 508 号

注册资本                 19,924.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9,924.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智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615301803D

联系电话                 (0086)377-63865031

传真                     (0086)377-63167800

公司网站                 www.lida-oe.com

电子邮箱                 lida@lida-oe.com.cn
                         精密光学元件、光学镜头、数码投影产品、光伏电池模组及系统应
经营范围                 用等太阳聚能产品、光学辅料、光敏电阻、光电仪器设备等相关产
                         品和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1995 年 04 月 05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06 年 06 月 28 日

上市日期                 2007 年 12 月 03 日


       二、主要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1、南阳利达设立

       上市公司前身为南阳利达,1995年3月28日南阳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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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外经贸资字(1995)038号文《关于设立“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的批复》批
准河南中南光电仪器厂(已于2001年12月改制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与维尔京第二光学合资设立南阳利达,注册资本5,143万元。其中河南中南光电
仪器厂以厂房、设备、无形资产(技术软件)、流动资产共计3,343万元人民币出
资,占注册资本的65%;维尔京第二光学以相当于1,80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出
资,占注册资本的35%。南阳利达于1995年3月28日获河南省人民政府外经贸豫
府宛资字[1995]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1995年4
月5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登记注册,领取了工商企合豫宛字第00004
号营业执照。南阳利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河南中南光电仪器厂                    3,343.00            65.00%        实物出资

   2         维尔京第二光学                      1,800.00            35.00%        货币出资

               合   计                           5,143.00          100.00%                 -


       2、控股股东股权划转

       为推动南阳利达进一步实现产业发展、业务整合,2006年1月8日经兵器装备
集团兵装资[2006]104号文决定,将下属全资企业中光学所持南阳利达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给兵器装备集团。本次股权划转后,中光学持有的南阳利达股权全部转
由兵器装备集团持有,南阳利达控股股东由中光学变更为兵器装备集团。由于中
光学为兵器装备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后南阳利达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
变化。

       3、利达光电设立

       根据2006年6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1312号《商务部关
于同意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的批复》,南阳利达进
行股份制改造整体变更为利达光电。2006年6月21日,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中瑞华恒信验字[2006]第2033号《验资报告》,对变更设立的出资情况进
行 了 验 证 。 上 市 公 司 于 2006 年 6 月 15 日 取 得 商 务 部 颁 发 的 商 外 资 资 审 A 字
[2006]02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6年6月28日在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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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企股豫总字第003449号,注册资本为
14,924万元。利达光电设立时的发起人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元)              持股比例

    1       兵器装备集团                                        81,455,192              54.58%

    2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713,960              17.90%

    3       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                            17,177,524               11.51%

    4       富士能佐野株式会社                                  15,446,340              10.35%

    5       明汇国际有限公司                                      4,686,136               3.14%

    6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3,760,848               2.52%

                       合   计                                 149,240,000             100.00%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2007]394号”文核准,利达光电在深交所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经深交所“深证上[2007]186号”文同意,利达光电
股 票 于 2007 年 12 月 3日 在 深 交 所 上 市 , 股 票 简 称 “ 利 达 光 电 ” , 股 票 代码
“00218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利达光电总股本增加至19,924万元,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元)              持股比例

    1       兵器装备集团                                        81,455,192              40.88%

    2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713,960              13.41%

    3       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                            17,177,524                8.62%

    4       富士能佐野株式会社                                  15,446,340                7.75%

    5       明汇国际有限公司                                      4,686,136               2.35%

    6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3,760,848               1.89%

    7       其他流通 A 股股东                                   50,000,000              25.10%

                       合   计                                 199,240,000             100.00%


     利达光电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截至2018
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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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77,690,015             38.99%

  2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844,351               3.44%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57,900               2.74%

  4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3,760,848               1.89%

  5       肖连丰                                                3,390,560               1.70%

  6       施玉庆                                                1,110,500               0.56%

  7       张燕                                                    780,977               0.39%

  8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七组合                                  685,600               0.34%

  9       叶静                                                    556,104               0.28%

  10      刘云佳                                                  554,879               0.28%


       三、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兵器装备
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7,690,015 股,通过全资子公司南方工业资管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6,844,351 股,合计持股比例 42.43%,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利达光电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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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0%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8.99%
                                                               3.44%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 46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北京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注册资本              3,53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徐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4929L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保障、服务;
                      车辆、电力设备、光电信息及产品与其设备、机械设备、工程与建
                      筑机械、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医疗与环保设
经营范围              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综合服务业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9 年 06 月 29 日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 28 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对
外名称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6 月,是中央直接管理的
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核心力量、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的
战略性企业,我国特大型军工集团之一,其前身可以追溯到第五机械部、兵器工
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

       兵器装备集团正着力做大做强做优军品产业,做强做优做大汽车产业,重点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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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输变电、装备制造、光电信息、金融服务四大产业,致力形成“2+4”先进
军工和现代产业体系,主要经济指标居国防科技工业前列,获国资委 2013-2015
年任期“品牌建设优秀企业”,连续多年荣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A
级,连续多年跻身世界 500 强,2017 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第 101 位。

    兵器装备集团现拥有 60 多家企业和研发机构,培育出了“长安汽车”、“天
威变压器”等一批知名品牌。作为国防科技工业骨干力量,目前已形成了末端防
御、轻武器、机动突击、先进弹药、信息光电、反恐处突等装备体系,装备广泛
服务于我国陆、海、空、火箭军及公安、武警等国家所有武装力量,对我国国防
和安全起着重要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汽车形成了以轿车、微车、客车、卡车、
专用车为主的产品谱系,年产销量稳居行业前四,自主品牌汽车销量位居中国汽
车企业第一,坚定不移朝着世界一流车企迈进。输变电产业瞄准高端产品领域不
断深化自主创新,由下属企业保定天威参与的“特高压交流输电关键技术、成套
设备及工程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以该项技术为支撑研制的世
界首台 1000MVA/1000KV 特高压交流变压器,创造了电压等级最高、单相容量
最大等世界纪录。在光电、机械装备、医药化工等领域拥有多个“隐形冠军”企
业。

       六、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精密光学元组件、光学辅料、光敏电阻等光电产品的研发、
设计、生产、销售,主要业务分布在数码光学、薄膜光学、安防车载光学与军用
光学四个细分领域,产品主要应用于数字投影机、数码相机、智能手机、安防监
控产品等,主导产品是透镜、棱镜、光学镜头、光学辅料、光敏电阻等。上市公
司所处行业为光学光电子行业,细分行业为光学元件与组件加工业,处于光电行
业产业链的中游,上游为光学材料生产行业,下游为光电整机行业。

       上市公司建立了一个在行业内具有领先优势的国际化客户群,是爱普生、富
士、佳能、索尼、尼康等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多年来,公司致力光电
产业发展,在研发、工艺技术及制造设备、品质保障能力、客户资源等方面形成
了较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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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资产总计                    99,387.46             91,798.42               86,445.15               85,091.34

负债合计                    36,777.57             30,982.84               27,482.48               27,240.80

所有者权益                  62,609.89             60,815.58               58,962.67               57,850.54
归属于母公司
                            57,194.07             55,450.32               53,673.28               52,299.71
所有者权益
 利润表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8,523.18             91,286.60               82,431.01               80,049.78

利润总额                      2,505.60              2,150.28               1,551.62                1,501.69

净利润                        2,292.41              2,251.39               1,470.76                1,504.30
归属于母公司
                              2,241.85              2,175.51               1,732.20                1,578.46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4,019.63            13,067.84                5,467.58                4,965.97
额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37.00%                33.75%                 31.79%                  32.01%

毛利率                         17.51%                16.17%                 13.36%                  14.96%
基本每股收益
                                  0.11                   0.11                   0.09                    0.0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3.97%                   3.99%                 3.27%                  3.05%
产收益率
         注:以上 2015-2017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
  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最近十二
  个月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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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

    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的情况。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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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兵器装备集团,关于兵器装备集团的基本情
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英文名称          China South Industries Group Co., Ltd.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 46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北京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注册资本              353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徐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4929L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保障、服务;
                      车辆、电力设备、光电信息及产品与其设备、机械设备、工程与建
                      筑机械、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医疗与环保设
经营范围              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综合服务业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9 年 06 月 29 日


       二、历史沿革


       兵器装备集团前身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对外名称为中
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于 1999 年 6 月 29 日成立,是由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
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
投资的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由国务院直接管理,在国家财政和国家计划中实行
单列的单位。兵器装备集团是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核心力量、国防建设和国民经
济建设的战略性企业,我国特大型军工集团之一。

       2017 年 12 月 28 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基本完成公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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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制改制的重大决定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工作部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
司,企业注册资本由 185.5458 亿元变更为 353 亿元,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兵器装备集团近年来着力做大做强做优军品产业,做强做优做大汽车产业,
重点发展输变电、装备制造、光电信息、金融服务四大产业,致力形成“2+4”
先进军工和现代产业体系,主要经济指标居国防科技工业前列,获国资委
2013-2015 年任期“品牌建设优秀企业”,连续多年荣获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
绩考核 A 级,连续多年跻身世界 500 强,2017 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第 101
位。

       兵器装备集团现拥有 60 多家企业和研发机构,培育出了“长安汽车”、“天
威变压器”等一批知名品牌。作为国防科技工业骨干力量,目前已形成了末端防
御、轻武器、机动突击、先进弹药、信息光电、反恐处突等装备体系,装备广泛
服务于我国陆、海、空、火箭军及公安、武警等国家所有武装力量,对我国国防
和安全起着重要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汽车形成了以轿车、微车、客车、卡车、
专用车为主的产品谱系,年产销量稳居行业前四,自主品牌汽车销量位居中国汽
车企业第一,坚定不移朝着世界一流车企迈进。输变电产业瞄准高端产品领域不
断深化自主创新,由下属企业保定天威参与的“特高压交流输电关键技术、成套
设备及工程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以该项技术为支撑研制的世
界首台 1000MVA/1000KV 特高压交流变压器,创造了电压等级最高、单相容量
最大等世界纪录。在光电、机械装备、医药化工等领域拥有多个“隐形冠军”企
业。

       四、主要财务状况


       兵器装备集团 2016 年、2017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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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6,724,246.99                   36,038,210.79

负债合计                                   25,324,923.24                   25,192,334.60

所有者权益                                 11,399,323.75                   10,845,876.19

            利润表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0,268,722.83                   47,267,718.73

利润总额                                    2,125,863.22                     3,056,255.10

净利润                                      1,707,523.25                     2,382,718.10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68.96%                          69.90%

毛利率                                            21.60%                          18.66%
   注:财务数据已经审计,下同。


    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情况如下: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6,724,246.99

负债合计                                                                   25,324,923.24

所有者权益                                                                 11,399,323.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002,456.17


     (二)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0,268,722.83

利润总额                                                                     2,125,863.22

净利润                                                                       1,707,523.25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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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99,874.51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0,888.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0,111.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6,828.8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558.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8,610.5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11,832.78


     五、产权控制关系及下属企业情况


      (一)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兵器装备集团 100%股权,为兵器
装备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二)下属单位名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兵器装备集团除持有利达光电、中光学的股权之外,
其他主要下属单位(下属一级单位)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控制比例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特种专用车辆及乘用车
1    重庆大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1,559.80          100
                                                                   零部件等
                                                                   工程建设、汽车相关产业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2                                       112,914.31          100    及各种子弹、防爆设备等
     司
                                                                   特种产品
                                          7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注册资本       控制比例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汽车、通机、工程机械、
     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3                                      20,115.59          100    轨道交通、机床、航天等
     司
                                                                 领域的各类空心轴
                                                                 特种装备、汽车及摩托车
4    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7,810        100
                                                                 零部件、复合材料制品等
5    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             129,751.91          100    风电齿轮箱
                                                                 汽车传动系统核心部件、
6    重庆红宇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8,232           100    自动变速器油泵和液力
                                                                 变矩器、汽车制动器等
7    重庆虎溪电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6,000           100    电机制造
                                                                 摩托车、电动车等装备制
8    重庆南方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8,500        100
                                                                 造
9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942        100    汽配制造
                                                                 金属材料加工、运动枪
10   重庆长江电工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8,288        100    弹、紧固器材、汽车零部
                                                                 件
                                                                 火炮、特种装备制造、车
11   成都晋林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7,160           100
                                                                 辆配套、新能源等
12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52,784.10        85.70    光学玻璃制造
                                                                 特种产品以及特种灭火
13   成都陵川特种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8,690.51          100
                                                                 发射系统等
14   四川华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275        100    机械及特种产品制造

15   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143           100    光学仪器制造

16   湖北长江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1,990        100    光学仪器制造

17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4,514.85          100    医药行业
                                                                 粉末冶金、石油钻采机
18   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                  7,209        100    具、铜材、民用枪弹、木
                                                                 工设备等产品
19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1,856.62        56.82    汽配制造(连杆)
                                                                 特种产品及热泵设备制
20   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0,625           100
                                                                 造
                                                                 LED 灯、井喷点火装置、
21   四川华川工业有限公司               7,557.03          100    气体发生装置、自动灭火
                                                                 装置、车用破玻逃生装置
22   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2,600           100    石油机具制造

23   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4,072           100    摩托车制造
     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责任公
24                                           5,064        100    光电行业
     司
25   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      28,800           100    装备制造
                                        7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注册资本       控制比例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司

26   重庆南方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          12,000           100    摩托车等特种车辆制造

27   武汉滨湖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8,505.14          100    大型电子装备研制生产

28   江西长江化工有限公司                18,706           100    合成材料制造

29   湖北华强化工厂                     8,366.91          100    橡胶制品制造
     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30                                       28,000           100    装备制造
     司
31   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100    水轮发电设备

32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53,460.71        33.47    变压器制造
                                                                 输配电设备及相关控制
33   保定同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5,000        100    设备、电线电缆、电子和
                                                                 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等
34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8,800           100    金融

35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第五八研究所       8,943.91          100    技术研究

36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476,843.10           80    汽车金融
                                           2,400
37   济南轻骑铃木摩托车有限公司                            50    摩托车制造
                                         万美元
38   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                  8,000        100    摩托车制造
                                                                 招标代理、物资贸易、特
39   南方工业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2,630      95.05
                                                                 种装备代理
                                                                 股权及产业投资、资产经
40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0,000           100
                                                                 营、证券金融投资
                                                                 汽车销售与服务、特种产
41   西南兵器工业公司                    20,000           100
                                                                 品及零部件制造
42   中国兵器工业第二 O 八研究所       14,121.49          100    技术研究

43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第二一八研究所     4,570.77          100    技术研究

44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                4,420        100    技术研究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摩托车检测技术
45                                      6,018.80          100    摩托车检测设备制造
     研究所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
46                                             50         100    人力资源服务
     心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信息中心有限责
47                                            100         100    信息技术
     任公司
48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2,297.07          100    技术研究

49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8,237.37          100    汽车制造、投资、管理


                                        7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兵器装备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向上市公司
推荐的董事包括李智超、王世先、徐斌、侯铎 4 名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高管均系上市公司董事会直接聘请,不存在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直接指派高管的情形。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讼
或者仲裁情况


    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八、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7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             南阳市工业南路 508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南阳市工业南路 50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志亮
注册资本           14,9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30017635497XW
                   光学元件、镜头、投影机、大屏幕及各类光电显示设备,计算机软件
                   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雷达、周界防范设备、光电仪器、光伏模组
                   及系统、电子产品、电力设备、二三类机电设备、仓储器材、化工产
经营范围
                   品(不含危化品)及相关产品和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和
                   售后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三级;电梯、专用车
                   辆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成立日期           2001 年 12 月 31 日


    二、历史沿革


    (一)2001 年 12 月,中光学改制设立


    中光学系经兵器装备集团批准,在其前身河南中南光电仪器厂基础上整体改
制而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 10 月 11 日,兵器装备集团下发《关于河南中南光电仪器厂改制为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兵装经[2001]426 号),同意河南中南光电仪
器厂改制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2001 年 11 月 30 日,南阳信威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信
会验字[2001]207 号),经审验,截至 2001 年 11 月 30 日,中光学(筹)已收到
兵器装备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全部以净资产出资。

    2001 年 12 月 31 日,中光学取得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7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营业执照》(注册号:4113001000746)。

    中光学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兵器装备集团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二)2017 年 12 月,中光学第一次增资


    2017 年 12 月 22 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降杠杆、优化资本结构的
政策精神,兵器装备集团作出决定,增加中光学注册资本 9,900 万元,新增注册
资本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增资完成后中光学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14,900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中光学完成《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章程约定中光
学的注册资本为 14,900 万元。2017 年 12 月 27 日,兵器装备集团对中光学新增
的 9,900 万元货币出资全部实缴完毕。

    2017 年 12 月 27 日,中光学收到南阳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41130017635497XW)。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兵器装备集团                          14,900                     100.00

              合计                                    14,9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光学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更。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兵器装备集团持有中光学 100%股权,为中光学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中光学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7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0%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股权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兵器装备集团合法拥有中光学 100%股权,该等股权
不存在质押、担保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
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等任何限制、阻滞或禁止被转让的情形。


     (二)中光学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


     报告期内中光学的主要资产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三、中光学主要资产情
况”。


     (三)中光学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光学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子公司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层级
     南阳南方智能光   投影光学引擎及光学镜头的          35,300
1                                                                    一级         51%
       电有限公司     研发、生产及销售                  万日元
     珠海横琴中光学   边海防监控 BT 项目投资建
2                                                          4,000     一级         55%
     科技有限公司     设
     南阳中光学机电   机械加工;电梯、配电柜等
3                                                          4,000     一级         100%
     装备有限公司     生产制造
     南阳中原智能电   电梯设计、制造、安装及运
4                                                        20,000      二级         100%
       梯有限公司     维服务
                      配电柜、低压开关柜、低压
     南阳川光电力科
5                     无功补偿柜等电力产品的制             3,000     二级         100%
       技有限公司
                      造销售
     河南中富康数显
6                     投影机生产、销售                   10,000      一级         43%
       有限公司
     南阳光明光电有   光学玻璃型料产品的生产销
7                                                          1,500     一级        33.33%
         限公司       售


                                         7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注册资本        子公司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层级
     河南五翔工程监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
 8                                                             300     一级        23.33%
       理有限公司     用工程监理及工程造价等
                      净水车、寒(温)区运水(挂)
     河南中光学神汽
 9                    车、多功能消防供水车、野               5,000     一级         2.5%
     专用车有限公司
                      营淋浴车等专用车辆的生产
     兵器装备集团财   为兵装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
10                                                        208,800      一级        1.33%
     务有限责任公司   务金融管理服务
                      光学玻璃、电子玻璃、照明
     成都光明光电股
11                    玻璃等专业性光电材料的生          52,784.10      一级        0.74%
       份有限公司
                      产销售
     河南承信齿轮传   专业设计生产各种齿轮、齿
12                                                         603.70      二级         20%
       动有限公司     轮减速箱、齿式联轴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光学控制的下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登记机关                  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300793209372P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35,300 万日元

法定代表人                王大治
                          设计、生产、销售镜头、光学引擎、投影仪、多媒体展台、
经营范围                  光电仪器及其他相关产品,并提供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
公司住所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光电产业园区梨园路中光学集团新区

成立日期                  2006 年 9 月 6 日

经营期限                  2036 年 9 月 5 日

持股比例                  中光学直接持股比例为 51%


     (2)主营业务

     南方智能以光学引擎生产为基础,以镜头组装及投影机组装为发展方向,主
要产品为监控镜头、投影镜头、投影机光学引擎、工程投影机等。


                                         8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财务摘要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6,918.22                  6,732.82                6,525.34
负债合计                            6,355.96                  6,176.73                6,009.03
所有者权益                              562.26                 556.09                   516.31
         利润表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628.76                12,126.61                12,114.93
利润总额                                 12.80                   53.68                    34.90
净利润                                    6.17                   39.77                    34.90


    2、珠海横琴中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横琴中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登记机关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0779193579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志亮
                           安全防范及其他广电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和工程安
经营范围
                           装、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承包,光电信息产品等其他业务。
公司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 118 号 1 栋 219-42 室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2023 年 9 月 16 日

持股比例                   中光学直接持股比例为 55%


    (2)主营业务

    珠海横琴为中光学投资设立的边海防监控项目公司,主要承担珠海市横琴新
区环岛电子围网系统项目的投资建设,建设项目包括海关监控多级联网平台、前
端智能视频监控信息采集系统、周界防范及报警系统、无人机巡查系统等。


                                          8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财务摘要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2,259.49                11,433.67               10,883.17
负债合计                             8,395.19                 7,541.20                6,952.29
所有者权益                           3,864.30                 3,892.48                3,930.88
         利润表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                      -                    3.86
利润总额                                -28.17                  -38.01                   -27.60
净利润                                  -28.18                  -38.40                   -27.60


    3、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登记机关                   南阳市工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30077651288X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志亮
                           光学设备;齿轮;齿轮变速箱等机械零部件;望远镜及光电
                           仪器;金属表面处理和热处理加工;铝塑及非金属类管材;矿
                           用产品;铝合金铸件;电力用器材和相关产品等生产和售后
经营范围
                           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口的货物
                           和技术除外)
公司住所                   南阳市北京路 908 号、1218 号

成立日期                   2005 年 6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2028 年 5 月 5 日

持股比例                   中光学直接持股比例为 100%


    (2)主营业务

    机电装备主要从事光学结构件精密加工及电缆保护管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业

                                          8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务,并通过下属公司从事电梯、配电柜、低压开关柜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3)财务摘要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5,797.51              14,778.47                13,352.68

负债合计                            16,080.50              15,266.51                13,288.90

所有者权益                            -282.99                 -488.04                    63.78

         利润表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847.13                9,290.27                7,301.10

利润总额                              205.05                  -497.48                 -447.40

净利润                                205.05                  -551.82                 -393.05
    注:以上数据为母公司口径。

    4、南阳中原智能电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阳中原智能电梯有限公司

登记机关                   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3007492111927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含宇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梯、
经营范围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公司住所                   南阳市北京路北路 1218 号

成立日期                   2006 年 2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持股比例                   中光学通过机电装备间接持股比例为 100%


    (2)主营业务

    中原电梯主要从事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货电梯、自动扶梯等电梯产品的
                                         8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3)财务摘要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6,888.26                7,400.19                9,204.96
负债合计                            4,486.06                4,827.84                6,246.26
所有者权益                          2,402.20                2,572.35                2,958.70
         利润表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776.27                6,559.52                7,222.04
利润总额                             -226.86                 -513.23                    81.89
净利润                               -170.15                 -386.35                    41.44

    5、南阳川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阳川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登记机关                   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300721895318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贾金富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
                           设备、零部件、原辅料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电力自动化产品、机械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电力成套设备、变压器、电力检测仪器设备、图
                           像显示、视频监控系统的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电
                           力系统软件开发;电力系统特种车辆的销售;安全技术防范
                           工程设计、施工、维修
公司住所                   南阳市北京路 908 号

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期限                   2019 年 5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中光学通过机电装备间接持股比例为 100%



                                         8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主营业务

    川光电力主要从事配电柜、低压开关柜、低压无功补偿柜等电力产品的制造
销售。

    (3)财务摘要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005.69                3,970.44                5,324.21
负债合计                               1,698.53                2,328.46                3,885.25
所有者权益                             1,307.16                1,641.98                1,438.95
         利润表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708.90                3,599.54                3,278.90
利润总额                                -424.57                 151.39                  -136.92
净利润                                  -334.82                 203.02                  -142.12


    (四)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光学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的情形。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光学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短期借款                                                                              21,000.00

应付票据                                                                              43,826.80

应付账款                                                                              34,024.33

预收款项                                                                               4,041.59

应付职工薪酬                                                                           1,816.58

应交税费                                                                               1,498.46

其他应付款                                                                             8,573.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4.31

流动负债合计                                                                         115,215.35

长期应付款                                                                                  0.00

                                            8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金额

专项应付款                                                                             6,416.19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16.19

负债合计                                                                             121,631.54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8]18693 号),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光学不存在或有负债。


      (五)行政处罚、重大诉讼、仲裁等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中光学及其下属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是否
序     处罚    处罚                                               处罚
                              决定文书号          处罚原因                  决定日期       整改
号     对象    机关                                               决定
                                                                                           完毕
              惠 城
      中 光
              区 工                             逾 期 报 送      罚 款
      学 惠            (惠城)市监处字
1             商 行                             2015 年 年 度    5,000      2017-1-5        是
      州 分            〔2017〕7 号
              政 管                             报告             元。
      公司
              理局
              珠 海
              市 横                             未按照规定
      珠 海   琴 新                             期限办理纳       罚 款
2                      14404942016000002344                                 2016-11-15      是
      横琴    区 国                             税申报和报       440 元
              家 税                             送纳税资料
              务局

      (1)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未按照规定公
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
元以下罚款。本次标的公司惠州分公司因逾期报送 2015 年年报而被处罚,但处
罚金额为行政处罚金额的下限,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截至 2017 年 1 月 5 日,
该分公司已经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相关登记机关已将该分公司从经营异常
名录中移出,且该分公司已无实际经营业务,因此上述处罚 1 对标的资产经营不
构成实质性影响,亦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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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已将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
司惠州分公司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除该事项外,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惠
州分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
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
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珠海横琴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而被处罚 440 元,但处罚金额不足二千元,违法情节轻微。珠海横琴新区国家税
务局已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上述“所得税逾期未申报的违法行为已处理完毕,除
此之外,暂未发行其存在欠缴税款或其他偷税、漏税问题,或因违反国家税收法
律、法规及政策被行政处罚的情形”。综上,鉴于珠海横琴上述行政处罚已处理
完毕,且处罚金额较小,违法情节轻微,因此上述处罚 2 对标的资产经营不构成
实质性影响,亦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中光学及下属公司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况。

       2、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光学存在的主要未决诉讼如下:

    (1)麦科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的规定,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中光学在第 9 类注册号
为 6258205 号的“COSTAR”商标,2014 年 3 月 13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
理总局商标局作出初审决定(编号:撤 201302557),驳回麦科隆国际股份有限
公司的撤销申请,第 6258205 号“COSTAR”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2014 年 3 月 19 日,麦科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商标局的撤 201302557 决
定,提出复审申请。2015 年 4 月 22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作出复审决定(商评字[2015]第 0000031929 号),对第 6258205 号“CO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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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商标予以撤销。

    2015 年 6 月 9 日,中光学不服该复审决定,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评审委员会为被告,麦科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商评字[2015]第 0000031929 号复审决定。2017 年 12 月
22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光学胜诉,撤销被告商评委商
评字[2015]第 0000031929 号复审决定,被告应于一审判决生效后重新作出复审
决定。

    2017 年 12 月 27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上述一审判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案件二审
程序尚在进行中。

    鉴于标的公司投影机销售主要采取 OEM 及 ODM 的战略客户销售模式,以
自主品牌对外销售的金额较小,且除“COSTAR”商标外,公司常用商标还包括
“中光学”等替代商标,因此上述未决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
响。此外,本次对标的公司的商标的预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标的公司名下
全部商标的评估值为 27.39 万元,因此上述诉讼亦不会对本次标的资产的估值产
生实质性影响。

    (2)2017 年 1 月 17 日,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中光学(申请人)与深
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合作协议》项下的争议仲裁案,仲裁请
求为:被申请人限期向申请人偿还剩余管理费 170 万元及利息;被申请人承担违
约责任,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2017 年 4 月 20 日,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开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深圳市保千里电子
有限公司提出反请求,反请求中光学返还已支付的管理费 200 万元,并承担仲裁
费、律师费。

    2017 年 7 月 22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2017)京仲裁字第 1198 号裁决:
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支付款项共计 191.97 万元,并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
支付完毕。

    2018 年 1 月 22 日,中光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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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依法撤销上述仲裁裁决。2018 年 3 月 13 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8)京 03 民特 74 号裁定,驳回中光学提出的撤销仲裁申请。

    2018 年 5 月 3 日,中光学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裁定不予执行北
京仲裁委员会作出(2017)京仲裁字第 1198 号裁决的申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就该申请作出裁定,本案执行程序尚在进行中。

    上述案件系中光学在经营过程中因维护自身权益提出的正常诉请,标的公司
将上述款项计入预收款项,未确认收入,且案件的具体金额占中光学营业收入的
比重不足 1%,对中光学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因此,该案不会对本次
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案件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光学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未
决诉讼、仲裁案件。


    (六)其他事项


    1、代建事项

    “中光一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中光一区”项目)系中光学为解
决内部拆迁户、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等职工的住房问题,根据河南省保障性安居
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0-2012 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
改造规划的批复》、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对河南中光学集团有
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宛发改城镇[2010]246 号)等文件精神代为
建设的安居型保障住房。该项目系利用棚户区拆迁户原住房附属土地,通过无房
户集资及中光学提供部分借款等方式进行筹资,并委托具备相应建筑资质的第三
方进行建造。中光学在“中光一区”项目实施过程中仅承担代建职责,代为办理
立项、规划、环保等各项手续及签署相关协议,并设立中光一区项目专户,代“中
光一区”项目收取职工购房款、支付采购款等。中光学除收回前期垫付的资金及
必要的资金成本外,项目形成的其他资产、损益均与中光学无关。“中光一区”
项目所涉土地、房产等资产以及建设费用及其他债权债务,均属于“中光一区”
项目所有或承担,未作为中光学的资产或负债,也均未纳入本次重组的审计、评
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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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票据融资

       中光学在报告期内存在利用票据进行融资的情况,2018 年 8 月 17 日,中国
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出具《证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
未发现中光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亦未对中光学实施过行政处
罚。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光学是兵器装备集团下属的大型光电军工企业,专注于光学及光电系统集
成技术领域,拥有各类光学系统解决方案和核心产品设计开发及制造能力,主要
从事光电军品及民品业务,包括三大业务板块,分别为军用光电防务产品的研发、
承制及销售,军民两用要地监控产品的研发、生产及安防系统集成服务,以及投
影整机及其核心部件如光学镜头、光学引擎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业
务。


       报告期内,中光学主营业务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二、中光学主营业务具体情
况”。


       六、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8]18693 号),中光学最近
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51,023.71             136,580.67               123,011.59

负债合计                         121,483.53             108,616.38               110,334.04

所有者权益                        29,540.18              27,964.29                12,677.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525.74              25,940.19                10,425.36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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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表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1,043.86               80,470.97               69,507.23

营业利润                               1,574.98                2,401.58                    31.06

利润总额                               1,555.41                2,338.70                  108.60

净利润                                 1,473.12                2,268.06                  325.67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482.78                2,542.31                  766.51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80.44%                  79.53%                  89.69%

毛利率                                  20.94%                  23.01%                  22.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4%                  21.29%                    7.47%
    注: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中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 年 1-6 月数据已
年化处理。


    (二)非经常性损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43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公告之规定,中光学报告期非经常性
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9.76              -3.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48.44             496.02            113.34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169.84            218.35
占用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4.5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56            -62.88             -35.79

所得税影响额                                           4.33            140.16              49.04

                                            9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0.18              27.63

                合计                             24.55             606.95            216.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2.78           2,542.31            766.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458.23           1,935.36            550.37
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比例                    1.66%            23.87%             28.20%


    报告期内中光学的非经常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
中光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550.37 万元、1,935.36 万元及 1,458.23
万元。总体而言,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未对中光学利润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七、中光学股权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兵器装备集团合法持有中光学 100%股权,该等股权
不存在质押、担保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争议、纠纷、被采取司法
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等任何限制、阻滞或禁止被转让的情形。


    八、中光学最近三年内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中光学最近三年内未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兵器装备集团作出决定,增加中光学注册资本 9,900 万
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增资完成后中光学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14,900 万元。鉴于中光学系兵器装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增资未进行评
估,而是按照每单位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进行增资。


    九、中光学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
报批事项


    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为中光学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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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在建工程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情况如下:

在建            建筑面积     用地规划许                                 环评备
         位置                                    施工许可证号                        备案情况
工程              (㎡)       可证号                                     案
                                                                                    高新区管委
                              宛规建字
                                                                         宛开环     会备案,编
光电     312                (2016)第 80
                                                                           备           号:
新区     国道   33,571.01   号、宛市规证     411300201705180101
                                                                        [2016]12    豫宛高新制
二期     北侧               字(2006)第
                                                                           号           造
                                77 号
                                                                                    [2016]04643

       十、中光学涉及的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光学不存在许可他人或被他人许可使用资产的情
况。

       十一、中光学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中,中光学 10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中光学的企业法人地位不发
生变化,不涉及中光学与上市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本次重组完成后,中
光学的债权债务仍将由其享有和承担。


       十二、中光学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光学主要从事光电军品及民品业务,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
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标的公
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二)主营业务情况


       中光学专注于光学及光电系统集成技术的发展,拥有各类光电系统解决方案
和核心产品设计开发及制造能力,主要从事光电军品及民品业务,包括三大业务
板块:军用光电防务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军民两用要地监控产品的研发、
生产及安防系统集成服务,以及投影整机及其核心部件(如光学镜头、光学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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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1、军用光电防务产品


    中光学专注于军用光电装备的研发、集成和生产,主要产品包括轻武器系列
夜视瞄准镜(微光、红外)、坦克装甲系列观察瞄准镜、火炮瞄准及校靶系统、
侦察监控显示装备、系列激光测距机、光电对抗装备等,多个产品已经定型并列
装部队,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光电防务产品主要面向军方及总体单位。


    2、军民两用要地监控产品


    中光学军民两用要地监控产品主要包括远程多波段光电转台、双光谱远程热
成像摄像机、车载双波段(激光型、红外型)摄像机、手持式红外热像仪、手持
激光摄像机、小目标雷达、分布式周界防范系统等,主要应用领域为我国边防、
海防、军队要地防御、码头、海关、机场、监狱、河道等。中光学目前已发展成
为集核心监控产品研发与生产、大型要地监控项目系统集成以及项目总体方案咨
询与设计为一体的要地监控综合服务提供商。军民两用要地监控产品主要面向国
家边海防办、各省市海防与口岸打私办公室、军队、武警边防部队、海关、渔政、
林业、水利等单位。


    3、投影显示及核心部件


    中光学具备完整的基于 DLP 方案及 3LCD 方案投影显示产品的设计、研发、
生产及检测能力,主要产品包括投影整机及核心部件如光学引擎、光学镜头等。
中光学投影显示整机产品包括超短焦投影机、工程投影机、微型投影机等多种产
品类型,并提供多媒体教室系统解决方案。投影显示产品主要面向学校、商业企
业、家庭等用户。


    4、其他业务


    中光学下属公司还从事精密机械加工件、特种电梯等光电防务及要地监控相
关业务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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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经营资质


     出于对军工产品的保密性、可靠性、稳定性、先进性等要求,在我国从事军
工产品的生产需要经过军方严格的资质认证,并进入军方合格供应商名录,企业
资质认证涉及到企业法人地位、质量保证体系、保密资质、生产许可、环境保护
许可、科研设施和技术水平、人员及生产配套能力等多个方面。

     中光学目前涉军业务主要包括军用光电防务产品以及部分军民两用要地监
控业务等,公司拥有多年的军方供应记录,已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
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等从
事军品业务的相关资质、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等军工业务资质。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光学其他业务所具备的主要资质及经营许可情况
如下:

序
     持有单位          资质名称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号
                                             凯新认证(北京)有限            2018.6.19-
1     中光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                    2021.6.17
                                             凯新认证(北京)有限            2018.6.19-
2     中光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                    2021.6.17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             2016.10.15-
3     中光学
                    证书(贰级)                     合会                   2020.11.14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                                       2015.8.3-
4     中光学                                     河南省公安厅
                  服务许可证(二级)                                         2020.6.30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1997.11.26-
5     中光学                                       南阳海关
                          书                                                   长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018.2.6-
6     中光学                                            -
                          表                                                    长期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       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             2003.11.10-
7     中光学
                        明书                         局                        长期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
                                                                             2017.12.1-
8     中光学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
                                                                             2020.11.30
                                             税局、河南省地税局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5.12.23-
9     中光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证书 3C(DLP 投影单元)                                     2020.12.23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5.12.23-
10    中光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证书 3C(LCD 显示单元)                                     2020.12.23
11    中光学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6.11.1-
                                        9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持有单位          资质名称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号
                证书 3C(多屏图像处理器)                                    2021.11.1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6.3.14-
12    中光学    证书 3C(多波段光电成像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1.3.14
                       转台系统)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7.11.15-
13    中光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证书 3C(激光投影机)                                       2022.10.11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7.4.13-
14    中光学    证书 3C(纳米技术智慧云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2.2.20
                         黑板)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7.4.10-
15    中光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证书 3C(激光投影机)                                         2022.3.7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6.9.26-
16    中光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证书 3C(激光投影机)                                        2021.6.17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6.6.30-
17    中光学    证书 3C(多媒体触控一体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1.2.24
                         机)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6.6.22-
18    中光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证书 3C(微型投影机)                                        2020.4.15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4.12.23-
19    中光学    证书 3C(多媒体触控一体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9.12.23
                         机)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5.10.13-
20    中光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证书 3C(数字投影机)                                        2020.9.29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证书 3C(多媒体显示终端、
                交互式电子白板(显示设
                备)、多媒体信息终端(显
                示设备)、液晶广告机(显                                     2017.5.12-
21    中光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示设备)、触摸广告机(显                                     2020.12.18
                示设备)、触摸 显示器(显
                示设备)、触摸查询机(显
                示设备)、液晶拼接显示终
                    端(显示设备))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8.5.3 至
22    中光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证书 3C(激光投影机)                                        2023.3.26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18.5.11 至
23    中光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证书 3C(激光投影机)                                        2023.3.26
                                             梅津(上海)检测认证            2017.8.30-
24   机电装备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有限公司                  2020.8.29
25   机电装备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梅津(上海)检测认证            2017.8.30-

                                        9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持有单位          资质名称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号
                                                   有限公司                  2020.8.2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梅津(上海)检测认证            2017.8.30-
26   机电装备
                        证证书                     有限公司                  2020.8.29
                                                                             2017.12.7-
27   机电装备       排放污染许可证            南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12.6
                                             中检优邦(北京)检验            2017.9.11-
28   中原电梯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有限公司                2020.9.10
                                             中检优邦(北京)检验            2017.9.11-
29   中原电梯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有限公司                2020.9.1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中检优邦(北京)检验            2017.9.11-
30   中原电梯
                        证证书                   认证有限公司                2020.9.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2014.12.11-
31   中原电梯
                  制造许可证(电梯)               疫总局                    2018.8.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              2014.7.22-
32   中原电梯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
                                                     局                       2018.8.1
                        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2017.9.5-
33   中原电梯
                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             疫总局                     2021.9.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              2017.1.16-
34   中原电梯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
                                                     局                      2021.1.15
                      重机械)
                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                                       2014.6.30-
35   川光电力                                    河南省公安厅
                  服务许可证(三级)                                         2020.6.30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
36   川光电力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013.8.29-长期
                                                     厅
37   南方智能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8.7.2-2021.7.5
                                                                              2018.7.2-
38   南方智能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1.7.5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2015.1.20-
39   南方智能                                     南阳市海关
                          书                                                   长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017.12.26-
40   南方智能                                           -
                          表                                                   长期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       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              2011.3.28-
41   南方智能
                        明书                         局                        长期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2   南方智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8.2.27-2023.2.27
                证书 3C(激光光源投影机)
43   南方智能    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8.5.28-2021.5.28

44   南方智能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8.5.28-2021.5.28


                                        9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光电防务


光电防务产品工艺流程示意图如下:



 材料购进         入厂验收   零件加工            组件装配            组件调校



                                                                     组件检测



                                                                     整机装配



   入库            包装      环境试验            整机检测            整机调校



2、要地监控业务


要地监控产品工艺流程示意图如下:




3、投影显示业务


(1)投影整机生产工艺流程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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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镜头生产工艺流程



前前                         部品投入
室室
工工
程程                      CMOS 组装、调整


                             镜头组装
组
装
                        支柱、底座、基板组装
工
程
                             外壳组装


调
整                      功能、性能设置调整
工
程

检
查
工                           例行检查
程


                             标签贴附
出
荷
工                           出荷检查
程
                             捆包入库




                               9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主要经营模式


    1、光电防务


    (1)采购模式


    为确保物料采购质量,中光学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考
察、评价和选择,经军事代表室审核、确认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物料采
购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中光学对供方实行动态管理
和优化,军厂双方每年一次依据物料采购的质量、价格、供方质量保证能力、遵
守法律法规情况、交货情况、售后服务等情况对合格供方进行审核并调整。对于
产品的核心配套件,严格按照产品军方定型时确定的军品配套单位进行采购,价
格由军方审定;在通用物料的采购方面,确保每种物料两家以上合格供方,并采
取询、比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中光学自主完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装配、检测等全过程。中光学实行
“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军方年度订货情况及订单的进度安排,编制年度
生产计划,确定相关军品配套件的供货进度。


    (3)销售模式


    中光学研制生产的光电防务军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直接与军方及总体单位
签订销售合同。基于光电类军品的特殊性,一旦产品按照军品研制程序通过军方
设计定型试验,进入军方采购名录,双方的合作将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


    (4)定价及结算模式


    军品定价可以分为军方审价和竞争性采购竞价两类。报告期内公司与军方或
总体单位订立销售合同,大部分军品采取审价模式,即成本加成的方式定价。

    标的公司与军方直接签订的合同,通常在合同签订后由军方支付一定比例的

                                 10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预付款或开工款,中光学按合同要求组织生产,产品产出并经驻厂军代表验收合
格后,凭产品验收合格证文件进行结算;供应总体单位的产品经驻厂军代表验收
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按合同约定发货、结算。


    2、要地监控


    (1)采购模式


    中光学要地监控业务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结构件、电器件、光学件和辅材
原料,公司采取比价、询价的方法,通过“比质、比价、比服务”来选择供应商,
经过评审后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优
化。采购部根据销售部门下发的《订单交付(采购/生产/工程)计划通知单》编
制《采购计划》、《工程分包计划》并通过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合格供应商发送相
关技术指标、数量等信息,经过询价比较后按公司审批流程签订采购合同、工程
分包合同。


    (2)生产及服务模式


    中光学要地监控产品及集成服务主要运用于边海防(边境线、海岸线防御)、
军方重点目标和重要区域防御、港口、码头、海关、油库、机场、监狱、河道、
森林防火等领域,具有订单批量小、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通常采用定制化生产
的模式,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中光学根据客户的整体
需求,由系统集成部进行产品服务方案的设计;生产部门依据销售部门下达的《订
单交付计划通知单》并结合库存情况编制《月份生产计划》,并按时间节点进行
生产、装配、调试、环境实验、成品包装/发货;售后服务部门进行现场施工、
安装调试、自检并试运行、申请项目验收、售后服务。


    (3)销售模式


    中光学要地监控产品及集成服务的主要面向国家边海防办、各省市海防与口
岸打私办公室、武警边防部队等终端客户,因上述客户的需求专业性强且购买程
序较为复杂,公司需要提供定制化的系统产品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基于客户的
                                  10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述特点,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作为设备供应商及系统集成服务商,
中光学参与相关要地监控项目的设备入围选型,作为合格供应商开展行业项目建
设;中标入围后,公司与各地军事部门或军事联络部门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4)盈利模式


    中光学通过方案设计、核心监控设备研发生产、软件产品定制开发、系统集
成与安装调试以及人员培训等业务流程的实施,向用户提供要地监控系统全方位
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收取设备销售、工程建设、系统集成服务合同款,实现盈利。
项目质保期后,为业主提供软硬件维护、产品升级等服务,收取项目维护费,实
现收入与盈利。


    (5)结算模式


    中光学要地监控产品销售款通常按照合同签订、到货验收、安装调试验收、
质保期满等节点分期进行结算。


    3、投影显示


    (1)采购模式


    中光学投影销售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芯片(DLP 型投影机)、液晶板(3LCD
型投影机)、光源、光学元件、线材、电路等零部件,公司的供应商选择按照《采
购管理程序》中合格供应商评鉴程序进行稽核,由工程、品保、采购等部门负责
进行,稽核合格后方可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光学新物料采购采取比价的方式,
通过在合格供应商中多家对比来确定最终的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后进行样品制
作、小批量验证通过后方可进行批量采购。


