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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飞集成: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李世亮)2018-04-28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李世亮)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7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7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等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8次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4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亲自出                   缺席次                                列席次
                   委托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应列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数
                                                 议
    8       7           1            0           否             4          0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7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
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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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3、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
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12 月 19 日,独立董事对董事长李宗顺辞职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 4 月,先后到主要子公司集成瑞鹄、锂电江苏公司、锂电研究院进
行现场调研,并通过参观生产车间、新建生产线,听取经营情况和调研专项汇报、
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调研交流。
    2017 年 8 月,前往成都子公司集成模具进行现场调研,并通过参观生产车
间,听取经营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与企业领导进行调研交流。
    此外,本人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
主动联系相关人员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
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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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
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
分发挥各自作用,有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成员,亲自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
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
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2017 年 1 月,同意提名王栋梁先
生、黄绍浒先生、胡创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17 年 4 月,
同意提名程雁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2017 年 12 月,提名石晓卿先生为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企业规模、行业地位相适应。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监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
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
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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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联系方式
   姓名:李世亮
    电子邮箱:lisl999@163.com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
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李世亮
                                             2018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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