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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集成: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2019-07-10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ST 集成              公告编号:2019-05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将公
司旗下锂电池业务资产(包括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锂电科技”)以及中航锂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以
锂电科技为平台进行重组。2019 年 4 月 22 日,成飞集成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2019 年 5 月 13 日,成飞集
成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已完成交割。本次交易中相关方承诺事项
如下: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参
                              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信息,且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
                              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信息真实、准
上市公司                      2、本公司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出具相
           确和完整的承诺
                              关文件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
                              材料或者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文件资料为
                              副本、复印件的,其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各
                              中介机构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
                              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涉及的所有境外法律(如有)已经全部被遵守并
                              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所有境外法律主体行为(如有)

                                        1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对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没有任何影响;
                              3、本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
                              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
                              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
                              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未受处罚、调查的
                              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
               承诺函
                              为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诚信行为;
                              4、本公司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
                              法主体资格;
                              5、最近三年,本公司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
                              违法违规事项,现时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
                              议、合并或分立等事项应予解散的情形,不存在因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
                              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事项应予终止的情形,不存
                              在影响本公司合法经营情况。
                              1、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上市公司
                              3、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
全体董事
           关于信息真实、准   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监事、高
           确和完整的承诺     漏;
级管理人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员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
                              诺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
                              收到立案调查通知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2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
                              5、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存在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2、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
                              3、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未受处罚、调查的
                              4、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承诺函
                              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5、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6、除上述事项外,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或不诚信行为。
                              1、本人不存在向第三人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
           关于不存在泄露
                              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
                              2、本人在上市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前六个
           组内幕消息及利
                              月内至披露《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用本次重大资产
                              售报告书(草案)》之日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重组信息进行内
                              3、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其他内幕交
           幕交易的承诺函
                              易的情形。
                              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
                              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本人将履行如
                              下承诺,以确保上市公司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上市公司   对公司填补回报
                              费活动;
董事、高   措施能够得到切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
级管理人   实履行作出具体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员               承诺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若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3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
                              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上市公司   关于所持四川成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首次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控股股东   飞集成科技股份
                              间,本公司不减持所持成飞集成股份,亦未有任何减持成
航空工业   有限公司股份减
                              飞集成股份的计划。
  集团       持计划的承诺
           关于不存在泄露
           本次重大资产重     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
           组内幕消息及利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机构不存在泄露本
           用本次重大资产     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重组信息进行内     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幕交易的承诺函
                              1、经自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上述主体不存在《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6 号)第十三条规定的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交易对方
                              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
(金沙投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以下诚信有失的情况,包
资、华科
                              括但不限于:未履行有关公开承诺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投资)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受到中国
           未受处罚、调查的
                              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因涉嫌犯
               承诺函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因涉违法
                              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
                              和曾任职)公司、企业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
                              责任;个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欺诈或其他不
                              诚实行为等情形;
                              4、本公司系江苏金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系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不存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
                              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包括正在进行、将要进行或可能发
                              生的诉讼、仲裁)。
                                        4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将及
                             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且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出具相
                             关文件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
          关于信息真实、准
                             材料或者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文件资料为
          确和完整的承诺
                             副本、复印件的,其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各
                             中介机构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
                             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3、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
                             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
                             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按照协议的约定已履行或正在履行协议
内容,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后续,交易各方将继续履行本次交易中做出
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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