    (2)生产模式


    中光学主要完成光源模组、镜头、光学引擎、光源系统驱动、散热系统驱动
等核心组件以及投影整机的设计,其中面向特殊市场的高端工程投影机由下属控
股公司南方智能完成生产、组装及调试等工作;面向商教、家庭娱乐等大众市场
                                  10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投影整机则在自主研发设计之后,采取代工模式,委托下属参股公司中富康进
行生产调试。


    (3)销售模式


    ①战略客户销售模式:中光学与战略客户如暴风、坚果、优派、东方中原、
明基等签订年度框架供货协议或供货合同,并根据客户每月滚动制订的次月订单
及未来 3 个月的预测订货计划,以 ODM 及 OEM 模式直接销售给品牌客户。战
略客户模式主要针对家庭娱乐、教育、商务等市场;

    ②买断式经销模式:中光学投影销售公司立足自有品牌“中光学”,采取买
断式经销模式,与国内七个销售大区的经销商建立销售渠道,签订销售合同,根
据订单及合同情况发货至经销商。买断式经销销售模式主要针对教育市场,由于
学校、教育机构等终端用户较为分散,采取经销销售模式更为经济有效。

    ③直销模式:该模式下中光学直接参与各地方教育局招投标,中标后直接为
学校提供自有品牌的投影机、多媒体教室放映系统等产品。


    (4)盈利模式


    中光学主要通过销售投影显示核心组件(镜头、光学引擎)、投影整机并提
供多功能投影显示解决方案获得销售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
利润。


    (5)结算模式


    中光学与客户的结算时限与结算方式,一般根据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约
定。采购方面,对于核心零部件(如芯片等)以及委托代工的供应商,公司需要
预付一部分款项,其他部件的采购一般在交付验收后按照合同支付货款。销售方
面,通常情况下中光学会视客户的信用情况,约定支付首付款比例,在完成交货
验收后,由客户支付剩余款项,账期通常为 30-90 天。


         (六)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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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及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及其利用情况

                                                                                               单位:具、套、件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度
 产品类别                                      产能利                             产能利                                 产能利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用率                               用率                                   用率
光电防务及
                      3,575          4,514     126.28%      7,150       4,662      65.20%          5,620       4,157     73.97%
要地监控
投影整机              5,000            999      19.98%     10,000       1,065      10.65%         10,000             -        -

投影部件          260,000       235,829         90.70%    520,000     443,000      85.19%     520,000       431,638      83.01%
               注:中光学报告期内销售的投影整机大部分为委托参股公司中富康进行生产,少部分投影机(主要为
           工程机)为中光学子公司南方智能生产,上表投影整机所列产能、产量指南方智能的投影整机产能、产量。


                (2)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及产销率

                                                                                        单位:具、套、台、件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品类别
                              销量       产销率           销量          产销率             销量            产销率
           光电防务
           及要地监            4,665         103.34%         4,504        96.61%              3,681           88.55%
           控
           投影整机           42,224                  -     39,839                 -         23,837                  -

           投影部件       236,381            100.23%       442,422        99.87%            430,560           99.75%
               注 1:中光学报告期内销售的投影整机大部分通过参股公司中富康进行生产,故投影整机相关产销率
           数据不适用;
               注 2:上述光电防务及要地监控产品销量统计不包含零部件。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万元/具、万元/套、万元/件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品类别
                          销售收入             均价       销售收入        均价          销售收入            均价
           光电防务及
                          24,395.37               5.23    39,199.23              8.70   34,408.00               9.35
           要地监控
           投影整机       15,335.36               0.36    10,837.47              0.27       5,544.15            0.23
                                                             10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产品类别
                 销售收入      均价       销售收入         均价         销售收入          均价

投影部件          4,859.61       0.021      9,185.69           0.021      11,039.30           0.026
     注:上述光电防务及要地监控产品收入及均价不包含零部件。


      2、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中光学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序                                                                               占当期销售收入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号                                                                                 总额比例
                                         2018 年 1-6 月

 1      第一名                                                     17,073.25                33.45%

 2      深圳市火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874.56                15.43%

 3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4,983.85                 9.76%

 4      中日诹访光学电子株式会社及下属公司                          3,221.60                 6.31%

 5      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                                    2,643.70                 5.18%

                       总计                                        35,796.96                70.13%

                                           2017 年度

 1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26,232.59                32.68%

 2      中日诹访光学电子株式会社及下属公司                          8,414.28                10.48%

 3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738.99                 3.41%

 4      第四名                                                      2,209.60                 2.75%

 5      深圳市谛源光科有限公司                                      1,898.21                 2.36%

                       总计                                        41,493.67                51.69%

                                           2016 年度

 1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18,601.09                26.76%

 2      第二名                                                     12,169.90                17.54%

 3      中日诹访光学电子株式会社及下属公司                          8,922.12                12.86%

 4      福建双翔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96.96                 2.30%

 5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1,258.27                 1.81%

                                              10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占当期销售收入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号                                                                            总额比例
                    总计                                        42,141.80              61.27%

      注:2016 年 4 月,标的公司客户日本 SUWA 光电株式会社重组后更名为中日诹访光学

电子株式会社,故报告期内均以中日诹访光学电子株式会社作为交易对象的名称列示,下同。


      报告期内,中光学前五名客户中,除兵器装备集团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中
光学构成关联关系外,上市公司及中光学与前五大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市
公司及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或其他主要关联方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七)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中光学原材料采购内容主要为光电防务产品核心配套件及通用零件、要地监
控产品集成组件、投影显示零部件,以及水、电等能源。


      中光学与主要供应商已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采购渠道相对稳定,采购产品质
量及交货时间相对有保证,其中军品业务涉及的原材料必须从军方认定的合格供
方处采购。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营业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中光学原材料、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及能源等占当期营业成本的
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34,560.06     85.64%   52,621.54          84.94%    44,732.93       82.54%


                                          10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1-6 月                  2017 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工成本             1,565.66        3.88%      2,943.34            4.75%    3,331.68           6.15%

制造费用及其他       4,229.93      10.48%       6,387.05         10.31%      6,132.14          11.31%

其中:水               32.49         0.08%           71.39          0.12%      73.75            0.14%

电                    373.54         0.93%          698.86          1.13%     682.15            1.26%

营业成本合计        40,355.64     100.00%     61,951.93        100.00%      54,196.76      100.00%


     报告期内中光学营业成本构成比例总体较为稳定。


     (3)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中光学与主要供应商均已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并且军品业务核心
原材料通过军方审价,采购价格相对稳定。中光学能源采购价格主要受政府定价
或指导价格影响,能源采购价格稳定,采购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低,对
公司的影响较小。报告期内中光学主要原材料及能源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原材料 A(万元/件)              1.90                        2.30                    2.30

原材料 B(万元/件)              3.50                        3.50                    3.47

原材料 C(万元/件)              0.65                        0.80                    1.50

     水(元/吨)                 3.66                        3.66                    3.66

  电(元/千瓦时)                0.71                        0.70                       0.72


     报告期内原材料 C 价格下降主要系采购量增加后与供应商协商降低价格所
致,2018 年 1-6 月原材料 A 单价下降主要系与供应商、总体单位及军方协商后
降低价格所致。


     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中光学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超过当期采购总额 50%的
情况。报告期内,中光学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10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总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万元)          金额比例
                                    2018 年 1-6 月

    1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13,752.91             37.22%

    2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673.07             12.65%

    3     第三名                                                4,994.20             13.51%

    4     中日诹访光学电子株式会社及下属公司                    1,127.04              3.05%

    5     安徽京通旺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909.17              2.46%

                     总计                                      25,456.39            68.89%

                                      2017 年度

    1     第一名                                                6,431.90             10.16%

    2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6,009.69              9.50%

    3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5,011.11              7.92%

    4     中日诹访光学电子株式会社及下属公司                    2,634.96              4.16%
          雄县京通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及安徽京通
    5                                                           1,350.39              2.13%
          旺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总计                                      21,438.05            33.88%

                                      2016 年度

    1     第一名                                                6,300.90             10.51%

    2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4,905.61              8.19%

    3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757.41              7.94%

    4     中日诹访光学电子株式会社及下属公司                    3,384.82              5.65%

    5     雄县京通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128.35              3.55%

                     总计                                      21,477.08            35.84%

    注:雄县京通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及安徽京通旺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下属企业。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
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中光学前五名供应商中,利达光电为兵器装备集团下属企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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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富康为中光学参股公司,中日诹访光学电子株式会社为中光学控股公司南方智能
的参股股东;前五名客户中,兵器装备集团下属企业与中光学存在关联关系。除
前述情况外,中光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中光学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不存在任
何权益关系。


    (九)境外进行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光学未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亦未在境外
拥有资产。


    (十)安全生产情况


    中光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日常
作业。公司成立有安全生产委员会,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委
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营管理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部门,配备专
职安全管理人员 6 人,各生产单位单独设置 10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单位
设置兼职安全员共 5 人。中光学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审核,获得安全生产
标准化二级单位资质。

    中光学主要安全设施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爆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场
所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等,通过公司安全生产设施的运行,将危险、有害因
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减少、消除、预防、控制事故风险,达成安全生产目标。

    此外,中光学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管理控制程序》《安全管
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等安
全生产制度,定期组织危险源识别活动,按照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进行风险的
分级,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及机制,加强管控力度,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
规程。


    报告期内,中光学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安全生产监

                                  10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一)环境保护情况


    中光学下设经营管理部,主要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制定和监督检查执行情
况等相关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光学制定了《环境监视测量整改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策划程序》等制度。

    报告期内,中光学重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设备设施投入,严格执行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按时合规缴纳排污费,在固废、废水、废气的处理上均按照
相关标准执行。中光学在环境保护方面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生产经营
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报告期内,中光学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而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
罚的情形。


    (十二)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中光学下设科技质量部,负责军品及民品质量管理工作,并依据
GJB9001B-2009、GB/T19001-2008 等相关质量控制标准的要求,编制了与公司
相适宜的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中光学认真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法
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要求,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其主导军工产品未发生客户诉讼
以及产品质量纠纷情况 ,在民品方面也不存在因违反相关质量法律法规而受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三)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技术


    中光学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在光电防务领域相关军品研发和生
产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军方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15 年以来,公司多
个项目分别荣获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河南省国防科工
局科技进步奖共 10 项,通过国防科技成果鉴定 7 项。


    中光学核心技术如下:

                                   11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核心技术名称              用途                   使用产品         目前所处阶段
                          利用微光像增强器技术,实
 1     微光夜视技术       现微光瞄具的体积小、重量 微光产品         大批量生产
                          轻、识别距离远的特点。
                          自主成功研发多款非制冷
                                                   红外产品、昼夜
 2     红外热成像技术     红外热成像机芯组件,并成                  大批量生产
                                                   合一产品
                          功应用于光电防务产品中。
                                                   红外产品、昼夜
                          自主研发多款半导体激光
                                                   合一产品、单兵
                          器、小型固体激光器等,并
 3     激光测距技术                                系统、光电探测   大批量生产
                          成功应用于公司相关光电
                                                   产品、光电侦察
                          防务产品中。
                                                   产品
                          采用高端红外和高灵敏度
                          低照度 CCD 传感器,在
                          ARM+FPGA 嵌入式高性能
 4     图像融合技术                                某型望远镜       基础研究
                          平台上实现红外、微光图像
                          的采集、图像配准、特征提
                          取和图像融合。
                          采用 DSP+FPGA 嵌入式高
                          性能平台实现高清视频图
       高速数字图像处理
 5                        像的采集、实时处理运算, 校靶仪           基础研究
       技术
                          具有优异的实时性和极高
                          的准确度。
                          自主研发的伺服控制系统,
                          具有定位精度高、反应快、
                                                   光电探测产品、
       高精度伺服稳定控 调速范围宽、低速性能好、
 6                                                 边海防视频监     大批量生产
       制技术             可靠性高等特点,并成功应
                                                   控站等
                          用于光电防务产品、海防视
                          频监控系统等产品中。
                          不断改进和提升安防集成 边海防视频监
                          系统产品的技术性能与可 控站、双光谱远
 7     图像处理技术       靠性,并提供完善的技术服 程红外热成像     大批量生产
                          务。培育系统集成技术、图 摄像机、车载双
                          像处理技术、视频智能分析 波段摄像机
                          技术,在软件方面拥有核心 边海防视频监
                          技术,产品开发朝系列化、 控站、双光谱远
 8     视频跟踪技术       多样化、特色化、定制化方 程红外热成像     大批量生产
                          向发展,加快向侦测防御等 摄像机、车载双
                          领域扩展                 波段摄像机
       投影系统散热设计、 以促进协调发展和以支持 LED 智能微型
 9     模拟仿真及温度控 国家教育发展为主线,着力 投影机、DLP 投     大批量生产
       制技术             推进“百万光机”计划,发 影机
       与光电薄膜工艺相 展特种光学引擎(数字电影 LED 智能微型
 10    结合的光学合色结 工程机、超薄背投、激光投 投影机、高亮教 大批量生产
       构及合像调试技术   影机等)、微型投影机、高 育光机
                          端投射镜头、特种监控镜头
                                                   LED 智能微型
       投影系统在线快捷 和高端投影组件,在投影行
 11                                                投影机、高亮教 大批量生产
       调试和检测技术     业内掌握一定特种投影核
                                                   育光机
                          心技术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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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中光学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在光电防务领域相关军品研发和生
产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军方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15 年以来,公司荣
获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河南省国防科工局科技进步奖
共 10 多项,通过国防科技成果鉴定 7 项。

    报告期内,中光学技术人员队伍稳定,生产制造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
未发生重大变动。主要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王世先,1964 年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主持完成 LCoS 光学引擎
技术引进及产业化项目(为推动我国自有知识产权的大屏幕投影核心技术发展做
出了贡献),国家“863”计划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 7 项,参与制定
了光学引擎行业标准,取得多项专利,在国内、外发表论文多篇,担任中国电子
视像行业协会理事。

    2、谢金崇,1967 年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博士。国家“863”计划 4
个项目的分课题负责人或参与者、国家级项目中国边海防监控站及其改进、横琴
新区环岛电子围网项目及其他多个省部级项目的主持或参与者,先后荣获省部级
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1 项,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在国内、外发表论
文 12 篇、发展研究报告 5 篇。

    3、杨欣凯,1977 年出生,博士,电子信息工程/图像信号处理专业,河南中
光学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科技专家,在红外技术方面有很高的造诣。参与公司特品
发展战略研究,主持公司特品核心项目研发工作。

    4、闫学纯,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7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光电
工程系应用光学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河南省劳
动模范,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兵器装备集团科技带头人,兵器装备集团“杰
出科技创新人才”称号。近几年来,先后参加了型号特品科研项目 5 项,各种军
贸项目 10 项,多种自主研发项目 10 余项,并在工程设计中,获得个人设计国家
专利 20 余项。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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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杨亚林,1971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承担了多
项特品重大项目的科研工作,先后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兵器装备集团
重大科技创新奖 1 项、兵器装备集团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 项;拥有发明专利 2 项、
实用新型专利 3 项;总结发表科技论文多篇。由他主持或参与研制的产品,多项
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地位。


    6、张锐,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南阳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南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届河南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先后获得河
南省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南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军队科技进步奖二
等奖 1 项。拥有授权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外观专利 1 项;软件著
作权 1 部;发表论文 2 篇,参与起草 3 项国家边海防标准。


    (十五)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中光学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如下:

    民品销售收入为:与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后,客户向公司下达订单,公司接到
订单后组织生产并按时发货。内销情况下,公司根据订单、出库单并经客户确认
收到货物后进行收入确认;外销情况下,公司根据订单、出库单并办理完出口报
关手续且取得货运提单后进行收入确认。

    军品销售收入为:军品公司直接与军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即装备合同在货物办
理完合格证时确认收入;与总装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即配套合同在收到客户验收
回执时确认收入。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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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


    中光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中光学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中光学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

                                    11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编制。


    4、合并范围

    截至审计基准日,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主要经                                                                         持股
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地                                                                         比例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光电产
南方    河南省                                  光学引擎生产、镜头组装、投影
                 业园区梨园路中光学集团新                                              51%
智能    南阳市                                  机组装等
                 区
                                                军品配套光学结构件精密加工及
机电    河南省   南阳市北京路 908 号、1218
                                                电缆保护管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业           100%
装备    南阳市   号
                                                务等
珠海    广东省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 118
                                                边海防监控项目                         55%
横琴    珠海市   号 1 栋 219-42 室


    5、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中光学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形。


    6、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

    标的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
                                                  税金及附加
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调增 2016 年合并财务报表税金及附加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     2,548,426.76 元,调减 2016 年合并财务
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        报表管理费用 2,548,426.76 元;调增 2016
“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          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税金及附加
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     1,321,874.79 元,调减 2016 年母公司财
                                                  务报表管理费用 1,321,874.79 元。
                                        11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
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
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
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标的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6 年度列示合并持续经营净利润金
                                                  额 3,256,719.99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
                                                  润金额 0 元。
                                                  2017 年度列示合并持续经营净利润金
                                                  额 22,680,561.00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
                                                  利润金额 0 元。
                                                  2018 年 1-6 月列示合并持续经营净利
                                                  润金额 15,092,374.56 元;列示终止经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       营净利润金额 0 元。
“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016 年度列示母公司持续经营净利润
                                                  金额 12,445,234.74 元;列示终止经营
                                                  净利润金额 0 元。
                                                  2017 年度列示母公司持续经营净利润
                                                  金额 26,341,354.58 元;列示终止经营
                                                  净利润金额 0 元。
                                                  2018 年 1-6 月示母公司持续经营净利
                                                  润金额 18,053,276.50 元;列示终止经
                                                  营净利润金额 0 元。
                                                  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增加列示其他
(2)与标的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
                                                  收益:4,960,177.28 元。减少列示营业
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
                                                  外收入:4,960,177.28 元。
                                       11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8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增加列示
                                                  其他收益:1,015,787.80 元。减少列示
                                                  营业外收入:1,015,787.80 元。
                                                  2017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增加列示其
                                                  他收益:3,160,877.28 元。减少列示营
                                                  业外收入:3,160,877.28 元。
                                                  2018 年 1-6 月母公司财务报表增加列
                                                  示其他收益:484,400.00 元。减少列示
                                                  营收外收入:484,400.00 元。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外收支减
                                                  少-30,753.71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
                                                  益。
                                                  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外收支减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     少 1,997,602.46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
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支”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      收益。
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017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营业外收支
                                                  减少 2,022,572.38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
                                                  置收益,减少“营业外收入”
                                                  2,203,112.66 元,减少“营业外支出”
                                                  180,540.28 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无需要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


    中光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4)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中光学在编制 2016 年、2017 年现金流量表时未充分考虑应付票据贴现的情
况及其对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影响;未充分考虑 2017 年末存在 4,000.00 万元短期
借款质押金且将其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导致 2016 年、2017 年的现金流
表部分项目列报不恰当,应调整相关现金流量表列报。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 2016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金额为-4,600.59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的影响金额为 4,600.59 万元;对 2017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金额为 41.30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额”的影响金额为-4,041.30 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影响金额为
-4,000.00 万元。


     7、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中光学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三、中光学主要资产情况


     (一)土地、房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光学拥有 6 宗土地使用权,其中 5 宗为出让土地、
1 宗为授权经营土地,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   使用               面积                                             证书号   是否抵
            坐落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                                               码       押
                                                                       豫(2018)
                                                                       南阳市不
     中光   中州路                            授权经
1                    62,056.7    工业                   2053-04-14     动产权第     否
     学     254 号                              营
                                                                         0004954
                                                                           号
                                                                       宛开土国
     中光   北京路                                                     用(2003)
2                    108,630.9   工业          出让     2052-12-26                  是
     学     西侧                                                           字第
                                                                         0006 号
                                                                       宛开土国
     中光   北京路                                                     用(2015)
3                    124,414.4   工业          出让     2056-09-19                  否
     学     中段                                                           字第
                                                                       00050 号
            高新区
                                                                       宛开土国
            3 号工
     中光                                                              用(2011)
4            业园    28,981.2    工业          出让     2060-01-07                     否
     学                                                                  字第
            312 国
                                                                       00072 号
            道北侧
                                                                       宛开土国
     中光   312 国                                                     用(2011)
5                    26,018.9    工业          出让     2057-08-10                     是
     学     道北侧                                                       字第
                                                                       00073 号
                                                                       宛开土国
     中光   312 国
6                    94,155.9    工业          出让     2057-08-10     用(2011)      是
     学     道北侧
                                                                         字第

                                        11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使用                 面积                                               证书号       是否抵
                   坐落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号       权人               (㎡)                                                 码           押
                                                                                00074 号



         2、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光学及其下属公司合法拥有共计 36 处房屋建筑物
所有权,均已取得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是否抵
序号        所有权人             坐落                            用途        产权证书
                                                    (㎡)                                      押
                          卧龙区梅溪办事处中                              宛市房权证第
     1          中光学                              1,618.04     厂房                            否
                              州路 254 号                                    303121 号
                          卧龙区梅溪办事处中                              宛市房权证第
     2          中光学                                 651.38    工业                            否
                              州路 254 号                                    303123 号
                          卧龙区梅溪办事处工                              宛市房权证第
     3          中光学                                 861.78    商业                            否
                                  业路                                       303258 号
                                                                          豫(2018)南阳
     4          中光学    高新区北京路 980 号     10,844.75      工业     市不动产权第           否
                                                                            0001761 号
                                                                          宛市房权证第
     5          中光学     高新区北京路 6 号        3,720.47     工业                            否
                                                                             801317 号
                          卧龙区七一街道办事
                                                                          豫(2018)南阳
                          处中光社区河南中光
     6          中光学                                 301.00    车间     市不动产权第           否
                          学集团有限公司 20
                                                                            0006547 号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中原厂居委会河                              豫(2018)南阳
     7          中光学    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           455.76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司(北京路 1218 号)                              0006548 号
                              A 区 9 幢 101
                          卧龙区七一街道办事
                                                                          豫(2018)南阳
                          处中光社区河南中光
     8          中光学                                 431.86    车间     市不动产权第           否
                          学集团有限公司 18
                                                                            0006549 号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中原厂居委会河                              豫(2018)南阳
     9          中光学    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           396.26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司(北京路 1218 号)                              0006550 号
                              A 区 8 幢 101
                          卧龙区七一街道办事
                                                                          豫(2018)南阳
                          处中光社区河南中光
 10             中光学                                 338.28    车间     市不动产权第           否
                          学集团有限公司 17
                                                                            0006552 号
                                  幢 101
                          卧龙区七一街道办事                              豫(2018)南阳
 11             中光学                                 568.25    车间                            否
                          处中光社区河南中光                              市不动产权第

                                                 11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建筑面积                                    是否抵
序号   所有权人          坐落                           用途        产权证书
                                           (㎡)                                      押
                  学集团有限公司 16                                0006553 号
                        幢 101
                  卧龙区七一街道办事
                                                                 豫(2018)南阳
                  处中光社区河南中光
12      中光学                                602.36    车间     市不动产权第           否
                  学集团有限公司 21
                                                                   0006554 号
                        幢 101
                  卧龙区七一街道办事
                                                                 豫(2018)南阳
                  处中光社区河南中光
13      中光学                                324.10    车间     市不动产权第           否
                  学集团有限公司 15
                                                                   0006557 号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川光厂居委会河                             豫(2018)南阳
14      中光学    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          810.34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司(北京路 980 号)                              0006558 号
                    B 区 14 幢 101
                  卧龙区七一街道办事
                                                                 豫(2018)南阳
                  处中光社区河南中光
15      中光学                                186.23    车间     市不动产权第           否
                  学集团有限公司 19
                                                                   0006560 号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川光厂居委会南                             豫(2018)南阳
16      中光学    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          377.21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限公司(北京路 980                               0006577 号
                  号)B 区 17 幢 101
                                                                 宛市房权证第
17     机电装备    高新区北京路 6 号       2,229.53     工业                            否
                                                                     80123 号
                                                                 宛市房权证第
18     机电装备    高新区北京路 6 号       7,878.91     厂房                            否
                                                                     80125 号
                                                                 宛市房权证第
19     机电装备    高新区北京路 6 号       1,219.85     工业                            否
                                                                     80124 号
                                                                 宛市房权证第
20     机电装备    高新区北京路 6 号       7,598.40     厂房                            否
                                                                     80163 号
                                                                 宛市房权证第
21     机电装备    高新区北京路 6 号       5,359.49     厂房                            否
                                                                     80104 号
                                                                 宛市房权证第
22     机电装备    高新区北京路 6 号       3,699.35     工业                            否
                                                                    402103 号
                                                                 宛市房权证第
23     机电装备    高新区北京路 6 号       9,288.18     厂房                            否
                                                                    801333 号
                                                                 宛市房权证第
24     机电装备    高新区北京路 6 号          698.44    厂房                            否
                                                                    402101 号
                                                                 宛市房权证第
25     机电装备   高新区北京路 980 号    16,858.23      工业                            否
                                                                     80113 号
                                                                 宛市房权证第
26     机电装备   高新区北京路 980 号      2,989.83     办公                            否
                                                                     80186 号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豫(2018)南阳
27     机电装备   事处川光厂居委会南          281.37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                               0006543 号

                                        12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建筑面积                                    是否抵
序号   所有权人          坐落                           用途        产权证书
                                           (㎡)                                      押
                  限公司(北京路 980
                  号)B 区 13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中原厂居委会南                             豫(2018)南阳
28     机电装备   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          916.82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限公司(北京路 1218                              0006544 号
                  号)A 区 18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川光厂居委会南                             豫(2018)南阳
29     机电装备   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          494.40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限公司(北京路 980                               0006545 号
                  号)B 区 15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川光厂居委会南                             豫(2018)南阳
30     机电装备   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          151.29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限公司(北京路 980                               0006546 号
                  号)B 区 20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川光厂居委会南                             豫(2018)南阳
31     机电装备   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          150.45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限公司(北京路 980                               0006551 号
                  号)B 区 18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川光厂居委会南                             豫(2018)南阳
32     机电装备   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          372.74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限公司(北京路 980                               0006555 号
                  号)B 区 16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中原厂居委会南                             豫(2018)南阳
33     机电装备   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          413.58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限公司(北京路 1218                              0006556 号
                  号)A 区 17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中原厂居委会南                             豫(2018)南阳
34     机电装备   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       3,280.50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限公司(北京路 1218                              0006559 号
                  号)A 区 20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川光厂居委会南                             豫(2018)南阳
35     机电装备   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          460.10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限公司(北京路 980                               0006561 号
                  号)B 区 19 幢 101
                  卧龙区百里奚街道办
                  事处中原厂居委会南                             豫(2018)南阳
36     中原电梯   阳中原智能电梯有限       3,288.63     厂房     市不动产权第           否
                  公司(北京路 1218                                0006562 号
                  号)A 区 19 幢 101

                                        12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光学及其子公司主要租赁房产 9 处,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期限             用途

 1       中光学      利达光电       中州路 254 号            2018.7.1-2019.6.30           办公

 2      南方智能     利达光电     光电产业园梨园路           2014.7.1-2021.6.30           厂房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
 3       中光学        汤韬                                  2018.2.21-2020.2.20        办事处
                                   街 25 号附 4 号 8-6
                                北京市海淀区林大北路
 4       中光学       吴壮志                                 2018.7.1-2019.6.30         办事处
                                   柏儒苑 5-E-102 号
                                乌鲁木齐市东泉路清泉
 5       中光学       高志先                                  2018.7.1-2019.7.1         办事处
                                小区 22 栋四单元 201 室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6       中光学        朱静       62 号院 1 号楼 10 层      2017.11.10-2018.11.9        办事处
                                           2102
                                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 17
 7       中光学       王志平                                  2017.4.3-2020.4.2         办事处
                                           号楼
                                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
 8       中光学        李荔     115 号江南水都七期地         2018.1.15-2019.1.14        办事处
                                      块二 19#902
                                横琴新区海河街 63 号
 9      珠海横琴      查华沙                                 2018.7.15-2019.7.14          办公
                                华兴楼一单元 103 商铺


       (二)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光学及其下属公司的资产中,账面原值超过 100
万元的主要生产设备包括: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1       光学传递函数测量仪           299.90               227.17                 75.75%

  2          三坐标测量机              167.52               111.66                 66.65%

  3        红外成像测试设备            115.00                83.39                 72.51%

  4          立式加工中心              113.93                 8.94                  7.85%

  5         数控车床(2 台)           109.06                65.86                 60.39%

  6       立式加工中心(2 台)         124.79                30.98                 24.83%

  7         书画相机生产线             144.34                95.34                 66.05%

                                            12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商标、专利、著作权


       1、商标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光学及其下属公司主要境内注册商标权情况如下:

                                                                                     国际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
                                                                                     分类

1.        中光学                         7358755       2010.10.21-2020.10.20           35



2.        中光学                         7358757       2010.9.14-2020.9.13             7


3.        中光学                         7358758       2010.8.21-2020.8.20             7


4.        中光学                         7358759       2010.12.7-2020.12.6             9



5.        中光学                         7358760       2010.12.7-2020.12.6             9




6.        中光学                         7453673       2011.1.14-2021.1.13             9



7.        中光学                         3032546       2013.2.21-2023.2.20             9


8.        中光学                         5018527       2008.10.28-2018.10.27           7



9.        中光学                         7453613       2010.10.14-2020.10.13           4




10.       中光学                         7453622       2010.10.14-2020.10.13           4




11.       中光学                         7453633       2011.9.14-2021.9.13             9




                                      12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国际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
                                                                      分类

12.    中光学             7453636       2011.1.14-2021.1.13             9




13.    中光学             9137967       2012.4.28-2022.4.27             9




14.    中光学             1525992       2011.2.21-2021.2.20             9



15.    中光学             1551585       2011.4.7-2021.4.6               12



16.    中光学             3064951       2014.1.28-2024.1.27             9



17.    中光学             3064952       2013.5.14-2023.5.13             35



18.    中光学             3064953       2013.3.7-2023.3.6               12



19.    中光学             3064954       2015.6.7-2025.6.6               7



20.    中光学             6258203       2010.03.28-2020.3.27            9



21.    中光学             6258204       2010.03.28-2020.3.27            9




22.    中光学             6258205       2010.03.28-2020.3.27            9




                       12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国际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
                                                                        分类




23.    中原电梯            11366804       2014.1.21-2024.1.20             7




24.    中原电梯            11366214       2014.1.21-2024.1.20             37




25.    中原电梯            11366393       2014.1.21-2024.1.20             37




26.    中原电梯            11366461       2014.1.21-2024.1.20             7




27.    中原电梯             891591        2016.10.28-2026.10.27           7




28.    中原电梯            11366427       2014.1.21-2024.1.20             37




29.    中原电梯            20705006       2017.9.14-2027.9.13             7




                         12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国际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
                                                                        分类


30.    中原电梯            20705046       2017.9.14-2027.9.13             7




31.    中原电梯             9046604       2012.1.21-2022.1.20             42




32.    中原电梯            11366156       2014.1.21-2024.1.20             37




33.    中原电梯            20705151       2017.9.14-2027.9.13             7




34.    中原电梯            22938746       2018.2.28-2028.2.27             7




35.    中原电梯            23308890       2018.3.21-2028.3.20             7




36.    机电装备             5464315       2009.5.28-2019.5.27             12




37.    机电装备             5556154       2009.11.21-2019.11.20           9




38.    川光电力            11342622       2014.3.14-2024.3.13             9




                         12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国际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
                                                                                               分类


39.      川光电力                                 11342652         2014.7.7-2024.7.6              9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光学及其下属公司主要境外注册商标权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           注册官方          国际分类



                                                       2010.12.7
 1       中光学                       1371744                             印度                9
                                                      -2020.12.6




                                                       2010.12.7
 2       中光学                       1994732                           澳大利亚              9
                                                      -2020.12.6




       2、专利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光学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专利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申请日
                                       类型
         脉冲激光测距仪的目标寻
 1                                     发明       2004100604084           中光学         2004-7-15
         找方法及其目标寻找装置
         同步调焦式数码望远照相                                         中光学、机
 2                                     发明       2005101131260                         2005-10-14
                   机                                                     电装备
         超硬铝异形零件半熔融加
 3                                     发明       2005101073602           中光学        2005-12-30
           热半固态成形方法
         光源匀光光纤低损传导投                                         中光学、机
 4                                     发明       2007100539341                          2007-2-1
                 光装置                                                   电装备
         高亮度匀光可调光斑投光                                         中光学、机
 5                                     发明       2007100539356                          2007-2-1
                 装置                                                     电装备
         可调式膜厚监控光电信号                                         中光学、机
 6                                     发明       2007100539375                          2007-2-1
               转换装置                                                   电装备
         光学镀膜膜厚检测自动控
 7                                     发明      200710053938X            中光学         2007-2-1
           制系统及监控方法
         光学镀膜反射率的测量及                                         中光学、机
 8                                     发明       2007100540207                          2007-2-27
               显示方法                                                   电装备
         光学镀膜多位比较片换位                                         中光学、机
 9                                     发明       2007100540194                          2007-2-27
             装置及控制方法                                               电装备

                                                12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申请日
                                  类型
       光学镀膜监控系统信号消
 10                               发明     2007100539708          中光学          2007-2-8
               噪方法
       光学膜厚在线测量折射率                                   中光学、机
 11                               发明     2007100540211                          2007-2-27
               的方法                                             电装备
                                                                中光学、南
       一种投影系统中的调整装                                   阳南方长虹
 12                               发明     2007101950533                         2007-12-11
                 置                                             科技有限公
                                                                    司
       分划间隙定量测量调校方
 13                               发明     2007101931960          中光学         2007-12-19
             法及其辅助用具
       铝合金异型件等温精锻工
 14                               发明     2007101931975          中光学         2007-12-19
                 艺方法
       光学镀膜自动化控制系统
 15                               发明     2008101408243          中光学          2008-7-28
             及其控制方法
       一种变焦镜头目标测距的
 16                               发明     2009100653280          中光学          2009-6-30
             计算机终端系统
       一种激光测距仪模拟检测
 17                               发明     2009100653261          中光学          2009-6-30
                 装置
       低精度码盘实现高精度控
 18                               发明     2009100653346          中光学          2009-6-30
           制步进电机的方法
       一种消除温度漂移的测量
 19                               发明     2009100658299          中光学          2009-8-19
                 电路
       一种使用集成电路 IC 卡来                                 中光学、川
 20                               发明     2009102276142                         2009-12-23
       存储防误设备编码的方法                                     光电力
       远距离柔性传动喷头摆动
 21                               发明     2010102930948          中光学          2010-9-27
                 机构
 22     开槽压圈间隙调整装置      发明     2010106001902          中光学         2010-12-22
       百倍连续变焦 CCD 镜头光
 23                               发明     2011103727870          中光学         2011-11-22
                学系统
       连续变焦 CCD 电视跟踪镜
 24                               发明    201110372764X           中光学         2011-11-22
             头光学系统
 25     新型高精度微光瞄准镜      发明     2011103727866          中光学         2011-11-22
       双镜头单 CCD 的合景光学
 26                               发明     2011103727885          中光学         2011-11-22
                 系统
 27    数字微光瞄准镜光学系统     发明     2011104438628          中光学         2011-12-27
       红外连续变焦镜头光学系
 28                               发明     2011104438986          中光学         2011-12-27
                 统
       昼夜猫眼侦察镜头光学系
 29                               发明     2012103412998          中光学          2012-9-17
                 统
       直升机落地自由姿态校靶
 30                               发明     2013101278005         川光电力         2013-4-15
               系统
       一种通用数字式姿态自动
 31                               发明     2013101301158          中光学          2013-4-16
             测量电路
       小尺寸碟形垫圈特性弹力
 32                               发明     2013101539950          中光学          2013-4-28
       值检测装置及其检测方法
                                         12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申请日
                                类型
       电器簧片弹力值测量装置
 33                             发明     2013101523914          中光学          2013-4-28
           及其测量方法
 34    复合仪表式驾驶员潜望镜   发明     2014100615059          中光学          2014-2-24
       小型仪器高低、方位调节
 35                             发明     2014107746658          中光学         2014-12-16
               机构
       大中型监控转台转动系统
 36                             发明     2015108027134          中光学         2015-11-19
         及其运行控制方法
 37    观瞄仪昼夜通用开合眼罩   发明     2016100103740          中光学          2016-1-8
       一种通过手轮进行电分划
 38                             发明    201610010376X           中光学          2016-1-8
             调整的装置
       光学瞄准镜震动冲击试验
 39                             发明     2016100169606          中光学          2016-1-8
             转换装置
       一种用于光学设备的联动
 40                             发明     2015104024832          中光学          2015-7-10
       调焦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一种光学产品的转角定位   实用
 41                                      2008201481371          中光学          2008-7-19
               机构             新型
                                实用
 42      瞄具可折叠遮阳罩                2008202309255          中光学         2008-12-17
                                新型
                                实用
 43    具有缓冲结构的包装箱              2008202309363          中光学         2008-12-18
                                新型
       激光器光轴的柔性调节装   实用
 44                                      2008202309359          中光学         2008-12-18
                 置             新型
                                实用
 45    仪器微动精确复位装置              2008202310591          中光学         2008-12-23
                                新型
                                实用
 46    仪器缓冲精确复位装置              2008202310587          中光学         2008-12-23
                                新型
                                实用
 47    变焦镜头光学预置位装置            2009200912219          中光学          2009-6-30
                                新型
                                实用
 48      一种简易测角装置                2009200912204          中光学          2009-6-30
                                新型
                                实用
 49      多功能镜头控制系统              2009200912187          中光学          2009-6-30
                                新型
                                实用
 50      通用型脉冲计数电路              2009200912191          中光学          2009-6-30
                                新型
                                实用
 51      全天候球形监控转台              2010205994646         川光电力        2010-11-10
                                新型
                                实用
 52      红外定焦光电系统                2010206741762          中光学         2010-12-22
                                新型
                                实用
 53    一种方位俯仰微调机构              2010206741813          中光学         2010-12-22
                                新型
                                实用
 54      微光瞄镜综合检测仪              2010206741349          中光学         2010-12-22
                                新型
                                实用
 55    箱式产品通用调整机构              2010206741300          中光学         2010-12-22
                                新型


                                       12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申请日
                                 类型
                                 实用
 56      反射镜俯仰调节机构               2010206741264          中光学         2010-12-22
                                 新型
                                 实用
 57    一种可靠的转台操控装置             2010206741103          中光学         2010-12-22
                                 新型
                                 实用
 58     一种简易红外热像靶板              2010206753030          中光学         2010-12-23
                                 新型
       一种激光发射、接收光轴    实用
 59                                       2010206753134          中光学         2010-12-23
           平行性调节机构        新型
       线缆内外腔的气密性防护    实用
 60                                       2010206753401          中光学         2010-12-23
               结构              新型
                                 实用
 61       显示屏放大转像器                2010206753257          中光学         2010-12-23
                                 新型
                                 实用
 62        一种微型投影机                 2010206762307          中光学         2010-12-23
                                 新型
       多波长激光器融合发射光    实用
 63                                       2011204657508          中光学         2011-11-22
               学系统            新型
                                 实用
 64    RS485/RS422 串口转换器             2011204657476          中光学         2011-11-22
                                 新型
       一种基于无线传输的便携    实用
 65                                       2011204657531          中光学         2011-11-22
         式音视频采集设备        新型
       半导体激光测距机光学系    实用
 66                                       2011204657527          中光学         2011-11-22
                 统              新型
       可触摸式微机防误与操作    实用
 67                                       2011205112518         川光电力        2011-12-09
             票专家系统          新型
                                 实用
 68      光学装配用万能扳手               2011205541778          中光学         2011-12-27
                                 新型
       多功能光电瞄准镜调校平    实用
 69                                       2011205541797          中光学         2011-12-27
                   台            新型
       多功能白光光电瞄准镜光    实用
 70                                       2011205541782          中光学         2011-12-27
               学系统            新型
       具有增距镜的 CCD 镜头光   实用
 71                                       2011205541975          中光学         2011-12-27
               学系统            新型
       连续变倍体视显微镜光学    实用
 72                                       2011205541640          中光学         2011-12-27
                 系统            新型
                                 实用
 73       一种光栏调节机构               201120554180X           中光学         2011-12-27
                                 新型
       柱上真空断路器遥控闭锁    实用
 74                                       2012204553683         川光电力         2012-9-10
               系统              新型
       双视场星位标定数字镜头    实用
 75                                       2012204697374          中光学          2012-9-17
             光学系统            新型
       非调焦无热化红外光学系    实用
 76                                       2012204697444          中光学          2012-9-17
                 统              新型
                                 实用
 77      电视校靶镜光电系统               2012204697779          中光学          2012-9-17
                                 新型
       具有隐蔽摄录功能的观测    实用
 78                                       2012204697800          中光学          2012-9-17
                 仪              新型

                                        13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申请日
                                  类型
                                  实用
 79    一种新型分划板调节机构              2012206840273          中光学         2012-12-13
                                  新型
       新型摄像机和镜头联接调     实用
 80                                        2012206843110          中光学         2012-12-13
               校机构             新型
                                  实用
 81     望远、显微镜光学系统              201220720516X           中光学         2012-12-25
                                  新型
       应用于无线传输产品的蓝     实用
 82                                        2013201571788          中光学          2013-4-1
                 牙模块           新型
       基于 TDC-GP2 的脉冲激光    实用
 83                                        2013201570747          中光学          2013-4-1
             测距计时装置         新型
       远程红外双视场变焦光学     实用
 84                                        2013201537560          中光学          2013-4-1
                 系统             新型
       长波中程红外双视场变焦     实用
 85                                       201320153758X           中光学          2013-4-1
               光学系统           新型
       一种通用的一键式电源开     实用
 86                                        2013201569504          中光学          2013-4-1
                   关             新型
                                  实用
 87    户外配变低压保护开关箱              2013203211950         川光电力         2013-6-5
                                  新型
       远程可视化变电站运行防     实用
 88                                       201320862061X          川光电力        2013-12-30
             误操作系统           新型
                                  实用
 89    一种单铰链门的锁紧机构              2014200778507          中光学          2014-2-24
                                  新型
                                  实用
 90      一种旋转轴阻尼机构                2014200779919          中光学          2014-2-24
                                  新型
       一种旋转 270°双定位锁紧   实用
 91                                        2014200779834          中光学          2014-2-24
           的单铰链门结构         新型
       微型独脚发光二极管功率     实用
 92                                        2014201339672          中光学          2014-3-24
             老练试验装置         新型
       CR2 锂电池持续放电试验     实用
 93                                        2014201435557          中光学          2014-3-27
               老炼测试仪         新型
       一种基于 OLED 显示器的     实用
 94                                        2014203828940          中光学          2014-7-11
             字符叠加装置         新型
                                  实用
 95    一种一键多功能控制电路              2014203318079          中光学          2014-6-20
                                  新型
       一种电池并排同向组合供     实用
 96                                       201420421144X           中光学          2014-7-29
               电装置             新型
       一种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组     实用
 97                                        2014204214490          中光学          2014-7-29
           件减振复位装置         新型
                                  实用
 98     一种 USB 数据采集装置              2014207937858          中光学         2014-12-16
                                  新型
       一种基于 STM32 的无纸记    实用
 99                                        2014207937843          中光学         2014-12-16
                 录仪             新型
       一种双电源多通道模数转     实用
100                                        2014207935392          中光学         2014-12-16
                换装置            新型
                                  实用
101    一种简单的负重转动机构              2014207934099          中光学         2014-12-16
                                  新型

