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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3-1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收购 WANG WEIXING 先生持有的深圳劲嘉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劲嘉健康”)49%股权及劲嘉健康与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复星瑞哲”)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收购 WANG WEIXING 先生持有的劲嘉健康 49%股权及劲嘉健康
与复星瑞哲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未来发展规划。
     鉴于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收购 WANG WEIXING 先生持有的
劲嘉健康 49%股权及劲嘉健康与复星瑞哲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 1 页 共 2 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于秀峰)                        (王艳梅)                        (孙进山)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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