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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飞集成: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蒋南)2019-03-22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蒋南)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
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召
   董事会召开次数                        7次                                    4
                                                                开次数
 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应列席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7        7            0         0               否             4           2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年1月4日,针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函。2018年1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会
上对《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
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推选李上福先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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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江苏)有限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3 月 1 日,针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增资中航锂电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函。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增资中航锂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会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关于会计差错更
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会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公司 2018 年半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10 月 19 日,针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在会上对《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关
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7、2018 年 12 月 21 日,针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增
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函。2018 年 12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补充确认
关联交易及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关联交
易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
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 4 月,董事会对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通过听取
2017 年度经营完成情况、2018 年经营计划、投融资计划以及召开座谈会、现场参观等形式
进行了调研交流,了解中航锂电洛阳公司的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及经营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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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和风险。
    2018 年 12 月,董事会前往成都对集成事业部和子公司集成模具进行现场调研,并通过
参观生产车间,听取经营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与企业领导进行调研交流。
    此外,本人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主动联系相关人员获取作
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
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
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18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2017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认真回答了投资者的提问。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
作用,有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成员,亲自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各专门委员
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
意见。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2018 年 1 月,临时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
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7 年四季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7 年四季度审计计划的
执行情况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7 年审计部工作总结》、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 年审计部工作计划》、《2018 年一季度审计部
工作计划》;二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8 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8
年一季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8 年一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8 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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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三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8 年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
报告》、《2018 年二季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8 年二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
《2018 年三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8 年 8 月,
临时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同
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四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8 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
计报告》、《2018 年三季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8 年三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
告》、《2018 年四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
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
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
完成。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2018 年 1 月,同意聘任李华女士为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负责人;2018 年 2 月,同意推选李上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18 年
10 月,同意聘任刘林芳女士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同意聘任程雁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高管人
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企业规模、行业地位相适应。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监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姓名:蒋南
    电子邮箱:565276613@qq.com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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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蒋南
                                       2019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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