                                         13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申请日
                                类型
                                实用
102    一种陀螺稳像转台装置              2014207983856          中光学         2014-12-17
                                新型
                                实用
103      一种转动锁紧机构                2014208224260          中光学         2014-12-23
                                新型
                                实用
104      一种转角锁紧机构                2014208224256          中光学         2014-12-23
                                新型
       像增强器矩阵集成筛选老   实用
105                                      2015204642695          中光学          2015-7-1
               炼仪             新型
       一种用于光学设备的联动   实用
106                                      2015204958984          中光学          2015-7-10
             调焦装置           新型
                                实用
107    一种光轴快速调校装置              2015207984590          中光学         2015-10-16
                                新型
                                实用
108      高精度滑动支撑装置              2015207986666          中光学         2015-10-16
                                新型
       一种光轴基准线快速校准   实用
109                                      2015207988074          中光学         2015-10-16
               装置             新型
       一种激光扩束融合光学系   实用
110                                      2015208904095          中光学         2015-11-10
                 统             新型
       中大型监控转台俯仰角度   实用
111                                      2015209236096          中光学         2015-11-19
           转动限位结构         新型
                                实用
112    观瞄仪昼夜通用开合眼罩            2016200143724          中光学          2016-1-8
                                新型
       一种用于前置瞄具物镜目   实用
113                                      2016206538046          中光学          2016-6-28
       镜光轴一致性调校机构     新型
       一种大型光学仪器减震支   实用
114                                      2016209307397          中光学          2016-8-24
               持机构           新型
       一种双轴滑动间隙快速调   实用
115                                      2016213280946          中光学          2016-12-6
               节机构           新型
       小型雷达和光电转台的联   实用
116                                      2016213486597          中光学          2016-12-9
             动控制系统         新型
       一种新型瞄具用分划板调   实用
117                                      2016214178254          中光学         2016-12-22
               节机构           新型
       一种高精度双筒测距望远   实用
118                                      2016214176899          中光学         2016-12-22
         镜的目距调节机构       新型
       一种有线连接的远程操控   实用
119                                      2016214373238          中光学         2016-12-26
               装置             新型
       一种可拉伸自动探测温度   实用
120                                      2016214379323          中光学         2016-12-26
               装置             新型
                                实用
121    一种全景监控预警系统              2016214468670          中光学         2016-12-27
                                新型
       基于切换实现不同色域的   实用
122                                      2017201443218          中光学          2017-2-17
               滤光器           新型
       一种手轮延长操作用软轴   实用
123                                      2017201547274          中光学          2017-2-21
               装置             新型
       一种用于昼夜合一瞄准镜   实用
124                                      2017201564621          中光学          2017-2-21
           的手动挡光装置       新型

                                       13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申请日
                                 类型
                                 实用
125    一种大角度可靠限位机构             2017203042630          中光学          2017-3-27
                                 新型
       一种基于调制技术的激光    实用
126                                       2017204464146          中光学          2017-4-26
             照明装置            新型
       一种实现前置红外瞄具系    实用
127                                      201720446696X           中光学          2017-4-26
       统光轴一致性的调校装置    新型
                                 实用
128      一种新型移动净水车               2011205541636          中光学         2011-12-27
                                 新型
                                 实用
129      超静音大功率电源车               2011205541763          中光学         2011-12-27
                                 新型
       车载精密仪器平衡支撑装    实用
130                                       2008202310604          中光学         2008-12-23
                   置            新型
       一种投影显示单元十轴调    实用
131                                       2017215546525          中光学         2017-11-20
                 节装置          新型
       一种反衰减透雾可见光镜    实用
132                                       2017214363315          中光学          2017-11-1
                   头            新型
       一种低通星光连续变焦镜    实用
133                                       2017214366351          中光学          2017-9-30
                   头            新型
       一种点阵数码电子分划瞄    实用
134                                       2017212785539          中光学          2017-9-30
           准点实时显示装置      新型
       一种激光照明扩束变焦光    实用
135                                       2017212794788          中光学          2017-9-30
                 学系统          新型
       一种双通道、多光谱融合    实用
136                                       2017212794792          中光学          2017-9-30
               光学系统          新型
       一种旋转式全景焦点识别    实用
137                                       2017210468322          中光学          2017-8-21
               光电跟踪仪        新型
       RS422/RS232 接口与 CAN    实用
138                                       2017208096957          中光学          2017-7-6
           总线接口转换电路      新型
       一种折-衍射混合大相对孔   实用
139                                      201720813729X           中光学          2017-7-6
           径无热化红外物镜      新型
                                 实用
140    一种镜头保护镜专用扳手             2017207738735          中光学          2017-6-29
                                 新型
       一种用于测距控制电路的    实用
141                                       2017204466974          中光学          2017-4-26
             检测装置            新型
       一种激光光源光束调整机    实用
142                                       2017203900858          中光学          2017-4-14
                 构              新型
                                 实用
143      一种投影机防尘装置               2017203901935          中光学          2017-4-14
                                 新型
       一种激光投影机光源散热    实用
144                                      201720390194X           中光学          2017-4-14
                装置             新型
       基于 CL200 色彩照度计设   实用
145                                       2017214605846         南方智能         2017-11-6
         计的改进型检测支架      新型
       一种多功能投影检测无线    实用
146                                       2017214336290         南方智能         2017-11-1
              控制装置           新型
                                 实用
147      一种镜头自动作设备               2017213254185         南方智能        2017-10-16
                                 新型

                                        13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权利人           申请日
                                     类型
         一种投射类镜头通用解像      实用
148                                           2017213173953         南方智能        2017-10-13
                    机               新型
         一点一倍变倍比简易投影      实用
149                                          201721282404X          南方智能         2017-9-30
                  镜头               新型
         微型摄像镜头用特殊压头      实用
150                                           2017212824228         南方智能         2017-9-30
                  设备               新型
         镜头薄壁件高精度组装治      实用
151                                          201721300591X          南方智能         2017-9-30
                    具               新型
         滑棒类镜头高精度组装治      实用
152                                           2017213005924         南方智能         2017-9-30
                    具               新型
         一种 SP251 镜头解像度检     实用
153                                           2017212654180         南方智能         2017-9-29
                 测装置              新型
         一种 SP251 镜头异物检测     实用
154                                           2017212655535         南方智能         2017-9-29
                  装置               新型
         高变倍高清大像圆变焦投      实用
155                                           2017212449186         南方智能         2017-9-27
                 射镜头              新型
                                     实用
156       L 形高清拼接投影镜头                2017212449913         南方智能         2017-9-27
                                     新型
                                     实用
157         短焦高清投射镜头                  2017212453181         南方智能         2017-9-27
                                     新型
                                     外观
158          光学瞄具(Ⅰ)                   2010306921296          中光学         2010-12-22
                                     设计
                                     外观
159          光学瞄具(Ⅱ)                   2010306921084          中光学         2010-12-22
                                     设计
                                     外观
160          远程电源管理器                   2015304538409          中光学         2015-11-13
                                     设计
                                     外观
161          LED 微型投影机                   2017301238420          中光学          2017-4-14
                                     设计
                                     外观
162          短焦激光投影机                   2017301238435          中光学          2017-4-14
                                     设计


       3、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光学及其下属公司主要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登记号            权利人       首次发表日期

 1        大屏幕拼接控制系统 V1.0           2011SR001185            中光学          2010-8-8

 2        焦距和焦截距计算程序 1.0          2011SR071813            中光学          2010-10-1

 3       激光测距参数计算软件 V1.0          2014SR071484            中光学          2013-12-1
        中光学图像大屏幕分布式显示
 4                                          2015SR008715            中光学         2013-12-15
            控制系统软件 V1.0
        中光学边海防视频监控站软件
 5                                          2015SR009142            中光学          2012-3-30
                    V1.0
                                            13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登记号            权利人       首次发表日期
       大屏幕状态显示单元控制软件
 6                                    2016SR122136            中光学         2015-10-10
                   V1.0
 7       中光学 CI 管理软件 V2.0      2017SR258931            中光学          2017-4-6

 8     中光学多点触摸控制程序 V2.0    2017SR259053            中光学          2017-2-12
          中光学多媒体触控互动
 9                                    2015SR125583            中光学           未发表
              CostarboardV1.0
 10    中光学集控管理系统软件 V1.0    2017SR268358            中光学          2017-3-23

 11    中光学产品信息管理系统 V1.0    2017SR576722            中光学         2016-10-20
       多台光电跟踪仪联动图像融合
 12                                   2017SR576717            中光学         2016-12-29
               平台 V1.0
       光电跟踪仪多源信息接入平台
 13                                   2017SR595503            中光学          2017-9-19
                   V1.0
 14     森林火险监测系统软件 V1.0     2017SR595053            中光学          2017-8-5
        多源全景图像实时拼接软件
 15                                   2017SR604467            中光学          2017-6-29
                  V1.0
 16       伺服调试系统软件 V1.1       2017SR646897            中光学         2016-11-20

 17     卡口车辆辅助排查系统 V1.0     2018SR035603            中光学          2017-6-7

 18     疑犯识别追踪辅助系统 V1.0     2018SR035598            中光学          2017-5-7
       川光高压开关设备用微机控制
 19                                   2007SR13637            川光电力         2007-4-30
             防误闭锁 WS2.0
 20          变电站巡检系统           2011SR071321           川光电力         2009-8-18

 21       智能钥匙管理系统 V1.0       2011SR071194           川光电力         2008-6-9

 22     川光监控转台控制系统 V1.2     2014SR084356           川光电力         2010-10-1
        川光调度指挥中心控制系统
 23                                   2014SR084497           川光电力         2012-2-25
                  V1.0
 24     川光电脑钥匙软件系统 V1.0     2014SR084198           川光电力        2011-10-28

 25      川光地线管理机系统 V1.0      2014SR084411           川光电力         2012-9-30
       川光在线式微机综合控制装置
 26                                   2014SR084361           川光电力         2013-6-1
                     V1.0
       高清变焦投射镜头光轴半自动
 27                                   2018SR285047           南方智能         2017-1-18
             调整软件系统 V1.0
         高清背投镜头解析检测软件
 28                                   2018SR285045           南方智能         2017-3-30
                     V1.0
       书画照相机用 12 倍变焦单元画
 29                                   2018SR285096           南方智能         2017-5-16
               角调整软件 V1.0
       百万像素监控镜头解析度半自
 30                                   2018SR283836           南方智能         2017-6-19
           动检测软件系统 V1.0
       TFT-LCD 光学引擎液晶板自动
 31                                   2018SR285102           南方智能         2017-7-10
             调整软件系统 V1.0
                                      13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登记号            权利人       首次发表日期
        投影机光学性能 13 点自动检测
 32                                    2018SR285107           南方智能         2017-8-22
                软件系统 V1.0

       (四)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光学不拥有特许经营权。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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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中,利达光电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兵器装备集团持有的中光
学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 35,063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
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7.46                              15.72

     前 60 个交易日                16.93                              15.24

     前 120 个交易日               18.55                              16.70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5.24 元/股。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经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5 元(含税),实施完毕后,股
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15.22 元/股。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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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设有发行价格调整机制,根据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
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一旦约定的调价触发条件满足,公司董事会有
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为调价触发
条件成就日(即 2018 年 6 月 26 日),调整后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为 13.45
元/股,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
相应调整。


       (二)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及其实施情况


    为保护交易双方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拟引入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做调
整。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国务院国资委核准本价格调整方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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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前,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且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
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
交易日即 2017 年 9 月 7 日的收盘价格的跌幅超过 10%,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重组发行价格进行
一次调整:


    (1)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
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数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9 月 7 日收盘数跌幅超过 10%;或


    (2)光学光电子指数(801084.S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
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数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9 月 7 日收盘数跌幅超过 10%。


    5、调价基准日


    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


    6、调整后的发行价


    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将以调价基准日为新的定价基准日,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为在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的基础
上(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由董事会确定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7、调整后的发行股份数量


                                   13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变,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的股份数量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8、调整方式


    在可调价期间内,当“调价触发条件”成就后,交易对方有权在成就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通知上市公司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交易对方决定通知上
市公司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进行决议,并以“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作为调
价基准日。在可调价期间,当“调价触发条件”成就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且仅
可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
整,则后续不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价格调整机制充分考虑并消除了资本市场整体波动对本次交易定价及
交易实施带来的不利影响,系交易各方从对等角度考虑提升本次重组成功性的有
效机制,有利于本次交易实现军工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
力,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9、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发行股数随之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10、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的调价机制触发情况及实施情况

    (1)调价机制触发情况

    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8 年 6 月 9 日)后,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
内至少 10 个交易日(即 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格较公司因本次重组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7 年 9 月 7 日)收盘价格跌
幅超过 10%,且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或光学光电子指数(801084.SI))
收盘点数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7 年 9 月 7 日)
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0%。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调价机制已经触

                                     14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

    (2)上市公司调价安排

    2018 年 7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本次调整不构成交易
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①调整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调价触发条
件”的交易日当日,即调价基准日(2018 年 6 月 26 日)。


    ②调整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不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利达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
定为 13.45 元/股。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作相应调整。


    ③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基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同时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中约定的计算方法,调整后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合计发行股份
38,522,488 股。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确定的数量为准。若利
                                   14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达光电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或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发行数
量。


       (三)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数量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交易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
股按照以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即不足 1 股部分对应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赠予上市
公司。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及调整后的发股价格计算,购买标的资产发行
股份数量为 38,522,488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如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六)期间损益安排
                                     14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除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有关成本及税费由交易
各方按依法或依约定承担),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
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因实现盈利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
归交易对方所有,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全额支足;因发生亏损或其
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
全额补足。期间损益数额由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交易对
方或上市公司应当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履行现金支付义
务。


       (七)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八)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变化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利达光电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利达光电 2018 年半年
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审阅报告,本次发行前后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项目
                  实现数       备考数            增幅       实现数         备考数        增幅

   总资产         99,387.46   238,018.10         139.49%   91,798.42     220,689.69    140.41%
归属于母公司
                  57,194.07    84,394.77         47.56%    55,450.32      81,566.81     47.10%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48,523.18    94,681.07         95.13%    91,286.60     166,312.64     82.19%

  营业利润         2,505.23     3,490.40         39.32%      2,149.88      4,651.09    116.34%

  利润总额         2,505.60     3,471.21         38.54%      2,150.28      4,588.61    113.40%

                                           14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2,241.85     3,223.29         43.78%      2,175.51       4,802.51    120.75%
      润
每股收益(元/
                         0.11        0.14          27.27%          0.11           0.20     81.82%
    股)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有所
增加,上市公司财务指标都将有较大的提升与改善。


       三、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次交易之前
 股东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兵器装备集团         77,690,015              38.99%             116,212,503              48.88%

南方工业资管          6,844,351              3.44%                6,844,351              2.88%

其他中小股东        114,705,634              57.57%             114,705,634              48.24%

    合计            199,240,000               100%             237,762,488            100.00%


       本次交易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7,769.00 万股股份,并通过全资子
公司南方工业资管间接持有公司 684.44 万股,合计控制公司 42.43%的股权;本
次交易完成后配套融资前,兵器装备集团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51.76%,兵器
装备集团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
响。

       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35,063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以上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
增资入股标的公司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智能化光电侦察及要地防御系统生产线建设项

                                             14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目、军民两用光电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投影显示系统配套能力建设项目及支
付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3、募集金额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35,063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
易价格的 100%(以上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
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公司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4、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
果最终确定。

                                  14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35,063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数量将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股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20%,具体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数量将不超过 10 名。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
终发行对象。

      7、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8、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三)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智能化光电侦察及要地防御系统生产
  1                                                      25,092                      20,092
        线建设项目
  2     军民两用光电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7,997                       7,997

  3     投影显示系统配套能力建设项目                       7,974                       4,974


                                       14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                      2,000

                         合计                          41,063                      35,063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缓急等情况,
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
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1、智能化光电侦察及要地防御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支持光电防务和要地监控业务发展,鉴于标的公司在光电侦测防御以及处
置产品方面积累的产品技术优势,公司拟围绕军民两用的光电侦测防御以及处置
产品进行能力建设。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光学,项目拟投资总金额为 25,092 万元,其中拟使用
募集资金 20,092 万元。

       (2)项目投资金额安排

       本项目的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建设投资                               21,680                            20,092

 1.1      建筑工程费                              4,938                              4,938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5,154                            15,154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68                                   -

 1.4      基本预备费                                420                                   -

  2       铺底流动资金                            3,412                                   -

                 合    计                        25,092                            20,092


       (3)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投产后第 3 年完全达产。项目建设期实施进
度安排如下:
                                     14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效益测算如下:

  序号                    项目                                     数额

   1      年销售收入(万元)                                         49,922

   2      税后年净利润(万元)                                       6,584

   3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23.10


    (5)项目涉及的立项、环评及用地等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取得南阳市高新区发改委出具的《河南省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411352-40-03-039913)。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取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出
具的《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光电侦察及要地防御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宛开环审[2017] 860 号)。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阳高新区北京路 908 号北厂区及 3 号工业园光电新
厂区,标的公司已取得项目用地,土地证号分别为宛开土国用(2003)字第 0006
号和宛开土国用(2011)字第[00074]号。

    2、军民两用光电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围绕微光、红外、激光、稳定伺服控制等光电应用技术发展方向,
                                    14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通过对“科研开发、核心制造、试验验证”三种核心能力建设,提升精确打击、
光电对抗、轻武器光电对抗和反恐处突等先进光电技术水平,提升光电分系统及
系统研制生产能力,满足现代武器装备信息化发展需求。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7,997
万元,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光学。

      (2)项目投资金额安排

      本项目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建筑工程费                        3,637                        3,637

  2     设备购置及工器具费                3,871                        3,871

  3     设备安装费                          57                           57

  4     设计及工程监理费等                 432                          432

              总投资                      7,997                        7,997


      (3)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4)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提高标的公司在微光、红外、激光、稳定伺服控制等
光电应用技术发展方向的研究与开发能力,本项目将从总体上提高公司的技术水
平,提高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但无法单独进行项目效益测算。

                                   14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项目涉及的立项、环评、用地等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取得南阳市高新区发改委出具的《河南省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411352-40-03-039856)。

       本项目已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取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出具
的《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军民两用光电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审批意见》(宛开环审[2018] 001 号)。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阳高新区 3 号工业园光电新厂区,标的公司已取得项
目用地,土地证号为宛开土国用(2011)字第[00074]号。

       3、投影显示系统配套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为标的公司投影机生产线配套电路板、注塑结构件等。中光学在
投影机部件方面,一直依靠外部供应链。由于中光学所在地南阳处于内地,投影
机产业链配套能力较弱,投影机的电子电路、外壳部件等主要部件配套厂商均在
1000 公里以外。随着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供应链已经不能满足投影机生产交
期、成本的需要,必须建立本地配套能力。为了支持投影业务发展,实现“百万
投影机”目标,填补公司在投影机电子电路部件、注塑成型部件方面配套能力的
空缺,中光学拟建设该项目。本项目达产后,中光学具备年新增投影机配套电路
板、注塑结构件 50 万套生产能力。

       (2)项目投资金额安排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建设投资                          5,674                      4,974

 1.1      建筑工程费                        1,552                      1,552

 1.2      设备购置及工器具费                3,284                      3,284

 1.3      设备安装费                         138                        138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80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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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5       基本预备费                          420                          -

  2        铺底流动资金                        2,300                        -

                 总投资                        7,974                     4,974


       (3)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4)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的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年销售收入                                                       26,325

       2          税后年净利润                                                     2,018

       3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22.90


       (5)项目涉及的用地、立项、环评等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已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取得南阳市高新区发改委出具的《河南省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411352-40-03-039870)。

       本项目已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取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出具
的《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投影显示系统配套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
批意见》(宛开环审[2018] 005 号)。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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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阳高新区 3 号工业园光电新厂区,标的公司已取得项
目用地,土地证号为宛开土国用(2011)字第[00074]号。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智能化光电侦察及要地防御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1)本项目是巩固标的公司现有光电防务和监控产品优势,扩展新产品领
域的需要。

    通过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提升标的公司微光及红外产品、要地监控防御产品
领域的研发保证能力和生产实力,增强现有产品线竞争能力。同时,建立在激光
侦测防御和处置等产品方面研发生产能力,扩展新的产品发展领域。

    (2)本项目是增强公司军民融合发展能力的需要。

       标的公司秉承“军品立位、民品兴业”的发展理念,在履行军工企业保军报
国使命的同时,积极响应军民融合国家战略,通过项目建设,大力提升现有军用
光电防务技术和产品水平,积极推进军用技术和产品在民用领域的应用。

       2、军民两用光电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1)本项目是标的公司整合资源、补充能力,增强研发实力的需要。

    目前,标的公司业务板块多,开发项目种类多,研发设施、人力资源分散,
不能集中共享,内外部之间资源尚未做到有机结合、有效利用,影响了科技创新
的能力和效率。通过本项目,在光电新区集中提供研发场地,整合内外部资源,
建立设计开发、实验验证、计量检测、信息化系统等科研平台,务必在创新平台
建设上实现突破,继而在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关键技术研发上实现突破。

    (2)本项目是标的公司加强前瞻性、基础性技术研究,储备发展后劲的需
要。

    通过本项目建设,为标的公司前瞻性、基础性技术研究建立坚实的基础,在
此基础上,标的公司将着力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着
力开发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产品,着力跟踪国内外领先技术的趋势,
                                     15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努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将“中光学”品牌打造为“第一品牌”,实
现隐形冠军的战略目标。

    3、投影显示系统配套能力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1)本项目是提升投影机配套能力,实现“百万投影机”战略的需要。

    近年来,标的公司投影机业务无论从技术还是质量方面都具备了较强的市场
竞争力,为了提高品牌的影响力,与国外品牌竞争,需要不断控制生产成本。由
于南阳地处中原,配套企业能力不足,虽然标的公司投影机业务已建立了完善稳
定的配套产业链,但协作配套的成本较高。

    SMT 电路板、注塑结构件是投影机重要的构成部分,要实现“百万投影机”
的生产规模,两方面良好的配套能力不可或缺。长期以来,由于依靠外协配套,
在成本、品控、交期、售后等诸多方面不尽人意。SMT、注塑加工能力已成为制
约投影机实现规模效应的一个短板,建立 SMT、注塑配套能力可以有效节省大
量时间和运输成本以及支付给协作厂商的利润,有利于产品质量保证、性能和外
观的提升,提高产品盈利水平和竞争力。

    (2)本项目是提升军、民用光电产品配套的电子电路部件、注塑结构件研
发生产能力的需要。

    通过在本地建立电子电路 SMT、注塑成型生产能力,可以较好支持公司光
电防务产品、安防监控系统和光学镜头等军民品在电子电路和结构件方面的研发
生产,弥补公司在电子电路等方面能力不足,为公司其他军民品的研发生产提供
良好的基础配套能力。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自 2007 年 12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未进行过其他股权
类融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六)配套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15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上市公司 2018 年 2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如下:

    1、募集资金的存放

    (1)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
议内容应遵守监管部门的规定。

    2、募集资金的使用

    (1)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
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投资。


    (3)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15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
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
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
因等。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
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③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
相关计划金额 50%的;


    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公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
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6)公司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
资项目。


    (7)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
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
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8)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15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且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


    ①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②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④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9)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在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①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
额及投资计划等;


    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③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④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
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正常进行的措施;


    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从事风险投
资的情况以及对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承诺;


                                 15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⑥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⑦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
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10)公司应当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计划的使用超募资金:


    ①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②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③归还银行贷款;


    ④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⑤进行现金管理;


    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1)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①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或者全资子公司变为上市公司的除外);

    ③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④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2)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后,方
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15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原则上应当投资于主营业务。

  (4)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
告下列内容:

    ①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②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③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④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⑤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意见;

    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⑦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比照相关规则的规定
进行披露。

    (5)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
分了解合资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控股,
确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

    (6)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
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完成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
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7)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说明改变情况、原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造成的影

                                 15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响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8)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
息收入)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
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
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按照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
务。

    (9)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
集资金净额 10%以上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②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③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0%的,应当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10)公司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终止或者部分募
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出现节余资金,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②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③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5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④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

    ⑤公司应当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4、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1)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
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
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2)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上市公司应当解
释具体原因。当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期
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本管理制度及相关格
式指引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保
证,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公司董
事会应当就鉴证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
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3)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一次现场检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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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结论”、“否
定结论”或者“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的,保荐机构还应当在其核查报告中
认真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
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
费用。


    (七)本次募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前提条
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若募集
配套资金失败,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八)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交易标的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未包含募集配套资金
投入带来的收益。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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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及定价

    一、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概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
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基准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报告中
的评估结论为准。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资评报[2018]11 号),中
资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中光学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取
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评估值
标的资产   账面价值                  资产基础                          增值额        增值率
                         收益法                  评估结论方法
                                       法
中光学
100%股       30,367.67   49,341.95   51,812.75       资产基础法        21,445.08     70.62%
  权

   注:上表中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取自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

    综上,根据评估情况,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 51,812.75 万元。

    二、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方法的选取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
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
量折现法。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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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
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利达光电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兵器装备集团持
有的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评估,由于与被评估企业在经营规模、资
产结构等趋同的参考企业较少,难以取得市场法所需的相关比较资料,因此本次
评估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客观条件。
    由于被评估企业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
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
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
可以选择资产基础法。
    通过对被评估企业的调查了解,被评估企业生产经营稳定,未来预期收益
是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
预测并可以量化,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
评估的同时,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中光学母公司报表
口径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前账面总资产为 118,393.24 万
元,总负债为 88,025.56 万元,净资产为 30,367.67 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
139,575.87 万元,总负债为 87,763.12 万元,净资产为 51,812.75 万元,增值额为
21,445.08 万元,增值率为 70.62%。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91,638.05       92,548.94                910.89               0.99

非流动资产             26,755.18       47,026.93            20,271.75               75.77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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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66.39         5,914.23            3,047.84            106.33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2,223.35         2,223.35                    -                  -

长期股权投资               8,447.48         8,656.29              208.81               2.47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682.98         3,960.00            1,277.02              47.60

在建工程                   3,986.04         4,183.80              197.76               4.96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5,224.01      20,764.31            15,540.30             297.48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9.61           779.6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5.34           545.34                     -                  -

         资产总计        118,393.24     139,575.87            21,182.63               17.89

流动负债                 82,353.72       82,353.72                      -                  -

非流动负债                 5,671.84         5,409.40             -262.44              -4.63

         负债合计         88,025.56      87,763.12               -262.44              -0.30

 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     30,367.67      51,812.75            21,445.08               70.62

       中光学评估增值主要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值所致,
具体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值主要是由于中光学对部分被投资单位采用成本
法核算,账面体现的是原始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经过多年经营,账面净资产较
投资成本增值较大,致使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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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增值主要为:

    ①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由于近年以来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的调整,及房
屋建筑的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重置价值有一定幅度的
增值,是造成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②设备类资产:由于本次评估机器设备占比较大的为数控车床和仪表类设
备,由于数控设备和仪表设备的市场价格的下降,故造成本次评估原值减值。评
估净值增值主要因为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小于设备评估的经济寿命年限所致。根
据车辆的购置年限,大部分车辆评估采用市场法,由于车辆折旧年限小于车辆的
正常使用寿命,导致该类资产评估净值增值。由于超龄服役的电子设备采用二手
市场法评估,以及在用电子设备受技术更新速度比较快的特点影响,目前市场上
同类产品的价格普遍低于其购置成本。故造成评估原值减值。净值增值主要是因
为电子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小于设备评估的经济寿命年限导致。

    (3)无形资产增值: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评估增值。增
值的主要原因为:土地使用权入账价值较早,近年来被评估土地使用权所在区域
的土地市场价格上涨较快;同时,专利权和著作权发生的成本费用均已在当期费
用化,账面值为 0,评估人员采用收益法对其进行评估造成评估增值。

    2、收益法评估结果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中光学全部股东权益进
行评估,中光学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 49,341.95 万元,较母公司口径净资产
30,367.67 万元增值 18,974.28 万元,增值率为 62.48%。

    3、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原因

                                                                           单位:万元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评估对象                                           评估价值差异            差异率
                 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
 中光学集团
                  51,812.75        49,341.95             2,470.80            5.01%
 100%股权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光学集团 100%股权的收益法与资产
基础法评估价值差异 2,470.80 万元,差异率为 5.01%,主要因为资产基础法考虑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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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企业的全部可确指资产,是企业全部可确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体
现;收益法的评估关键指标是未来收益及折现率,对未来收益指标进行预测时综
合考虑了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行业情况、企业的发展规划、经营能力等多种因
素,因此造成两种评估方法评估值的差异。

    4、评估结果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的原因

    考虑到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光电防务、要地监控业务主要客户为
军方和政府部门,其中军品市场竞争不完全,生产和销售的情况受国家国防发展
战略影响较大,客户需求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相关度较小。因此,收益法难以
客观反映被评估企业实际价值。通过对中光学的资产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资产
价值对公司估值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选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中光学的
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三、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
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
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
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
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持续使用假设

    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在使用中的资产和备用
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
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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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持续经营假设

    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
责任,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持续地经营下
去。


       (二)评估特殊性假设

    1、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
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3、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的行业环境保持目前的发展趋势;

    4、有关贷款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以及政策性收费等不发生重大
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
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7、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8、重大在建项目能如期建成投产,建成后资产将用于预定的生产用途,能
产生预定的经济收益,并具有持续收益能力。

       四、选用的评估方法和重要评估参数以及相关依据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说明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说明如下:

       1、流动资产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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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①现金

       进入评估范围的现金账面价值 86,748.70 元,分别由本部财务部和各下属单
位、分支机构出纳保管,币种为人民币。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
对企业出纳的盘点进行监盘;以盘点日的经核实的金额,加上评估基准日至盘点
日支出现金金额,减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收入现金金额作为评估基准日实有金
额。

       经核实,评估基准日实有金额与评估基准日账面金额一致,则以审计后经核
实的调整后账面金额作为评估值;对于外币现金,以核实后的外币金额乘以评估
基准日该外币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作为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现金的评估值为 86,748.70 元。

    ②银行存款

       进入评估范围的银行存款账面价值 133,565,436.99 元,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
限公司本部和下属各单位在当地各银行开设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共计 19 户。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
将银行存款清查评估明细表中各银行账户金额与对账单核对,如与对账单的金额
一致,则确认该账户的银行存款数。如与对账单金额不一致,则要求企业提供银
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未达账项的内容;如未达账项不影响企业的净资产,则
确认该账户的银行存款数;如未达账项影响企业的净资产,则对银行存款账户进
行调整。人民币存款以经核实的调整后账面金额作为评估值,外币存款以审计后
经核实的调整后账面金额乘以中国银行公布的基准日汇率计算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银行存款的评估值为 133,565,436.99
元。

       ③其他货币资金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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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评估范围的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146,375,000.00 元,分别存放在 6 个
银行账户,主要为承兑保证金。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
将其他货币资金清查评估明细表中各项目金额与对账单等外部证据核对,如核对
一致,则确认该其他货币资金金额。如与对账单等外部证据金额不一致,则要求
企业提供余额调节表或有关说明,检查未达账项的内容。如未达账项不影响企业
的净资产,则确认该项其他货币资金金额。如未达账项影响企业的净资产,则对
该其他货币资金账户进行调整,以审计后经核实的调整后账面金额作为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其他货币资金的评估值为
146,375,000.00 元。

    (2)应收票据

    进 入 评 估 范 围 的 应 收 票 据 账 面 余 额 110,852,357.92 元 , 坏 账 准 备 为
15,682,926.00 元,账面净值为 95,169,431.92 元。内容为企业取得的银行承兑汇
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共计 15 笔,最长期限 12 个月。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
监盘库存票据,核对应收票据登记簿的有关内容。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票
据已经收回,评估人员检查银行收款凭证、银行存款和应收票据明细账,核实无
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票据还未收回,对于银
行承兑汇票,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
资信状况,以该应收票据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作为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评估值为
110,852,357.92 元 , 预 计 损 失 额 为 15,682,926.00 元 ,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值 为
95,169,431.92 元。

    (3)应收账款

    进 入 评 估范 围 的 应收 账 款 账面 余 额 为 229,699,710.95 元 ,坏 账 准 备为
14,967,594.04 元,账面净值为 214,732,116.91 元。


                                       16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
按个别认定法逐项认定,通过综合分析应收账款的预计可收回金额确定应收账款
的评估值。具体方法如下:

    ①对于关联方往来

    若关联方已关停并转,评估人员经分析判断,以可以收回的金额的估计值作
为评估值。其余关联方往来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②对于非关联方往来

    I、合同约定了应收账款的收款期,且收款期在一年以内(含 1 年)的应收账款,
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II、合同中约定了应收账款收款期,而应收账款超过规定的收款期的,以及
合同中未约定应收账款的收款期,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
的可能性不大的,对应收账款进行个别认定,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测试分析预计
损失,以应收金额扣除损失额确定评估值。

    III、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按个别认定全额计提坏
账的,评估值为零。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评估值为
229,699,710.95 元 , 预 计 损 失 额 为 14,967,594.04 元 ,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值 为
214,732,116.91 元。

    (4)预付账款

    进入评估范围的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70,483,768.91 元,坏账准备为 0 元,
账面净值为 70,483,768.91 元。主要为预付购货款、服务费和工程款等。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
查阅相关合同,并核查记账凭证及付款凭证。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服
务已提供,评估人员检查预付账款明细账,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如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服务还未提供,评估人员通过函证,检查


                                       17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原始凭证,查询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进行账龄分析等程序,综合分析
判断,以该预付账款可以形成相应资产和权益的金额的估计值作为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预付账款的账面余额评估值为
70,483,768.91 元,预计损失额为 0 元,账面价值评估值为 70,483,768.91 元。

    (5)其他应收款

    进 入 评 估 范 围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值 为 148,260,210.46 元 , 坏 账 准 备
2,863,437.71 元,账面净值为 145,396,772.75 元,主要为个人借款、项目借款和
内部往来借款等。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对每
笔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逐项认定,通过综合分析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金额确定其
他应收款的评估值。经过可收回性分析有收回损失风险的,以应收额扣除预计的
损失额确定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评估值为
148,260,210.46 元 , 预 计 损 失 额 为 2,863,437.71 元 ,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值 为
145,396,772.75 元。

    (6)存货

    进 入 评 估 范 围 的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为 125,856,962.06 元 ,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27,983,831.36 元,存货净额 97,873,130.70 元。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
查询企业存货核算流程、内控制度、账面值构成。再次,对主要存货进行抽盘。
在抽盘过程中观察、询问存货的产品种类和品质状况等,并详细记录,和企业提
供的其他资料进行相互印证。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分存货类型,分别采取如下
具体方法进行评估:

    ①原材料

    账 面 余 额 28,898,454.10 元 , 跌 价 准 备 10,225,621.74 元 , 账 面 净 值
18,672,832.36 元,包括各种办公用品和生产用的原材料以及备件。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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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材料主要是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原材料账面值由购买价和合理费用构
成。对于购入时间短、周转快的材料,账面价值基本反映了市场价值,评估人员
以核实后实际数量与账面单价确定评估值;对于价格变动较大的材料,以基准日
材料的市场购置价加计购置过程中必要的合理费用确定评估单价,以核实后实际
数量乘以评估单价确定原材料的评估值。对于残次冷背的原材料以基准日可变现
净值确定其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原材料的评估值为 18,672,832.36 元。

    ②产成品

    账 面 余 额 54,719,017.28 元 , 跌 价 准 备 17,758,209.62 元 , 账 面 净 值
36,960,807.66 元,为特品事业部的军品和投影机等。

    军品由于产品售价涉密,对于未签订销售合同的产品,按账面成本加综合毛
利后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百分之五十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已签
订了销售合同的军品,按账面成本加综合毛利后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
估值。

    投影机,对于十分畅销的产成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
税金确定评估值;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
部税金和百分之五十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
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滞销、
积压、降价销售产品,应根据其可收回净收益确定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产成品的评估值为 43,997,815.21 元。

    ③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账面余额 26,642,984.28 元,存货跌价准备 0 元,账面净值 26,642,984.28 元,
主要为光学仪器和监控设备等。

    评估人员根据公司的成本核算程序,验证其核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评估人
员在核对账账、账表无误的基础上,对自制半成品进行清查核实,并查看了评估
基准日至清查日自制半成品的成本结转和入库、出库单据,核实结果与申报内容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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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符,账面值属企业正常加工未制造完成的产品成本,评估值按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定。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在产品的评估值为 26,642,984.28 元。

    ④未结算工程(劳务)

    账面余额 15,596,506.39 元,存货跌价准备 0 元,账面净值 15,596,506.39 元,
主要为视讯事业部的未结算项目成本等。

    对于视讯事业部的未结算项目成本,向财务人员了解工程施工的核算内容、
业主签证确认程序、收入确认方式和成本结转等账务处理情况,核实基准日账面
值构成内容的合理性。经核实,账面值不含利润,评估根据各项目已签定的合同
收入、预计的毛利、完工比例,按账面成本加相应利润的方式确认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未结算工程(劳务)的评估值为
17,668,385.21 元,评估增值率 13.28%。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存货的评估值为 106,982,017.07
元,评估增值率 9.31%。

    (7)一年到期非流动资产

    进入评估范围的一年到期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0,735,663.90 元,为河南
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南阳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于
2012 年 5 月底开工建设,2013 年 8 月底完工,从 2013 年 9 月 2 日至 12 月 23 日,
系统先后通过了由监理单位组织的自检,由市公安局组织的初验、复验以及邀请
河南省安协安防技术咨询(检测)有限公司对整个系统的检测,2014 年 1 月 22
日通过了河南省安防专家验收小组最终验收,并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进行了移交
工作。截止评估基准日,该项目正在分批还款中。

    评估人员搜集了一年到期非流动资产的原始凭证、相关合同协议,核实长期
应收款的已回款和计划回款情况,以核实后的审定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一年到期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为
10,735,663.90 元。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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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其他流动资产

       进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962,461.96 元,主要为企业增值
税留抵税额。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对纳
税申报表的核对工作,核实其入账依据的真实性、合理性等。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其它流动资产的评估值为 1,962,461.96
元。

       2、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范围内长期股权投资共 6 项,评估前账面值 84,474,753.56 元,减值准
备为 0 元,账面净值为 84,474,753.56 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实缴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比例
 1      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2005/6/1      100     28,888,000.00     28,888,000.00

 2      珠海横琴中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3/9/1      55      22,000,000.00     22,000,000.00

 3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2006/9/1      51      12,000,000.00     12,000,000.00

 4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2010/6/1     32.55    17,900,000.00       9,189,350.19

 5      南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         2007/12/1    33.33     5,000,000.00     11,771,787.06

 6      河南五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997/6/18    23.33       700,000.00         625,616.31

                   合 计                                   86,488,000.00     84,474,753.56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净 额                                                     84,474,753.56


       评估人员收集了被投资单位的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财
务报表等资料,区分不同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评估。

       对控股被投资单位(序号 1-3),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按照该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整体资产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17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参股的被投资单位(序号 4-6),由于中光学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权,评估
人员通过查阅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及相关财务报表等替代程序后,以参股单位经
审计的报表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评估,上述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如
下表所示:

                                                                                     单位:元
                                                                                      增值率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值
                                                                                      (%)
 1      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28,888,000.00      31,796,661.14           10.07

 2      珠海横琴中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22,000,000.00       29,434,547.1           33.79

 3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12,000,000.00       2,869,481.82           -76.09

 4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9,189,350.19    10,044,852.77             9.31

 5      南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                    11,771,787.06    11,793,694.13             0.19

 6      河南五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25,616.31       623,640.83            -0.32

        合计                                  84,474,753.56      86,562,877.85             2.47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净额                                  84,474,753.56      86,562,877.85             2.47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估范围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评估前账面值 30,663,864.39 元,减值准备为
2,000,000.00 元,账面净值为 28,663,864.39 元,共 4 项。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投资
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比例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号
                                                    (%)
 1      北方光电工贸有限公司         1998/12/1      8.89        2,000,000.00       2,000,000.00
        河南省中光学神汽专用车有限
 2                                   2011/12/1      2.50         500,000.00         663,864.39
        公司
 3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4/12/1      0.74        6,000,000.00       6,000,000.00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4                                   2008/10/1      0.96     22,000,000.00     22,000,000.00
        司

                                        17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30,500,000.00    30,663,864.39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
                                                                                 2,000,000.00
                    备
                     净额                                                    28,663,864.39

       对参股的被投资单位,由于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
权,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及相关财务报表等替代程序后,以
参股单位的报表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经评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如
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率%

 1      北方光电工贸有限公司                 2,000,000.00                    -       -100.00

 2      河南中光学神汽专用车有限公司          663,864.39          535,218.61           -19.38

 3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0       9,242,452.00           54.04

 4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2,000,000.00         49,364,634.96          124.38

        合计                             30,663,864.39         59,142,305.57           92.87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000,000.00                    -

        净额                             28,663,864.39         59,142,305.57          106.33

       4、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①评估方法

       厂区内房屋建筑物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其计算公式: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②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金额

       A、建筑物工程造价

                                       17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可通过查看待估建筑物的各项实物情况和调查工程竣
工图纸的情况,采取不同评估方法分别确定待估建筑物建安工程综合造价。一般
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重编预算法、预(决)算调整法、类比
系数调整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方法或同时运用几种方法综合确定评估对象的建安
工程综合造价。对于能够找到工程预决算资料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
调整法,人工费和机械费及材料费按照《南阳工程造价信息》(2017 年第 6 期)
进行调整,而得出评估基准日的工程造价。对于无法找到工程预决算的(构)筑
物,采用重编预算法,套用《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河
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人工费和机械费及材料费按照《南阳工程
造价信息》(2017 年第 6 期)进行调整,而得出评估基准日的工程造价。对本次
待估企业的典型案例找到工程决算资料的采用决算调整法,对无法找到工程决算
资料的典型案例采用重编预算法以确定评估对象的建安工程造价,其他同类型结
构房屋单方造价在典型案例基础上根据结构、层高等因素进行调整得出。

       B、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
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具体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费率               取费基数             取费依据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42%             工程造价 财建(2016)504 号

 2     工程监理费                  1.89%             工程造价 发改价格(2007)670 号

 3     环境评价费                  0.11%             工程造价 计价格(2002)125 号

 4     可行性研究费                0.50%             工程造价 计价格(1999)1283 号

 5     勘察费设计费                3.10%             工程造价 计价(2002)10 号

 6     招投标代理费                0.32%             工程造价 计价格(2002)1980 号

 7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0.16%             工程造价 豫发改收费〔2004〕1555 号

 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一层 40,第二层 20 建筑面积 宛政〔2015〕15 号

                                   7.50%              工程造价
 9     合计
                            第一层 40,第二层 20 建筑面积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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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费归于见证服务,6%费
     其中可抵扣的增值税 (2+3+4+5+6+7)/1.06*6%
                                                           率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是在建设期内为工程建设所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其采用的利率按
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人民币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确
定该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建设期内资金均匀投入考虑。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经查评估基准日的 1-5 年期贷款利息为 4.75%。

    D、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件,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全价扣除
相应的增值税。

    a、建安综合造价包含的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当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及当地执行的营改增后工程计价调整方案,以工程
造价计算表中销项税额作为可抵扣增值税。

    b、前期费及其他费用可抵扣增值税=建安工程含税造价×(勘察设计费率+工
程监理费率+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费率+可行性研究费率+环境影响评价费率+施
工图设计审查费) /1.06×6%

    由于特品事业部享受免缴增值税的政策,对于特品事业部的房屋建筑物不抵
扣增值税。

    ③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对建筑物主要采用使用年限法和勘察成新率综合判定成新率。

    A、使用年限法

    使用年限法依据建筑物已使用年限、使用状况和维修情况来综合考虑其尚可
使用年限,最后判断其成新率。

                                     17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尚可使用年限
            使用年限法成新率                                  100%
                                    已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

    B、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依据其评估对象的建造特点、设计水平、施工质量、使用状况和
维护保养情况以及各部位在该评估对象所占的比重,通过评估人员现场观察与了
解判断其成新率。

    C、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使用年限法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④评估值的确定

    经评估,房屋建筑物类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如下表
所示:

                                                                                       单位:元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率%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      12,548,556.08 5,063,397.47 25,878,500.00 12,019,251.00 106.23 137.38

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1,098,286.80   237,601.37 1,495,000.00         480,189.00    36.12 102.10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 13,646,842.88 5,300,998.84 27,373,500.00 12,499,440.00 100.58 135.79

    (2)设备类

    ①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即: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②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A、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的重置全价,在设备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
态下的各种费用(包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工程建设其它费
用和资金成本等),特品事业部享有免税政策,特品事业部的设备重置全价为含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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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价。重置全价综合确定:

    重置全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资金成
本-增值税可抵扣金额

    B、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重置全价由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及新车牌照工本费等三部分
组成,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3 年 8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车辆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的有关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于车辆在
计算其重置全价时扣减购置设备进项税额。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重置全价=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牌照工本费-购置车辆进项税额

    C、电子设备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价值较小,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
运输费用由卖方负担,因此参照当地市场信息及网络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确定其
购置价,在购置价的基础上减去可抵扣增值税确定设备重置价。特品事业部享有
免税政策,特品事业部的电子设备重置全价为含税价。

