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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集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ST 集成          公告编号:2019-036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汽车系

         统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成”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发布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国有股
权委托管理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
业集团”)拟委托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汽车”)
管理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 190,719,66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3.17%)中除股份
收益权(含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份转让的收益等财产性权利)、股份
处置权(包括股份的转让、赠与或质押、划转等处分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
    2019 年 4 月 25 日,航空工业集团与航空工业汽车就本次委托管理事项签署了
《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委托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中国航空汽车系统控股有限公司
    2、托管标的
    航空工业集团委托航空工业汽车进行管理的标的股份为航空工业集团合法持
有的成飞集成的 53.17%的股权(对应成飞集成的 190,719,663 股股份)。如成飞集
成自《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签署后发生股本转增、送股、回购等事项导致航空工业
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增加或减少的,则委托管理股份也相应增加或减少。
    3、托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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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股份托管的托管费用为托管股份对应的年度现金分红金额(税后)
的 20%,其余 80%分红金额仍由航空工业集团享有;若对应年度成飞集成不实施现
金分红或分红金额(税后)的 20%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则航空工业集团向航空工
业汽车支付人民币 50 万元作为该年度托管费用。
    (2)《股份委托管理协议》项下首期托管费的计算期间为自《股份委托管理
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当年 12 月 31 日止;《股份委托管理协议》项下末期托管费的
计算期间为自当年 1 月 1 日起至《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止。首期和
末期的托管费应在按照前述标准计算的相关年度全年委托管理费的基础上,分别按
照相关计算期间在全年中所占比例折算。
    (3)在《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有效期内,每年的托管费应自成飞集成年度分
红完成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至航空工业汽车指定的银行账户。
    4、托管事项
    (1)委托管理期限内,航空工业集团委托航空工业汽车就标的股份全权行使
除股份收益权(含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份转让的收益等财产性权利)、
股份处置权(包括股份的转让、赠与或质押、划转等处分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
权利。
    (2)航空工业汽车就标的股份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可以按其自身的意思行使
表决权,包括其出席股东大会时,可以对股东大会议案按自身的意思表示行使表决
权。但航空工业汽车作为航空工业集团的直属业务单位(二级单位),应遵守航空
工业集团及航空工业汽车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涉及标的股份的收益权(含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份转让的收益等
财产性权利)、股份处置权(包括股份的转让、赠与或质押、划转等处分权)议案,
航空工业集团自行行使股东表决权。
    (3)在委托管理期限内,航空工业汽车应切实履行好托管职责,并为成飞集
成的业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5、托管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自《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航空工业集团书面要求终
止《股份委托管理协议》之日止。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7、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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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因《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引起的或与《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由双方协商解决。
    8、协议生效
    《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经双方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它说明
    本次国有股权委托管理事项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就所持股权的
内部管理关系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航
空工业集团。
    由于本次委托管理事项涉及上市公司收购,公司及相关方将按照《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具体请见公司后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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