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劲嘉股份: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副总经理的公告2018-03-12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 2018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
分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规划的整体安排,公司对部分副总经理进行
调整,相关调整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调整如下: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李德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晓华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德华先生及李晓华女士的简
历详见附件)。
     张明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首席顾问
等职务;WANG WEIXING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
     公司对张明义先生任职常务副总经理、WANG WEIXING 先生任职副总经理
期间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对其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副总经理的公告                      第 1 页 共 2 页
附件



李德华先生简历
     李德华,男,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文化。1996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生产营销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德华是世纪运通的合伙人,占其出资比例的14.28%,世纪
运通持有公司3.64%的股份;李德华持有公司股份6,154,324股,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李晓华女士简历
       李晓华,女,1978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学
士。曾任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02)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等职务;2012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李晓华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李晓华持有公司股份1,040,083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
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从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副总经理的公告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