    ③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A、机器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现场勘察成新率和理论成新率不同比重加权的方法确定综合成新率,计
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a、理论成新率的确定

    理论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b、现场勘察成新率的确定

                                  18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通过对主要设备使用情况(工程环境、保养、外观、精度、开工班次、开机
率、完好率等)的现场勘察,查阅必要的设备运行、事故、检修、性能考核等记
录及与运行、检修人员交换意见后,采用现场勘察打分法予以确定。

    对实际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使用年限的价值量较大的设备的成新率,需判断
估计其尚可使用年限,在此基础上计算成新率,即: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则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B、运输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
报废标准规定》中相关规定,按以下方法确定年限成新率和里程成新率,按“孰
低”原则取其较小者确定其成新率,并结合现场勘察车辆的外观、整车结构,发
动机结构、电路系统、制动性能、尾气排放等状况,确定增减修正分值对其进行
修正。

    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行驶里程)×100%

    车辆综合成新率=Min(年限成新率,里程成新率)+A

    C、电子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

    成新率=(1-实际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或: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本次评估对于购置时间较早,现市场上无相关型号但尚能使用的电子设备,
参照二手设备市场价格直接确定其评估值;对报废设备采用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
值,如无可变现价值则评估为零。

    ④评估结果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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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实施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后,设备类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率%
  科目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机器设备      38,427,878.58    18,670,003.07      33,455,190.00      23,488,066.00 -12.94 25.81

  车辆         4,067,125.58     1,162,745.60          2,247,800.00     1,879,195.00 -44.73 61.62

电子设备       6,372,855.43     1,696,022.54          2,918,700.00     1,733,290.00 -54.20      2.20

  合计        48,867,859.59    21,528,771.21      38,621,690.00      27,100,551.00 -20.97 25.88



    5、在建工程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账面值为 39,860,352.79 元,该在建工程为位于
南阳市高新区 3 号工业园 312 国道北侧的新建建筑工程项目。截至评估基准日该
建筑工程项目已完成基础工程、南部钢柱、钢梁、楼板的安装、墙体砌筑。

    在建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对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
年以上的在建项目,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在建工程费用支付合理,付款进度
与工程进度基本一致,且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金成本,则在确定其重置成本的
基础上,根据合理工期和评估基准日利率加计资金成本确定评估值。

    经实施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后,在建工程于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率%
   1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39,860,352.79         41,838,000.00              4.96

   2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                      -                           -

   3       在建工程合计                        39,860,352.79         41,838,000.00              4.96



    6、无形资产

                                               18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土地使用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六宗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 63,327,298.20 元,账面净
值为 52,240,080.15 元,总面积 444,258.00 平方米,均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
司所有。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编                                                          用地     土地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面积(M2)
  号                                                            性质     用途
         宛开土国用(2003)
宗地一     字第 0006 号     北京路西侧          2002-12-26      出让     工业      108,630.90

         宛开土国用(2015)
宗地二                      北京路西侧          2006-9-19       出让     工业      124,414.40
           字第 00050 号
                            高新区 3 号工
         宛开土国用(2011)
宗地三                      业园 312 国道        2010-1-7       出让     工业       28,981.20
           字第 00072 号
                            北侧
         宛开土国用(2011)
宗地四                      312 国道北侧        2007-8-10       出让     工业       26,018.90
           字第 00073 号
         宛开土国用(2011)
宗地五                      312 国道北侧        2007-8-10       出让     工业       94,155.90
           字第 00074 号
         豫(2018)南阳市
                                                                授权
宗地六       不动产权第     中州路 254 号       2003-4-14                工业       62,056.70
                                                                经营
             0004954 号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现行的土地估价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
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估价方法的选择应按照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状况,并结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及
估价目的等,选择适当的估价方法。委估宗地均为工业用地,南阳市虽然有工业
用地成交实例,但与待估宗地条件相比差异性大于相似性,土地级别不一致,土
地条件相差较大,通过修正无法予以消除其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差异,因此不
适宜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考虑到当地工业用地出租情况很少,无法获得较
为客观稳定的收益,且区域内无企业将工业用地开发后进行出售,因此也不适宜
采用收益还原法和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南阳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准地价体系,估价对象均位于南阳市基准地价覆
盖范围内,运用基准地价成果可行,其基准地价体系适合本次评估估价对象土地
使用权价值。


                                         18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于待估宗地所处区域近几年新征地较多,征地的有关成本资料较容易取
得,故可以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估价。评估人员通过实地勘察,认真分析调查收
集到的资料,在确定估价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估价对象的实际情况,结合本报告
评估目的,决定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和成本逼近法评估估价对象的地价;
并将两种方法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调整,从而得到待估宗地出让地价。

      ①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指在求取一宗待估土地的价格时,对比当时同级别、
同用途的基准地价水平,参照各种修正因素说明,确定修正系数,通过修正基准
地价得出委估宗地地价的一种方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及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本次评估运用的计算公式
为:

      P=P1b×(1±∑ki)×kj+D

      式中:

      P—宗地价格;

      P1b—某一用途、某级别(均质区域)的基准地价;

      ∑ki—宗地地价修正系数;

      kj—估价期日、容积率、土地使用年期等其他修正系数;

       D—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值。

      ②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
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和土地增值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一种
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
值收益

      ③地价的确定
                                   18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地价评估技术规程及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和成本逼近法测算,通过对上述测算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机构认为在方法选择、
估价程序、参数确定等方面依据充分,符合《土地估价规程》要求,两种方法的
估价结果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待估宗地的价值构成,根据同类用地的地价水平,
以及评估人员的估价经验综合认为:估价对象 1 至 5 两种估价方法测算结果差距
不大,且均基本符合当地实际地价水平,故本次评估确定采用两种方法的算术平
均值作为各估价对象的最终估价结果。估价对象 6 位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处于南
阳市一级工业用地区域内,采用两种估价方法测算出的结果相差约 17%,经过分
析,基准地价法更能反应该宗土地价格,本次评估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评
估结果作为估价对象 6 的最终结果。各估价对象最终估价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

估价对象    基准地价系数法       成本逼近法           最终地价                   备注
   1              391               397                  394             取简单算术平均值

   2              404               409                  407             取简单算术平均值

   3              385               374                  380             取简单算术平均值

   4              366               368                  367             取简单算术平均值

   5              355               368                  362             取简单算术平均值

   6              592               505                  592             取基准地价系数法

    估价人员在现场查勘和市场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
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到估价对象在估价设定用途、使用年限、开
发程度和现状利用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见下
表:

                                      土地单价             土地面积
估价对象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总地价(元)
                                    (元/平方米)          (平方米)
             宛开土国用(2003)字
    1                                     394              108,630.90           42,800,574.60
                   第 0006 号
             宛开土国用(2015)字
    2                                     407              124,414.40           50,636,660.80
                 第 00050 号
             宛开土国用(2011)字
    3                                     380               28,981.20           11,012,856.00
                 第 00072 号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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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单价           土地面积
估价对象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总地价(元)
                                        (元/平方米)        (平方米)
             宛开土国用(2011)字
   4                                        367               26,018.90             9,548,936.30
                 第 00073 号
             宛开土国用(2011)字
   5                                        362               94,155.90           34,084,435.80
                 第 00074 号
             豫(2018)南阳市不动
   6                                        592               62,056.70           36,737,566.40
               产权第 0004954 号
                                 合计                                            184,821,029.90

    (2)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

    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其他账面值为 0 元,无形资产—其他包括中光学拥有
的光电防务技术、监控技术、投影技术及商标。主要包括:商标 29 项、专利 132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6 项。专利包括 37 项发明专利,90 项实用新型专利,5
项外观设计专利。

    ①评估方法

    A、商标

    根据商标的使用情况,大部分商标处于闲置状态,3 项商标用于“投影机”
产品,由于公司“投影机”业务主要模式为 ODM/OEM,自有品牌产品销量很少,
单机毛利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销售收入未单独核算。因此,商标在企业收益中
发挥的作用难以量化,不适用收益法,另外,由于在公开市场范围内,难以找到
同类商标交易的案例,也不宜采用市场法。本次对商标的评估采用成本法比较适
宜。

    商标采用成本法评估,考虑构成商标的重置成本,主要包括创造该商标所支
出的申请费、续展费、宣传、广告等费用、投资报酬等。

    B、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对评估范围内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使用情况调查,大部分专利和软件著
作权用于光电防务、要地监控、投影机三类业务,少部分用于已停止生产的光学
设备镀膜机等。

    对用于光电防务、要地监控、投影机三类业务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已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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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它的企业带来收益,并将在未来企业运营中继续产生收益,因此,采用收益
法评估。另外,由于成本法未考虑无形资产未来的获利能力,故不宜采用成本法
评估。由于在公开市场范围内,难以找到同类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交易的案例,也
不宜采用市场法。其中:13 项专利用于 “光学设备镀膜机、光学引擎、数码照
相机”,“光学设备镀膜机、光学引擎、数码照相机”已停止生产,技术目前为
停用状态。据评估机构的市场调查,目前国内没有类似的专利转让案例。其次,
由于专利技术是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产生过程未形成历史成本资料。另外,
目前无法判断上述专利在未来企业将要提供的产品中是否被使用,即无法估计其
与企业的收入呈现的函数关系(分成情况),故评估为零。

    对用于光电防务、要地监控、投影机三类业务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技术采
用收益法,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其基本公式如下:

                n
                      Ai
            P
               i 1 (1  r )
                           i


    其中:P-评估值

          r-折现率

          n- 收益年限

          Ai-未来第 i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本次通过对企业历年及现有业务情况进行了解,对使用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
业务收入、成本进行预测,计算出对应的毛利率,以此对参考公司的技术提成率
进行调整,确定委估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提成率,然后计算未来收入提成额并进
行折现,最后将折现值加和得出委估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评估值。

    主要评估参数的确定:

    a、确定技术提成率

    本次评估技术提成率通过可比上市公司计算得出。评估机构选取五家上市公
司作为对比公司,并以此五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对象来分析被评估技术可能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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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单位产生的收益。

    根据上述对比公司 2014-2016 年的财务报告,对比公司的资本结构如下:

                                                        营运资金比重
  序号      股票代码       对比对象
                                         2014-12-31       2015-12-31      2016-12-31

   1        600184.SH      光电股份        21.36%           13.95%          17.68%

   2        002338.SZ      奥普光电        23.00%           14.56%          22.95%

   3        300099.SZ      精准信息        27.82%           22.31%          14.98%

   4        002414.SZ      高德红外        12.64%           8.81%           14.85%

   5        002214.SZ      大立科技        39.10%           13.42%          16.34%

   6         平均值           -            24.78%           14.61%          17.36%

   7        三年平均          -                             18.92%


                                                    有形非流动资产比重
  序号      股票代码       对比对象
                                         2014-12-31       2015-12-31      2016-12-31

   1        600184.SH      光电股份        19.76%           6.36%            8.99%

   2        002338.SZ      奥普光电        10.35%           6.09%            7.80%

   3        300099.SZ      精准信息        14.52%           12.92%           6.31%

   4        002414.SZ      高德红外         7.49%           6.71%            9.01%

   5        002214.SZ      大立科技         6.09%           2.78%            5.08%

   6         平均值           -            11.64%           6.97%            7.44%

   7        三年平均          -                             8.68%


                                                    无形非流动资产比重
 序号       股票代码      对比对象
                                         2014-12-31       2015-12-31      2016-12-31

   1       600184.SH      光电股份         58.88%           79.69%          73.33%

   2       002338.SZ      奥普光电         66.65%           79.35%          69.25%

   3       300099.SZ      精准信息         57.66%           64.77%          78.71%

   4       002414.SZ      高德红外         79.88%           84.48%          76.14%

   5       002214.SZ      大立科技         54.80%           83.79%          78.58%
                                  18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平均值                         63.57%              78.42%       75.20%

                     三年平均                                            72.40%


       由于 5 家对比公司均为军工光电领域的生产企业,产品升级换代的速度较
快,对于技术要求较高,大量研发资金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同时,对比公司无形
资产应为企业全部的无形资产,不仅是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而且包括其
他无形资产(如土地、商誉等),评估机构通过分析确定本次评估的技术等除土地
外的可确指无形资产在对比公司应该占全部无形资产的 30%,因此可以得到技术
(专利、软件著作权)占全部资本中的比例,并进一步对比财务报表,得出下表:

                      无形非
                                无形非             主营业      技   术   对
                      流动资             技术在
对比                            流动资             务现金      主   营   业   相应年份     技 术
                      产在资             资本结
公司      年份                  产中技             流(扣除     务   现   金   的主营业     提 成
                      本结构             构中所
名称                            术所占             投资收      流   的   贡     务收入     率
                      中所占             占比重
                                  比重               益)       献
                        比例
        2014/12/31    58.88%    30.00%   17.66%   13,514.74     2,387.15      183,604.49   1.30%
光电
        2015/12/31    79.69%    30.00%   23.91%   11,812.02     2,823.90      274,690.88   1.03%
股份
        2016/12/31    73.33%    30.00%   22.00%    8,601.13     1,892.18      221,142.31   0.86%

        2014/12/31    66.65%    30.00%   20.00%   10,899.67     2,179.51       38,870.12   5.61%
奥普
        2015/12/31    79.35%    30.00%   23.81%    8,218.39     1,956.50       34,472.60   5.68%
光电
        2016/12/31    69.25%    30.00%   20.78%    5,964.08     1,239.06       34,185.78   3.62%

        2014/12/31    57.66%    30.00%   17.30%    1,490.19         257.77     17,904.46   1.44%
精准
        2015/12/31    64.77%    30.00%   19.43%    2,428.04         471.78     16,506.60   2.86%
信息
        2016/12/31    78.71%    30.00%   23.61%    7,023.90     1,658.53       23,035.83   7.20%

        2014/12/31    79.88%    30.00%   23.96%    8,764.87     2,100.32       39,798.06   5.28%
高德
        2015/12/31    84.48%    30.00%   25.34%   11,705.08     2,966.61       63,234.87   4.69%
红外
        2016/12/31    76.14%    30.00%   22.84%   17,018.33     3,887.21       81,033.46   4.80%

        2014/12/31    54.80%    30.00%   16.44%    7,743.09     1,273.06       36,222.76   3.51%
大立
        2015/12/31    83.79%    30.00%   25.14%    5,386.18     1,353.95       32,307.08   4.19%
科技
        2016/12/31    78.58%    30.00%   23.58%    6,069.57     1,430.90       33,940.82   4.22%


       技术对现金流的贡献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五个对比公司的平均值分别为
                                            18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06%、4.97%、3.83%、4.92%、3.97%。五家对比公司均有军工光电产品业务,
虽然其收入结构相对于本项目有一定的差异,但是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出此类行
业技术对于销售收入的贡献能力,因此评估机构在选择对比公司的技术贡献占销
售收入的比率平均值 3.75%作为对比技术提成率,然后以此为基础以被评估光电
防务、要地监控技术产品历史年度平均销售利润率与对比公司前三年平均利润率
的差异来调整评估的技术提成率,然后根据各类技术各自在无形非流动资产中的
权重,以调整后的值作为技术提成率。投影技术提成率小于 0,不再对投影相关
技术进行评估。

    b、确定技术对现金流的贡献

    通过上述技术提成率的估算和对产品销售收入的预测,可以得出:

    技术对现金流的贡献=∑(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净值×年提成率)

    c、折现率

    本次评估的折现率我们采用对比公司的无形资产投资回报率作为技术评估
的折现率。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报
率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股权回报
率和债权回报率。

    股权回报率的确定

    为了确定股权回报率,评估机构利用资本定价模型估算投资者收益要求并进
而求公司股权收益率的方法。它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Re=( Rf +Beta×ERP+Rs)/(1-RO)

     其中:

    Re: 税前股权回报率

    Rf: 无风险回报率

    Beta:Beta 风险系数
                                    19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RP:超额风险回报率

       Rs: 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

       RO: 公司所得税率

       股权回报率的估算过程中各参数确定方法参见收益法评估说明。

       经计算,五家可比公司税前股权回报率分别为 18.77%、17.45%、13.07%、
14.18%、13.38%。

       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在中国,对债权收益率的一个合理估计是将市场公允短期和长期银行贷款利
率结合起来的一个估计。

       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市场,尽管有一些公司债券是可
以交易的。然而,另一方面,官方公布的贷款利率是可以得到的。由于债权回报
率实际是对于未来的期望回报率的预测,因此目前应该采用最新的贷款利率为
好,因此本次评估以综合贷款利率的复利利率 4.75%作为我们的债权年期望回报
率。

       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

       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
回报率。权重以对比公司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
以下公式计算:

                  E        D 
       WACC  R1        R2     
                 E  D     E  D

    式中:

       WACC:为加权平均成本;

       R1 :权益资本成本;


       R2 :税后债务资本成本;

                                     19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 
          
     E  D  :投资资本中权益资本市场价值的比重;


     D 
          
     E  D  :投资资本中债务资本市场价值的比重。

    根据上述计算的 WACC 为投资企业全部资产的期望回报率,企业全部资产
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组成。WACC 可以用下式表述:

              Wc  Rc  W f  R f  Wi  Ri
    WACC =

                其中:

                       Wc:为流动资产(资金)占全部资产比例;

                       Wf:为固定资产(资金)占全部资产比例;

                       Wi:为无形资产(资金)占全部资产比例;

                       Rc:为投资流动资产(资金)期望回报率;

                       Rf:为投资固定资产(资金)期望回报率;

                       Ri:为投资无形资产(资金)期望回报率;

    其中,取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复利 4.42%为投资流动资产期望回报率。取
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复利 4.99%为投资固定资产的期望回报率。

                                     WACC  Wc  Rc  W f  R f

    无形资产的期望回报率: Ri =                          Wi


    根据上述计算得出对比公司的无形资产投资回报率平均值为 19.34%,即无
形资产技术折现率为 19.34%。详见下表:

                                                有形非        有形非流   无形非
                         营运资   营运资                                          无形非流
                                                流动资        动资产回   流动资
对比对象    股票代码       金比   金回报                                          动资产回
                                                产比重          报率     产比重
                         (Wc)     率(Rc)                                          报率 (Ri)
                                                  (Wf)          (Rf)       (Wi)
600184.SH   光电股份     17.66%   4.42%         11.70%         4.99%     70.63%    24.38%


                                          19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002338.SZ   奥普光电     20.17%   4.42%         8.08%         4.99%       71.75%          22.46%

300099.SZ   精准信息     21.70%   4.42%         11.25%        4.99%       67.05%          17.20%

002414.SZ   高德红外     12.10%   4.42%         7.74%         4.99%       80.17%          16.22%

002214.SZ   大立科技     22.95%   4.42%         4.65%         4.99%       72.39%          16.42%

                            对比公司平均值                                               19.34%
                              折现率取值                                                 19.34%


    d、收益期

    本次评估的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的法定保护期限
为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保护期限为 10 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的法定保护期限为 50 年。根据国内及国际光电行业的技术更新升级速度,一般
认为其经济寿命在目前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必定短于法定保护期。

    虽然本次委估技术取得时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均应用于公司光电防务、
要地监控、投影机三类业务,而三类业务均属于光电领域。根据行业的统计数据,
及行业内技术人员的经验,技术的升级换代周期一般在 5-6 年左右。因此确定本
次评估范围内的技术的平均经济寿命为评估基准日后 5 年 (2018 年 1 月 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②评估结果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值为 22,822,100.00 元:

                                                                                       单位:元

       名   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光电防务技术                      -     22,500,000.00             22,500,000.00                -

    要地监控技术                      -           50,000.00              50,000.00                 -

      投影技术                        -                                            -               -

        商标                          -          272,100.00             272,100.00                 -

  无形资产-其他合计                   -     22,822,100.00             22,822,100.00                -



    7、长期应收款

                                          19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进入评估范围的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 22,233,461.33 元,为河南中光学
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南阳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于 2012 年
5 月底开工建设,2013 年 8 月底完工,从 2013 年 9 月 2 日至 12 月 23 日,系统
先后通过了由监理单位组织的自检,由市公安局组织的初验、复验以及邀请河南
省安协安防技术咨询(检测)有限公司对整个系统的检测,2014 年 1 月 22 日通
过了河南省安防专家验收小组最终验收,并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进行了移交工
作。截止评估基准日,该项目正在分批还款中。

    评估人员搜集了长期应收款的原始凭证、相关合同协议,核实长期应收款
的已回款和计划回款情况,以核实后的审定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上述评定估算程序,得出评估结论:长期应收款的评估值为 22,233,461.33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延所得税账面值为 7,796,149.21 元,是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
之间的差额,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的递延等。递延税款借项说
明企业由于以前的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未来可以获得抵减的所得税。

    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一同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
特别就该部分差异在未来可预计的时间内是否可转回向企业进行沟通和了解。经
核实该科目的核算符合相关规定,故以审计调整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9、其他长期资产

    其他长期资产账面值 5,453,400.00 元,主要为南阳市五翔建设工程监理有限
公司、郑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盈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以及深
圳市柏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临时设施款等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
查询相关合同以及凭证,核实所产生的费用等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审计后经核
实的调整后账面金额作为评估值。

    10、负债

    (1)短期借款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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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为 249,986,043.75 元,主要是向中信银行、光大银行、
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共 5 家金融机构借款,经核实,帐
表相符,负债具体,计量确切,以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2)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值为 311,194,500.00 元,主要为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南
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A 公司等单位的银行承兑票据以及 B 公司、南阳
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A 公司等单位的商业承兑汇票。经核查会计记录、备
查薄,账账相符,负债真实,故以核实调整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值为 187,630,611.24 元,主要是应付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C 公司、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货款,通过查阅企业的业务合同和记
帐凭证,其账表相符,负债具体,计量确切,以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4)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账面值为 14,488,486.46 元,主要为预收货款和服务费,经核实,
账表相符,负债具体,计量确切,以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5)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为 10,182,347.49 元,主要是应付职工的职工福利费、住
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等。经过核对,情况属实,以经核实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6)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值为 10,617,564.98 元,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经过核对查询,计算比例符合国家税务有关标准,
情况属实,以经核实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7)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28,754,678.25 元。主要是内部往来款、备用金、应付股
权转让款等款项。通过查阅企业的记账凭证,其账表相符,负债具体,计量确切,

                                  19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述其他应付款项以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8)一年到期非流动负债

     一年到期非流动负债账面值为 10,683,011.23 元,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售后回租赁合同,需要偿还的融资本金和
利息。

     通过查阅企业的记账凭证,其账表相符,负债具体,计量确切,一年到期非
流动负债以经审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9)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账面值为 1,192,505.58 元,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与平安国
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设备售后回租合同,需要偿还的融资本金和利息。

     通过查阅企业的记账凭证,其账表相符,负债具体,计量确切,长期应付款
以经审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10)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账面值为 55,525,874.38 元,主要包括破产企业专项资金、研发
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家属区改造三供一业奖补资金等专项资金。

    通过查阅企业的记账凭证,其账表相符,负债具体,计量确切,研发平台
建设专项资金为政府补助拨款,拨款结余留给企业,评估为 0,其他专项应付款
以经审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11、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91,638.05      92,548.94                910.89               0.99

非流动资产               26,755.18      47,026.93            20,271.75               75.77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66.39         5,914.23            3,047.84            106.33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2,223.35         2,223.35                    -                  -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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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长期股权投资                8,447.48         8,656.29              208.81               2.47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2,682.98         3,960.00            1,277.02              47.60

在建工程                    3,986.04         4,183.80              197.76               4.96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5,224.01      20,764.31            15,540.30             297.48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9.61           779.6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5.34           545.34                     -                  -

         资产总计       118,393.24       139,575.87            21,182.63               17.89

流动负债                   82,353.72      82,353.72                      -                  -

非流动负债                  5,671.84         5,409.40             -262.44              -4.63

         负债合计          88,025.56      87,763.12               -262.44              -0.30

 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      30,367.67      51,812.75            21,445.08               70.62


       (二)收益法评估说明

       1、收益法评估概述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根据被评估企业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
次评估是以母公司会计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评估思路
是:

       (1)对中光学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
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企业的发展规划等分别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
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19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资产基础法所述方法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3)对会计报表范围内,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予考虑的溢
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测算其价值。

    (4)由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加和,得出被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经
扣减有息债务,得出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模型

    收益法的评估模型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债务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非经营性资产和溢
余资产价值

    P’=P-C+D +E

    式中:P’: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P:经营性资产价值

          C:经营性付息债务价值

          D: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价值及负债

          E:长期投资价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计算公式为:

              n
                       Ft          Fn
     p                        
              t 1   (1  i ) t
                               i (1  i ) n
    式中:

             P:经营性资产价值

             Ft: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公司自由现金流

             Fn:未来第 n 年的公司自由现金流


                                    19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n:第 n 年

             t:未来第 t 年

             i: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1)公司自由现金流量

    公司自由现金流量采用息前税后自由现金流,预测期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
式如下:

    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
加额

    息前税后利润=净利润+税后利息支出

    (2)收益期限

    本次评估基于持续经营假设,收益期限取无限年期。

    (3)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折现率是现金流量风险的函数,风险越大则折现率越大。按照收益额与折现
率协调配比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公司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
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WACC= Ke×[E/(E+D)]+ Kd×(1-T) ×[D/(E+D)]

    式中:

    E:权益市场价值

    D:债务市场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率

    股权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

                                    19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式:Ke=Rf+[E(Rm)-Rf]×β+a

               = Rf+ Rpm×β+a

    式中:

    Rf:基准日无风险报酬率

    E(Rm):市场预期收益率

    Rpm: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a:企业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

       (4)经营性付息债务

    经营性付息债务依据基准日企业付息债务确定,即按基准日企业短期借款确
定。

    (5)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负债

    以收益法计算得到的价值为企业经营性资产产生的价值,并不包含对企业收
益不产生贡献的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负债。因此,需要在确定企业股东权
益价值时加回。

    企业股东权益价值为投资资本价值减去经营性付息债务再加上非经营性资
产、溢余资产和负债。

       3、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光学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49,341.95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18,974.28 万元,增值率为 62.48%。

       4、收益法评估过程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通过对企业历年及现有业务情况进行了解,企业目前主要从事与军工光电相
关的业务。现有业务主要包括光电防务、要地监控、投影显示及其他业务。
                                       20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①光电防务:中光学专注于军工武器装备中光电技术的研发、集成和生产,
主要产品为轻武器系列瞄准镜(微光、红外)、坦克装甲车系列观察瞄准镜、火
炮瞄准及校靶系统、侦察监控显示装备、系列激光测距机、光电对抗装备等。目
前中光学主要产品已经定型并列装部队,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光电防务产品主要
面向军方及总体单位。

     ②要地监控:中光学军民两用要地监控产品主要包括远程多波段光电转台、
双光谱远程热成像摄像机、车载双波段(激光型、红外型)摄像机、手持式红外
热像仪、手持激光摄像机、小目标雷达、分布式周界防范系统等,主要应用领域
为我国边防、海防、军队要地防御、码头、海关、机场、监狱、河道等。中光学
目前已发展成为集核心监控产品研发与生产、大型要地监控项目系统集成以及项
目总体方案咨询与设计为一体的要地监控综合服务提供商。军民两用要地监控产
品主要面向国家边海防办、各省市海防与口岸打私办公室、军队、武警边防部队、
海关、渔政、林业、水利等单位。

    ③投影显示:中光学具备完整的基于 DLP 方案及 3LCD 方案投影显示产品
的设计、研发、生产及检测能力,主要产品包括投影整机及核心部件如光学引擎、
光学镜头等。中光学投影显示整机产品包括超短焦投影机、工程投影机、微型投
影机等多种产品类型,并提供多媒体教室系统解决方案。中光学投影机产品主要
面向学校、商业企业、家庭等用户。目前,目前,中光学母公司为研发、销售主
体,生产、组装及调试等工作由下属参股公司完成。

    ④其他业务:中光学还从事与光电防务、要地监控及投影机相关的配套材料、
零配件销售及维修检测服务。

    评估机构根据《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十三五”规划》及《河南中光学
截至 2017 年底销售合同/订单统计表》进行未来年度的预测。

    2015 年至 2017 年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元
                                          历史年度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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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防务和要地
                           357,985,058.57            344,080,007.26               392,155,438.73
监控
投影机                      26,204,357.19             55,441,500.76                88,474,738.21

产品零配件                  19,685,675.61             18,587,356.24                21,836,053.49

其他                         2,627,713.18                2,472,305.51               1,358,297.87

销售收入合计               406,502,804.55            420,581,169.77               503,824,528.30

       2018 年至 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元
                                              预测年度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光电防
务和要    526,000,000.00   566,000,000.00   607,200,000.00     656,720,000.00     707,692,000.00
地监控
投影机    200,005,000.00   221,040,000.00   240,960,000.00     256,500,000.00     264,000,000.00
产品零
           21,836,053.49    22,927,856.16    24,074,248.97      25,277,961.42      26,541,859.49
配件
其他                   -                -                  -                  -                  -
销售收
          747,841,053.49   809,967,856.16   872,234,248.97     938,497,961.42     998,233,859.49
入合计

       ①光电防务

       预测年度收入变化情况说明:受未来装备发展方向、市场竞争等多方面因素
的影响,公司预计持续跟进新产品研发,推出新型产品,以适应军品市场的需求。

       销量预测说明:军队历史年度的采购预算稳定增长,参考被评估企业评估基
准日前三年该类产品的销售数量以及目前合同签订情况,预测 2018-2022 年光电
防务军品的销量稳步增加。

       根据军工行业军品采办具有持续性、平稳性这一行业特点,结合合同及订单
情况分析可以看出,收入预测实现的可能性较高,收入预测具有合理性。

       ②要地监控

       历史年度收入变化情况说明:要地监控业务收入 2016 年较 2015 年下降,主
要原因是:由于新版边海防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定稿时间推迟,所以 2016 年 1、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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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季度累计的业务在 2016 年 3、4 季度签订。项目从合同签订到设备采购、生产、
土建工程实施、设备安装调试、项目完工验收,周期一般为 3-6 个月,部分甚至
达 9 个月,三、四季度签订的部分合同无法在当年完工并确认收入。剔除上述因
素的影响,收入稳定增长,2015 年到 2017 年复合增长率约 13%。

    预测年度收入变化情况说明:中光学要地监控业务以边海防视频监控系统工
程为主,在 2017 年以前以销售边海防视频监控站设备为主,相关的工程由第三
方公司负责建设。另外,光电产品一般寿命不超过 10 年,距第一批边海防设备
建设完毕已超过 10 年,近年来,边海防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逐渐增多。

    ③投影显示

    2015 年至 2017 年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元
                                                历史年度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本单位销售量(台)               14,103                  23,837                   37,987

销售单价(元/台)                 1,858.07               2,325.86                 2,329.08

销售收入(元)               26,204,357.19         55,441,500.76            88,474,738.21



    历史年度收入变化情况说明:2016 年收入上涨主要是由于 2015 年 2 月,公
司整合原河南营销中心、总部市场部和北京分公司,组建投影销售分公司,在全
国设 10 个销售区域,分别为华中区、河南区、西南区、山东区、华东区、东北
区、内蒙区、华南区、北京区以及外贸销售业务,在开拓线下市场的同时,通过
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努力打造自有品牌。

    2017 年收入上涨主要是由于:2017 年 4 月中光学母公司引进行业知名研发
团队,开启了以产品研发带动销售的发展模式,研发团队通过自身领先的研发能
力和多年行业知名度及市场影响力,为中光学带来一批优质客户,如明基、优派
等国际视讯领先企业,同时,大力开拓国内及国外市场,截止 2017 年 12 月,已
与明基、优派、火乐科技(旗下品牌为坚果)、视美乐、东方中原、暴风科技等
重要客户达成研发合作,逐步实现大批量出货。

                                    20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至 2022 年营业收入预测如下:

                                              预测年度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本单位销售量
                    85,000        99,121          110,532            122,727         131,343
    (台)
 销售单价(元/
                      2,353        2,230             2,180             2,090            2,010
     台)
销售收入(万元)    20,000.50    22,104.00        24,096.00          25,650.00       26,400.00



    2018 年预测说明:

    教育市场,截止 2017 年 12 月份共销售约 2.5 万台,其中:常规机 2 万台、
激光短焦投影机 0.3 万台;2016 年至 2017 年随着激光短焦投影机的使用,常规
机使用量在 2017 年呈明显下降趋势;激光短焦投影机在 2017 年度呈现增长趋势,
销售价格和毛利均高于常规机。预计 2018 年激光短焦投影机在教育市场将会有
爆发性增长,实现销售约 1.5 万台,常规机型约 1.5 万台。

    家庭娱乐市场,截止 2017 年 12 月份共销售约 1.5 万台;2017 年主要上市了
1080P 高清投影机,销售价格在 3000 元左右,高于常规机。随着微型投影机的
普及,投影机进入家庭和个人消费品市场呈必然趋势,受益于公司大客户暴风科
技、火乐科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市场运作,预计 2018 年快速增长,实现销
售约 2.5 万台。

    商务机市场,截止 2017 年 12 月份共销售约 2 万台,销售价格基本在 1600
元左右,预计 2018 年实现销售约 3 万台。

    2018 年预计销量达 8.5 万台,销售单价约 2300 多元/台。

    销售收入预测的分析:根据《河南中光学截至 2017 年底销售合同/订单统计
表》,已签署并正在执行的合同及订单约有 19,851.98 万元,其中:预计在 2018
年确认收入的金额约 11,047.74 万元,占全年预测收入 55%。

    2019-2022 年预测说明:

    预测未来投影机行业产品性能进一步提升、产品之间的性能差异越来越小、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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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注重性能向注重易用性设计、工业设计转变。

    中光学母公司引进行业知名研发团队,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并不断完善销售
渠道,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在抢占市场份额、增强利润空间上的实力和
机会。预测 2019-2022 年投影机销售稳定增长。

    ④产品零配件及其他业务

    产品零配件销售,为光电防务、要地监控及投影机的配套材料及零件,销售
收入基本稳定,根据现有的销售模式毛利为零。

    其他业务为平安南阳视频监控 BT 项目的收入,该项目已完工并移交。未来
可回收本金及收益在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核算,相关资产及负债
作为非经营性资产处理。

    (2)营业成本预测

    通过对企业历年及现有业务情况进行了解,企业目前的光电防务主要成本为
人工、材料、折旧、制造费等;要地监控产品主要成本为人工、材料、折旧、制
造费等;投影机产品主要成本为整机采购。根据各类业务的毛利变动趋势,预测
以后年度的成本。

    2015 年至 2017 年营业务成本如下:

                                                                               单位:元
                                                历史年度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光电防务和要地监控       262,263,577.00         249,095,594.44           271,995,741.19

    毛利率                          27%                     28%                      31%

投影机                    27,566,428.24          49,165,064.38            85,690,829.73

    毛利率                          -5%                     11%                       3%

产品零配件                19,691,410.61          17,966,849.89            21,807,629.00

    毛利率                          0%                       3%                       0%

成本合计                 309,521,415.85         316,227,508.71           379,494,199.92



                                    20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合毛利率                                23.86%                  24.81%                   24.68%


    2018 年至 2022 年营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元
                                                预测年度
 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光电防
务和要   386,298,524.00     416,715,227.00    448,003,048.00    485,344,339.00      523,726,671.80
地监控
毛利率             27%               26%                26%                 26%                26%

投影机   194,004,850.00     212,198,400.00    228,912,000.00    241,110,000.00      245,520,000.00

毛利率                 3%                4%                5%                 6%                 7%
产品零
          21,836,053.49      22,927,856.16     24,074,248.97     25,277,961.42       26,541,859.49
配件
毛利率                  -                 -                 -                   -                  -
成本合
         602,139,427.49     651,841,483.16    700,989,296.97    751,732,300.42      795,788,531.29
计
综合毛
                19.48%             19.52%            19.63%             19.90%             20.28%
利率


    ①光电防务
    光电防务为军品,军品及用户市场特性决定了其生产和销售的组织方式,即
“以销定产”。军品定价可以分为军方审价和竞争性采购竞价两类,公司大部分
军品采取审价模式,产品设计定型后,军方组织相关专家对产品成本进行审核,
并确定产品价格。因此,其利润空间基本稳定。
    军方对新品定价后,未来几年销售价格基本保持不变。中光学的军品生产模
式为整机装配,产品的重要配套件及原材料,按照军方定型时确定的军品配套企
业供应,价格由军方审定;在其它通用材料的采购方面,存在多家主要材料供应
商,采取询比价方式采购,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导致历史年度毛利略有变化。
    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预测年度在前三年毛利基础上,略有下降。
    ②要地监控
    要地监控历史年度主要为边海防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毛利率有小幅下降,主
要是直接材料成本和部分制造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上升。2017 年中光学公司从设
                                              20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备提供商转型到系统工程建设方,预测未来年度毛利稳定在 15%左右。
       ③投影机
       中光学母公司,目前在投影机板块涉及研发和销售两个环节,中光学母公司
根据客户的出货计划进行整机采购,在整机成本的基础上加价后进行销售。
       目前,中光学母公司销售的投影机技术类型主要是 DLP 技术投影机,此类
投影机内部核心部件主要包括 DMD 芯片、光源、镜头等,以上三大类零部件约
占投影机整机成本的 60%至 70%左右,大部分来自进口,导致生产成本较高。
同时,为了扩大市场,目前中光学销售的投影机的毛利水平较低,约 3%左右。
       为抢占市场份额,公司预计会加快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导致短期内毛利较低。
随着出货量的增长,预测未来年度毛利逐步回升,市场趋于稳定后,毛利在 7%
左右。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
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增值税:产品销售增值税税率为 17%,其中:光电防务军品、要地监控中的
军品收入免税,投影机出口收入享受退税政策;租赁业务增值税税率为 6%。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增值税的 7%、3%、2%。
       其他税金参考现行的税收政策及历史年度缴费情况进行预测。
       2018 年至 2022 年营业税金和附加预测如下:
                                                                                          单位:元
                                                     预测年度
   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应缴增值税          -812,352       -567,513            -281,773              2,359          244,934

销项          36,645,918.91    40,419,491.07     44,126,510.32     47,326,918.77     49,527,235.81

进项          37,458,271.17    40,987,003.84     44,408,283.26     47,324,559.96     49,282,302.17
城市维护建
                                                                           165.13         17,145.38
设税
教育费附加                                                                   70.77         7,348.02
地方教育费
                                                                             47.18         4,898.68
附加

                                               20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房产税           142,508.28     142,508.28           142,508.28       142,508.28        142,508.28

土地使用税      1,676,630.52   1,676,630.52         1,676,630.52    1,676,630.52      1,676,630.52

车船使用税          4,500.00       4,500.00             4,500.00        4,500.00          4,500.00

印花税           204,330.40     204,330.40           204,330.40       204,330.40        204,330.40

合计            2,027,969.20   2,027,969.20         2,027,969.20    2,028,252.28      2,057,361.28

       (4)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业务经费等。评估
时结合以前年度销售费用情况,根据企业提供的销售费用预测。理论上与收入呈
线性关系的部分,参考未来年度收入增长比例预测,其他销售费用 2018 到 2022
年在 2017 年基础上逐年递增 10%。


       2018 年至 2022 年预测销售费用未来年度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份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职工薪酬       5,553,752.60   6,109,127.86         6,720,040.66    7,392,044.73      8,131,249.20

 其中:工资     4,390,287.00   4,829,315.70         5,312,247.27    5,843,472.00      6,427,819.20
       职工福
                    7,544.90       8,299.39             9,129.33       10,042.26         11,046.49
利费
       社会保
                  867,399.50     954,139.45         1,049,553.40    1,154,508.74      1,269,959.61
险费
       住房公
                  198,798.60     218,678.46           240,546.31      264,600.94        291,061.03
积金
       工会经
                   51,269.90      56,396.89            62,036.58       68,240.24         75,064.26
费
      职工教
                   38,452.70      42,297.97            46,527.77       51,180.55         56,298.61
育经费
 折旧费            38,480.00      38,480.00            36,998.00       15,736.00                   -

 办公费         1,326,466.90   1,459,113.59         1,605,024.95    1,765,527.45      1,942,080.20

 包装费            23,259.50      25,192.36            27,129.65       29,191.50         31,051.00

 装卸费           473,625.29     512,983.55           552,431.98      594,416.81        632,281.16

 运输费         2,583,924.36   2,798,648.47         3,013,864.54    3,242,918.25      3,449,492.14


                                              20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保险费               9,889.00        10,877.90          11,965.69         13,162.26        14,478.49

 业务经费         1,890,796.34     2,047,921.52        2,205,406.68     2,373,017.59     2,524,178.81

 展览费              75,856.00        83,441.60          91,785.76       100,964.34        111,060.77

 广告费            237,240.30       260,964.33          287,060.76       315,766.84        347,343.52

 差旅费           4,191,030.89     4,539,305.56        4,888,378.16     5,259,894.90     5,594,950.21

 销售服务费        434,384.85       470,482.23          506,662.31       545,168.65        579,895.89
  样品及产品
                   127,512.00       140,263.20          154,289.52       169,718.47        186,690.32
损耗
 修理费           4,512,016.70     4,886,965.29        5,262,772.92     5,662,743.66     6,023,460.43

 其他费            550,053.90       605,059.29          665,565.22       732,121.74        805,333.91

    合     计    22,028,288.63    23,988,826.75     26,029,376.80      28,212,393.19    30,373,546.05


    (5)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折旧摊销费、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咨询费、技术
开发费、租赁费、业务招待费等。评估时结合以前年度管理费用情况,根据企业
提供的管理费用预测数据,除研发费 2018 年增长 30%,其他费用 2018 到 2022
年在 2017 年基础上逐年递增 10%。

    2018 年至 2022 年预测管理费用未来年度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年份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固定费用        3,224,230.92     3,743,046.92      4,638,732.92       5,866,381.92      5,977,007.92

 折旧            2,867,667.00     3,386,483.00      4,282,169.00       5,509,818.00      5,620,444.00

 摊销             356,563.92       356,563.92          356,563.92       356,563.92         356,563.92

 变动费用       68,680,911.14    75,549,002.29    83,103,902.51       91,414,292.78    100,555,722.10

职工薪酬        15,111,447.16    16,622,591.88    18,284,851.07       20,113,336.18     22,124,669.80

其中:工资      10,789,858.82    11,868,844.70    13,055,729.17       14,361,302.09     15,797,432.30
        职工
                            -                -                   -                 -                  -
福利费
        社会
                 2,823,027.12     3,105,329.83      3,415,862.81       3,757,449.09      4,133,194.00
保险费


                                                 20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年份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住房
                 744,794.95      819,274.45          901,201.90       991,322.09       1,090,454.30
公积金
        工会
                 386,385.90      425,024.49          467,526.94       514,279.63         565,707.59
经费
      职工
                 289,909.31      318,900.24          350,790.26       385,869.29         424,456.22
教育经费
        其他      77,471.06       85,218.17           93,739.99       103,113.99         113,425.39

办公费           598,717.55      658,589.31          724,448.24       796,893.06         876,582.37

水电费                     -               -                   -                 -                  -

差旅费          1,317,865.10    1,449,651.61      1,594,616.77      1,754,078.45       1,929,486.30

运输费           139,252.75      153,178.03          168,495.83       185,345.41         203,879.95

保险费            68,826.04       75,708.64           83,279.50        91,607.45         100,768.20

租赁费            91,142.87      100,257.16          110,282.88       121,311.17         133,442.29

修理费           340,422.35      374,464.59          411,911.05       453,102.16         498,412.38

咨询费           709,629.97      780,592.97          858,652.27       944,517.50       1,038,969.25

诉讼费            72,853.26       80,138.59           88,152.45        96,967.70         106,664.47

绿化费           261,573.40      287,730.74          316,503.81       348,154.19         382,969.61

技术开发费     47,504,680.48   52,255,148.53    57,480,663.38      63,228,729.72      69,551,602.69

业务招待费       911,780.67     1,002,958.74      1,103,254.61      1,213,580.07       1,334,938.08

会议费            42,818.89       47,100.78           51,810.86        56,991.95          62,691.15
聘请中介机
                 878,940.76      966,834.84       1,063,518.32      1,169,870.15       1,286,857.17
构费用
劳动保护费          3,852.20        4,237.42           4,661.16         5,127.28           5,640.01

保密费            55,664.80       61,231.28           67,354.41        74,089.85          81,498.84

其他             565,947.59      622,542.35          684,796.59       753,276.25         828,603.88

