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的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众环专字(2018)02254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接受委托,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成”)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们的审计工作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的。根据贵部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380 号《关于对四川成飞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我 们结合已执行的审计工作,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询函问题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43 亿元,同比下降 13.47%;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08 亿元,同比下降 176.19%。 请结合你公司不同业务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市场地位、业务开展情况和报告 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经营性现金流等因素的变化情况,说 明本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请自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 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锂 电池业务业绩下降所致。2017 年锂电池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94,805.77 万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 33.30%,实现归母净利润-19,682.35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401.87%;公司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其他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99,445.2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75%,实现归母净利润 8,849.9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 长 14.98%。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 金额单位:万元 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 锂电池业务板块 及其他业务板块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99,445.28 82,355.19 20.75% 94,805.77 142,131.06 -33.30% 毛利率 20.14% 22.50% -2.36% 1.36% 26.41% -25.05% 期间费用 9,568.95 8,450.31 13.24% 33,439.96 24,543.05 36.25% 其中:研发费用 3,424.94 2,782.88 23.07% 14,747.54 8,400.61 75.55% 非经常性损益 -514.60 275.15 -287.02% 2,439.41 1,835.12 3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849.91 7,697.18 14.98% -19,682.35 6,520.21 -401.87% 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7,271.98 7,724.53 -5.86% -34,233.39 16,169.92 -311.71% 1、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其他业务板块 公司汽车模具及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为汽车主机厂配套工装和零部件,近年 汽车产业发展较为平稳,公司汽车模具业务以中高档轿车侧围、顶盖、车门、翼 子板等覆盖件模具产品为主,是中国四大汽车覆盖件模具企业之一,是国内汽车 覆盖件模具重点骨干企业,属于行业的第一梯队,拥有国内同行业中领先的技术 实力和管理水平。 2017 年公司积极开展营销业务,汽车模具业务实现收入 4.04 亿元,同比增 长 37.43%,毛利率同比下降 4.52 个百分点;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收入 5.06 亿元, 同比增长 21.91%,毛利率同比下降 4.11 个百分点;汽车模具及汽车零部件业务 近两年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稳步 上升。 2、锂电池业务板块 2017 年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提高了技术要求、降低了补贴额度,市场 出现大幅调整,乘用车逐渐占据市场主力,专用车市场也大幅增长,而客车市场 受政策影响较大,整体行业竞争愈发激烈,下游新能源整车厂将补贴下降的主要 成本转嫁至电池厂商导致锂电池产品价格大幅下跌。 公司 2017 年前期市场领域主要以客车为主,受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调整、 车型目录重申等行业政策影响,上半年国内新能源客车市场需求大幅下滑,针对 此情况,公司聚焦重点客户,积极开拓细分市场,在市场增幅较大的乘用车领域、 2 专用车领域均有所突破,但受生产线改造调试及试生产、产能尚未完全释放等影 响,虽然通过前三季度完成产品设计、性能验证的过渡,在四季度逐步实现批量 订单陆续交付,收入有所好转,但整体收入较上年同期仍有大幅下降。 2017 年公司锂电池业务产品价格下跌幅度较大,加之受到新建产线固定资 产折旧大幅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单位生产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最终 导致锂电池产品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从 2016 年度的 26.41%下降至 1.36%,下 降了约 25 个百分点。经公司年底测算,锂电池计提了 8,959.44 万元存货跌价准 备,较上年同期增加 6,350.07 万元(详见问题三)。同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提高了动力锂电池的技术标准,为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寻求技术突破,公司加大 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 6,346.93 万元;受业绩下滑因素影响,经营性 现金流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详见问题六)。上述多因素影响下 2017 年锂电池产 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且净利润下降幅度更大,进而致使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幅下 降。 公司依照会计政策中各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进行自查,确认各业务收入 真实,各项核算合法、合规,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本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是合理 的,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调整后的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是真实的,均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 问询函问题 2: 你公司在编制 2017 年年度报告过程中,自查发现子公司集成瑞鹄因未正确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导致相关财年存在收入跨期确认 的情况,并因此对相关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同时,你公司自 我评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对上述事项的整改 具体情况,并请结合你公司财务会计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未及时发现上 述会计差错的背景、原因,你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自查内控制度 是否仍存在其他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以及为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执行拟采取 的整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3 公司回复: 针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会 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进行及时披露;同时,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情况说明,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另外,公司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针对上述问题出具了专项报告。 