  合     计    71,905,142.06   79,292,049.21    87,742,635.43      97,280,674.70     106,532,730.02


       (6)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借款利息支出和其他财务费用(含利息收入、手续费等)。
评估时结合以前年度情况和企业预测的借款规模预测利息支出;其他财务费用预
测按前三年平均水平预测。
                                               21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至 2022 年预测财务费用未来年度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年份
期初累
计借款    249,986,044.00   249,986,044.00   239,986,044.00    234,986,044.00     229,986,044.00
本金
本年度
新增借    315,000,000.00   305,000,000.00   310,000,000.00    305,000,000.00     300,000,000.00
款本金
本年度
偿还的
          315,000,000.00   315,000,000.00   315,000,000.00    310,000,000.00     310,000,000.00
借款本
金
累计期
末借款
          249,986,044.00   239,986,044.00   234,986,044.00    229,986,044.00     219,986,044.00
本金余
额
年均借
          249,986,044.00   244,986,044.00   237,486,044.00    232,486,044.00     224,986,044.00
款余额
平均借
                  4.61%            4.61%            4.61%               4.61%              4.61%
款利率
借款利
           11,524,357.00    11,293,857.00    10,948,107.00     10,717,607.00      10,371,857.00
息
其它财
            2,700,391.33     2,700,391.33     2,700,391.33       2,700,391.33       2,700,391.33
务费用
合计       14,224,748.33    13,994,248.33    13,648,498.33     13,417,998.33      13,072,248.33


       (7)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历史年度实际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占收入的比例,预测未来年度资
产减值损失。

       (8)所得税

       被评估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 15%交纳企业所得税,预测年度保持不变。

       根据企业历史年度实际发生的纳税调整项,预测纳税调整项包括业务招待费
支出和研发费用 50%的加计扣除。

       (9)资本性支出预测
                                            21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被评估企业在 2018 年至 2022 年计划购置一定数量的固定资产,用于维持企
业的生产经营。资本支出预测说明:

    ①2018 年新增机器设备主要用于军品机械加工配套,新增电子设备主要是
新购检测仪器用于光电防务、要地监控、投影产品的试验检测。

    ②2019 年新增房屋建筑物的支出,主要是新建三号厂房,新增机器设备和
电子设备,用于目前设备更新和新建研发中心的设备配套。

    ③2020 年、2021 年新增房屋建筑物的支出,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新
增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主要是基于公司现有厂房、大量设备购建时间早,老化
严重,加之新技术、新产品的更新换代较快,为了维持正常生产,需要逐年进行
填平补齐和更新换代,以保障公司经营收入的稳定增涨。

    稳定增长年度资本性支出按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金额计算。

    2018 年至 2022 年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

                                                                                     单位:元
                                         预测期间年度资本性支出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房屋建筑物               -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000,000.00                   -

机器设备      5,000,000.00    6,000,000.00      3,000,000.00    4,000,000.00      5,000,000.00

运输设备                 -               -                 -                 -                 -
电子设备和
              5,000,000.00    6,000,000.00      7,000,000.00    6,000,000.00      5,000,000.00
其他设备
无形资产                 -               -                 -                 -                 -

   合计      10,000,000.00   22,000,000.00   20,000,000.00     30,000,000.00     10,000,000.00


    (10)折旧摊销的预测

    企业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基于企业现有资产规模,并考虑评估基准
日后新增资本性支出,按照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折旧率: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年折旧率为 4.85%,机器设备类资产年折旧率为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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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运输设备类资产年折旧率为 19.40%,电子设备类资产年折旧率 19.40%。

       摊销年限:土地摊销年限为 50 年。

       2018 年至 2022 年折旧摊销预测如下:

                                                                                        单位:元

                                         未来年度折旧计提预测
资产类别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房屋建筑
                557,506.87     968,009.33       1,334,335.91       2,179,976.11      2,167,312.72
物
存量资产
                557,506.87     531,072.39          460,462.03       432,228.36         419,564.97
折旧
资本性支
                          -    436,936.94          873,873.88     1,747,747.75       1,747,747.75
出折旧
机器设备      2,984,550.95    3,318,370.36      3,502,114.59      3,589,988.02       3,866,427.41
存量资产
              2,570,021.04    2,406,404.55      2,341,430.83      2,097,680.33       1,959,589.81
折旧
资本性支
                414,529.91     911,965.81       1,160,683.76      1,492,307.69       1,906,837.60
出折旧
运输设备        232,974.48     232,974.48          187,758.05         23,212.08         23,212.08
存量资产
                232,974.48     232,974.48          187,758.05         23,212.08         23,212.08
折旧
资本性支
                          -              -                   -                 -                  -
出折旧
电子设备
和其他设      1,195,913.00    2,107,841.62      3,204,727.09       4,053,962.11      4,850,366.99
备
存量资产
                366,853.17     283,910.00          220,111.71         74,474.94         41,819.99
折旧
资本性支
                829,059.83    1,823,931.62      2,984,615.38      3,979,487.17       4,808,547.00
出折旧
折旧小计      4,970,945.30    6,627,195.79      8,228,935.64      9,847,138.32     10,907,319.20

摊销            356,563.92     356,563.92          356,563.92       356,563.92         356,563.92

  合计        5,327,509.22    6,983,759.71      8,585,499.56     10,203,702.24      11,263,883.12


       (11)营运资金追加额的预测

       营运资金追加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扩大再生产而新增

                                             21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投入的用于经营的现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如正
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等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
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资
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
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评估人员分析了企业历史年度营运资金占用情
况,分以下情况进行预测:

    ①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持有量根据企业未来年度付现成本费用及付现次数确
定;付现次数根据企业历史年度的付现成本费用特点综合确定。

    ②对基准日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考虑的营运资金进行剔除,得出基准日
经调整后的营运资金。

    ③根据与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比例关系以及各项流动资产的周转次数进
行预测。

    综上,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结合评估对象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费用估算情况,预测未来经营
期各年度的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结果详见公司现金流量预测表。

    (12)现金流预测

    通过上述分析,预计中光学 2018 年至 2022 年的现金流量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稳定年度
一、营业总收
               75,174.34   81,406.53   87,653.65    94,301.54     100,297.72     100,297.72
入
  其中:主营
               74,784.11   80,996.79   87,223.42    93,849.80      99,823.39      99,823.39
业务收入
      其他业
                 390.23      409.74      430.23         451.74        474.33         474.33
务收入
二、营业总成
               71,583.37   77,482.81   83,430.56    89,673.29      95,208.85      95,208.85
本


                                        21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稳定年度
     减:营业成
                  60,564.76     65,552.51     70,485.71     75,579.35     80,005.27      80,005.27
本
  其中:主营
                  60,213.94     65,184.15     70,098.93     75,173.23     79,578.85      79,578.85
业务成本
      其 他
                    350.82        368.36        386.78         406.12        426.42         426.42
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
                    202.80        202.80        202.80         202.83        205.74         205.74
及附加
     管理费用      7,190.51      7,929.20      8,774.26      9,728.07     10,653.27      10,653.27

     营业费用      2,202.83      2,398.88      2,602.94      2,821.24      3,037.35       3,037.35

     财务费用      1,422.47      1,399.42      1,364.85      1,341.80      1,307.22       1,307.22
  资产减值
                            -             -             -             -             -              -
损失
三、营业利润       3,590.97      3,923.72      4,223.09      4,628.25      5,088.87       5,088.87

四、利润总额       3,590.97      3,923.72      4,223.09      4,628.25      5,088.87       5,088.87
  减:所得税
                    202.03        222.69        230.72         250.79        275.06         275.06
费用
五、净利润         3,388.94      3,701.03      3,992.37      4,377.46      4,813.81       4,813.81
  加:税后利
                    979.57        959.98        930.59         911.00        881.61         881.61
息支出
         折旧       497.09        662.72        822.89         984.71      1,090.73       1,090.73

         摊销        35.66         35.66         35.66          35.66          35.66          35.66
  减:资本性
                   1,000.00      2,200.00      2,000.00      3,000.00      1,000.00         973.76
支出
    营运资金
                   2,050.15      2,115.56      2,183.01      2,406.97      2,266.02                -
追加额
六、净现金流
                   1,851.11      1,043.83      1,598.50        901.86      3,555.79       5,848.05
量

       (13)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是将未来的收益折算为现值的系数,它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本次评估预测收益口径采用公司现金流,因此,相应的折现率采取加权平均
资本成本。

       其计算公式为:


                                               21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        D 
   WACC  R1        R2     
             E  D     E  D
    式中:WACC:加权平均成本

            R1 :权益资本成本

            R2 :税后债务资本成本

             E 
                  
             E  D  :投资资本中权益资本市场价值的比重;

             D 
                  
             E  D  :投资资本中债务资本市场价值的比重。

    ①权益成本

    权益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模型)确定。其计算公
式为:

    R1  R f  Rm  R f    

             Rf
    式中:        :无风险报酬率

             Rm
                  :期望报酬率或社会平均收益率

              :风险系数

              :企业特定风险报酬率

    A、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取基准日我国当前已发行的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确定,根据中债国
债收益率曲线基准日收益率为 4.2159%。

    B、风险系数(贝塔系数)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主要涉及军工光电行业。从业务类型、业务
规模等方面选取以下可比上市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业务简介




                                     21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光学材料科研生产的主要供应商,主营业务为防
600184.SH    光电股份             务产品和光电材料与器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主要经营军
                                  用光电装备、光电仪器产品等。
                                  公司是国内国防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的主要生产厂家,生产
                                  的光电测控仪器设备主要用于新型装备配套、现有装备升级
002338.SZ    奥普光电             换代或国防科学试验。主要客户为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军工
                                  企业和国防科研机构。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军工武器装备中光电技术的研发、集成和
300099.SZ    精准信息             生产,以及利用高精度光学元器件加工技术研制,生产国防、
                                  安防、航天、航空所需的集成高品质光学系统等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红外热像仪专业研制厂商,在测温型红外
                                  热像仪里排名全球第四,是进入全球排名前五的唯一中国企
002414.SZ    高德红外             业。公司积极开展红外光学、成像电路、图像处理、人工智
                                  能、机械结构及系统工程等方面的设计与研究。
                                  公司专业从事非制冷焦平面探测器、红外热像仪、红外热成
002214.SZ    大立科技             像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
                                  实力最强的红外热像产品生产厂商之一。

    通过对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简介进行分析,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
经营业务类型具备可比性。

    经查 Wind 资讯软件,取评估基准日前 3 年上述可比上市公司有财务杠杆时
的风险系数,然后将其调整为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并加以算术平均,对该平均值
进行调整后作为企业无杠杆时的风险系数。再根据无杠杆风险系数计算企业有财
务杠杆风险系数。

    有财务杠杆与无财务杠杆的风险系数转换公式为:

    βl=[ 1+( 1-T ) ×D/E ] βu

    其中:βl—有财务杠杆 Beta

         βu—无财务杠杆 Beta

         T—公司所得税税率

             D/E---债务权益比

    计算结果如下:

                                                        Beta
                                     Beta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剔除财务杠          D/E           所得税率 T
                                     原始
                                                         杆
 600184.SH      光电股份             1.1077           1.0822           0.0314              25

 002338.SZ      奥普光电             1.2136           1.2086           0.0049              15


                                              21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Beta
                            Beta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剔除财务杠          D/E           所得税率 T
                            原始
                                               杆
 300099.SZ   精准信息      0.6888           0.6879           0.0016              15

 002414.SZ   高德红外      0.8218           0.7935           0.0419              15

 002214.SZ   大立科技      0.7269           0.6786           0.0837              15

   平均          -             -            0.8902           3.27%                -

    T: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15%。

    D/E:采用企业目前的资本结构为 56%。

    根据上述计算得出企业风险系数 Beta 为 1.33。

    C、市场风险溢价 Rpm 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
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评估机构以美国金融学家 Aswath Damodaran 有关市场
风险溢价最新研究成果作为参考,其计算公式为: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补偿额

    其中: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 1928-2016 年美国股票(S&P 500 指数)
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 6.24%确定;国家风险补偿额取 0.86%。

    则:MRP=6.24%+0.86% =7.10%。

    故本次市场风险溢价取 7.10%。

    D、风险调整系数

    本次评估企业特定风险系数 a 取值为 2%。综合考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
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特定风险系数确定为 2%。

    ②税后债务成本

    税后债务成本计算公式为:

    R2=债务成本×(1-所得税税率)


                                    21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债务成本取评估基准日企业加权平均的借款利率。

     ③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过程如下:

       名称          参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稳定年

企业 β 值                      1.3117    1.3117     1.3117      1.3117      1.3117     1.3117

无风险报酬率          4.22%     4.22%     4.22%      4.22%       4.22%       4.22%       4.22%

风险溢价 Rpm          7.10%     7.10%     7.10%      7.10%       7.10%       7.10%       7.10%

个别因素调整系数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权益成本                       15.53%    15.53%     15.53%      15.53%      15.53%     15.53%

借款利率              4.61%     4.61%     4.61%      4.61%       4.61%       4.61%       4.61%

所得税税率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税后债务成本                    3.92%     3.92%      3.92%       3.92%       3.92%       3.92%

债务融资比重                   35.78%    35.78%     35.78%      35.78%      35.78%     35.78%

WACC                           11.37%    11.37%     11.37%      11.37%      11.37%      11.37%

     经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11.37%,故取折现率 11.37%。

     (14)股东权益价值的计算

     ①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预测期内各年标的公司现金流按年中流入考虑;永续期年净利润、折旧和摊
销数据取 2022 年,资本性支出按年金化数据预测,营运资金的变动取零,即永
续增长率取零;然后将预测期内各年的公司现金流量按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折现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从而得出企业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具体公式如下:
                       n
                                 Ft         Fn
               p                       
                      t 1     (1  i )t  i (1  i ) n
     式中:

               P:投资资本价值

               Ft: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公司自由现金流

                                          21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Fn:未来第 n 年的公司自由现金流

               n:第 n 年

               t:未来第 t 年

               i: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计算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稳定增长年度

公司现金流         1,851.11     1,043.83    1,598.50      901.86        3,555.79            5,848.05

折现年期                0.5          1.5          2.5          3.5              4.5

折现率              11.37%       11.37%      11.37%      11.37%          11.37%

折现系数            0.9476        0.8508      0.7640      0.6860          0.6159

预测期价值         1,754.11       888.09    1,221.25      618.68        2,190.01           31,678.22

经营性资产价值                                     38,350.36


    ②经营性付息债务
    企业评估基准日经营性付息债务合计 26,186.16 万元。
    ③长期股权投资
    基准日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 14,570.52 万元。
    ④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及负债价值
    经核实,中光学评估基准日存在以下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核算科目                    业务内容               账面金额(万元)                评估值(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

溢余货币资金                         -                                526.72                  526.72

其他应收款                           -                             14,153.06               14,153.06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73.57               1,073.57

其他流动资产                         -                                196.25                  196.25

长期应收款                           -                               2,223.35               2,223.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9.61                  779.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5.34                  545.34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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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算科目             业务内容             账面金额(万元)            评估值(万元)

无形资产-土地        闲置和对外出租的土地                   3,770.08              8,094.61

在建工程                      -                             3,986.04              4,183.80

       小    计               -                            27,254.02             31,776.31

非经营性负债

应付账款             工程款                                   599.08                599.08

应交税费                      -                               440.91                440.91

其他应付款                    -                             2,838.94              2,838.94

专项应付款                    -                             5,552.59              5,290.15

       小    计               -                             9,431.52              9,169.08

        合计                  -                            17,822.50             22,607.23


    上述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及负债评估值合计为 22,607.23 万元。

    ⑤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东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
                    价值-经营性付息债务

                  =49,341.95 (万元)

    即经采用收益法评估,中光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49,341.95 万元。

    五、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车牌号为京 N508L1 的帕萨特轿车,车辆行驶证登记的产权人为尹秀云,
此车辆的实际产权人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尹秀云承诺对该车辆不享有任
何权益、无产权纠纷。

    2、车牌号为豫 EB6098 的奥迪轿车,车辆行驶证登记的产权人为李河保,
此车辆的实际产权人为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李河保承诺对该车辆不享
有任何权益、无产权纠纷。

                                      22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车牌号为豫 RAB165 的北京现代轿车,车辆行驶证登记的产权人为南阳
中光学兴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此车辆的实际产权人为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
公司,南阳中光学兴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诺对该车辆不享有任何权益、无产权
纠纷。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1、中光学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4 日、2015 年 3 月 20 日、2016 年 3 月 24 日
与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签署了一份正式《合作协
议》和两份补充《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中光学将为促成保千里取得哥伦比亚电
子警察项目提供居间服务,收取服务管理费(或居间费)金额为 370.00 万元。

    中光学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收到保千里支付的服务管理费(或居间费)200.00
万元,但剩余 170.00 万元保千里未按协议约定时间(2016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故中光学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017 年 1 月 17 日,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中光学与保千里《合作协议》
项下的争议仲裁案,仲裁请求为:保千里限期向中光学偿还剩余管理费 170 万元
及利息;保千里承担违约责任,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保千里承担本案仲裁费。

    2017 年 4 月 20 日,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开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在案件审理过
程中,保千里提出反请求,反请求中光学返还已支付的管理费 200 万元,并承担
仲裁费、律师费。

    2017 年 7 月 22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2017)京仲裁字第 1198 号裁决:
中光学应向保千里支付款项共计 191.97 万元,并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支
付完毕。

    中光学不服仲裁结果,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
出撤销仲裁申请,请求依法撤销上述仲裁裁决。2018 年 3 月 6 日,本案第一次
开庭,截至评估报告出具之日,本案尚未裁决。

    2、麦科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中光学在第 9 类注册号为

                                     22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258205 号的“COSTAR”商标,2014 年 3 月 13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
总局商标局作出初审决定(编号:撤 201302557),驳回麦科隆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的撤销申请,第 6258205 号“COSTAR”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2014 年 3 月 19 日,麦科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商标局的撤 201302557 决
定,提出复审申请。2015 年 4 月 22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作出复审决定(商评字[2015]第 0000031929 号),对第 6258205 号“COSTAR”
注册商标予以撤销。

    2015 年 6 月 9 日,中光学不服该复审决定,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评审委员会为被告,麦科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商评字[2015]第 0000031929 号复审决定。2017 年 12 月
22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光学胜诉,撤销被告商评委商
评字[2015]第 0000031929 号复审决定,被告应于一审判决生效后重新作出复审
决定。

    2017 年 12 月 27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上述一审判决。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该案件二审
程序尚在进行中。

    鉴于标的公司投影机销售主要采取 OEM 及 ODM 的战略客户销售模式,以
自主品牌对外销售的金额较小,且除“COSTAR”商标外,公司常用商标还包括
“中光学”等替代商标,因此上述未决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
响。此外,公司的商标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三)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
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抵押事项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抵押权人兵器
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抵押授信最高额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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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为人民币 16,000.00 万元,抵押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23 日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
评估范围内的三宗土地作为抵押物,土地面积合计 228,805.70 平方米,土地证编
号为“宛开土国用(2003)字第 0006 号、宛开土国用(2011)字第 00073 号、
宛开土国用(2011)字第 00074 号”。

    2、土地租赁

    (1)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将位于南阳市北京路 1218 号和 908 号国有土
地使用权无偿租赁给全资子公司南阳中光学机电裝备有限公司。土地租赁范围包
括:①北京路 1218 号,对应土地证编号:宛开土国用(2005 )第 00050 号,面
积 124,414.40m2,土地界址点以土地使用权证界址点为准;②北京路 908 号,对
应土地证编号:宛开土国用(2003)第 0006 号,面积 108,630.86 ㎡, 土地界址
点以土地使用权证界址点为准。土地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

    (2)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将位于南阳市中州路 254 号 62,056.70 ㎡土地
中的 60,555.50 ㎡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应不动产权证编
号:豫(2008)南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4954 号,租赁时间自 2007 年 7 月起至 2027
年 6 月止。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租赁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利达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上述出租土地,土地租赁期届满后,如河
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继续拥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则利达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继续承租该土地。

    3、设备融资租赁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租赁物为 221 项机加设备,合同约定租赁成本 2,222.00
万元,起租日为 2016 年 12 月 30 日,租赁时间为 60 个月,租金的计算以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并与租赁期间相对应的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参考。本次评估范围包
含售后回租的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对应的租赁成本账面余额 1,228.07 万元。

    4、票据质押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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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12 月 27 日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将出票人为重庆建设工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子承兑汇票质押给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
金额为 1,000 万元。


     (四)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1、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非肉眼所能观察的
部分)的材质、工程量等,主要通过向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调查、询问,并查阅
相关合同、图纸等资料的方法进行核实。

     2、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
程及设备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对其成新度状况主要是
通过实地勘察和对其使用维护情况进行了解后做出的判断。

     3、被评估单位申报的部分资产属于涉军涉密资产,本次评估无法履行正常
的勘查程序,故评估人员对这部分资产主要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核查:(1)企业
明确划分出因涉密限制勘查的范围;(2)评估人员在企业提出的限制勘察范围内,
分别采取不同的替代措施。

     六、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之间未发生对选取的评估结果产生重要影
响的事项。

     七、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1、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为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评估机构具有相关部
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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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
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
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
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并最终选择了资产基础法的评
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本次资产评
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要求,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
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
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方式
合理。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
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
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二)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
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交易标的在经营中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管
理体系、技术、税收优惠等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拟与标的公司在治理结构、管理制度、业务经营、人员安排等方面实施进行相应
的整合,以保证标的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资本平台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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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以及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优势,加强标的公司的融资能力、规范经
营和业务发展,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并基于现有市场
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
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了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发
展,未来宏观环境及行业、技术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

     (四)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各项存量及增量业务均将在统一管理下进行业务开
展,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在技术研发、执行效率、公司管理、采购销售等多方面产
生一定的协同效应,但是该等协同效应不可量化,因此在对各标的公司评估以及
交易定价时均未考虑该等协同效应。

     (五)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

     1、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分析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51,812.75 万元,标的资产 2017 年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42.31 万元,对应本次评估值的静态市盈率(2017
年)为 20.38 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5,940.19 万元,对应本次评估值的市净率为 2.00 倍。

     中光学主要从事光电军品及光电民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国内 A 股
市场中与标的公司从事相同业务的上市公司较少,本次选择 A 股上市公司中主
要从事军工光电业务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进行比较,A 股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
率及市净率指标如下:

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倍)               市净率(倍)
号
 1         600184        光电股份               222.18                     4.33
 2         002414        高德红外               196.69                     3.48
 3         300099        精准信息               61.90                      3.51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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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倍)               市净率(倍)
号
 4          002214               大立科技                 124.11                     3.76
 5          300516                久之洋                  169.48                     6.46
 6          002338               奥普光电                 121.11                     5.95

                  算数平均值                              134.66                     4.58

                     中位数                               124.11                     4.05

                中光学 100%股权                           20.38                      2.00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注 1:可比公司选择国内从事军工光电业务相关上市公司。

      注 2:以上数据截止日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注 3:市盈率、市净率指标,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60 个交易日的均值。(1)可

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本次重组停牌前 60 个交易日的交易额/交易量*总股本)/2017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本次重组停牌前 60 个交易日的交

易额/交易量*总股本)/2017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标的资产市盈率=标的资产

评估值/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标的资产市净率=标的资产评估值/2017 年

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 4:上述市盈率平均值、中位数的计算时已剔除市盈率超过 200 倍的异常值。


      综上,本次交易拟注入的中光学 100%股权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均低于可比上
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的算数平均值和中位数,评估及作价情况总体合理。

      2、可比交易的市盈率水平


      由于近年市场光电防务行业标的资产交易较少,本次选取最近两年军工制造
类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为比较如下:

                                                         市盈率(静态)               市净率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评估方法
                                                             (倍)                   (倍)
     金盾股份         红相科技             收益法               21.30                   6.03

     金盾股份         中强科技             收益法               23.62                  19.06

     精准信息         师凯科技             收益法               13.49                   4.15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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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盈率(静态)               市净率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评估方法
                                                          (倍)                   (倍)
  中航黑豹          沈飞集团      资产基础法                 18.17                   2.29

  中电广通          长城电子        收益法                   36.94                   2.93

  南洋科技          彩虹公司        收益法                   45.04                  11.73

  南洋科技          神飞公司        收益法                   30.45                   3.34

   太阳鸟           亚光电子        收益法                   26.21                   5.14

  北化股份          新华化工      资产基础法                 27.87                   1.53

               平均值                  -                     27.01                   6.24

  利达光电           中光学       资产基础法                 20.38                   2.0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上述市盈率(PE)为静态市盈率,市净率=估值/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


       由上表可知,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均低于可比交易案例的
平均市盈率 27.01 倍、平均市净率 6.24 倍,故本次交易的作价具有合理性和公允
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
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对选取的评估结果产生重
要影响的事项。

       八、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和交易定
价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并就本次交易
                                           22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为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相关部门颁
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除业
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
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
基础法两种方法对中光学的全部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性及
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评估机构最终确定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
果。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
致。

       (四)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
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交易
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
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
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23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利达光电(甲方)与兵器装备集团(乙方)于 2018 年 2 月 9 日签订《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2018 年 7 月 13 日分别签订了《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及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资产及其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兵器装备集团持有的中光学 100%的股权。

    根据中资评估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
报字[2018]11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51,812.75 万元。
根据该评估值,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最终确定标的资产作价为 51,812.75 万元。

    (二)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付款方式全部以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方式
支付。

    (三)发行股份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 1.00 元。

    (四)发股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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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7.46                            15.72

         前 60 个交易日              16.93                            15.24

         前 120 个交易日             18.55                            16.70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5.24 元/股。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已经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5 元(含税),实施完毕后,股
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15.22 元/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设有发行价格调整机制,根据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议案及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
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在满足特定的市场条件和利达光电股价条件情
况下,利达光电董事会有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2018
年 6 月 26 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利达光电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交易双方经协商后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3.45 元/
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
相应调整。

       (五)发股价格调整机制及其实施情况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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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做调
整。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国务院国资委核准本价格调整方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前,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且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
易日中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
交易日即 2017 年 9 月 7 日的收盘价格的跌幅超过 10%,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重组发行价格进行
一次调整:


    (1)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
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数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9 月 7 日收盘数跌幅超过 10%;或


    (2)光学光电子指数(801084.S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中
至少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数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9 月 7 日收盘数跌幅超过 10%。


    5、调价基准日


    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

                                   23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调整后的发行价


    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将以调价基准日为新的定价基准日,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为在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的基础
上(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由董事会确定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7、调整后的发行股份数量


    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变,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的股份数量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8、调整方式


    在可调价期间内,当“调价触发条件”成就后,交易对方有权在成就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通知上市公司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交易对方决定通知上
市公司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决议,并以“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作为调
价基准日。在可调价期间,当“调价触发条件”成就后,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且仅
可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
整,则后续不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价格调整机制充分考虑并消除了资本市场整体波动对本次交易定价及
交易实施带来的不利影响,系交易各方从对等角度考虑提升本次重组成功性的有
效机制,有利于本次交易实现军工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
力,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9、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发行股数随之进行相
应调整,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23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0、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的调价机制触发情况及实施情况

    (1)调价机制触发情况

    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8 年 6 月 9 日)后,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
内至少 10 个交易日(即 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格较公司因本次重组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7 年 9 月 7 日)收盘价格跌
幅超过 10%,且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或光学光电子指数(801084.SI))
收盘点数相比于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2017 年 9 月 7 日)
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0%。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调价机制已经触
发。

    (2)上市公司调价安排

    2018 年 7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本次调整不构成交易
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①调整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调价触发条
件”的交易日当日,即调价基准日(2018 年 6 月 26 日)。


    ②调整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不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利达光电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
定为 13.45 元/股。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23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作相应调整。


    ③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


    基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同时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中约定的计算方法,调整后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合计发行股份
38,522,488 股。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确定的数量为准。若利
达光电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或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发行数
量。

       (六)发股数量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光学 100%股权。本次交易向交易对
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方所持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
股按照以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即不足 1 股部分对应的净资产由交易对方赠予上市
公司。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及调整后的发股价格计算,购买标的资产发行
股份数量为 38,522,488 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
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再次做相应调整时,或者
调价触发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发股数量亦将
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股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股数为准。

       (七)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23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锁定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八)期间损益

    除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成本支出或应承担的税费外(有关成本及税费由交易
各方按依法或依约定承担),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
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因实现盈利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
归交易对方所有,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全额支付;因发生亏损或其
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
全额补足。期间损益数额由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交易对
方或上市公司应当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履行现金支付义
务。

       (九)标的资产的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资产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公司股东由兵器装备集团
变更为利达光电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之日即为标的资产的资产交割日。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
充协议》,协议签署后,除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
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其所做出的陈述或保证严重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
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
支出)。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其中中光学
母公司及子公司川光电力的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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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资产类别              评估价值(万元)        交易作价(万元)

  中光学母公司    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                      2,255.00                  2,255.00

    川光电力      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                        108.00                    108.00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签订

    利达光电(甲方)与兵器装备集团(乙方)于 2018 年 2 月 9 日签订《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

    (二)补偿期间及业绩承诺

    交易对方对于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业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度),即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补偿期间相应顺延。

    在承诺期内,交易对方承诺以收益法评估的资产所在公司预计实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中光学                         3,388.94                    3,701.03            3,992.37

    川光电力                         238.11                       217.04              224.39

    (三)业绩补偿上限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根据收益法评估的无
形资产交易价格,即不超过 2,363.00 万元。

    (四)业绩补偿

    1、利润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

    若中光学母公司或川光电力在承诺期内的任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低于
同期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将依据本条约定进行业绩补偿;若在承诺期内的任
                                        23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数高于或等于同期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无需进行补
偿。

    如在承诺期内,中光学母公司或川光电力任一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同
期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当以股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如
下方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中光学或者川光电力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该公司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该公司承诺净利润
数总和×该公司根据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若在业绩
承诺期内上市公司有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该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2、期末减值测试

    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以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
经测试,以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的股
份发行价格(若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有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
分红派息等事项,该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则交易对方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因以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减值应另行进行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以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实
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实际补偿的金额;

    减值测试补偿股份数量=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若在
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有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息等事项,
该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金额不超过上述根据收益法评估的无
形资产交易价格,即 2,363.00 万元。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23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业绩补偿的实施

    应补偿的股份数由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上市公司应当在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减值测试报告》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业绩补偿股份并注销相关
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
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交易对方承诺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
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股份赠送上市公司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
他股东按照各自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占前述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交易对
方所持有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24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光电防务、要地监控、投影显示等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
正),以上业务均不属于限制类或者淘汰类产业。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所从事的
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不涉及环境保护问题。根据标的公
司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下属单位不存在环境保
护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资产重组符合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标的公司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能够遵守
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存在违反用地管理方面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被土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垄断行为。本次重组不存在违反《中


                                   24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次交易不涉及环境保护问题,
不存在违反国家关于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仍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
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本次重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依据《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
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经中资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光学 100%股权的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51,812.75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21,445.08 万元,增值率 70.62%。经
交易双方协商,中光学 100%股权作价 51,812.75 万元。上市公司在本报告书中对
上述评估事项所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增值原因均作了相应披露及说明。

     因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光学 100%的股权。根据中光学及交易对方出具的
承诺以及中光学的工商登记备案资料,中光学系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该
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查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
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转让、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
移。

                                     24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要从事精密光学元组件、光学辅料、光敏电阻等光电产
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处于光电行业产业链的中游。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持有中光学 100%的股权。中光学主要从事光电防务、要地监控、投影机
等光电整机产品,处于光电行业的下游。通过本次收购,中光学将成为利达光电
全资子公司,将进一步拓宽上市公司产业链,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上
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导致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形,本次交易
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重组后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
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持有中光学 100%的股权,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业
务体系,增强了公司的综合实力,不会对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
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将继续保持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
构独立,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24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
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
责,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上市公司的
章程进行修订,以适应本次重组后的业务运作及法人治理要求,继续完善和保持
健全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
为兵器装备集团。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范的“控
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不适用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产品范围将进一步拓展,公司新增产品将涵盖微光及
红外瞄准镜、手持光电探测系统、光电对抗系统、智能化要地防御系统等光电防
务产品以及投影机、投影机核心部件等光电行业下游产品,公司将成为涵盖光电
元组件与光电整机、光电军品与民品的企业。

    本次重组将有效提升公司的整体规模和经营业绩,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
质量和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业务规模和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都将会


                                  24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增加,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得到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得以增强。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模将有所增加,该等关联交易具
有必要性,定价公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1)本次交易前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中光学集团为利达光电的关联方,利达光电与中光学集团之间
存在土地租赁、房屋出租、关联销售等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规范关联交易的规
章制度,确保了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兵器装备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已经过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
机构进行的审计和评估,作价客观、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在审批程序上确保了本次关联交易的客观、公允。


    (3)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中光学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公司在重组前与标的资产
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消除,但上市公司因标的资产注入公司后导致合并范围扩大以
及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将新增部分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2018 年半年报以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
报告,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556.01        17,372.38          6,504.13         12,381.81

营业成本                   40,029.15        76,320.75         76,521.12       133,322.73

                                    24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占营业成本比例                8.88%          22.76%             8.50%            9.2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7,753.15        9,226.39        11,255.78        32,543.69

营业收入                    48,523.18      94,681.07         91,286.60       166,312.64

占营业收入比例               15.98%            9.74%           12.33%           19.57%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8 年 1-6 月关联采购占比增幅较大,主要
系标的公司投影机业务采取代工模式,委托下属参股公司中富康进行生产,同时
2018 年上半年投影机销量增加所致。采用代工模式有利于标的公司集中资源提
高投影机的研发和销售能力,减少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投入。标的公司对中富康
的采购价格按照成本加成法,与中富康的其他股东的采购定价模式相同,确保了
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关联销售占比有所增加,2018 年 1-6
月,关联销售占比有所下降。2017 年度备考口径关联销售增加主要系与兵器装
备集团下属的军品总体单位之间的关联销售占比增加所致。兵器装备集团是根据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工业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兵
器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并作为我国陆
军兵器工业的主导力量,承担着我国陆军装备与信息化装备研制发展与生产的任
务。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新增的光电防务装备产品领域,由于军品配套的
不可分割性和定点采购的特点以及行业技术、安全要求,公司在该领域部分产品
的上下游市场参与者是公司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因此本次重组
将导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增加。这种关联交易是由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布局、装备
科研生产任务管理特点及军品配套的不可分割特性决定的,有利于保障国家军品
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有利于保障我国陆军兵器
工业事业稳步发展,因此该等关联交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并将在一定时期内持
续存在。此外,该等关联交易最终用户为军方,军方担任军品装备项目的统一管
理者,负责对进度进行检查、对过程进行监控、对成本进行监测、对定价进行审
计。该等关联交易涉及的军品销售价格系综合考虑产品精度、生产成本、产品形
式等因素与用户单位协商确定,接受总装备部、军队等单位的审计监督,符合《军
品价格管理办法》、《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关联方之间的
                                   24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关系并不能对上述交易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因关联关系发生利益输
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4)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进一步减少与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
的新增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出具关于减少与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八、本次交易相关方
作出的重要承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存在其客观必要性,但
由于其主要关联交易内容系采用军品相关审价定价机制,标的资产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关系并不能对上述交易价格产生实质性影响,其与关联方之间不会因关联
交易发生利益输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
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3、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的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标的资产在光学镜头等领域的同业竞争。本次交
易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下属单位之间不会产生新的同业
竞争。同时为充分保护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兵器装备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
示/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4、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得到提高,有利于上市公司
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性,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利达光电
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影响利达光电的独立性,切实保障利达光电在资
                                   24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 2016 年及 2017 年的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因此,上市公司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
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中光学集团 100%股权,根据中光学集团及交易对方出
具的承诺、中光学的工商资料,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
押、冻结或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其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
标的资产转让、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各方在已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本
次资产重组方案实施完毕的具体时间及要求。若交易对方能保证切实履行其出具
的承诺和签署的协议,则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一)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5.24 元/股。2018 年 5 月 22 日,
公司已经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5 元(含税),实
                                     24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施完毕后,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15.22 元/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设有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在本次
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一旦约定的调价
触发条件满足,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
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调
整后的定价基准日为调价触发条件成就日(即 2018 年 6 月 26 日),调整后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为 13.45 元/股,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已说明市场参考价
的选择依据。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符合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的规
定。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已明确,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
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可以按
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经交易双方协商,制定了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价格调整机制中已明确约定了具体的可调价期间、触发条件、调价基准日、调价
幅度、调价方式等,相关条款表述清晰、标准客观,调价机制明确、具体、可操
作,不存在相关方主观控制或主动调节的情况。调整机制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调价机制及其实施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
合同/(五)发股价格调整机制及其实施情况”。

       2018 年 7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本次调整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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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本次价格调整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

    综上,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兵器装备集团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兵器装备集团承
诺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利达光电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
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现行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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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
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比例
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
过 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将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应由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符合上述规定。


    (三)募集资金比例及用途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规定


    1、募集资金比例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指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
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其中“拟购买资产
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但不包括交易对
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
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
(该等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
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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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光学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51,812.75 万元,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
牌期间,兵器装备集团对中光学增资 9,900 万元,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35,063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该等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
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比例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规定。


    2、募集资金用途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指出,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
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
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
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
金,配套资金总额 35,063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20%,且不超
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交易金额的 100%。其中 33,063 万元用于
标的公司的在建项目,剩余 2,000 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最终发
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
价结果最终确定。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比例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规定。


    (四)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
答修订汇编》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
编》的规定,“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应当按照《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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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具有保荐人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可以兼任保荐机构。”


    本次交易利达光电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华泰联合证券,具有保荐人资格,本次
配套融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的监管要求》(2017 年 2 月 17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要求》(2017 年 2 月 17 日)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
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


    本次交易利达光电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35,063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
的 100%,且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其中 33,063 万
元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剩余 2,000 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符
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17 年 2
月 17 日)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向中国
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兵器装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7,769.00 万股股份,并通过全资子
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84.44 万股,合计控制公司
42.43%的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兵器装备集团
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48.88%,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 51.76%。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 63 条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
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
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25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兵器装备集团已承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在本次交易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且同意交易对方免于
发出要约之后,交易对方可以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免
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

    八、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华泰联合证券发表明确意见:“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等的规定。”

    (二)律师意见

   中伦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法律顾问,根据中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中伦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一)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
办法》、《收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构成借壳上市。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利达光电和本次重组其他参与方有效存
续,具备进行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三)除已披露的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外,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四)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在有关协议的签署方切实履行协议各项义务的情况
下,在取得必要的批准和同意后,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形
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协议自各自约定的生效条件
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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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即交易对方持有的中光学 100%的股权,
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或者转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各方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七)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以及员工安置。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关联交易内部决
策程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九)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独立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律
顾问均具有必备的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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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095 号”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10025 号”审计报告以及 2018 年 1-6 月上市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上市公
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本次交易前,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构成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0,689.62      20.82%    15,276.35       16.64%      11,349.54       13.13%

应收票据           5,967.88       6.00%     4,796.98         5.23%      6,928.56         8.01%

应收账款          27,948.57      28.12%    25,265.07       27.52%      24,473.20       28.31%

预付款项             258.75       0.26%         199.20       0.22%        319.90         0.37%

其他应收款            42.39       0.04%           6.06       0.01%          55.22        0.06%

存货               5,597.89       5.63%     6,004.58         6.54%      7,177.95         8.30%

其他流动资产       1,541.91       1.55%     1,465.44         1.60%      1,311.85         1.52%

流动资产合计      62,047.01     62.43%     53,013.69       57.75%      51,616.21       59.71%

固定资产          31,275.52      31.47%    32,434.04       35.33%      27,873.77       32.24%

在建工程           3,484.70       3.51%     4,000.35         4.36%      4,765.61         5.51%

无形资产           1,393.78       1.40%     1,444.04         1.57%      1,544.57         1.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3.57       0.88%         865.09       0.94%        640.56         0.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2.87       0.31%          41.20       0.04%           4.44        0.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340.45     37.57%     38,784.73       42.25%      34,828.95       40.29%

资产总计          99,387.46    100.00%     91,798.42      100.00%      86,445.15      100.00%

                                          25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资产构成总体分析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6,445.15 万元、91,798.42 万元和 99,387.46 万元,2018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较 2017
年末增长 8.27%,2017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6 年末增长 6.19%。报告期内上市公
司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流动
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9.71%、57.75%和 62.43%,资产结构总体较为合理。

    (2)流动资产分析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分别为 51,616.21 万元、53,013.69 万元和 62,047.01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
收账款及存货构成。其中,货币资金分别为 11,349.54 万元、15,276.35 万元和
20,689.6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3.13%、16.64%和 20.82%,上市公司
2018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较 2017 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上市公司业绩增长,销售商
品回款增加,以及新增部分短期借款所致;上市公司 2017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16
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货款回收增加所致;应收账款分别
为 24,473.20 万元、25,265.07 万元和 27,948.5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8.31%、27.52%和 28.12%,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占比基本保持稳定;存货分
别为 7,177.95 万元、6,004.58 万元和 5,597.8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30%、6.54%和 5.63%,上市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金额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加强
存货管理,存货周转效率提高所致。

    (3)非流动资产分析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价
值分别为 34,828.95 万元、38,784.73 万元和 37,340.45 万元,主要由固定资产及
在建工程构成。其中固定资产分别为 27,873.77 万元、32,434.04 万元和 31,275.5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2.24%、35.33%和 31.47%,上市公司 2017 年
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在建工程项目(磨边机、镀膜机安装
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和购入机器设备、仪器仪表所致;在建工程分别为 4,765.61
万元、4,000.35 万元和 3,484.7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51%、4.36%

                                     25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和 3.51%,账面价值下降主要系部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所致。

    2、负债构成分析

    本次交易前,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5,000.00     13.60%              -             -    7,000.00       25.47%

应付账款         18,765.82     51.03%    17,828.79       57.54%      16,521.89       60.12%

预收款项           410.57       1.12%         327.77       1.06%        327.87         1.19%

应付职工薪酬      1,219.85      3.32%     1,078.68         3.48%      1,262.59         4.59%

应交税费           342.56       0.93%         201.57       0.65%        287.06         1.04%

其他应付款        4,394.99     11.95%     4,941.45       15.95%         960.94         3.50%
一年内到期的非
                  5,145.43     13.99%         140.43       0.45%        130.96         0.48%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5,279.22    95.93%     24,518.70       79.14%      26,491.31       96.39%

长期借款                  -     0.00%     5,000.00       16.14%                        0.00%

长期应付款         384.01       1.04%         550.74       1.78%        691.18         2.51%

递延收益          1,114.34      3.03%         913.40       2.95%        300.00         1.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98.35     4.07%      6,464.14       20.86%         991.18        3.61%

负债合计         36,777.57    100.00%    30,982.84      100.00%      27,482.48      100.00%


    (1)负债总体构成分析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27,482.48 万元、30,982.84 万元和 36,777.57 万元,2018 年 6 月末负债总额较 2017
年末增长 18.70%,2017 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6 年末增长 12.74%。报告期内上市
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流
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6.39%、79.14%和 95.93%。

    (2)流动负债分析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25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6,491.31 万元、24,518.70 万元和 35,279.22 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及其他应付款构成。2018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较 2017 年末
增长 43.89%,主要系 2018 年上半年新增短期借款以及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17 年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较 2016 年末下降 7.45%,主要
系上市公司偿还短期借款所致。2017 年末上市公司其他应付款较 2016 年末增加
3,980.51 万元,主要系设备款增加所致。

     (3)非流动负债分析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991.18 万元、6,464.14 万元和 1,498.35 万元,2018 年 6 月末较 2017 年末减少
4,965.79 万元主要系上市公司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17
年末较 2016 年末增长 5,472.96 万元主要系上市公司新增长期借款,以及新增政
府补助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76                       2.16                      1.95

  速动比率(倍)                          1.60                       1.92                      1.68

     资产负债率                         37.00%                   33.75%                    31.7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5,033.54                  6,705.92                  6,142.64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1.41                     12.25                       4.97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长
期待摊费用;
   (5)利息保障倍数=EBIT(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 2017 年末下降、资产
负债率较 2017 年末上升主要系 2018 年上半年新增短期借款以及长期借款转入一
                                              25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而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均有
所提升,偿债能力稳步提升。总体而言,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率基本
保持稳定,总体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整体偿债能力逐年提升。

    4、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运营效率指标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
                               3.65                       3.67                      3.66
     (次)
存货周转率(次)              13.80                      11.61                      9.69

总资产周转率(次)             1.02                       1.02                      0.96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值,2018 年 1-6 月进行年化处理;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值,2018 年 1-6 月进行年化处理;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计期初期末平均值,2018 年 1-6 月进行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存货周
转率逐年上升,公司总体营运效率较为稳定。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本次交易前,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8,523.18           91,286.60           82,431.01

其中:营业收入                                  48,523.18           91,286.60           82,431.01

二、营业总成本                                  46,184.05           89,382.32           81,026.76

其中:营业成本                                  40,029.15           76,521.12           71,420.62

税金及附加                                           390.29              662.78             521.45

销售费用                                           1,058.84          2,159.52              2,003.70

管理费用                                           4,675.96          7,858.66              6,894.63


                                             26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财务费用                                      27.16           1,558.25             -776.24

资产减值损失                                   2.66             621.99              962.61

其他收益                                     166.10             245.6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05.23          2,149.88            1,404.25

加:营业外收入                                 0.38                0.40             147.37

减:营业外支出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505.60          2,150.28            1,551.6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13.19            -101.11                80.8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92.41          2,251.39            1,470.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1.85          2,175.51            1,732.20

少数股东损益                                  50.57               75.87            -261.45


    2018 年 1-6 月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 91,286.60 万元,营业利润为 2,505.23 万
元,利润总额为 2,505.6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241.85 万元。2017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 91,286.60 万元,同比增长 10.74%;营业利润为 2,149.88
万元,同比增长 53.10%;利润总额为 2,150.28 万元,同比增长 38.58%;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175.51 万元,同比增长 25.59%。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
业收入及净利润实现增长主要系公司积极进行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调整,抓住车载
光学、投影市场以及智能手机市场快速增量的市场需求,上市公司产品和市场竞
争力不断提升,公司下属透镜、棱镜等主要产品业务规模同比均实现增长;同时
公司实施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运营现有业务,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重点推进成
本降低工作;此外 2018 年上半年受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影响,汇兑收益有所
增加。

    2、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6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45,161.69      93.07%    85,470.51        93.63%       76,510.41         92.82%
收入
其他业务
               3,361.48       6.93%     5,816.09           6.37%      5,920.61          7.18%
收入
  合计        48,523.18    100.00%     91,286.60      100.00%        82,431.01       100.00%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6,510.41
万元、85,470.51 万元及 45,161.6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2.82%、93.63%
及 93.07%,营业收入结构总体保持稳定。

       (2)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透镜           20,916.91   17,625.16   39,601.18      33,918.73      32,566.76      28,101.82

棱镜           16,200.83   13,183.44   33,416.84      27,053.02      29,314.05      25,237.34

光学辅料        1,152.08      719.49    2,193.39       1,373.90       1,916.10       1,205.62
镜头、光敏
                6,891.88    5,472.13   10,259.10       8,841.74      12,713.49      11,317.46
电阻及其他
合计           45,161.69   37,000.23   85,470.51      71,187.39      76,510.41      65,862.24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透镜收入、棱镜收入、光学辅料收入、镜头收
入、光敏电阻及其他收入构成。其中收入贡献最大的主要为透镜及棱镜产品的销
售: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上市公司透镜销售收入分别为 32,566.76
万元、39,601.18 万元及 20,916.91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57%、46.33%及 46.32%,透镜营业成本分别为 28,101.82 万元、33,918.73 万
元及 17,625.16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42.67%、47.65%及
47.64%;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上市公司棱镜销售收入分别为
29,314.05 万元、33,416.84 万元及 16,200.83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38.31%、39.10%及 35.87%,棱镜营业成本分别为 25,237.34 万元、27,053.02
万元及 13,183.44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38.32%、38.00%及
                                         26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5.63%,上市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动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基本一
致。

       (3)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透镜            3,291.75     15.74%    5,682.46          14.35%     4,464.94         13.71%

棱镜            3,017.39     18.62%    6,363.82          19.04%     4,076.71         13.91%

光学辅料         432.59      37.55%     819.49           37.36%       710.48         37.08%
镜头、光敏
                1,419.75     20.60%    1,417.36          13.82%     1,396.03         10.98%
电阻及其他
合计            8,161.47     18.07%   14,283.12       16.71%       10,648.17        13.92%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0,648.17
万元、14,283.12 万元及 8,161.47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92%、16.71%
及 18.07%。从主营业务毛利结构来看,报告期内棱镜及透镜业务为公司最主要
的利润来源。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公司透镜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13.71%、14.35%及 15.74%,棱镜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13.91%、19.04%及 18.62%,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棱镜、透镜、镜头、光敏电阻及其他等产品毛利率提升较多的
主要原因系产品结构发生变化,部分高毛利产品增加出货量。

       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公司所属
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分类代码为 C40);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属于电子器件制造业下光学仪器制造行业(行业代码:4040,指
用玻璃或其他材料(如石英、萤石、塑料或金属)制作的光学配件、装配好的光
学元件、组合式光学显微镜,以及军用望远镜等光学仪器的制造)。根据产品业
务类型可进一步细分为光电防务行业及投影显示行业。


       (一)光电防务行业

                                       26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行业监管情况


      军工行业是国家安全的支柱,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为国家武装力量提供
各种武器装备研制。目前军工行业主要有五个基本类别:核工业、航空工业、航
天工业、船舶工业、兵器工业。兵器工业专门从事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分成
坦克、枪械、火炮、弹药、火药与炸药和战术导弹等领域。中光学目前列装产品
主要为轻武器系列瞄准镜、坦克装甲车系列观察瞄准镜、火炮瞄准及校靶系统等
光电防务产品,属于上述五大类中兵器工业的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公司光电防
务产品直接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主管部门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防科工局作为中国主管国防科技工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为国
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为涉军企事业单位服务。研究制定国
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军
转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
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


      2、主要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       发布日期           部门                             政策名称

  1       2016 年 3 月     国防科工局     《2016 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

  2                                       《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
          2016 年 3 月     国防科工局
                                          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3       2015 年 6 月     国防科工局     《国防军工计量技术规范体系》

  4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
          2015 年 4 月     原总装备部
                                          规定》
  5       2015 年 2 月     国防科工局     《国防科技工业“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

  6       2014 年 7 月     原总装备部     《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

  7                       国务院、中央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
          2010 年 10 月
                              军委        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
  8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
          2002 年 7 月     原总装备部
                                          理办法》
  9       1997 年 3 月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3、行业特点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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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业市场化程度及供求情况


    目前,我国军工行业在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小核心、大协作、寓军于民”的
产业格局。其中,小核心即将重大项目的系统设计、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等研制
生产能力,作为军工高科技企业集团发展的主体,形成“小核心”;大协作即一
般配套和加工能力要立足全社会布局,形成基于国民经济基础的“大协作”。
“寓军于民”即一方面,原有军工体系中的非系统级生产企业将通过集团公司资
产运作平台陆续进入资本市场,并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进一步做大做强;另一方
面,具有技术优势的一些民营企业也将逐步进入配套产品供应商的行列。这种产
业体系突出了主营业务,强化了军品基业,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形成了产业链
上的整体优化和资源配置。

    军工行业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具有不同的市场化竞争程度。其中,上游通用
原材料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价格由供求平衡关系决定;中游军品配套产品和下
游军品总装集成产品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价格基本由军方按照财政预算决定。中
光学主要位于光电防务产业链的中下游,组织生产严格参照计划管理体制,按需
定产,生产计划和供给数量均根据军方需求制定,市场化程度较低。


    (2)行业竞争格局


    军工产品的研发、生产流程主要包括:预研、立项、型号研制(方案、初样、
正样、设计定型、生产定型)。通常来讲,军工产品在设计定型时,设置备份供
应商的同时会尽量将供应商选择范围控制在一定数量内,多数情况下只会指定
2-3 家供应商,以保持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和一致性。军工企业一旦获得型号
研制任务书,便基本获得了该军品的主要供应权,在产品设计定型、生产定型并
检验合格后,将进入量产阶段,未来能够将持续获得相对稳定的年度订货量。目
前我国光电防务领域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新竞争者加入的可能性较小,整个行
业处于有限竞争格局。


    (3)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由于军品行业的特殊性,中光学生产研发的光电防务产品为严格按照军方采
                                    26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购计划组织生产的产品。对于军方用户而言,各型号产品均具有其特定用途和不
可替代性,不同军种需要的产品之间不存在替代性,也并不影响各自的业务空间。
因此,在各项具体列装产品的市场领域,中光学均占有较高份额,并且在资质准
入的限制以及军工配套体系的现有格局下,在所涉及产品领域内市场竞争对手较
少。目前中光学已列装产品中有 6 个型号为独家产品,剩余的列装产品主要与其
他军工单位共同承担军方订单。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军品定价可以分为军方审价和竞争性采购竞价两类。依据《军品价格管理办
法》,列入军品价格管理目录(俗称“列装”)的军品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
其中部分军品也可以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工业主管部门及军队装备订货部门制
定价格。军方对体系内军工企业上下游统一定价,核心原材料、配套件和总装产
品均为固定价格,产品价格统一调整。军品实行审价制度,保证了军工企业合理
利润,行业利润水平基本保持稳定。

    竞争性采购定价方式主要包括:招标定价、竞争性谈判定价、询价定价等,
其基本依据是 2003 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和
2014 年颁布的《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对于竞争性采购定价的军工类产品,
考虑研制成本、合同销售数量、竞争激烈程度、质保期、售后服务、信用期等因
素,由军方组织相关企业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该销售合同的价格。目前竞
争性采购定价下具有技术优势和较高成本控制能力的军工企业有望获得更多订
单,提高整体利润。


    4、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①我国国防开支保持较快增长

    根据《中国财政年鉴 2016》及 2017 年全国财政决算统计,2017 年我国中央
财政国防支出为 10,226.35 亿元,较 2016 年增长 7.13%。根据我国 2018 年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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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18 年中国中央财政拟安排国防支出 11,069.51 亿元,继续
保持较高增速。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实力与综合国力明显加强,但是与发达国家
尤其是美国相比,中国的军费开支无论是绝对数额,还是占国民生产总值及财政
支出的比重,都处于较低的水平,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2012 年-2017 年我国中央财政国防支出(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财政年鉴 2016》、《2017 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②我国周边地缘政治局势日趋紧张为增强军事力量带来动力

    美国自 2011 年提出重返亚太战略后,一直积极持续地推进在亚太地区的军
事部署。而在美国不断增强的影响下,其他亚太国家也陆续展开了相应的军事动
作:韩国 2016 年同意美国在其境内部署萨德系统,2017 年 2 月底就部署萨德用
地正式签署换地协议,当前已开始萨德部署的正式进程。日本军费已经实现了五
连涨,同时购买 F-35 战斗机、积极参加联合军演。印度在中印边界小动作持续
不断。朝鲜继续进行其核试验研究、导弹试射,不断给半岛局势带来不稳定性与
不安全性。东南沿海和周边地区不断升级的紧张局势给我国的和平发展带来的极
大的外部不确定性,建立强大的国防力量是保障我国国家安全的先决条件,这也
给我国加强军事力量带来动力。

    ③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2016 年 3 月 16 日,国防科工局印发了《2016 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
                                       26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动计划》,旨在加快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更好支撑国防和军
队建设、保障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同时,发挥军工优势推动国家科技进步和服务
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环境,大力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
民融合发展进程。2017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引发了《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快组织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优化军工产业结构,扩大军工外部协作,强化创新和资源统筹。当前,我国军民
融合领域已初步形成了涵盖顶层法规、实施办法以及承制目录“三位一体”的制
度框架,为鼓励、支持和引导军事技术在民间应用、民营主体参与军工市场奠定
基础,受益于“军民融合”战略,军工行业市场活力将进一步提高,发展空间更
加广阔。

    ④现代军事装备为光电防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光电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军事领域中的应用逐步深入,光电装备在现代高
科技战争中的重要地位越发突出。军用光电系统作为武器装备发展于上世纪 50
年代,目前已逐步成为一个完整的装备体系,覆盖了信息感知、信息显示、信息
存贮、信息处理、信息对抗等各个领域。未来随着现代军事装备技术的不断演进,
光电防务产业作为军用电子信息系统的支柱和现代战争的核心之一,将迎来广阔
的发展空间。


    (2)不利因素


    ①研发投入依赖国家支持与企业滚动投入,融资渠道单一

    在当前的军工科研投入的体系中,企业的新品研发一般都单纯依靠于国家国
拨资金项目支持及企业的滚动发展中有限的资金投入,融资渠道单一,抗风险能
力不足,政策依赖性很强,打破当前资金短缺、资本化水平较低的格局的需求十
分迫切。

    ②存在技术壁垒需要突破

    兵器工业的发展需要机械、冶金、化工、光学、电子、火工等行业共同发展
相配合。在国际上,我国光电防务技术在整体上虽处于较高水平,但在部分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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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研制生产环节上仍存在一定的技术困难,而发达国家在相关技术上进行严格
的技术封锁,对我国的重点和关键技术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壁垒。为了进一步提高
我国兵器工业的整体水平,还需要突破相关技术壁垒。


    5、行业进入的主要壁垒


    (1)资质壁垒


    我国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需要取得相关军工资质认证,包括武器装备科研
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武器装
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等。相关资质认证均由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核组成,
军方是最终用户,起主导审查作用,最终进入装备承制单位目录需要一定周期。
同时,光电防务装备在研发、生产及销售上均需服从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国
家指定厂商进行生产并实施定点采购。因此,严格的科研生产许可审查条件和审
查流程对新进入者形成了极高的资质壁垒。


    (2)技术经验壁垒


    光电防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军方对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稳定性、
可靠性等均有较高的要求,产品可替代性较低。光电防务行业的发展融合了光学、
电学、精密机械、计算机、材料、自动化等多门交叉学科,需要完善的生产系统
及经验积累,因此具有较高的行业技术壁垒。


    (3)资金壁垒


    武器装备从立项研制到批量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及人力投入。光电防务产
品前期研发周期较长、研发风险较高,项目达产期较长,同时军工企业需持续稳
定地为军方提供较大规模的型号武器,均对新进入企业造成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4)先入壁垒


    由于军品市场具有“先入优势”特点,武器装备一旦列装部队后,为了保证
国防体系的安全和完整,保持其战斗能力的延续和稳定,军方不会轻易更换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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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作战装备的供应商,并在其后续的产品升级、技术改进和备件采购中对供应商
存在一定的依赖,因此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可在较长期间内保持优势地位。


       6、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光电防务产品的研制、生产涉及光学、电学、精密机械、计算机、材料、自
动化等多门交叉学科,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核心技术主要为高精度红外及紫外
成像仪研制技术、综合光电系统研制技术、精密光学系统装调技术、高速图像处
理技术等。

       7、行业经营模式

    军工行业由于其服务于国家国防安全和国家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军品的生产
与销售均由国家主导。除军贸企业外,军方是唯一的最终用户,军工行业的买方
具备天然垄断性。由于武器装备的选择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国防体系建设,根据现
行的武器装备采购体制,只有通过军方设计定型批准的产品才可向军方销售。军
方对武器装备的采办制定了详细的采办计划和流程,武器装备进入军方采购名
录,需要经历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设计定型与生产定型等环节。军品的
采购决策较为谨慎,一经做出,短期内不会轻易更改。因此,对于已定型的军工
产品,产品需求将保持较好的延续性和平稳性。由于军方对体系内军工企业上下
游统一定价,对于完成定型的军品,其主要原材料、配套件和总装产品的价格接
受军方统一调整,较为稳定。


       8、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1)周期性


    军工行业属于国防建设工业,不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不存在明显的周期
性。


       (2)区域性


    我国军工产品绝大部分在国内销售(部分通过军贸公司出口),具有军方统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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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的特点,军工产品的国内销售不具有区域性。


      (3)季节性


      光电防务企业的交货呈现一定的季节性,通常下半年相对较多。


      9、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光电防务产业链上游主要为通用原材料提供商,中游为军品配套厂商,下游
为军工集团等总体单位及各军兵种。


      (二)投影显示行业


      1、行业监管情况


      投影显示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信息产业,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负责产业政策、产业标准和产业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指导各地区和国民
经济各行业的信息化工作,并对信息产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大屏幕投影显示设备
分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大屏幕投影显示设备分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
部正式批准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分会的主要任
务是维护全行业和各会员企业的权利与经济效益,推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在遵
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各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协商原则办事,面向大行业,
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不以营利为目的。


      2、主要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      发布日期          部门                            政策名称

  1      2016 年 7 月      工商总局    《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新型显示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国
  2      2012 年 8 月      科技部
                                       科发高[2012]896 号)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
  3      2012 年 7 月      国务院
                                       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 号)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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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布日期          部门                               政策名称

  4       2011 年 12 月       国务院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
  5       2009 年 9 月    办公厅、工业和    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信息产业振兴
                          信息化部办公厅    和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
                                            《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十一五”专项
  6       2008 年 10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
                                            规划》


      3、行业特点


      (1)行业市场化程度及供求情况


      投影仪,又称投影机,是一种可以将图像或视频投射到幕布上的设备,可以
通过不同的接口同计算机、DVD、游戏机、DV、电视盒子、手机等相连接播放
相应的视频信号。投影仪广泛应用于工程、家庭、办公室、学校、商务和娱乐场
所,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

      经过多年的快速增长期,我国投影机市场当前整体进入了相对稳定的发展
期,产品在各细分行业需求比例开始呈现分化:传统投影机市场增速放缓,整体
供求情况较为饱和;而部分新兴技术细分领域(如微投、激光投影)及应用场景
(如家用娱乐投影、工程投影)则呈现出较大市场需求及较快的增长势头。根据
中国投影网统计,2016 年全年我国投影机累计销售量 216 万台,相比 2015 年的
202 万台,增长率为 7.1%,2017 年预计达到 230 万台左右,依然维持增长态势。




      数据来源:中国投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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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业竞争格局


    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国投影产业已成长为较为成熟的市场。传统商
教领域,随着近年越来越多品牌的介入,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商教领域的采购者
对于投影机的画质、色彩、功能等的分辨率要求相对较低,因此各产品同质化较
为严重。不过随着近年激光投影机的兴起,投影产业在激光光源技术的带动下重
新开始新一轮增长。另一方面,随着工程投影、家庭娱乐等领域下游需求的持续
增长,以及该等领域终端用户对于投影技术要求及个性化产品体验的不断提升,
具备一定技术优势的投影龙头企业占据了市场较大的市场份额。


    (3)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目前,国内从事投影整机销售业务的企业主要为深圳市火乐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主要品牌为坚果)、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极米科技有限公司等品
牌企业,以及北京东方中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师京城高新技术(集团)
有限公司、鸿合科技有限公司等渠道企业。大部分企业为非上市企业,公开渠道
暂无法获取市场份额相关数据。国际品牌主要包括明基、爱普生、松下、索尼、
NEC、富士康等。

    目前投影行业大部分品牌商及经销商均不从事投影机具体研发生产,而是采
取 ODM 或 OEM 模式经营,国内从事投影光学引擎及整机研发生产的企业主要
包括深圳市光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毅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艾洛维
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华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
中光学是国内少数具备投影整机设计研发生产能力、并且能够同时覆盖 DLP 及
3LCD 两种主流技术方案的企业。投影行业经营模式详见本节之“二、标的公司
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二)投影显示行业/7、行业经营模式”。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目前我国投影行业整体已进入成熟阶段,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传统领域同质
化产品较多,投影机平均销售价格及利润水平呈现出平稳并略有下降的趋势。在
细分市场领域,工程、家庭、娱乐等市场近年来对投影需求较为旺盛,并且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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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对产品技术水平要求较高,行业利润水平整体较好。而教育、商务等传统领
域技术革新相对滞后、研发能力相对薄弱,整体利润水平较低。不过随着近年激
光投影机开始应用于教育市场,教育投影产业在激光光源技术的带动下重新开始
新一轮增长。


    4、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①广阔的终端市场需求

    信息化建设、教育多媒体应用、移动商务及家庭影音娱乐的需求共同推动了
投影仪市场的快速发展。投影行业在传统商用、工程、教育领域保持稳步增长的
同时,也在家庭娱乐领域也开辟了新的增长点。随着消费升级,越来越多的家庭
开始考虑购买家庭投影设备。受此影响,众厂商纷纷加大对于家用投影市场的投
入,各种新技术新产品层出不穷。预期未来投影行业巨大的市场容量将吸引更多
资金、人才、技术等社会资源的投入,对行业整体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②产业政策支持

    为推动投影行业发展,国务院、科技部、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近年来陆续出
台了一系列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提出支持高清投影机、将激光投影技术作为重
点研究方向,为投影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③技术升级推动行业持续发展

    技术的不断升级是投影行业进步的主要动力。近年来,激光投影技术、便携
投影技术、短焦镜头技术不断涌现,一方面,激光投影技术的出现使投影质量提
升、投影机寿命延长。另一方面,便携投影、短焦镜头等技术的出现使投影机可
以在家庭娱乐等更广泛的环境中进行应用,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投影应用想象空
间。根据中国投影网数据统计结果,2016 年我国激光投影产品同比增长 300%以
上,微型投影机产品同比增长 120.9%。新技术的出现正推动投影仪市场规模迅
速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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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利因素


    ①竞争加剧

    在投影行业的广阔前景下,越来越多的品牌开始涉足投影市场,投影行业竞
争越来越激烈。本土新兴投影厂商的崛起也给传统行业巨头造成巨大冲击。根据
中国投影网统计,目前中国投影机市场拥有超过 40 个常规国内外品牌、接近 1600
个产品型号。

    从投影机市场发展现状来看,满足用户智能化、个性化等应用需求成为厂商
关注的新焦点。为此各大厂商不断加大在激光投影等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在保证
产品质量的同时不断提升产品智能化、个性化的程度。

    ②核心技术及研发人员缺乏

    投影机主要由光源、光学引擎、镜头等部分组成。目前,中国企业已经具备
传统灯泡光源技术,在激光光源技术上也已经取得较大突破。但是激光光源使用
的半导体激光器仍然需要大量向国外采购。同时,与光学引擎核心器件投影芯片
相关的技术(DLP\3LCD)目前仍掌握在美国、日本等企业中,中国企业缺少相
关核心技术。

    半导体激光器、投影芯片等核心技术的研发需要大量的高端研发人员,而目
前国内在投影研发人才方面储备相对不足,投影行业面临高端研发人员缺口。


    5、行业进入的主要壁垒


    (1)品牌壁垒

    由于客户对于产品的功能性、稳定性有着较高的要求,购买时会更趋向于选
择知名品牌,而品牌的建立需要长期的投入和维护,使先进入者拥有较大的优势。

    (2)技术壁垒

    投影行业具有光机电相结合高集成、高科技、高技术含量的特点,因此进入
本行业需要丰富的光学、电学、热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而且投影行业
技术更新快,研发周期较长,更加需要稳定的技术团队进行长期攻关。同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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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投影产业涉及众多下游行业,每个行业对投影机的工艺要求都有所不同,行业
内企业的综合技术水平要求较高。

    (3)资金投入壁垒

    投影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前期的技术开发,人
员工资占成本的比率较高;同时行业的销售渠道和网络的建设也需要投入大量的
资金和人力,而且需要长期的维护;拟进入者如没有很强的资金实力,将无法进
入该行业,较高的资金需求使新进入者面临一定的资金壁垒。

    (4)人才壁垒

    投影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不仅要求研发人员具有较高的光学专业素
养,还需要对电学、热学、材料学有比较深刻的了解。此外,企业还需要具有丰
富软件开发经验、熟悉项目开发规范的管理和销售人才,均要求企业具有长期行
业积累,因此行业具有较高人才壁垒。


    6、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投影设备主要由投影光学引擎、投影仪主控设备、镜头等部分组成,其中投
影光学引擎负责光处理,主控设备主要负责电信号的处理,进行对投影操作系统
及软件的控制,镜头负责将光投射到投影幕布,投影幕布将图像最终向观众展示。
目前主流智能投影仪产品按照技术类型主要分为 3LCD、LCOS 及 DLP 三大类,
其中 3LCD 是日系品牌爱普生、索尼为代表传统投影仪所应用的液晶透射技术方
案;LCOS 是基于 LCD 技术改进的液晶反射技术方案,目前使用还非常少;DLP
方案是基于德州仪器公司的 DLP 芯片的机械反光阵列方案。

    投影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高清数据的视频和声音数据通过高速网络
传送到投影仪主控系统;(2)主控系统将数据传送到投影仪光学引擎(3)投影
仪光学引擎接收到主控系统发过来的视频信号之后,通过像素控制、色彩控制和
灰度控制,将视频的电信号像素还原为光信号;(4)光信号通过镜头发射出去,
投影到白墙或是幕布上,形成活动连续的图像。投影显示技术系综合光学、电学、
材料、机械等技术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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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行业经营模式


    投影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从生产模式角
度来看,目前投影行业主要采取 OEM 或者 ODM 模式,其中 OEM 模式为国内
外投影品牌商完成产品的相关设计后交由生产商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品牌商以
其自有品牌出售,即“代工模式”;ODM 模式为投影生产商完成设计、研发、
生产后交由品牌商,品牌商以其自有品牌出售,即“贴牌模式”。

    从销售模式角度来看,主要由两种构成:①经销销售模式:投影品牌商与总
经销商或区域经销商建立合作销售关系,品牌商经过前期研发、设计、生产制造
后,由渠道经销商负责具体销售;②电商销售模式:投影品牌商经过前期研发、
设计、生产制造后,将产品通过官网自营渠道或京东、天猫、国美、苏宁等第三
方电商渠道进行销售。


    8、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1)周期性


    投影显示产业主要由下游教育、商务、娱乐、工程等行业的需求拉动,其周
期性主要来源于终端使用者对于投影产品体验要求的提升带来的投影研发技术
及投影产品的更新换代。


    (2)区域性


    投影产品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及消费水平密切相关,因而如珠三角、长三角、
京津地区等沿海发达城市区域对于投影产品的需求相对较高。


    (3)季节性


    目前投影产业下游行业中教育行业占比较高,学校对于硬件设施的采购安装
通常集中在每年秋季及春季开学前;而面向家庭娱乐的投影产品生产销售则通常
集中在“双十一”、“双十二”等节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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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投影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上游主要为投影部
件组件(包括光源、光学引擎、镜头、电路、主控设备等)生产制造商,中游包
括投影整机生产商、系统集成商、投影内容提供商,投影产业下游主要为各类终
端行业,包括教育、商务、家庭娱乐、工程、影院等领域,上游技术迭代主导投
影系列产品的更新,而下游强劲的需求拉动是我国投影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


    三、标的资产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一)核心竞争力


    1、技术优势

    (1)专利技术优势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光学及下属公司拥有 162 项有效专利(其中发明
专利 40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6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正在申请的多项专利已
由国家专利部门受理。在发明专利的拥有量上,中光学在同行业企业中排在前列。
在目前取得的技术领先优势的基础上,中光学同样注重长期的技术创新和基础技
术攻关工作。目前,中光学在研新产品和技术多达十余项,包括多种类型的微光
瞄准镜、红外瞄准镜、融合型望远镜、光电探测与干扰装置、自动标校装置、智
能应用和智慧安防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等。随着未来新产品自主研发的持续推进,
中光学自主创新能力将不断提升,未来技术专利也将持续增加。

    (2)专有技术优势

    中光学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微光、红外、激光和高精度伺服稳定控制等技
术的研究,经过长期技术积累形成了一批富有竞争力的专有技术,包括:

    ①微光成像技术

    微光技术是在微弱的光照度情况下获得景物的图像,扩展人眼在低照度下对
目标的识别能力,主要用于夜间侦察与火控系统等。中光学于 2000 年首次成功
将近贴式超二代国产像增强器应用于枪用微光瞄准镜,实现了重量、体积的大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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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降低,现批量装备多个型号产品。在微光成像产品的光学设计、结构设计、图
像处理等方面已形成自身核心竞争优势。

    ②红外成像技术

    红外成像具有作用距离远、抗干扰性好、穿透烟尘雾霾能力强、可全天候、
全天时工作等优点。在军事上,包括对军事目标的搜索、观瞄、侦察、预警与跟
踪;红外成像的精确制导;武器平台的驾驶、导航;探测隐身武器系统,进行光
电对抗等。中光学于 2006 年首次将红外成像技术应用于轻武器红外枪用瞄准镜
的研制与生产,目前已具备其核心电路红外驱动组件的研发能力,研制生产了多
种非制冷探测器成像组件,并已应用于军方新型主战装备。中光学在红外光学系
统设计及整机设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③激光技术

    激光技术在军事应用中主要用于:激光测距、激光制导、激光通信、强激光
压制毁伤等。随着激光器及激光敏感元件和大规模复杂集成电路的出现,激光技
术正朝着小体积、大功率、低功耗、大测程、高频率方面发展。中光学长期进行
激光器与激光测距产品的研发工作,目前已掌握激光器制造、激光测距、激光压
制干扰系统等技术。

    ④稳定伺服控制技术

    中光学长期专注光电火控转台的研发,始终贯彻数字化控制方案,通过多年
的研发、生产和技术积累,已具备光纤陀螺多轴稳定控制技术。产品从简单的监
控转台逐步发展为光电搜索跟踪平台,在系统精度、稳定性、响应特性、工作频
率四方面掌握了核心技术。

    ⑤系统集成技术

    系统集成采用功能集成、网络集成、软件界面集成等多种集成技术。解决系
统之间的互连和互操作性问题,它是一个多硬件、多协议和面向各种应用的体系
结构。采用分布式并行处理结构,各处理机相互协调工作,共同完成指挥控制的
作战任务。主要分为信息综合处理机、指挥控制和作战辅助决策处理机、态势处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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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通信处理机、网络交换机等。中光学目前已掌握该等系统集成技术,在军
民两用光电侦察预警及处置产品方面主要完成了边海防监控系统、要地监控系
统、末端防御指控系统以及城市大型安防、电子围网等系统的指控中心等项目的
实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3)核心软件自主设计优势

       瞄准镜和高精度稳定控制产品的可靠性与先进性不仅体现在硬件设计及制
造工艺上,还体现在产品的软件设计上。产品的软件设计包括提升产品性能、功
能、人机界面、运行稳定可靠性、安全性以及维护性等方面。中光学在瞄准镜和
高精度稳定控制系统技术软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特别是焦距和焦截距
计算、激光测距参数计算、边海防视频监控站、光电跟踪仪多源信息接入平台等
软件技术方面打下了坚实基础,掌握软件技术自主研发设计大幅提升公司瞄准镜
和高精度稳定控制产品的性能。

       民品方面,中光学投影显示业务具备从镜头、光学引擎到投影整机的完整产
业链设计研发生产能力,是国内少数具备投影整机设计研发生产能力、并且能够
同时覆盖 DLP 及 3LCD 两种主流技术方案的企业。

       2、产品优势

       中光学是国内集微光、红外、激光、稳定伺服控制、系统集成等高新技术为
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开发研制了多款微光及红外瞄准镜、高精度稳定控制
光电系统、探测与干扰系统等高技术产品,多项型号军品为国内首创,在识别距
离、射击精度等方面均处于领先水平,综合性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在边海防及要地监控领域,中光学产品整机集成技术具有领先性和前瞻性,
集光学成像、红外热成像、图像处理、通信、计算机控制及伺服控制、雷达探测
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并逐步向多前端产品系统集成发展,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
势。

       投影显示领域,中光学目前已与暴风、坚果、优派、东方中原、明基等国内
外知名投影品牌商建立合作关系,产品涵盖多种投射方式、多种焦距以及各类型
光源,覆盖家庭娱乐、数字影院、工程、商教等应用领域。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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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行业先发优势

    中光学在与军方多年的业务合作关系中,与军方一直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和
顺畅的沟通渠道,对我国国防军工科研生产体系、军工市场规则以及军方客户需
求有着深入的理解,并能够针对性地进行前瞻性的布局。由于军品的特殊性,其
研发承制销售均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许可,对新进入者构成较高的资质壁
垒。自成立以来,中光学一直专注于光电防务产品的科研生产,目前已获得相关
军工资质,多项产品通过军方设计定型批准并纳入装备订购名录,行业先发优势
明显。同时,军品市场具有明显的先入特点,为维护国防体系的安全、稳定与完
整,产品列装部队后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被更换。中光学依据历史生产经验,与
军方用户建立及时有效的反馈和改进机制,军方对产品的满意程度亦较高。

    4、人才优势

    光电瞄准镜和光电稳定系统研发、生产的技术复杂,光、机、电、软件多学
科交叉,企业需要多个学科的技术人才和综合技术人才。中光学作为国内较早从
事光电瞄准镜和光电稳定系统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长期从事军工任务,经过多
年的积累,培育了以客户为导向的快速响应、优质服务的意识,目前已拥有一支
涉及光学、红外、激光、伺服控制和系统集成领域的高层次研发生产人才队伍。
公司研发人员年龄结构较为年轻,多名研发人员曾经主持或参与瞄准镜、光电稳
定系统的研制,且有部分人员担任过国家级项目或课题的负责人,参与过重点型
号或产品的研制工作。通过员工培训及具有丰富专业经验人员传帮带,人才队伍
进入良性滚动发展,综合素质和实力不断提升。


    (二)行业地位


    光电防务产品方面,中光学承制的多款轻武器瞄准镜、稳定控制光电系统及
探测与干扰系统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列装军品独家供应军方,市场占有率
100%;要地监控领域,中光学是国家边防委指定的国内唯一一家同时入围陆防
及海防监控的军工单位,与各边海防办、各省市海防与口岸打私办公室、武警边
防部队、海关等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投影领域,中光学是国内少数具备投影
整机设计研发生产能力、并且能够同时覆盖 DLP 及 3LCD 两种主流技术方案的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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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中光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结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6,602.04     17.61%    29,929.24       21.91%      24,970.79        20.30%

     应收票据      10,258.79      6.79%     9,799.75         7.18%         700.00         0.57%

     应收账款      40,962.01     27.12%    32,825.97       24.03%      31,512.03        25.62%

     预付款项      12,488.59      8.27%     8,864.09         6.49%       3,603.41         2.93%

     应收股利              -      0.00%              -            -         10.36         0.01%

     其他应收款     9,946.73      6.59%     5,228.86         3.83%     10,974.60          8.92%

     存货          16,770.26     11.10%    13,546.20         9.92%     17,418.72        14.16%
  一年内到期
                           -      0.00%     1,073.57         0.79%       2,488.04         2.02%
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
                     175.63       0.12%       315.99         0.23%         336.91         0.27%
产
流动资产合计      117,204.05     77.61%   101,583.68       74.38%      92,014.87        74.80%
  可供出售金
                    2,853.52      1.89%     2,853.52         2.09%       3,018.52         2.45%
融资产
     长期应收款            -      0.00%     2,223.35         1.63%       3,232.73         2.63%
     长期股权投
                    2,134.94      1.41%     2,174.35         1.59%       2,251.40         1.83%
资
     固定资产       5,973.78      3.96%     6,265.00         4.59%       6,327.99         5.14%

     在建工程       4,633.33      3.07%     3,986.04         2.92%         745.96         0.61%

     无形资产       5,154.72      3.41%     5,224.01         3.82%       5,510.42         4.48%
     长期待摊费
                      56.67       0.04%          76.67       0.06%         116.67         0.09%
用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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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递延所得税
                 2,290.93      1.52%     1,950.88         1.43%       1,483.91         1.21%
资产
  其他非流动
                10,721.77      7.10%    10,243.19         7.50%       8,309.12         6.75%
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
                33,819.66     22.39%    34,997.00       25.62%      30,996.72        25.20%
计
资产总计       151,023.71    100.00%   136,580.67     100.00%      123,011.59       100.00%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总资产分别为 123,011.59
万元、136,580.67 万元及 151,023.71 万元,2018 年 6 月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14,443.04
万元,增幅 10.57%;2017 年末较上年同期增加 13,569.08 万元,增幅 11.03%。
资产规模增长一方面系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营业收入的提高,中光学货币资
金、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呈上升趋势,流动资产有所增加;另一方面中光学控股
股东兵器装备集团于 2017 年末对中光学增资 9,900 万元,此外中光学 2017 年收
到南阳市财政局新增拨付的破产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项奖补资金 6,757 万
元,导致中光学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中光学资产结构较为稳定,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
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4.80%、74.38%及 77.61%,其中占比较高的
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

    报告期内,中光学主要资产项目的构成及变动分析如下: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
24,970.79 万元、29,929.24 万元及 26,602.04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30%、21.91%及 17.61%。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货币资金较 2017 年末减少
3,327.20 万元,主要原因系由于偿还借款以及增加采购所致;2017 年末中光学货
币资金较 2016 年末增加 4,958.45 万元,主要原因系中光学控股股东兵器装备集
团于 2017 年末对中光学增资以及 2017 年度收到南阳市财政局新增拨付的破产企
                                        28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项奖补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中光学应收票据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375.87                    3,505.23                    600.00

  商业承兑汇票                  7,882.92                    6,294.52                    100.00

      合计                     10,258.79                    9,799.75                    700.00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
700.00 万元、9,799.75 万元及 10,258.79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7%、7.18%及 6.79%。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分别为 600.00 万元、3,505.23 万元
及 2,375.87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分别为 100.00 万元、6,294.52 万元及 7,882.92 万
元。2017 年末中光学应收票据较 2016 年末增加 9,099.75 万元,主要原因系中光
学下游军方总体单位调整结算方式,票据结算增加,致使中光学 2017 年末应收
票据余额增幅较大。

    3)应收账款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 31,512.03 万元、32,825.97 万元及 40,962.01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25.62%、24.03%及 27.12%,2018 年末应收账款占比增加主要系中光学上
半年光电防务业务增长较快,部分货款尚未收回所致。

    报告期内,中光学应收账款全部归入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并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28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708.12            1.56    708.12            100.00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44,700.05          98.44    3,738.04                8.36    40,962.01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5,408.17       100.00      4,446.16                9.79    40,962.0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36,555.10            100    3,729.13               10.20    32,825.97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6,555.10            100    3,729.13               10.20    32,825.97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34,870.57            100    3,358.53                9.63    31,512.03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4,870.57            100    3,358.53                9.63    31,512.03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账龄
                     应收账款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32,006.51              71.60%                      -                    -

6 个月至 1 年               4,206.72              9.41%                 210.34                  5.00

1至2年                      2,918.73              6.53%                 291.87                 10.00

2至3年                      2,745.15              6.14%                 823.55                 30.00

3至4年                       543.33               1.22%                 271.66                 50.00

4至5年                       694.92               1.55%                 555.93                 80.00

5 年以上                   1,584.69               3.55%               1,584.69                100.00

      合计             44,700.05              100.00%                 3,738.04                     -

      账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8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收账款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23,026.84           62.99%            -                   -

6 个月至 1 年              3,632.59           9.94%                 181.63          5

1至2年                     4,435.46           12.13%                443.55         10

2至3年                     2,390.93           6.54%                 717.28         30

3至4年                     1,199.17           3.28%                 599.59         50

4至5年                       415.07           1.14%                 332.06         80

5 年以上                   1,455.03           3.98%             1,455.03           100

      合计                36,555.10       100.00%               3,729.13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应收账款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18,828.95           54.00%            -                   -

6 个月至 1 年              8,265.32           23.70%                413.27          5

1至2年                     3,098.89           8.89%                 309.89         10

2至3年                     2,215.78           6.35%                 664.73         30

3至4年                       744.93           2.14%                 372.47         50

4至5年                        592.6           1.70%                 474.08         80

5 年以上                   1,124.10           3.22%             1,124.10           100

      合计                34,870.57       100.00%               3,358.53            -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分别为 77.70%、72.93%及 81.01%,两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86.59%、
85.06%及 87.54%。从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看,期限在两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重均在 85%以上,大部分应收账款处于正常的账龄期内。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应收账款中前五名明
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合计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数的比例(%)
                                        28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一名                                        9,161.86                  20.18                   -

深圳市火乐科技有限公司                        4,646.08                  10.23                   -

第三名                                        2,983.90                   6.57                   -

第四名                                        2,334.41                   5.14              73.62

深圳市谛源光科有限公司                        2,146.24                   4.73                   -

              合计                           21,272.50                  46.85              73.6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合计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数的比例(%)
第一名                                        4,287.93                  11.73                   -

第二名                                        1,629.60                   4.46                   -

第三名                                        1,500.38                   4.10                   -

第四名                                        1,433.14                   3.92              15.61

福建双翔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323.01                   3.62              132.3

              合计                           10,174.06                  27.83            147.9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合计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数的比例(%)
第一名                                        5,644.66                  16.19

第二名                                        1,736.23                   4.98              29.12

福建双翔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70.88                   4.50              78.54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1,347.34                   3.86              67.37

第五名                                        1,114.15                   3.20              58.57

              合计                           11,413.26                  32.73            233.61
   注:未披露单位名称的均为涉军单位,相关名称不同年度间不一定相同,下同。


       4)预付款项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3,603.41 万元、8,864.09 万元及 12,488.59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3%、6.49%及 8.27%。报告期各期末,中光学预付款项按账龄结构列示情况如
下:
                                           28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640.47         85.20     7,055.42         79.60        2,167.16           60.14

1至2年        764.38          6.12      572.26             6.45        236.40            6.56

2至3年        229.99          1.84      137.31             1.55        913.74           25.36

3 年以上      853.75          6.84     1,099.10         12.40          286.11            7.94

 合计      12,488.59        100.00     8,864.09        100.00        3,603.41         100.00


    报告期内,中光学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采购款,包括预付投影整机生产货款、
预付监控产品采购款以及预付部分军品采购货款。从账龄结构来看,截至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预付款项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账龄在 1 年以内的预付款
项占比为 85.20%。中光学 2 年以上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货款及劳务款,主要由
于合同尚未执行完毕等原因导致账龄较长。

    报告期各期末,中光学预付款项中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
           预付对象                   2018 年 6 月 30 日
                                                                    计数的比例(%)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5,154.33                           41.27

杭州天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51.48                            3.62

新疆中安金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11.12                           2.49

北京和普威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2.40                            2.42

上海岑涛科贸有限公司                                   267.00                            2.14

             合计                                    6,486.33                           51.94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
           预付对象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计数的比例(%)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1,971.66                           22.24

第二名                                                 961.57                           10.85

杭州天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42.12                            3.86

台湾日亚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79                          3.15


                                         28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南阳市耀麟商贸有限公司                                     263.99                            2.98

            合计                                          3,818.35                          43.08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
          预付对象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计数的比例(%)
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南阳
                                                           225.55                            6.26
市分公司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198.64                            5.51
石家庄鹏滔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
                                                           128.59                            3.57
司
杭州天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6.68                            3.24

北京同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91.6                            2.54

            合计                                           761.06                           21.12


    上述预付款对象中预付中富康的款项金额增加较大的原因主要系标的公司
投影机生产主要采用代工模式,委托中富康代工生产投影机,中富康可通过富士
康的采购渠道以较低的成本采购投影机核心零部件如 DMD 芯片等,2017 年及
2018 年上半年中光学投影显示板块战略客户模式业务增长较快,中光学根据订
单情况预付中富康部分核心零部件采购款及开模费等。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中光学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备用金等,中
光学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999.21            7.90     999.21            100.00             -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11,618.16          91.91   1,671.43             14.39      9,946.73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
                                  24.29            0.19      24.29            100.00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2,641.66         100.00   2,694.93                 -      9,946.73


                                           28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794.21           10.73    794.21            100.00              -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6,605.83           89.27   1,376.98            20.84       5,228.86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              -              -           -                -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7,400.04          100.00   2,171.19                 -      5,228.86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4,407.80           31.43    794.21             18.02       3,613.59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9,614.72           68.57   2,253.71            23.44       7,361.01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              -              -           -                -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4,022.52          100.00   3,047.92                 -    10,974.60


    报告期各期末,按照款项性质分类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代垫款、往来款                   11,425.67                    6,162.43                   13,208.37

押金及保证金                        850.84                      882.20                      400.00

备用金                              365.16                      355.41                      414.15

         合计                    12,641.66                    7,400.04                   14,022.52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分别为 14,022.52 万元、7,400.04 万元及 12,641.66 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 10,974.60
万元、5,228.86 万元及 9,946.73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92%、3.83%
及 6.59%。截至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其他应收款较 2017 年末增加 4,717.87 万元,