事后,公司认真组织了对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的自查自纠,并拟定具体整改措施。 公司组织各子公司对财务会计工作开展了自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 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子公司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集成瑞鹄”)组织修订完善了《成本核算流程》、《合同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同时,公司进 一步梳理完善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外派人员述职 管理和考核评价,相关制度预计 2018 年 8 月全部下发。此外,公司成立问责追 究工作小组,根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对 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和问责处理。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加 大对子公司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包括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组织的 专业培训和内部培训,全面提高子公司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规范意 识。 经自查,公司建立了包括会计政策在内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收 入确认会计核算的原则。本次会计差错事项发生,主要由于子公司集成瑞鹄会计 制度宣传贯彻力度不够,财务人员经验不足,对收入确认准则理解不当,造成上 述会计差错。加之财务监控措施不到位,使得该问题未能及时发现。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建立了 涵盖十八个业务范畴的内控制度,包括财务会计、法人治理、经营管理、人力资 源、运营监控等 46 项制度,并能得到较好的运行。经自查,公司内控制度不存 在其他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为持续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公司将不断完善包括子公司在内的 4 内部控制流程,加大内控制度培训力度,公司审计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内 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针对重点业务开展内部控制管理审计,并加大对子公司的 内部审计力度,提高公司内控设计和运行整体有效性。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以前相关财年收入确认按照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 述法进行调整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我们未发现内控制度设计及 执行存在其他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 问询函问题 3: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92,876.43 万元,跌价准备 11,787.85 万元。 请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请结合行业环境、存货性质特点、公司产销政策等情况说明存货期末账 面余额较大的原因; 2、请结合存货性质特点、未来市场行情以及你公司对存货的内部管理制度, 对存货监测时间、监测程序、监测方法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 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存货期末账面余额较大的原因 公司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其他业务期末存货余额为 40,226.26 万元,占 总存货比例为 43.31%,其中:原材料及周转材料期末余额为 3,148.12 万元,较 上年末余额变化较小,均为正常生产备料;存货金额较大的主要是在制产品,公 司期末在制品金额为 33,961.81 万元,主要为汽车模具在产品,汽车模具是按订 单设计并制造的产品,生产周期一般为 10 个月左右,公司按已签订的订单合同 组织生产,该部分在制品主要为下年将交付的订单而形成的,均属正常生产中的 存货。 锂电池业务期末存货金额为 52,650.17 万元,占总存货比例为 56.69%,其中 产成品存货期末余额为 34,050.21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61.78%,主要为公司虽采 取以销定产的产销政策,但由于新能源汽车主机厂在下单后要求的交期普遍较短, 5 为快速响应客户、提高交付效率,公司适当进行了生产储备;原材料及在制品金 额为 18,599.97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54.40 %,主要为 2017 年随着洛阳三期及江 苏一期项目的投产,公司产能不断爬坡,生产规模持续增大,带来原材料备货、 在制品增加。上述原因,致使 2017 年底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较大。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公司根据《存货核算管理办法》于每半年度、年度针对存货进行详细的减值 测算,依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 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其他业务主要根据车厂下订单后备产,经过测算不 存在减值迹象。锂电池业务因受国家补贴政策退坡影响,售价大幅下跌,毛利率 下滑较为严重,部分库存商品、在制品、原材料均存在减值迹象。2017 年公司 存货账面余额 92,876.43 万元,跌价准备 11,787.85 万元。计提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其中: 项目 账面余额 期末跌价准备 本年计提数 原材料 17,062.60 1,145.75 1,145.75 其中:锂电池业务 14,885.52 1,145.75 1,145.75 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其他业务 2,177.08 在产品 37,676.27 576.39 576.39 其中:锂电池业务 3,714.44 576.39 576.39 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其他业务 33,961.83 周转材料 971.04 其中:锂电池业务 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其他业务 971.04 库存商品 37,166.53 10,065.70 7,237.29 其中:乘用及商用车用电池 18,184.76 4,673.51 3,896.27 储能及其他用途电池 11,103.96 4,661.93 3,253.63 电源系统 4,661.18 730.26 87.39 锂电池其他 100.31 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其他业务 3,116.32 合计 92,876.43 11,787.85 8,959.43 依据公司的存货监测程序,公司通过营销部门等多渠道获得行业最新市场 行情,分析历史价格数据,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 (1)库存商品减值情况 公司对库存商品进行减值测试,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其他业务不存在减 值风险,锂电池业务存在减值风险,主要区分为有合同的产品和无合同产品,分 别确定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有合同或订单的产品,根据已签订销售合同金额 或下达的订单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无合同的产品,根据历史销售价 格结合近期市场行情确定库存商品的销售价格。 公司对于单个库存商品均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 于存货成本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期末存货按其可变现净值计价,可变现净值按 照预计售价扣除相关销售费用及税费后确定,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反之,则不计提跌价准备。 (2)原材料、在产品减值情况 公司对期末原材料及在产品进行了减值测试,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其他 业务不存在原材料减值风险;锂电池业务受市场影响售价大幅下降,原材料已存 在减值风险,其中主要区分为专门合同或订单持有、暂无合同或订单持有的原材 料及在产品,分别确定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有合同或订单的,根据已签订销 售合同金额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无合同的部分,可变现净值以历史数 据及行业近期销售价格相结合为基础进行判断。 