                                            29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主要系往来款增加所致。

    6)存货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418.72 万元、13,546.20 万元及 16,770.26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16%、9.92%及 11.10%。报告期内,中光学存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674.71               2,172.65               5,502.06

发出商品及未结算劳务成本          3,466.05                       -              3,466.05

         在产品                   5,794.79                 674.46               5,120.33

        库存商品                  4,805.67               2,123.85               2,681.82

          合计                   21,741.22               4,970.96              16,770.2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656.94               2,090.55               3,566.39

发出商品及未结算劳务成本          1,703.80                       -              1,703.80

         在产品                   4,808.01                  851.7               3,956.31

        库存商品                  6,383.86               2,064.16               4,319.70

          合计                   18,552.61               5,006.41              13,546.2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537.95               1,882.52               4,655.42

发出商品及未结算劳务成本          3,133.73                  40.85               3,092.88

         在产品                   4,702.77                       -              4,702.77

        库存商品                  6,779.30               1,811.64               4,967.65

          合计                   21,153.74               3,735.02              17,418.72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存货较 2017 年末增加 3,224.06 万元,主要系 2018 年
                                    29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半年军品整体业务增速较快,相应的采购量及在产品均增加所致;2017 年末
中光学存货较 2016 年末减少 3,872.52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中光学整体产量及出
货量增加导致存货下降。报告期内中光学未结算劳务成本主要为尚处于生产、集
成或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尚未结算的要地监控系统产品。

    (2)非流动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
面价值分别为 3,018.52 万元、2,853.52 万元及 2,853.52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
比例分别为 2.45%、2.09%及 1.89%。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光学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较 2016 年末减少 165.00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中光学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南阳
胸科医院 22%股权所致。

    2)长期应收款

    中光学长期应收款主要为平安南阳视频监控 BT 项目款,截至 2016 年末、
2017 年末,中光学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232.73 万元、2,223.35 万元,占
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3%、1.63%。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光学长期应收
款较 2016 年末减少 1,009.39 万元,主要系收回平安南阳视频监控 BT 项目部分
款项所致。截至 2018 年 6 月末,该项目款项已全部收回,长期应收款余额为 0。

    3)固定资产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
别为 6,327.99 万元、6,265.00 万元及 5,973.78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5.14%、4.59%及 3.96%,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末,中光学固定资产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9,195.03    6,513.29     2,965.87         796.76     1,386.98     20,857.92


                                         29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累计折旧          6,775.22     4,649.95     1,870.07         635.47       953.44     14,884.13

减值准备                  -           -             -              -            -              -

账面价值          2,419.81     1,863.34     1,095.80         161.29       433.54      5,973.7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9,195.03     6,446.28     2,863.19         796.76     1,320.53     20,621.78

累计折旧          6,570.63     4,490.64     1,766.14          611.7       917.68     14,356.78

减值准备                  -           -             -              -            -              -

账面价值          2,624.40     1,955.64     1,097.05         185.06       402.85      6,265.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账面原值          8,606.19     6,531.94     2,791.26         823.66     1,211.97     19,965.02

累计折旧          6,174.32     4,374.24     1,676.34         583.97       828.16     13,637.03

减值准备                  -           -             -              -            -              -

账面价值          2,431.87     2,157.70     1,114.92         239.68       383.81      6,327.99


    4)在建工程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
别为 745.96 万元、3,986.04 万元及 4,633.33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1%、2.92%及 3.07%,截至 2018 年 6 月末、2017 年末中光学在建工程账面价
值较 2016 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位于南阳市高新区光电产业园区的光电新区二期
工程项目持续建设所致。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中光学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
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510.42 万元、5,224.01
万元及 5,154.72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8%、3.82%及 3.41%,
无形资产减少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及处置部分无形资产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

                                          29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中光学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珠海横琴 BT 项目及预付工程款。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
为 8,309.12 万元、10,243.19 万元及 10,721.77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6.75%、7.50%及 7.10%。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光学其他非流动资产较 2016 年
末增加 1,934.07 万元,主要系珠海横琴 BT 项目持续建设及光电新区二期预付施
工单位部分工程款所致。


       2、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中光学合并财务报表负债结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1,000.00     17.29%     24,998.60       23.02%       27,500.00        24.92%

     应付票据    43,826.80     36.08%     31,119.45       28.65%       28,481.84        25.81%

     应付账款    36,739.53     30.24%     29,659.78       27.31%       26,718.24        24.22%

     预收款项     4,041.59       3.33%     3,656.56        3.37%        4,347.67          3.94%
  应付职工
                  1,816.58       1.50%     2,363.47        2.18%        2,402.81          2.18%
薪酬
     应交税费     1,498.46       1.23%     1,945.57        1.79%        1,472.46          1.33%
     其他应付
                  5,710.07       4.70%     8,132.80        7.49%       12,307.14         11.15%
款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         434.31        0.36%     1,068.30        0.98%        1,026.89          0.93%
负债
流动负债合
                115,067.34     94.72%    102,944.54       94.78%      104,257.05        94.49%
计
     长期应付
                         -       0.00%      119.25          0.11%       1,195.11          1.08%
款
     专项应付
                  6,416.19       5.28%     5,552.59         5.11%       4,881.88          4.42%
款
非流动负债
                  6,416.19       5.28%     5,671.84        5.22%        6,076.99          5.51%
合计
负债合计        121,483.53    100.00%    108,616.38     100.00%       110,334.04       100.00%


                                           29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负债合计分别为
110,334.04 万元、108,616.38 万元及 121,483.53 万元,2018 年 6 月末较 2017 年
末增加 12,867.15 万元,增幅 11.85%;2017 年末较上年同期减少 1,717.66 万元,
降幅 1.56%,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9.69%、79.53%、80.44%,资产负债率总体呈
下降趋势。报告期内中光学负债结构较为稳定,主要为短期负债,截至 2016 年
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4.49%、94.78%
及 94.72%。中光学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
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

    报告期内,中光学主要负债项目的构成及变动分析如下:

    (1)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
27,500.00 万元、24,998.60 万元及 21,000.00 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4.92%、23.02%及 17.29%,2018 年末、2017 年末中光学短期借款金额持续下降
主要原因系中光学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中光学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 28,481.84 万元、
31,119.45 万元及 43,826.80 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5.81%、28.65%
及 36.08%,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应付票据较 2017 年末增加 12,707.35 万元、2017
年末中光学应付票据较 2016 年末增加 2,637.61 万元,主要原因系中光学军品业
务及投影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中光学调整结算方式,加大票据结算力度所致;此
外报告期内中光学还存在利用部分应付票据进行融资的情况。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中光学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款。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26,718.24 万元、29,659.78 万元及 36,739.53

                                     29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4.22%、27.31%及 30.24%,2018 年 6 月末
中光学应付账款较 2017 年末增加 7,079.75 万元、2017 年末中光学应付账款较
2016 年末增加 2,941.54 万元,主要原因系中光学业务规模扩大,采购金额有所
上升,导致应付货款增加。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中光学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货款。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预收款项金额分别为 4,347.67 万元、3,656.56 万元及 4,041.59
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94%、3.37%及 3.33%,2018 年 6 月末中
光学预收款项较 2017 年末增加 385.03 万元主要系投影业务规模扩大预收订金增
加;2017 年末中光学预收款项较 2016 年末减少 691.11 万元,主要原因系部分产
品交付确认收入所致。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中光学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土地使用税等。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应交税费
金额分别为 1,472.46 万元、1,945.57 万元及 1,498.46 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
例分别为 1.33%、1.79%及 1.23%。2017 年末中光学应交税费较 2016 年末增加主
要系中光学业绩增长导致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规模增加。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中光学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外部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职工安置款、
销售服务费、股权转让款、代扣代缴款等。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12,307.14 万元、8,132.80 万元及 5,710.07
万元,占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1.15%、7.49%及 4.7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外部往来款                    3,668.08                   5,101.02                    7,952.58

押金及保证金                   286.02                      644.47                      649.75

职工安置款                     814.85                      831.03                    1,662.01
                                         29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销售服务费                       258.42                        546.98                     1,269.04

股权转让款                               -                       599.4                            -

代扣代缴款                       253.59                        228.91                      587.01

其他                             429.11                        180.98                      186.75

       合计                     5,710.07                     8,132.80                    12,307.14


       2017 年末中光学其他应付款较 2016 年末减少 4,174.34 万元,主要原因系往
来款、职工安置款、销售服务款减少所致;2018 年 6 月末较 2017 年末减少 2,422.73
万元,主要系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股权转让款减少所致。

       (2)非流动负债

       1)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内中光学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融资租赁款。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中光学长期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1,195.11 万元、119.25 万元,占各期末总负
债的比例分别为 1.08%、0.11%,2017 年末长期应付款较 2016 年末减少 1,075.86
万元主要系部分即将到期的融资租赁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截至 2018 年 6 月末,该项融资租赁款根据融资期限已全部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因此期末余额为 0。

       2)专项应付款

       报告期内中光学专项应付款主要为研发平台项目专项资金、破产企业专项资
金、三供一业奖补资金等。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
学专项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4,881.88 万元、5,552.59 万元及 6,416.19 万元,占各期
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42%、5.11%及 5.28%。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形成原
           项目
                                日                    日                    日              因
光学显示器产业研发平台                                                                    财政拨
                                   212.44                  212.44               212.44
建设项目                                                                                    款
                                                                                          财政拨
产业区研发平台专项资金              50.00                   50.00                50.00
                                                                                            款
                                             29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6 月 30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形成原
           项目
                                 日                       日                    日              因
                                                                                              财政拨
三供一业奖补资金                      5,805.55               5,140.55             4,202.00
                                                                                                款
                                                                                              财政拨
破产企业专项资金等                      348.20                 149.60               417.44
                                                                                                款
           合计                       6,416.19               5,552.59             4,881.88        -


     2017 年末中光学专项应付款较 2016 年末增加 670.71 万元,主要原因系 2017
年中光学收到南阳市财政局新增拨付的破产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项奖补资
金所致;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专项应付款较 2017 年末增加 863.60 万元,主要系
中光学收到新增拨付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破产企业专项资
金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中光学合并报表的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02                         0.99                      0.88

  速动比率(倍)                           0.87                         0.86                      0.72

     资产负债率                         80.44%                      79.53%                    89.6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493.05                    5,611.92                  3,125.23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3.99                         1.95                      1.05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长
期待摊费用;
   (5)利息保障倍数=EBIT(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流动比率分别为 0.88
倍、0.99 倍及 1.02 倍,中光学速动比率分别为 0.72 倍、0.86 倍及 0.87 倍;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3,125.23 万元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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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1.92 万元及 2,493.05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05 倍、1.95 倍及 3.99 倍,
中光学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均有所提升。

    截至 2016 年末、2017 年末及 2018 年 6 月末,中光学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9.84%、79.64%及 80.44%,整体负债水平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中光学控股股
东兵器装备集团于 2017 年末对中光学增资,以及原接收的破产企业 2017 年“三
供一业”水电部分完成移交,剩余相关财政奖补资金转入资本公积所致。


    4、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报告期内中光学合并报表的资产运营效率指标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
                               3.07                       2.50                      2.68
     (次)
存货周转率(次)               5.32                       4.00                      3.17

总资产周转率(次)             0.71                       0.62                      0.6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值,2018 年 1-6 月进行年化处理;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值,2018 年 1-6 月进行年化处理;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计期初期末平均值,2018 年 1-6 月进行年化处理。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中光学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68 次、
2.50 次及 3.07 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17 次、4.00 次及 5.32 次,总资产周转率
分别为 0.60 次、0.62 次及 0.71 次,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
率等资产运营效率指标稳步提升,公司总体营运效率较为稳定。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净利润                                 1,473.12                  2,268.06                  325.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242.02                  -5,724.12              -5,678.46
量净额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上半年,中光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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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5,678.46 万元、-5,724.12 万元及 5,242.02 万元。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系近年标的公司下游客户中军工企业的结
算方式发生变化导致票据结算增加等原因所致。2018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增加较多主要系中光学加大票据支付力度以及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
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1、利润表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中光学合并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1,043.86                   80,470.97                69,507.23

     其中:营业收入              51,043.86                   80,470.97                69,507.23

二、营业总成本                   49,550.43                   78,860.67                69,296.70

     其中:营业成本              40,355.64                   61,951.93                54,196.76

          税金及附加                279.17                      571.73                   433.84

          销售费用                1,857.42                    3,680.62                 3,373.18

          管理费用                5,322.53                    8,238.29                 7,041.88

          财务费用                  230.75                    2,103.68                 1,809.40
          资产减值损
                                  1,504.92                    2,314.41                 2,441.65
失
         投资收益(损失
                                     -20.04                      95.51                  -176.39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39.41                     -71.25                  -333.55
益
        资产处置收益
                                             -                  199.76                      -3.08
(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101.58                      496.02                      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574.98                    2,401.58                     31.0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0.20                       18.94                   113.34
                                           30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19.76                      81.83                     35.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1,555.41                  2,338.70                    108.60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82.29                      70.64                    -217.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473.12                  2,268.06                    325.67
“-”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                        -9.66                    -274.25                   -440.84
        归属于母公司股
                                          1,482.78                  2,542.31                    766.51
东的净利润


    2、主营业务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中光学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49,088.95      96.17%      77,240.88           95.99%      66,177.01          95.21%
收入
其他业务
                   1,954.91       3.83%       3,230.09           4.01%          3,330.21         4.79%
收入
  合计            51,043.86    100.00%       80,470.97        100.00%        69,507.23       100.00%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中光学营业收入分别为 69,507.23 万元、
80,470.97 万元及 51,043.86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6,177.01 万元、
77,240.88 万元及 49,088.9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5.21%、95.99%及
96.17%,营业收入结构总体保持稳定。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及产品划分

    报告期内,中光学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类型及产品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30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特种产品      24,118.47        49.13%         32,088.73        41.50%       30,123.82        45.52%

民品          24,970.48        50.87%         45,152.15        58.50%       36,053.19        54.48%

  合计        49,088.95       100.00%         77,240.88      100.00%        66,177.01       100.00%


       报告期内中光学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特种产品及民品的销售,其中特种
产品主要为光电防务产品及军用要地监控产品,民用产品主要包括民用要地监控
产品、投影显示及核心部件、电力器材相关产品、电梯相关产品等。2017 年中
光学民品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9,098.96 万元,主要系中光学民用要地监控新
增订单较多、业务规模提升,同时中光学在投影显示领域陆续与多家战略客户建
立合作关系,带动投影机销售业务快速发展;2018 年 1-6 月中光学特种产品及民
品营业收入均实现较大增长,主要系光电防务产品出货量持续增长以及投影业务
板块战略客户订单数进一步扩大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中光学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45,324.83       92.33%        68,506.56       88.69%       58,830.94       88.90%

       境外        3,764.12          7.67 %      8,734.32       11.31%         7,346.08       11.10%

       合计       49,088.95     100.00%         77,240.88     100.00%        66,177.01      100.00%


       报告期内,中光学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客户进行销售,销往境外的产品主要为
部分投影机、光学引擎及镜头等。


       3、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分析


       (1)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中光学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0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38,774.19      96.08%   59,742.23          96.43%     51,807.51         95.59%
成本
其他业务
               1,581.45       3.92%    2,209.70          3.57%       2,389.24          4.41%
成本
  合计        40,355.64    100.00%    61,951.93      100.00%        54,196.76       100.00%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中光学营业成本分别为 54,196.76 万元、
61,951.93 万元及 40,355.64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51,807.51 万元、
59,742.23 万元及 38,774.19 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95.59%、96.43%及
96.08%,营业成本结构总体保持稳定。

       (2)营业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中光学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特种产品      7,756.56      32.16%    11,418.04       35.58%          8,747.33        29.04%

民品          2,558.19      10.24%     6,080.62       13.47%          5,622.17        15.59%

主营业务      10,314.75    21.01%     17,498.65       22.65%         14,369.50        21.71%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中光学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1.71%、
22.65%及 21.01%,2017 年综合毛利率提升主要系公司防务产品的优化升级及结
构调整带动。在我国陆军装备信息化及光电化不断深化发展、国防开支保持快速
增长的趋势带动下,2017 年中光学防务产品结构实现优化升级,部分技术集成
度较高、性能优异、毛利率水平较高的新产品完成设计定型并列装军方,逐步替
代部分低毛利旧型号产品;同时,部分已列装高毛利率产品出货量有所增加。2018
年 1-6 月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低毛利率的投影业务销售收入占比增加所致。标
的公司投影业务板块目前尚处于战略客户拓展阶段,产品溢价较小,再加上部分
新型产品开模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此外,2018 年 1-6 月部分
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防务产品采购量上升,导致特种产品业务毛利率也出现一定程
                                        30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度下降。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中光学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例                         入比例                           入比例
销售费用     1,857.42          3.64%      3,680.62          4.57%        3,373.18           4.85%

管理费用     5,322.53         10.43%      8,238.29         10.24%        7,041.88         10.13%

财务费用      230.75           0.45%      2,103.68          2.61%        1,809.40           2.60%

合计         7,410.70         14.52%     14,022.60         17.43%      12,224.46          17.59%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中光学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442.69     23.83%        801.19         21.77%        735.85         21.81%

业务经费              94.37      5.08%        171.22          4.65%        184.58           5.47%

折旧费                 2.20      0.12%            4.56        0.12%             3.17        0.09%

办公费                25.04      1.35%        122.26          3.32%          73.73          2.19%
运输及装卸
                     352.05     18.95%        711.69         19.34%        661.36         19.61%
费
展览费                    -      0.00%           15.88        0.43%          18.89          0.56%

广告费                32.28      1.74%           35.70        0.97%          27.05          0.80%

差旅费               181.32      9.76%        400.44         10.88%        385.17         11.42%

销售服务费           522.06     28.11%      1,031.05         28.01%       1,080.77        32.04%
样品及产品
                       8.54      0.46%           14.36        0.39%          28.67          0.85%
损耗
其他                 196.87     10.60%        372.27         10.11%        173.93           5.16%

                                            30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857.42    100.00%   3,680.62      100.00%         3,373.18      100.00%


       报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中光学销售费用分别为 3,373.18 万元、
3,680.62 万元及 1,857.4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86%、4.59%及 3.64%,
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中光学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服务费、职工薪酬、运输
及装卸费、差旅费等。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中光学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003.08     18.85%    1,708.12          20.73%     1,666.45         23.66%
技术开发
                3,432.87     64.50%    5,217.48          63.33%     3,893.13         55.29%
费
折旧费            147.94       2.78%    225.35            2.74%       213.29          3.03%

税金                     -     0.00%           -          0.00%       161.68          2.30%
无形资产
                   69.29       1.30%    138.58            1.68%       138.58          1.97%
摊销
差旅费             64.96       1.22%    128.57            1.56%       175.83          2.50%

修理费             97.42       1.83%     38.58            0.47%        85.04          1.21%
业务招待
                   64.04       1.20%     97.84            1.19%       109.15          1.55%
费
聘请中介
                   83.15       1.56%     98.35            1.19%        33.14          0.47%
机构费用
办公费             18.52       0.35%     70.76            0.86%        80.10          1.14%
长期待摊
                   20.00       0.38%     40.00            0.49%        40.00          0.57%
费用摊销
咨询费                   -     0.00%     64.51            0.78%        33.10          0.47%

保险费              2.72       0.05%      6.68            0.08%          4.86         0.07%

保密费              4.88       0.09%      5.06            0.06%          3.74         0.05%

                                       30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会议费             0.15         0.00%             3.89         0.05%            3.23         0.05%

绿化费            71.01         1.33%            23.78         0.29%            3.48         0.05%

其他             242.49         4.56%           370.72         4.50%          397.06         5.64%

  合计          5,322.53      100.00%       8,238.29        100.00%          7,041.88     100.00%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中光学管理费用分别为 7,041.88 万元、
8,238.29 万元及 5,322.5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0.13%、10.24%及 10.43%。
报告期内中光学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技术开发费、职工薪酬、折旧费、无形资产摊
销等。2017 年较 2016 年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中光学加大投影机、军品等新产品
的研发力度,研发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中光学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支出                              520.24                   2,459.82                    2,237.75

减:利息收入                          199.24                     463.55                     491.84

汇兑损益                             -154.23                         72.75                   -22.23

手续费                                  63.98                        34.65                    85.72

         合计                         230.75                   2,103.68                    1,809.40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中光学财务费用分别为 1,809.40 万元、
2,103.68 万元及 230.7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60%、2.61%及 0.45%,
占比较小,2018 年 1-6 月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兵器装备集团于 2017 年末对中光
学实施现金增资 9,900 万元后中光学偿还部分有息负债减少利息支出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中光学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30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坏账损失                        1,250.05                    1,062.16                  1,820.66

存货跌价损失                      254.87                    1,252.25                    620.99

      合计                      1,504.92                    2,314.41                  2,441.65


    报告期内,中光学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中光学坏账损失分别为 1,820.66 万元、1,062.16
万元及 1,250.05 万元,2017 年坏账损失减少主要系部分货款收回所致,2018 年
1-6 月坏账损失增加主要系对南阳首控光电有限公司货款预计无法收回全额计提
坏账所致。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6 月,中光学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
620.99 万元、1,252.25 万元及 254.87 万元,2017 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主要系对
部分电梯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较多所致。


    6、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中光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及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9.76               -3.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48.44               496.02           113.34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169.84           218.35
占用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4.5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56              -62.88           -35.79

所得税影响额                                        4.33               140.16               49.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0.18               27.63

                合计                               24.55               606.95           216.14


                                        30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2.78         2,542.31            766.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458.23         1,935.36            550.37
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比例                       1.66%           23.87%             28.20%


    报告期内中光学的非经常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
中光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550.37 万元、1,935.36 万元及 1,458.23
万元。总体而言,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未对中光学利润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及财务指标和非财
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规模效应及降低运营成本

    根据利达光电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10025 号)、2018
年 1-6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18]18763 号
号),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对比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增幅
                           2018 年 1-6 月实现数    2018 年 1-6 月备考数
总资产                                99,387.46               238,018.10              139.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7,194.07                 84,394.77              47.56%

营业收入                              48,523.18                 94,681.07              95.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241.85                  3,223.29              43.78%
净利润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增幅
                             2017 年实现数            2017 年备考数
总资产                                91,798.42               220,689.69              140.41%


                                         30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5,450.32                81,566.81              47.10%

营业收入                         91,286.60              166,312.64               82.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175.51                 4,802.51             120.75%
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光学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资产规模、
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利润规模均将得到大幅提升。随着研发、生产规模的扩
大,上市公司规模效应得以显现,公司将提升机器设备使用效率,固定资产规模
成本降低;同时,公司采购、销售规模的扩大,将增强上市公司在要素市场上的
地位,议价能力及获取信息能力提升。此外,上市公司还将进行更加专业化的分
工,提升运营效率,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分摊得以优化,从而降低运
营成本、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销售渠道整合

    上市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精密光学元组件、光学辅料、光敏电阻等光电产品的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产品构成将拓展至光电
产业链下游的光电防务产品及民品整机及系统集成业务。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已
在其各自细分领域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销售网络,未来上市公司在与标的公司的整
合过程中,将进一步融合双方客户需求、拓展潜在客户资源,达到销售网络深度
和广度的加速覆盖,进一步提升服务覆盖范围及服务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中光学的核心客户群,加快推动军民融合技
术产品产业化,并通过整合上市公司现有的营销网络、服务网络,充分促进精密
光学元件民品业务在军工配套体系中的发展。

    (3)资源和技术整合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专注于各类光学元件加工技术、光学组件集成技术及
光学薄膜技术;标的公司专注于光学及光电系统集成技术领域,拥有各类光学系
统解决方案和核心产品设计开发及制造能力、及产业化运营经验。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综合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光电装备制造能力大幅提升,技术储备更
加雄厚。上市公司将利用在精密光学元件等民品领域所具备的深厚技术积累和人
才储备,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协调各项资源,发挥与标的公司在光电领域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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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的互补优势和协同效应,实现军民有机融
合,打造光电军、民品一体化技术研发生产体系。

       (4)产业链整合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形成对产业链(包括采购、生产、交
期、售后、品控等)更加有效的控制,满足提升生产效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提高产品质量的能力。

       2、未来各业务构成、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1)业务构成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特种产品      24,118.47      26.99%    32,088.73        20.40%       30,123.82         21.99%

民品          65,246.21      73.01%   125,177.73        79.60%     106,884.40          78.01%

  合计        89,364.68    100.00%    157,266.46      100.00%      137,008.22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特种产品、民品两条业务主线。依托上市
公司和标的资产在光学元件、光电核心组件、光电整机及分系统等领域多年积累
的经验和能力,并借助资本市场,将推动上市公司光电产业板块的快速发展,进
一步巩固优化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上市公司业务多
元化发展,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增长及盈利能力。

       (2)经营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长期经营战略将继续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推动
光电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大力支持国防科技工作的发展,努力实现“十三
五”期间跨越式发展。同时,上市公司将努力践行“军民融合”战略的实施,军
民两条业务线协同发展,加快军民良性互动、融合发展的进程。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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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发展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军、民品的生产实力与业务规模
将大大拓展。上市公司将利用标的公司的军品配套体系,加强公司研发及生产能
力,延伸拓展销售渠道,完善自身产品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产品研制体系
质量标准及技术门槛,巩固并提升上市公司在光电产业领域的市场地位。

    (3)业务管理模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更为丰富合理。为发挥上市公司与交易
标的的协同效应,提升本次交易整合绩效,上市公司拟将各业务板块定位为战略
业务单元,战略业务单元负责相关业务的管理、运营,协同研发并合力开发市场。
上市公司本部负责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制定、资产管理、资本运作、融资担保等,
对各战略业务单元进行考核,协调整体资源在各战略业务单元间的分配与共享,
提升整体经济绩效。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光学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上市公司将结合中光学既有经营特点、业务模式、组织机构等,对其原有管
理制度、管控模式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要求的内部控
制制度,执行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标准。同时,上
市公司将保持中光学原有管理团队的稳定,并授予中光学现有管理团队对日常业
务经营和发展的相应决策权,保持中光学资产、业务、人员的独立性。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1)竞争优势

    ①技术优势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专注于各类光学元件加工技术、光学组件集成技术及
光学薄膜技术,长期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积累的丰富的研发经验;标的公司
专注于光学及光电系统集成技术领域,拥有各类光学系统解决方案和核心产品设
计开发及制造能力。作为轻武器光电分系统核心承制单位,标的公司长期以来承
担了轻武器系列瞄准镜、坦克装甲车系列观察瞄准镜、火炮瞄准及校靶系统等多
项光电防务产品的研发制造任务,与军方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将具备光电军、民品一体化技术研发生产体系,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
光电技术领域将形成优势互补及有机结合,双方将共享既有的技术资源,上市公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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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在未来经营与发展中建立更为先进的技术优势。

    ②市场优势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是精密光学元件与组件生产加工产业的龙头企业,产
品主要应用于民用及军用光学领域。公司是全球投影显示领域光学元件配套最齐
全的企业之一,在数码光学精密零组件方面占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光学薄膜装
备水平与规模化生产能力国内领先。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处于光电产业链下游的光
电军品及民品整机及系统集成业务,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销售网络,特别是与军
方维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和顺畅的沟通渠道,对国防军工科研生产体系以及
军工市场规则有着深入的理解。

    随着本次重组的完成,上市公司将能够在军民融合协同发展的道路上做出开
拓,促进军转民、民参军的业务模式拓展和市场资源共享。上市公司在与标的公
司的整合过程中,将进一步融合双方客户需求、拓展潜在客户资源,达到销售网
络深度和广度的加速覆盖,进一步提升服务覆盖范围及服务效率,提升客户满意
度。未来上市公司将引导民品产品进入军品配套领域,同时协助传统军工企业培
养市场化意识,应对未来竞争性采购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从而为上市公司的未
来经营与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③品牌优势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良好的声誉,建立了在行业内具
有领先优势的国际化客户群,包括日本索尼(SONY)、爱普生(EPSON)、富士
(FUJIFILM)、佳能(Canon)、尼康(NIKON)等世界著名的光电企业。而标的公
司一方面在轻武器光电防务产品承制、国家边境线及海岸线的监控防御等领域与
军方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我国国防军工科研生产体系内享有一定声誉,另
一方面标的公司在投影显示业务领域也陆续成为暴风、坚果、优派(ViewSonic)、
东方中原、明基(BenQ)等多家国内外投影品牌企业的产品供应商,在业内具
有较高知名度。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整合双方的品牌资源,利用
双方在国内外的客户优势与品牌积累巩固市场地位。

    (2)竞争劣势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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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拟实施与标的公司军、民品配套的一系列生产线
建设项目及平台建设项目,将形成一定规模的资本性支出,资金需求量较大,本
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将提供部分资金来源,但若因监管审批、市场环境等原因
导致无法足额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将只能通过自筹资金获取资金满足上述项
目的建设需要,这将增加上市公司负债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成本,给上市公司带
来一定的财务压力。

       同时,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各标的资产在管理团队、企业文化、组
织结构、企业制度等方面无法达到有效整合,在客户资源、科研开发、产品服务
等方面无法形成资源共享,也将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4、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本次重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
司的资产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前后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重组前                    重组后                 重组前后对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变动金额        变动率

货币资金           20,689.62    20.82%     47,291.66        19.87%    26,602.04       128.58%

应收票据            5,967.88      6.00%    12,226.67        5.14%       6,258.79      104.87%

应收账款           27,948.57    28.12%     61,268.78        25.74%    33,320.21       119.22%

预付款项             258.75       0.26%    12,747.34        5.36%     12,488.59      4826.55%

其他应收款            42.39       0.04%     9,734.04        4.09%       9,691.65   22860.63%

存货                5,597.89      5.63%    21,814.60        9.17%     16,216.71       289.69%

其他流动资产        1,541.91      1.55%     1,717.54        0.72%         175.63        11.39%

流动资产合计       62,047.01    62.43%    166,800.63      70.08%     104,753.62       168.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2,853.52        1.20%       2,853.52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2,134.94        0.90%       2,134.94               -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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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31,275.52     31.47%    37,249.31       15.65%       5,973.78       19.10%

在建工程            3,484.70      3.51%      8,118.04      3.41%        4,633.33      132.96%

无形资产            1,393.78      1.40%     6,548.50       2.75%        5,154.72      369.84%

长期待摊费用                -     0.00%         56.67      0.02%           56.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3.57       0.88%     3,221.86       1.35%        2,348.29      268.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2.87       0.31%    11,034.64       4.64%      10,721.77      3426.9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340.45    37.57%     71,217.47      29.92%      33,877.02        90.72%

资产总计           99,387.46    100.00%   238,018.10    100.00%      138,630.64       139.49%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重组前                   重组后                  重组前后对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变动金额        变动率

货币资金           15,276.35     16.64%    45,205.60       20.48%     29,929.25       195.92%

应收票据            4,796.98      5.23%    13,596.74       6.16%        8,799.76      183.44%

应收账款           25,265.07     27.52%    51,432.75       23.31%     26,167.68       103.57%

预付款项              199.2       0.22%     9,063.29       4.11%        8,864.09     4449.85%

其他应收款              6.06      0.01%     5,234.91       2.37%        5,228.85   86284.72%

存货                6,004.58      6.54%    19,550.78       8.86%      13,546.20       225.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0.00%     1,073.57       0.49%        1,073.57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65.44      1.60%     1,781.44       0.81%             316       21.56%

流动资产合计       53,013.69    57.75%    146,939.08      66.58%      93,925.39       177.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2,853.52       1.29%        2,853.52               -

长期应收款                  -     0.00%     2,223.35       1.01%        2,223.35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2,174.35       0.99%        2,174.35               -

固定资产           32,434.04     35.33%    38,699.04       17.54%       6,265.00       19.32%

在建工程            4,000.35      4.36%     7,986.39       3.62%        3,986.04       99.64%

无形资产            1,444.04      1.57%     6,668.05       3.02%        5,224.01      361.76%

长期待摊费用                -     0.00%         76.67      0.03%           76.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5.09       0.94%     2,784.85       1.26%        1,919.76      221.91%


                                          31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2      0.04%    10,284.39         4.66%     10,243.19    24862.1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784.73    42.25%     73,750.61      33.42%       34,965.88       90.15%

资产总计           91,798.42    100.00%   220,689.69      100.00%     128,891.27      140.41%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未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
上市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将从 99,387.46 万元上升至
238,018.10 万元,增长 139.49%;流动资产规模将从 62,047.01 万元增至 166,800.63
万元,增长 168.83%。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将从 91,798.42
万元上升到 220,689.69 万元,增长 140.41%;流动资产规模将从 53,013.69 万元
增至 146,939.08 万元,增长 177.17%。资产规模和流动资产规模得以大幅提升。


    (2)本次交易前后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重组前                     重组后                重组前后对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变动金额        变动率

短期借款            5,000.00     13.60%    26,000.00         17.78%    21,000.00      420.00%

应付票据           18,765.82     51.03%    39,826.80         27.24%    21,060.98      112.23%

应付账款             410.57       1.12%    47,437.62         32.45%    47,027.05    11454.21%

预收款项                    -     0.00%      4,451.86        3.05%      4,451.86               -

应付职工薪酬        1,219.85      3.32%      3,036.43        2.08%      1,816.58      148.92%

应交税费             342.56       0.93%      1,841.02        1.26%      1,498.46      437.43%

其他应付款          4,394.99     11.95%    10,105.06         6.91%      5,710.07      129.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145.43     13.99%      5,579.74        3.82%        434.31         8.44%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5,279.22     95.93%   138,278.53       94.59%     102,999.31      291.95%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

长期应付款           384.01       1.04%         384.01       0.26%              -        0.00%

专项应付款                  -     0.00%      6,416.19        4.39%      6,416.19               -

递延收益            1,114.34      3.03%      1,114.34        0.76%              -        0.00%


                                          31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98.35      4.07%      7,914.54       5.41%       6,416.19      428.22%

负债合计           36,777.57    100.00%   146,193.07     100.00%     109,415.50       297.5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重组前                    重组后                 重组前后对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变动金额        变动率

短期借款                    -     0.00%    24,998.60        18.98%    24,998.60                -

应付票据                    -     0.00%    30,119.45        22.86%    30,119.45                -

应付账款           17,828.79     57.54%    40,622.87        30.84%    22,794.08       127.85%

预收款项             327.77       1.06%      3,984.34       3.02%       3,656.56     1115.57%

应付职工薪酬        1,078.68      3.48%      3,442.16       2.61%       2,363.47      219.11%

应交税费             201.57       0.65%      2,147.14       1.63%       1,945.57      965.20%

其他应付款          4,941.45     15.95%    13,074.25        9.92%       8,132.80      164.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40.43       0.45%      1,208.74       0.92%       1,068.30      760.71%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4,518.70    79.14%    119,597.55      90.79%      95,078.85       387.78%

长期借款            5,000.00     16.14%      5,000.00       3.80%               -        0.00%

长期应付款           550.74       1.78%         669.99      0.51%         119.25       21.65%

专项应付款                        0.00%      5,552.59       4.22%       5,552.59               -

递延收益             913.40       2.95%         913.40      0.69%               -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64.14    20.86%     12,135.98        9.21%       5,671.84       87.74%

负债合计           30,982.84    100.00%   131,733.53     100.00%     100,750.69       325.18%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报表总负债将从
36,777.57 万元上升到 146,193.07 万元,增长 297.51%;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
从交易前的 95.93%下降至 94.59%;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从交易前的 4.07%
增加至 5.4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报表总负债将从 30,982.84 万元上
升到 131,733.53 万元,增长 325.18%。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从交易前的
79.14%增加至 90.79%。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从交易前的 20.86%下降至
9.2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负债规模相应增加。


                                          31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偿债能力及财务安全性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8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6 月
                   项目
                                                     重组前                     重组后

流动比率                                                 1.76                     1.21

速动比率                                                 1.60                     1.05

资产负债率                                           37.00%                     61.4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033.54                    6,936.78

利息保障倍数                                          21.41                       6.40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项目
                                                     重组前                     重组后

流动比率                                                 2.16                     1.23

速动比率                                                 1.92                     1.07

资产负债率                                           33.75%                     59.6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705.92                   12,364.69

利息保障倍数                                          12.25                       2.73
   注 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长
期待摊费用;
   (5)利息保障倍数=EBIT(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注 2:上述测算均未考虑配套融资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流动比率由
1.76 下降为 1.21,速动比率由 1.60 下降为 1.05,资产负债率由 37.00%上升至
61.4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由 5,033.54 万元增至 6,936.78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
由 21.41 倍下降至 6.40 倍。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流动比
率由 2.16 下降为 1.23,速动比率由 1.92 下降为 1.07,资产负债率由 33.75%上升
至 59.6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由 6,705.92 万元增至 12,364.69 万元,利息保障
倍数由 12.25 倍下降至 2.73 倍。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利息保障倍数较本次交易
                                            31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完成前整体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较本次交易完成前有所上升,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较本次交易前有所增加。总体来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整体规模有
所增加,抵抗风险能力增强,但由于标的资产的资产负债率水平高于上市公司,
因此导致重组后的相对指标弱于上市公司对应指标。

    但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上市公司负债水平和偿债能力仍属于合理的范围。本
次重组完成后,根据 Wind 资讯统计数据,军工指数(399959.SZ)截至 2017 年
末的流动比率为 1.61,速动比率为 1.11,资产负债率为 51.13%。因此,本次重
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所处行业整体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相比,仍
处于相对合理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通过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一定程度地
下降,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同时,上市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具有
良好的信用,可通过借款等多种方式筹集未来发展所需资金。因此,本次交易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重组将使得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延伸至军品业务线和民品业务线并行,
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得到较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的管理范围也将明显扩
大,上市公司的管理架构和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也将相应调整
以适应重组后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相应整合和未来
发展计划如下:

    1、资产及业务整合

    本次重组将兵器装备集团下属的优质光电军民品资产整合到民品业务上市
平台,业务范围将由精密光学元件等光电产业链中上游进入到军民品光电整机及
光电分系统等光电产业下游领域,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业务范围。上市公司将集中
资源进行专业化管理,发挥军民品各项业务的协同效应,进而推动上市公司军民
品各项业务的跨越式发展,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
共赢。

    同时,在对标的公司进行有效管控的基础上,上市公司将积极发挥标的公司
                                  31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光电防务及要地监控业务领域技术研发、执行效率、管理能力等多方面的优势,
进一步深化军民融合能力,借助军品科研生产中积累的技术与人才优势,更广泛
地利用科研资源与成果,引导军工产品设计、研发、集成等方面的技术拓展到民
用领域,从而扩大军工开放,推动军民资源共享,促进军民技术结合,实现协同
发展。

       2、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中光学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标的公司
的财务管理系统将纳入上市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体系中。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治
理要求进行整体的财务管控,加强财务方面的内控建设和管理,以提高重组后上
市公司整体的资金运用效率,控制标的公司财务风险,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另一
方面,通过本次重组,标的公司进入上市公司平台,将获得国内资本市场的融资
能力,未来可充分利用上市平台为军工建设任务提供必要的资源,为武器装备研
制的后续技术改造拓宽外源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未来军民品业务拓展、技术研发、
人员培养提供资金保障,提升市场竞争力。

       3、人员及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组织机构将保持稳定,为尽早实现协
同效应,上市公司将在重组后进一步完善管理部门职责设置和人员配置,实现对
重组后标的公司管理的有效衔接。上市公司将在现有人员管理、组织架构基础上
进行必要的整合,优化管控制度,形成有机整体,适应重组后上市公司发展新要
求。同时,为保证标的公司业务稳定性及市场地位,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原
有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为上市公司未来整体高效管理和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

       4、竞争力提升及市场开拓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覆盖精密光学元组件、光学辅料、光
敏电阻等光电产业中上游产品,以及光学器件、光电整机、光电系统集成等光电
产业下游产品,并形成军品民品业务线并行发展的趋势。上市公司将借助资本平
台的融资功能,一方面持续提升军工保障能力,支持我国国防工业建设;另一方

                                  31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面,推动军民资源共享,促进军民技术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提升公
司整体竞争能力。同时,上市公司将会充分发挥军工业务在产品技术、质量、管
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市场开拓、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达产等不断加大军
民品业务的市场开拓力度,为重组后上市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奠定
基础。

       (三)本次资产购买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利润规模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利润规模如
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重组前后对比
                                        重组前         重组后
                                                                       变动金额        变动率

营业收入                                48,523.18       94,681.07       46,157.90        95.13%

营业利润                                 2,505.23        3,490.40          985.17        39.32%

利润总额                                 2,505.60        3,471.21          965.61        38.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241.85        3,223.29          981.44        43.7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重组前后对比
                                        重组前         重组后
                                                                       变动金额        变动率

营业收入                                91,286.60      166,312.64       75,026.04        82.19%

营业利润                                 2,149.88        4,651.09         2,501.21      116.34%

利润总额                                 2,150.28        4,588.61         2,438.33      113.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175.51        4,802.51         2,627.00      120.75%
   注:上述测算均未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利润规模均
显著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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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项目
                           重组前            重组后             重组前               重组后

毛利率                         17.51%            19.58%              16.17%             19.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4                 0.11               0.20

净资产收益率                    3.97%             3.87%               3.99%               7.29%
   注: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中净利润均为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交易完成后,2017 年上市公司毛利率、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均有所提
升,2018 年 1-6 月上市公司毛利率、每股收益有所提升,净资产收益率略有下降
本次交易总体来讲提升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详见本节“(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4、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3)偿债能
力及财务安全性分析”。

    2、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2018 年 1-6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本次
重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7 年每股收益将由 0.11 元/
股提升至 0.20 元/股,2018 年 1-6 月每股收益将由 0.11 元/股提升至 0.14 元/股,
盈利能力得到提高,不存在因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护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此外,为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保证本次配套融资有效使用,有效
防范股东回报未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上市公司
拟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智能化光电侦察及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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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军民两用光电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投影显示系统
配套能力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充分论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
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中光学将尽可能加快募投项目的
建设进度,以尽早实现项目收益。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上市公司
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在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上市公
司、独立财务顾问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
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上市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
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司法》、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
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
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
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
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
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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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
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
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重组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5,063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扣除
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智能化光电侦察及要地防御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军民两
用光电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投影显示系统配套能力建设项目,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重组的整合绩效。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在未来几
年将处于稳定发展期,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将在业务整合、战略转型
升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资本性支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
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货币资金、上市公司再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所
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4、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5、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
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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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光学编制的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1-6 月的
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8693 号《审计报告》,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中光学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光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光学经审计的最近两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602.04               29,929.24              24,970.79

应收票据                           10,258.79                9,799.75                 700.00

应收账款                           40,962.01               32,825.97              31,512.03

预付款项                           12,488.59                8,864.09               3,603.41

应收股利                                      -                     -                  10.36

其他应收款                          9,946.73                5,228.86              10,974.60

存货                               16,770.26               13,546.20              17,418.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73.57               2,488.04

其他流动资产                          175.63                  315.99                 336.91

流动资产合计                      117,204.05              101,583.68              92,014.8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53.52                2,853.52               3,018.52

长期应收款                                    -             2,223.35               3,2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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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2,134.94                2,174.35               2,251.40

固定资产                           5,973.78                6,265.00               6,327.99

在建工程                           4,633.33                3,986.04                 745.96

无形资产                           5,154.72                5,224.01               5,510.42

长期待摊费用                          56.67                   76.67                 116.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90.93                1,950.88               1,483.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721.77               10,243.19               8,309.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819.66               34,997.00              30,996.72

资产总计                         151,023.71              136,580.67             123,011.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000.00               24,998.60              27,500.00

应付票据                          43,826.80               31,119.45              28,481.84

应付账款                          36,739.53               29,659.78              26,718.24

预收款项                           4,041.59                3,656.56               4,347.67

应付职工薪酬                       1,816.58                2,363.47               2,402.81

应交税费                           1,498.46                1,945.57               1,472.46

其他应付款                         5,710.07                8,132.80              12,307.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4.31                1,068.30               1,026.89

流动负债合计                     115,067.34              102,944.54             104,257.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               119.25               1,195.11

专项应付款                         6,416.19                5,552.59               4,881.88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16.19                5,671.84               6,076.99

负债合计                         121,483.53              108,616.38             110,334.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4,900.00               14,900.00               5,000.00

资本公积                           5,294.13                5,294.13                 579.18

专项储备                             514.26                  411.49                 413.12

                                       32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盈余公积                               643.94                   643.94                  380.52

未分配利润                            6,173.41                 4,690.63               4,052.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525.74                25,940.19              10,425.36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014.44                 2,024.10               2,252.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540.18                27,964.29              12,677.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1,023.71              136,580.67              123,011.5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1,043.86          80,470.97        69,507.23

其中:营业收入                                   51,043.86          80,470.97        69,507.23

二、营业总成本                                   49,550.43          78,860.67        69,296.70

其中:营业成本                                   40,355.64          61,951.93        54,196.76

税金及附加                                          279.17                571.73        433.84

销售费用                                          1,857.42           3,680.62         3,373.18

管理费用                                          5,322.53           8,238.29         7,041.88

财务费用                                            230.75           2,103.68         1,809.40

资产减值损失                                      1,504.92           2,314.41         2,441.6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04                 95.51       -176.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9.41                -71.25       -333.5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9.76          -3.08

其他收益                                            101.58                496.02          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74.98           2,401.58            31.06

加:营业外收入                                        0.20                 18.94        113.34

减:营业外支出                                       19.76                 81.83         35.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55.41           2,338.70           108.60


                                         32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                                        82.29               70.64       -217.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73.12            2,268.06          325.67

少数股东损益                                          -9.66          -274.25          -440.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2.78            2,542.31          766.5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73.12            2,268.06          325.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482.78            2,542.31          766.5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66          -274.25          -440.8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9,611.64            63,068.19           57,440.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1.98              560.90              547.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9.36             5,940.73            4,605.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292.98            69,569.82           62,593.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492.98            50,706.36           47,849.7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498.08            11,254.22           10,061.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76.97             3,056.96            1,972.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82.92            10,276.41            8,388.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50.96            75,293.95           68,271.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42.02            -5,724.12           -5,678.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37             172.57              146.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247.33                    -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169.55                    -                   -
现金净额

                                        32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8.1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92            1,208.08              146.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42.30            1,388.73              401.69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40.4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0.00            741.03             1,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42.30           3,270.16            1,401.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3.38          -2,062.07           -1,254.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9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500.00         39,700.00            33,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17.11         28,506.20            35,602.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417.11         78,106.20            69,102.5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498.60         42,201.40            34,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791.47            1,450.61            1,268.32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758.00         26,890.50            27,9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048.08         70,542.51            63,168.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0.97           7,563.69            5,934.2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86.36             -65.06               62.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8.69            -287.56             -936.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10,419.84         10,707.40            11,644.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291.15         10,419.84            10,707.40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


    假定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公司架构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且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一直经营相关业务的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
拟注入资产相关期间的会计报表,上市公司管理层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了
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的备考财务报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备考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18]18763 号)。

                                    32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上市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能够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的规范和要求,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于报告期初已经完成,标的
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即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以本公司历史财务报表、各标的公司历史财务报表为基础,对本公司与标的
公司的交易、往来抵消后编制。

    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而产生的费用及税务等影响不在备考财务报表中反
映。

       配套融资能否实施以及募集资金金额的多少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
数量及发行价格为准,备考报表未考虑此部分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考虑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目的,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只编制了报
告期间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备考合并利润表,而未编制备考母公司财务报表
及附注,亦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二)备考财务报表


       1、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财务状况

    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32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291.66                     45,205.60

应收票据                              12,226.67                     13,596.74

应收账款                              61,268.78                     51,432.75

预付款项                              12,747.34                      9,063.29

其他应收款                              9,734.04                     5,234.91

存货                                  21,814.60                     19,550.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73.57

其他流动资产                            1,717.54                     1,781.44

流动资产合计                         166,800.63                    146,939.08

非流动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53.52                     2,853.52

长期应收款                                      -                    2,223.35

长期股权投资                            2,134.94                     2,174.35

固定资产                              37,249.31                     38,699.04

在建工程                                8,118.04                     7,986.39

无形资产                                6,548.50                     6,668.05

长期待摊费用                               56.67                         76.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21.86                     2,784.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034.64                     10,284.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71,217.47                     73,750.61

资产总计                             238,018.10                    220,689.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000.00                     24,998.60

应付票据                              39,826.80                     30,119.45

应付账款                              47,437.62                     40,622.87

预收款项                                4,451.86                     3,984.34

应付职工薪酬                            3,036.43                     3,442.16

                         33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税费                                        1,841.02                     2,147.14

其他应付款                                    10,105.06                     13,074.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579.74                     1,208.74

流动负债合计                                 138,278.53                    119,597.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5,000.00
长期应付款                                       384.01                        669.99
专项应付款                                      6,416.19                     5,552.59
递延收益                                        1,114.34                       913.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14.54                    12,135.98

负债合计                                     146,193.07                    131,733.53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4,394.77                     81,566.81

少数股东权益                                    7,430.27                     7,389.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825.03                     88,956.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8,018.10                    220,689.69


    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经营结果

    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利润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4,681.07                 166,312.64

其中:营业收入                                   94,681.07                 166,312.64

二、营业总成本                                   91,438.32                 162,698.43

其中:营业成本                                   76,141.00                 133,322.73

税金及附加                                          669.46                   1,234.51

销售费用                                          2,916.26                   5,840.14

管理费用                                          9,909.86                  15,802.34

                                 33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财务费用                                                  257.91                   3,661.94

资产减值损失                                            1,543.83                   2,836.7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04                      95.5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9.41                     -71.25

资产处置收益                                                     -                   199.76

其他收益                                                  267.68                     741.6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90.40                   4,651.09

加:营业外收入                                               0.58                      19.34

减:营业外支出                                              19.76                      81.8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71.21                   4,588.61

减:所得税费用                                            207.01                      -15.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64.20                   4,604.13

少数股东损益                                                40.91                   -198.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3.29                   4,802.5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64.20                   4,604.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223.29                   4,802.5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0.91                   -19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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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要从事精密光学元组件、光学辅料、光敏电阻等光电产
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处于光电行业产业链的中游,上游为光
学材料生产行业,下游为光电整机行业。

    公司生产的光学元组件与标的资产下属的南方智能生产的光学镜头、光学引
擎分别属于光电产业的子行业微显示投影行业中游的上端和下端,关联度较高。
公司上市时,兵器装备集团曾承诺,在公司发行上市后,若南方智能光学引擎项
目发展成熟,且利达光电提出要求,兵器装备集团将择机通过合适方式将南方智
能股权(或相关资产)注入利达光电,以促进利达光电进一步发展。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标的资产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新增产品将涵盖微光及红外瞄准镜、手
持光电探测系统、光电对抗系统、智能化要地防御系统等光电防务产品以及投影
机、投影机核心部件等光电行业下游产品,公司将打造光电元组件与军工业务的
双核心企业。

    2、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兵器装备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兵器装
备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集团,系我国陆军武器装备的主要研
制、生产基地,同时也为海军、空军、火箭军等诸兵种以及武警、公安提供各种
武器弹药和装备。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兵器装备集团主要从事国有资产投资

                                   33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经营管理,其自身不直接从事具体业务,除公司及标的公司外,兵器装备集团
控制或管理的其他主要下属企业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五、
产权控制关系及下属企业情况/(二)下属单位名目”。


    3、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之间不存在新增
同业竞争的情形。

    兵器装备集团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中成都光明光电、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下称“华中光电”)、湖北长江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下称“长江光电”)、
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南光电”)所属行业为光电行业。
其中,成都光明主要从事玻璃毛坯的生产,为公司上游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
竞争。华南光电主要从事面向政府及企业等民用领域的安防业务,与公司的要地
防御系统在目标市场、行业领域、核心产品及核心技术等方面不同,因此不存在
同业竞争。华中光电、长江光电存在部分军用观瞄产品,但主要系白光观瞄产品,
与公司生产的微光、红外观瞄产品存在本质区别,且因军品下游市场较为单一,
主要为军方,并非市场化的产品。对于军方用户而言,某特定型号产品的采购将
根据主管部门认定的配套关系及承制商的生产能力,采取定点生产采购模式,不
同军种需要的产品之间不存在替代性,也并不影响各自的业务空间。因此,重组
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兵器装备集团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与未来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问题,兵器装备集团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对自身及本公司所控制除标的公司以外的全
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下属企事业单位”)
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公司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包括本次
交易完成后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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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本公司及相关下属企事业单位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
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及相关
企事业单位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


    (2)如本公司及相关下属企事业单位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因
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其子公
司的利益;


    (3)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本公司及其相关下属企事业单位企业将进行减
持直至全部转让相关企事业单位持有的相关资产和业务;


    (4)上市公司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本公司及相关下
属企事业单位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本公司及相关下属企事业单位违反本
承诺任何条款而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或产生任何损失或开支,本公司将全额赔
偿。”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本次交易前利达光电的关联方情况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兵器装备集团。

    (2)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无。

    (3)其他关联方


                                    33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南阳中原智能电梯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南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成都光明光学元件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             同一最终控制方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同一最终控制方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本公司股东、原董事肖连丰控制的企业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原董事肖连丰控制的企业

天源清水光学(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原董事肖连丰控制的企业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原董事肖连丰控制的企业

南阳光驰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


    2、本次交易前利达光电的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2,496.35       4,379.91         3,500.21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45.75               -             1.34


                                        33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购买商品及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106.11         120.76           152.38
                               接受劳务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
                               购买商品              813.27        1,785.75        12,94.88
公司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0.33                 -        410.19

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32.48          68.52             64.55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4.87          12.09             17.15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购买商品                0.17            9.25                 -
司济源分公司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          0.21             2.92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3.18            2.82             1.98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          2.67            15.07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       购买商品                     -        40.53             91.40

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          2.56                 -

南阳光驰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0.46            5.64                 -

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7.30          31.42           113.01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5.74          39.26             38.58

南阳中原智能电梯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           0.85

天源清水光学(上海)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2.74            14.95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销售商品           689.49          10,27.68          5,02.96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
                                销售商品           357.83           721.66           743.52
公司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42.52          1,424.15        1,411.43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030.55          3,586.96        3,345.97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783.67          3,953.95        3,908.64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81           350.95           141.97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66            12.14              2.81

成都光明光学元件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07              7.05             6.32

                                       33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1-6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30.44            170.99            93.29

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3.85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销售商品                     -                 -         11.97

南阳光驰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11              0.26                  -


       (3)关联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资产种
        承租方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类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
                            办公用房                 2.18                 4.14             4.14
司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限
                            生产用房                63.86              121.65            121.65
公司
       ②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种
        出租方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类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              88.63              168.82            168.82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
                             机器设备               92.74              185.49            185.49
限公司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
                             机器设备               17.09               34.19             42.74
限公司
注:(1)根据公司与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公司自 2012
年 5 月起租赁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一批机器设备,租赁期为 10 年。该批设备的
评估值为 19,944,918.20 元,年租赁费为设备评估值的 9.30%。本年度确认租赁费 1,854,877.44
元。

(2)根据公司与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公司自 2014 年
10 月起租赁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 台设备,租赁期为 4 年,本年度确认租赁费
341,880.34 元。

       (4)关联方担保

       ①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33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担保是否已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中光学                2,000.00           2016/7/1             2017/1/1              是

          中光学                2,000.00           2016/5/27            2017/5/27             是

          中光学                2,000.00           2016/12/1            2017/12/1             是


    ②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中光学                            2,000.00         2016/7/15            2017/7/15             是

兵器装备集团                      5,000.00         2017/2/9             2019/2/9              否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内容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
                            购买设备                          -                  -            2,25.64
司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购买设备                          -                  -               45.12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购买设备                          -                  -                 0.20
南阳中原智能电梯有限公
                            购买设备                          -              13.17                    -
司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
                            购买设备                   11.97
限公司

    (6)其他关联交易

    ①存放资金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关联方                      占同类业                         占同类业                  占同类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务的比例                         务的比例                  务的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                          (%)                     (%)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
                     9,182.27      44.28%       1,306.22              8.55       987.91            8.70
有限责任公司

 注:2018 年 1-6 月因存放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利息收入 407,767.42 元。
2017 年因存放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款项所收取的利息为 306,387.03 元。
2016 年因存放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款项所收取的利息 920,710.04 元。

                                             33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②向关联方借款

            关联方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6/7/15               2017/7/15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6/11/28              2017/11/28

 注:2017 年因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所支付的利息 1,321,916.65 元。2016
年因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所支付的利息 997,583.33 元。

    ③担保服务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283,018.87                  283,018.87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应收账款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
                      1,371.34             -       1,519.26                -       1,729.67             -
限公司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
                            3.6            -                 -             -         15.70              -
限公司
成都光明光学元件有
                           1.43            -              1.39             -          1.87              -
限公司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
                       170.11              -          148.24               -        270.57              -
有限责任公司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
                      1.756.12      86.77          1,800.92           39.71        1,757.34         26.67
限公司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
                       253.84              -          135.50                        122.05              -
社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
                       184.53        0.07              38.36            0.17         45.16              -
司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
                        85.64        4.23             169.80            0.67         75.45              -
公司

                                                34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关联方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
                       6,043.44       74.01          4,977.59         167.69            3,165.78       81.11
公司
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
                                -            -              1.50        0.15               4.50               -
限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            -                 -             -             9.80            0.49
南阳光驰科技有限公
                           0.13              -                 -             -             9.45               -
司
应收票据

南阳南方智能光电有
                         100.00              -                 -             -           100.0 0              -
限公司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
                       4,300.81              -       1,412.27                -          2,927.12              -
公司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
                                -            -          80.36                -                   -            -
司
预付账款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
                                -            -          12.00                -                   -            -
限公司

    ②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应付账款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                            3.37                         6.46                      4.57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070.54                   956.32                   819.32

成都光明光学元件有限公司                           53.07                            -                         -
南阳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
                                                  417.69                    341.57                   288.22
公司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107.26                     57.32                     63.19
天源清水光学(上海)有限公
                                                        -                           -                      0.43
司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                                    -                           -                      3.86

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0.06                         0.06                      0.06
南阳中光学机电装备有限公
                                                  156.78                     87.12                     10.18
司

                                                  34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0.54                     0.54                    0.54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                            -                12.56                   34.32

南阳光驰科技有限公司                                -                    5.57                    8.71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
                                             109.91
司
其他应付款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                            -                       -                26.40

预收账款
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责
                                              14.66                         -                       -
任公司
长期应付款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
                                             530.70                 623.45                  691.18
司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
                                              92.74                 185.49                  130.96
司


    (二)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


    1、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
(合并口径)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交易内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方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容                     交易的                   交易的                     交易的
                            额                        额                          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购买商
涉军关联方
             品、接受      149.31       0.37%           4.80      0.01%          651.05     1.20%
汇总
               劳务
              购买商
利达光电                  4,673.07     11.58%       5,011.11      8.09%         4,757.41    8.78%
                品
中富康        购买商     13,752.91     34.08%       6,009.69      9.70%         4,905.61    9.05%

                                             34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交易内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方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容                        交易的                         交易的                         交易的
                            额                                额                          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品

南阳市五翔
               接受劳
建设工程监                         -                -          2.60        0.00%                 -                -
                 务
理有限公司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关联交易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方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内容                       交易的                         交易的                        交易的
                             额                                额                          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销售商
涉军关联方汇
               品、提供    5,047.63          9.89%          25,555.27      31.76%       17,626.24        25.36%
总
                 劳务
河南中富康数
               销售商品      880.14          1.72%            509.82        0.63%          70.75          0.10%
显有限公司
河南承信齿轮
               销售商品       12.73          0.02%             24.46        0.03%          15.00          0.02%
传动有限公司
南阳光驰科技
               销售商品       30.97          0.06%             22.30        0.03%          21.87          0.03%
有限公司
华中药业股份
               销售商品                -                -     193.76        0.24%                    -            -
有限公司
南阳光明光电
               销售商品      175.30          0.34%            344.35        0.43%         347.66          0.50%
有限公司
河南五翔工程
               销售商品                -                -        0.27       0.00%                    -            -
监理有限公司
南阳中光学兴     销售商
源机械制造有   品、提供                -                -             -             -        0.96         0.00%
限公司           劳务
中原特钢股份
               销售商品                -                -             -             -        3.64         0.01%
有限公司
                 销售商
利达光电股份
               品、提供       85.85          0.17%            139.20        0.17%         627.19          1.16%
有限公司
                 劳务

    (3)关联租赁情况

    ①标的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34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租资产         2018 年 1-6 月确          2017 年度确认       2016 年度确认
     承租方名称
                           种类             认的租赁收入             的租赁收入          的租赁收入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                           88.63               168.82          168.82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15.76                31.43           31.43

南阳胸科医院                土地                               -                24.38           24.38

南阳光驰科技公司            房屋                           18.07                36.04           36.04
河南承信齿轮传动有限
                            房屋                           20.35                37.00           37.00
公司
南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        房屋                           20.61                41.10           41.10
南阳中光学兴源机械制
                            房屋                               -                    -              6.43
造有限公司

    ②标的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
    出租方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种类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     房屋及建
                                                   66.04                 125.79                125.79
        司               筑物

    (4)关联担保情况

    ①标的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16/7/15          2017/7/15            是

    ②标的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16/7/1            2017/1/1            是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16/5/27          2017/5/27            是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16/12/1          2017/12/1            是

    (5)其他关联交易

    ①存放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34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占同类业务                 占同类业务                   占同类业务
                   金额                        金额                        金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兵器装备集团财
                   2,892.72        11.85      5,182.73           17.32    1,549.93             6.21
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2018 年 1-6 月因存放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款项所收取的利息为
  1,348,251.06 元,其中包括存单质押利息收入 780,000.00 元;2017 年因存放兵器装备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款项所收取的利息为 118,237.35 元;2016 年因存放兵器装备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款项所收取的利息为 171,077.45 元。

     ②向关联方借款

       A、2018 年 1-6 月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8/1/8               2019/1/8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8/2/22              2019/2/22

      说明:2018 年 1-6 月因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票据业务所支付的手续

  费 5,000.00 元;2018 年 1-6 月因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及票据贴现所支付

  的利息 1,716,002.79 元。

       B、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1/10              2018/1/10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7/1/22              2018/1/22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7/2/7               2018/2/7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2/27              2018/2/27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3/14              2018/3/14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4/13              2017/7/13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7/5/23              2018/5/23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6/29              2017/9/29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8/23              2018/8/23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7/9/4               2018/9/4


                                             34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9/25             2017/12/25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700.00        2017/9/26             2018/9/26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12/20            2018/3/20

注:2017 年因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票据业务所支付的手续费 23,729.38 元;
2017 年因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及票据贴现所支付的利息 6,215,104.34 元。

     C、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6/1/7                2017/1/7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6/1/27             2017/1/27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6/3/21             2016/6/21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6/8/24             2017/8/24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6/10/18            2017/12/18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6/12/13            2017/12/13

    注:2016 年因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票据业务所支付的手续 费
39,000.00 元;2016 年因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及票据贴现所支付的利息
4,016,319.44 元。

     ③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A、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关联方                                                      坏账准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备
应收账款
华中药业股
                            -            -          77.94              -              -            -
份有限公司
涉军关联方
                    5,832.00       210.00       6,480.48         79.46      8,495.04           87.70
汇总
河南承信齿
                            -            -               -             -         0.05              -
轮传动有限

                                              34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

利达光电股
                     156.84         -          87.18           -          10.24              -
份有限公司
应收票据
涉军关联方
                    8,434.59        -     8,659.48             -               -             -
汇总
河南承信齿
轮传动有限                 -        -           1.00           -               -             -
公司
预付账款
河南五翔工
程监理有限                 -        -          32.00           -               -             -
公司
河南中富康
数显有限公          5,154.33        -     1,971.66             -        198.64               -
司
其他应收款
河南承信齿
轮传动有限           513.82    247.46         479.03     178.55         410.39        117.90
公司
华中药业股
                           -        -           9.35           -               -             -
份有限公司
涉军关联方
                           -        -         200.00           -               -             -
汇总
南阳中光学
兴源机械制           396.39    396.39         396.39     396.39         396.39        396.39
造有限公司
南阳光驰科
                      47.58      2.38          24.93           -          25.42              -
技有限公司
河南中富康
数显有限公                 -        -          82.00      12.30           94.20          9.42
司
南阳胸科医
                           -        -              -           -          25.60              -
院
南阳光明光
                        1.87        -              -           -               -             -
电有限公司
应收股利
南阳光明光
                           -        -              -           -          10.36              -
电有限公司

       ②应付项目
                                        34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应付账款

河南五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8.26                  -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799.56           6,778.51         4,923.12

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17                -                 -

应付票据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400.81           1,412.27         3,027.12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12,057.63           5,100.00         3,700.00

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0.00                   -                 -

    2、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关联交易必要性分析以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的关联采购主要包括向利达光电采购光学元组件、向
联营企业中富康采购代工生产的投影机等。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关联采购定
价系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关联采购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的关联销售占比相对关联采购而言较高,主要包括向
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他下属公司销售相关军品的配套产品等。该等关联交易最终用
户为军方,军方担任军品装备项目的统一管理者,负责对进度进行检查、对过程
进行监控、对成本进行监测、对定价进行审计。该等关联交易涉及的军品销售价
格系综合考虑产品精度、生产成本、产品形式等因素与用户单位协商确定,接受
总装备部、军队等单位的审计监督,符合《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国防科研项目
计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并不能对上述交易价格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因关联关系发生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标的资产同利达光电发生的土地、房产租赁交易定价原则为综合当地土地、
房屋的租赁价格确定的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标的资产同兵器装备集团及其下属
企业发生的设备租赁交易定价原则为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标的资产接受兵器装
备集团下属的兵装财务提供的存款、贷款等服务,其中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选
自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公允。

                                   34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情况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关联方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兵器装备集团。

    (2)联营、合营企业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河南五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河南承信齿轮传动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南阳中光学兴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期末已注销


    (3)其他主要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成都光明光学元件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南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联营企业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         同一最终控制方

中国兵器装备研究院               同一最终控制方

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本公司股东、原董事肖连丰控制的企业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原董事肖连丰控制的企业

天源清水光学(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原董事肖连丰控制的企业

                                    34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原董事肖连丰控制的企业

南阳光驰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原董事肖连丰控制的企业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四川华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期末已对外转让股权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利达光电与标的资产及其下
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消除,但上市公司因标的资产注入本公司后导致合并范
围扩大以及主营业务规模及范围的增加将增加关联交易的规模。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利达光电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利达光电 2018 年半年
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完成
前后关联交易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556.01      17,372.38          6,504.13         12,381.81

营业成本                         40,029.15       76,320.75         76,521.12       133,322.73

占营业成本比例                      8.88%            22.76%           8.50%             9.2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7,753.15          9,226.39      11,255.78         32,543.69

营业收入                         48,523.18       94,681.07         91,286.60       166,312.64

占营业收入比例                     15.98%             9.74%          12.33%            19.57%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前后,2017 年度公司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相对
稳定,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增长;2018 年 1-6 月,公司关联采购占营
                                         35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成本比例有所增长,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
涉军关联方汇总                                                149.31                   50.56
                                   务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2,496.35               4,379.91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购买商品                      106.11                 120.76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
                                购买商品                      813.27               1,785.75
任公司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13,752.91                6,009.69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4.87                  12.09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购买商品                         0.17                   9.25
公司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
                                购买商品                         3.18                   2.82
司
南阳光驰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0.46                   5.64
天源清水光学(上海)有限公
                                接受劳务                             -                  2.74
司
南阳市五翔建设工程监理有
                                接受劳务                             -                  2.60
限公司
成都光明光学元件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45.75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
涉军关联方汇总                                            5,278.07                25,726.26
                                 提供劳务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销售商品                    689.49                 1,027.68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
                                销售商品                    357.83                   721.66
公司

                                       35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783.67                 3,953.95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80.49                   509.82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66                     12.14

成都光明光学元件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07                      7.05

河南承信齿轮传动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73                     24.46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193.76
南阳市五翔建设工程监理有限
                                销售商品                          -                     0.27
公司
南阳光驰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1.08                     22.30

南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75.30                   344.35


    (3)关联租赁

    ①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确认的租赁费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南阳光驰科技公司                    房屋                        18.07                  36.04

 河南承信齿轮传动有限公司            房屋                        20.35                  37.00

 南阳光明光电有限公司                房屋                        20.61                  41.10

 南阳胸科医院                        土地                             -                 24.38

    ②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确认的租赁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92.74                185.49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7.09                  34.19

    注:(1)根据公司与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公司自
2012 年 5 月起租赁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一批机器设备,租赁期为 10 年。该批设

                                       35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备的评估值为 1,994.49 万元,年租赁费为设备评估值的 9.30%,即年租金 1,854,877.39 元。
2018 年 1-6 月确认租赁费 927,438.70 元,2017 年度确认租赁费 1,854,877.44 元。

    (2)根据公司与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公司自 2014
年 10 月起租赁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 台设备,租赁期为 4 年,2018 年 1-6 月
确认租赁费 170,940.17 元,2017 年度确认租赁费 341,880.34 元。

     (4)关联方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兵器装备集团                      5,000.00         2017/2/9          2019/2/9             否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购买设备                     11.97                        -


     (6)其他关联交易

     ①存放资金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7 年末
     关联方                                占同类业务                             占同类业务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的比例(%)                              的比例(%)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
                      12,074.99             25.53         6,488.95          14.35
有限责任公司
    注:2018 年 1-6 月因存放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款项所收取的利息为
1,756,018.48 元;2017 年因存放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款项所收取的利息为
424,624.38 元。


     ②向关联方借款

            关联方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发生时间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8/1/8       2019/1/8     2018 年 1-6 月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8/2/22     2019/2/22     2018 年 1-6 月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1/10     2018/1/10        2017 年度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7/1/22     2018/1/22        2017 年度
                                             353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发生时间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7/2/7       2018/2/7        2017 年度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2/27      2018/2/27        2017 年度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3/14      2018/3/14        2017 年度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4/13      2017/7/13        2017 年度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7/5/23      2018/5/23        2017 年度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6/29      2017/9/29        2017 年度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8/23      2018/8/23        2017 年度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7/9/4       2018/9/4        2017 年度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9/25      2017/12/25       2017 年度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700.00        2017/9/26      2018/9/26        2017 年度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17/12/20     2018/3/20        2017 年度

    注 1:2018 年 1-6 月因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票据业务所支付的手续费
5,000.00 元;2018 年 1-6 月因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及票据贴现所支付的利
息 1,716,002.79 元。
    注 2:2017 年因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票据业务所支付的手续费
23,729.38 元;2017 年因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及票据贴现所支付的利息
6,215,104.34 元。

     ③担保服务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8.30                        28.30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金额                2017 年 12 月 31 金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特品单位汇总      8,434.59                    -        8,739.84                 -


                                          35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6 月 30 日金额              2017 年 12 月 31 金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河南承信齿轮
应收票据                               -                 -            1.00                  -
             传动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特品单位汇总     6,016.53            210.07          6,520.34             79.78
             日本清水产业
应收账款                        253.84                   -          135.50                  -
             株式会社
             南阳市金坤光
应收账款     电仪器有限责       170.11                   -          148.24                  -
             任公司
             南阳光驰科技
应收账款                          0.13                   -                -                 -
             有限公司
             华中药业股份
应收账款                               -                 -           77.94                  -
             有限公司
             河南中富康数
应收账款                         85.64               4.23           169.80              0.67
             显有限公司
             成都光明光学
应收账款                          1.43                   -            1.39                  -
             元件有限公司
             成都光明光电
应收账款                          3.60                   -                -                 -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源清水
应收账款                      1,371.34                   -        1,519.26                  -
             科贸有限公司
             河南中富康数
预付账款                      5,154.33                   -        1,971.66                  -
             显有限公司
             河南五翔工程
预付账款                               -                 -           32.00                  -
             监理有限公司
             成都光明光电
预付账款                               -                 -           12.00                  -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特品单位汇总              -                 -          200.00                  -
             南阳中光学兴
其他应收款   源机械制造有       396.39            396.39            396.39           396.39
             限公司
             南阳光明光电
其他应收款                        1.87                   -                -                 -
             有限公司
             南阳光驰科技
其他应收款                       47.58               2.38            24.93                  -
             有限公司
             华中药业股份
其他应收款                             -                 -            9.35                  -
             有限公司
             河南中富康数
其他应收款                             -                 -           82.00             12.30
             显有限公司


                                       35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8 年 6 月 30 日金额              2017 年 12 月 31 金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河南承信齿轮
其他应收款                             513.82            247.46             479.03          178.55
              传动有限公司

    ②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
应付票据                                                      12,057.63                    5,100.00
                 司
                 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
应付票据                                                           40.00                            -
                 公司
                 北京天源清水科贸有限
应付账款                                                            3.37                         6.46
                 公司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
应付账款                                                       1,070.54                     956.32
                 公司
                 成都光明光学元件有限
应付账款                                                           53.07                            -
                 公司
                 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
应付账款                                                          417.69                    341.57
                 限责任公司
应付账款         日本清水产业株式会社                             107.26                        57.32
                 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
应付账款                                                            0.54                         0.54
                 司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
应付账款                                                          109.91                            -
                 有限公司
                 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
应付账款                                                            5.17                            -
                 公司
                 河南五翔工程监理有限
应付账款                                                                -                        8.26
                 公司
应付账款         特品单位汇总                                           -                       12.56

应付账款         南阳光驰科技有限公司                                   -                        5.56
                 湖南华南光电(集团)
预收账款                                                           14.66                            -
                 有限责任公司
一年内到期的长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
                                                                   92.74                    185.49
期应付款         有限公司
                 富胜光电科技(上海)
长期应付款                                                        530.70                    623.45
                 有限公司



                                              35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作出《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事业
单位(以下简称“下属企事业单位”)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2、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之间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
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
司进行赔偿。


    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
持续有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控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维
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及审
批程序有利于保证本次关联交易的客观、公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
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兵器装备集团已出具了关于
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有关承诺和上市公司切实履
行决策机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将公允、合理,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5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二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
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才可实施,能否取得核准,以及最终
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在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以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
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上市公司
股票停牌前波动情况未构成《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规定的股票价格波动标准,但无法排除上市公司
因异常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致使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
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
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中资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光学
100%的股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值为 51,812.75 万元,评估增值 21,445.08
万元,增值率为 70.62%。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
的义务,对于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无形资产,其评估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
的预测,如未来出现可预期之外因素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
                                  358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不符的风险。

     (四)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光学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资产规模和
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因整合产生的协同效应将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得到提升。重组完成后双方需要在业务体系、组织机构、营销网络、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人力资源、财务融资、企业文化等众多方面进行整合,而在研发、采
购、生产、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整合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整合过程中可能会对双
方的正常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利达光电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
发挥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关注收购整合的风险。

     (五)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63 万元。但受股票市场波
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特提请投资
者注意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六)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其中中光学母公司及子公
司川光电力的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业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光学母公司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388.94 万元、3,701.03 万元、3,992.37 万元,川光
电力在 2018 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38.11 万元、217.04
万元、224.39 万元。由于中光学母公司及川光电力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宏观经济、
产业政策、市场波动、管理层经营能力等方面的影响,且上述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在业绩承诺期内存在上述公司的实际盈利与承诺盈利差异较大,甚至出现亏
损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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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豁免或脱密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标的资产价值判断的风
险


     本次交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重要程度对涉密信息进行了脱密处
理或者申请豁免披露。涉密信息豁免或脱密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对标的公司价值
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


     (一)国防科技工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与配套
保障体系改革的政策,旨在推动行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报告期内,中光学军工
业务实现了持续、较快发展。中光学主营业务与我国国防军工事业的建设需要紧
密相关,若未来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国防科技工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中光学产品包括光电军品和光电民品业务。近年来随着国家积极推动军工配
套保障体系的市场化改革,竞争性采购的推进将使军品准入向更多符合条件、具
有资质的民营企业放开,从而对当前相对稳定的市场结构和经营环境造成影响,
给中光学的军品业务经营带来一定潜在的市场风险。

     此外,近年来光电民品业务如投影显示领域的竞争加剧,使得投影显示领域
的毛利率进一步下降,中光学的民品业务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可能
对中光学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市场竞争的风险。

     (三)军品业务资质风险


     由于军工产品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军品行业实行许可证制度,生产企业需要
取得国家相关生产许可等业务资质。中光学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
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等从事
军品业务的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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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品业务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各类生产许可、质量认证、保密条件有较高要求,
同时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持续满足相应条件,中光学在生产经营中一直严格遵
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军品生产的规定和要求,争取持续符合取得上述资质所要
求的条件,但如果中光学未来未能持续取得该等资质,将对标的公司销售收入和
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研发的风险


    光学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产品具有技术更新迭代快、需求多样等特
点,同时在军品领域又存在研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因此客观上要求光
学企业在目前成熟产品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升级、优化、扩展等方式,快速满足
终端客户不同的需求。尽管标的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及研发团队,但如不
能快速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以及在军工产品的关键技术方面不能取
得关键突破,则将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
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 2017 年 12 月 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41001039,有效期三年,标的公司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的规定及税务主管机关的确认,标的公司报告期
内军品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川光电力系软件企业,对其增值
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标的公司的
发展、经营起到促进作用。但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标的公
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将会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六)标的公司核心人才流失和技术泄密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光学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所拥有的技术成果及技术人才是
中光学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之一。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中光学目前拥有多项专
利权、软件著作权,并形成了一支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具备良好的技术优势
和研发实力,是中光学未来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中光学重视并不断完善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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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以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中光学通过实施严格技术档
案管理等内部保密制度、与技术研发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等措施来加强对核心技术
信息的管理和保护。但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仍不排除未来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
和技术泄密的风险,如果未来中光学核心技术人员严重流失,重要技术成果被泄
露或专利被侵权,将对中光学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七)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光电军品和光电民品,其中光电军品多为非标准化、
定制化的特点,下游客户包括国内军工配套单位、军工科研院所、军方等,下游
客户对于其上游企业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性能、可靠性等方面有着较高的要求。中
光学通过了 GJB 9001B-2009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审查,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
使整个研制、生产都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要求。但随着中光学
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及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如果中光学不能持续有效
的执行相关质量控制措施,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进而导致下游产品性能受到
影响,将对中光学的品牌声誉和经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注意产品质
量控制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效益测算是基于当
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材料及能源供应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
素作出的,是标的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需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提升标的公司
生产能力,增强标的公司市场开拓基础,提高生产效率。但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
及预期收益。


    (九)出口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民品业务中,投影显示产品部分主要出口到欧美、日本、
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因此,若未来因为汇率波动、国际贸易政策变化、海外客户
需求变化等因素导致出口业务出现波动,则可能存在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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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影响的风险。


     (十)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根据公司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前后,公司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 6 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将由 31.79%、33.75%、37.00%上升到 64.88%、
59.69%、61.42%。资产负债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标的资产资产负债率显著高于
上市公司所致。若本次配套融资不能到位或者后续不能及时通过股权融资降低公
司资产负债率,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标的公
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十一)与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存在关联交易金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兵器装备集团下属企业存在的关联销售金
额分别为 18,604.73 万元、26,232.59 万元和 5,308.79 万元,占其销售收入比例分
别为 26.77%、32.60%和 10.40%,占比较高。由于标的公司主要承担轻武器光电
分系统的研制及生产任务,根据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布局及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管理
特点,其产品一般由下游总装企业进行装配测试完毕后交付军方。而标的公司控
股股东兵器装备集团作为我国主要军工集团之一,实际仍在履行国内陆军兵器工
业管理职能,并作为我国陆军兵器工业的主导力量,承担着我国陆军装备与信息
化装备研制发展与生产的任务。兵器装备集团下属多家企业系标的公司下游总装
企业,因此本次重组完成后将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兵器装备集团下属其他企业的
日常性关联交易。鉴于军品配套的不可分割性和定点采购的特点以及行业技术、
安全要求,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
和数量等要求完成,有利于保障我国陆军兵器工业事业稳步发展,因此该等关联
交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尽管标的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独立进行经营决策,并且已
经建立了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定
了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和公司及股东利益,但由于
标的公司定型军品的稳定性需求、领先的技术水平和行业地位,以及标的公司为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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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装备集团下属总装企业提供核心配套产品的长期合作关系,标的公司与兵器
装备集团下属总装企业的关联交易的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提请投资者注意关
联交易金额较大的经营风险。


     (十二)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1,512.03 万元、32,825.97
万元和 40,962.01 万元,占营业收入(最近一期按年化计算)比例分别为 45.34%、
40.79%和 40.12%。标的公司军品业务主要客户为国内军方、总体单位等,该类
客户信誉相对较好,且多年业务往来结果看,标的公司相关应收账款回收良好。
但未来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应
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标的公司将面临流动资金短缺
的风险,从而导致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
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
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为此,本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一如既往地
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
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提醒投资者注意股票波动的风险。

     (二)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7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交
易前公司总股本的每股收益为 0.11 元/股,2018 年未经审计的每股收益为 0.11 元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备考口径下的 2017 年的每股收益为 0.20 元/股,
2018 年 1-6 月的每股收益为 0.14 元/股,每股收益得到提升。

    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则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每股收
益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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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风险


   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也可能给公司及投资者带来不利影
响。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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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的关联担保均已履行相应的决
策程序,除此之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
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18 年半年报及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审阅报告,
本次重组前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项目
                        重组前         重组后             重组前               重组后

流动资产                62,047.01      166,800.63           53,013.69          146,939.08

非流动资产              37,340.45         71,217.47         38,784.73           73,750.61

资产合计                99,387.46      238,018.10           91,798.42          220,689.69

流动负债                35,279.22      138,278.53           24,518.70          119,597.55

非流动负债               1,498.35          7,914.54          6,464.14           12,135.98

负债合计                36,777.57      146,193.07           30,982.84          131,733.53

资产负债率                37.00%             61.42%           33.75%              59.69%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规模将大幅上升。与此同时,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7 年末、2018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将分别从 33.75%、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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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上升至 59.69%、61.42%。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本次交易完成前有所上
升的主要原因为标的资产资产负债率显著高于上市公司。但重组后上市公司负债
水平和偿债能力仍属于合理的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通过配套募集资金以及上
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改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将一定程度的下降,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事项,亦不会因为本次
交易产生重大或有负债事项。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在本次重组完成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利达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
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
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
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
将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
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
况的说明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决策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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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合理提出
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也可以在征集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利
润分配预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
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
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四)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提出
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
独立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

    (五)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
执行情况。

    (六)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当
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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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
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4)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5)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
为公司处于发展成长阶段、净资产水平较高以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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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因国家法律法规和
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
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
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若需发生变动,由
董事会审议变动方案,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方式审议,并经持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
机制,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3〕37 号)、《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及《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
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六、关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自 2017 年 9 月 8 日停牌后,立即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
工作,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资产重组停牌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首次披露前一日止,
即自 2017 年 3 月 7 日至 2018 年 5 月 23 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1)上市公司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知情人;(2)交易对
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3)中光学及现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4)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5)
以及前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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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自查主体”)。


     本次交易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姓名                 职务                      交易日期                   交易内容

                      中光学高级管理人员
     贾君瑛                                            2017-04-17                卖出 7,600 股
                          贾金富之配偶

                                                       2017-05-16                 买入 100 股

                      中光学原董事齐纬镕               2017-06-14                 买入 100 股
     赵桂英
                            之母亲                     2017-06-21                 卖出 100 股

                                                       2017-07-06                 卖出 100 股

                                                       2017-04-18                 买入 400 股

                                                       2017-05-17                 卖出 400 股
                      中光学董事祝道山之
     郭向红                                            2017-08-30                 买入 300 股
                              配偶
                                                       2017-09-06                 买入 300 股

                                                       2018-05-14                 卖出 600 股

                                                       2017-05-09               卖出 150,000 股

     肖连丰             利达光电原董事                 2017-05-11               卖出 28,600 股

                                                       2018-03-09              买入 2,854,635 股
    注:肖连丰 2018 年 3 月 9 日买入的股份系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其控制的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所持
股份。


     上述人员对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探听以及利用任何内幕信息为自身谋取利
益信息。本人买卖利达光电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根据市场信息、行业和个人独立判
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履行了相关保密义务,不存在
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或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37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本次重组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
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
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
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讨论时,本公司已获得独立董事对本
次交易的事先认可,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董事会审议
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的
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以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此外,本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将
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
东的利益。

       (三)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承诺,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或者
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兵器装备
集团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兵器装备集团、南方工业资管承诺,对于本次重组

                                    37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前已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虽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但标的资产 100%股权
中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及软件著作权等采用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定价。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业绩补偿相关问题的解答》之规定:
“在交易定价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结果的情况下,如果资产基础法中对于一项或
几项资产采用了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控制的关联人也应就此部分进行业绩补偿。”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就
无形资产收益法评估价值及其利润补偿安排与上市公司分别签署了《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进行了明确。 若在利润补偿期间,标的资产的实际利润数
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为中资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预测的
同期净利润数据),业绩承诺方应依据本次标的资产无形资产评估值对公司予以
股份补偿。相关拟注入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
次交易的主要合同/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五)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
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已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
会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兵器装备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兵器装备集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
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
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的
独立。

    八、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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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本
次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 18.08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7 年 8 月 10
日)收盘价为 16.08 元/股,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7
年 8 月 11 日至 2017 年 9 月 7 日期间)本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 12.44%,同期
中小板综指(399101.SZ)累计涨幅 5.16%,光学光电子(申万)指数(801084.SZ)
累计涨幅 7.88%。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中小板综指(399101.SZ)和
光学光电子(申万)指数(801084.SZ)因素影响后,利达光电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九、各方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
说明

    根据登记结算公司的查询记录以及交易对方等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本
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
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十、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上述事项
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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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本次重组事项的所有
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本次重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时,相关
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公司、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
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规
定,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5、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
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
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
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
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
                                    375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性一致。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标的资产的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
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
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7、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议
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
行股份数量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调整的相关决议合法有
效。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
调整。

    3.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76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利
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
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1.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2.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基于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
合证券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
条件;



                                      37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和股份定价合理,所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
益的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
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发行股票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
价的情形;

    6、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整个交易过程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7、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承诺利润数情况的补偿
安排切实可行、合理。

    三、律师意见

    本公司聘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法律顾
问。根据中伦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伦律所认为:

    “(一)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
行管理办法》、《收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构成借壳上市。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利达光电和本次重组其他参与方有效存
续,具备进行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三)除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外,本次交易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四)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和相关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在有关协议的签署方切实履行协议各项义务的情况
下,在取得必要的批准和同意后,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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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该等协议自各自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即交易对方持有的中光学100%的股权,
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或者转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各方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七)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以及员工安置。

    (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关联交易内部决
策程序,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九)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独立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律
顾问均具有必备的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379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丹

电话:0755-82492482

传真:0755-82493959

经办人:于首祥、张冠峰、杨逸飞

二、律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3、36、37 层

负责人:张学兵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经办律师:杨开广、赵隽、陈笛

三、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号楼

负责人:邱靖之

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380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吉军、崔懰

四、资产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7 层 A1

法定代表人:张宏新

电话:010-88357080

传真:010-88357169

经办注册评估师:邸雪筠、陈丹




                               38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节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
                             中介机构声明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
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李智超             王世先                  付    勇                     徐    斌



   侯   铎            王     琳               王    琳                     郭志宏

    全体监事签字:




 李宗杰         邢春生            邓骥勐               杨太礼                刘东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付   勇            张子民                  许文民                       杨方元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


                                   38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项目经办人员同意《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项目经办人员审阅,确
认《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财务顾问主办人:


                           于首祥                 张冠峰




   项目协办人:

                        杨逸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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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律师声明


    本所及本所项目经办人员同意《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项目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利达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杨开广                 陈 笛




                        赵   隽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18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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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项目经办人员同意《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项目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利
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吉军                   崔    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8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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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项目经办人员同意《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项目经办人员审
阅,确认《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邸雪筠




   签字资产评估师:


                        邸雪筠                    陈 丹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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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利达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利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光学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8693 号《审
3
     计报告》

4    中资评估机构有限公司对中光学出具的中资评报[2018]11 号《资产评估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18763 号
5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利达光电与兵器装备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
6
     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7    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    中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    本次交易各方出具的承诺


    二、备查方式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中州路 254 号

    电话:0377-63865031             传真:0377-63167800

    联系人:张子民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6 层

    电话:0755-82492030       传真:0755-82493959

    联系人:于首祥、杨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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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盖章页)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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