公司将主要原材料加上进一步加工至产成品所需要的人工、制造费用等作为 产品的完工成本,与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跌价的可能。 若产品完工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则按产品完工成本超出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跌价准备;反之,则不计提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较大一方面为公司汽车模具订单增长,依据合 同生产的在制品金额较高;另一方面为锂电池业务新产线投产,原材料备货量增 加,且对产成品进行适当储备,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程序 与方法合规,是合理和充分的。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上述存货期末账面余额较大的原因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状况,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合理充分的,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7 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问询函问题 4: 报告期内,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前三季度显著增长,但净利润明显 下降,亏损 1.01 亿元,与前三季度差异较大。请结合近三年各季度业绩情况, 说明公司业务是否具有季节性特点、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以及对于 2017 年 各季度收入确认是否采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是否存在错配情形。请你公司年 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汽车模具、汽车零部件及其他业务收入不具有季节性特点,收入确认时 点主要取决于合同规定的产品交付及验收时点。汽车模具产品交付时间的不确定 性造成收入波动,并不存在固定季节的收入爆发性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变动方向及幅度与收入基本一致。汽车零部件产品受汽车主机厂年终集中 销售的影响,供货大幅增长,一季度和四季度收入相对较高,但整体在正常范围 内波动。 公司锂电池业务其行业本身并不具有季节性特点,收入确认依据为产品交付 并经客户验收。近三年收入在四季度有较明显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受补贴政策逐 年退坡的影响,公司部分新能源汽车客户在四季度增加生产数量,以便在本年度 内可获得更多的补贴。 2016 年底工信部发布的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提高了产品标准,前期合 作车型公告全部作废,导致 2017 年上半年锂电池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公司配合 新能源汽车客户完成新开发合作车型公告后,市场下滑趋势在下半年逐渐好转。 第四季度,由于前期合作车型验证结束,实现批量订单陆续交付,加之受到市场 补贴政策未来继续下降预期的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年底冲刺上量阶段,各 类车型产量与动力电池需求大幅增长,锂电池业务收入随之增加。 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主要系锂电池业务利润大 幅下降,锂电池业务第四季度收入中国内收入占比较高,国内锂电池售价持续下 跌,致使第四季度毛利率较前三季度累计毛利率大幅下跌,故当季度净利润未能 随收入增长而增加;同时,公司年末计提了锂电池产品存货跌价准备 1.17 亿元, 直接影响当期利润。 8 2017 年各季度收入确认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保持了一致,不存在错配 情形。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前三季度显著增长原因符 合公司实际状况,公司经营业务模式不具有季节性的特点,本年度收入确认采用 了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错配的情形。 问询函问题 5: 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 21,478.43 万元,对应的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为 12.99 亿元,主要与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可抵扣亏损相 关。请依据各子项目明细,补充说明可抵扣亏损形成的具体原因、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确认依据、新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用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 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 2017 年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 21,478.43 万元,对应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为 129,886.01 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4,094.05 3,650.88 预计利息支出 295.78 44.37 递延收益 12,057.48 1,928.00 无形资产 58,159.73 8,723.96 可抵扣亏损 35,278.97 7,131.23 合计 129,886.01 21,478.43 (1)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 2017 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减 值准备造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计提当期不能在税前扣除,但在实际发生时,减 少了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造成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9 (2)预计利息支出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 2017 年末子公司中航锂电 (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计提但未支付的银行利息造成的,税 法规定计提未支付的银行利息允许在未来期间进行税前扣除,导致负债账面价值 大于计税基础,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递延收益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由于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按会计准则规定计入递延收益,分期确认当期损益,而税法规定不属于不 征税收入,需要一次性确认损益,导致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4)无形资产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由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于 2016 年以 无形资产评估值对子公司中航锂电(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江苏 公司”)进行增资,因合并层面对评估增值进行抵销,确认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 计税基础之间产生的可抵扣差异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本期增加的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子公司中航锂电 和中航锂电江苏公司本期产生的亏损预计可用于以后年度抵扣纳税额所致,公司 通过调研确认锂电池行业前景良好,国际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国际市场稳步发展 并将进一步扩大,国内市场与各大车企合作紧密,军品市场行业领先。根据公司 结合行业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未来五年盈利预测,公司可以取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弥补亏损。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可抵扣亏损形成的具体原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依据符合《企业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新确认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以公司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准确的。 10 本页为《对<关于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的问询函>有关 问题的回复》之签章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8 年 6 月 8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