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劲嘉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4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5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4、6、7、8、9、10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
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第 1 页 共 7 页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 19 楼
董事会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股东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677,609,9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6.257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519,734,3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479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57,875,6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774%。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8 人,代表的股份
总数为 23,679,73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165%。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成员、监事会部分成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第 2 页 共 7 页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7,426,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96,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2247%;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 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7,426,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96,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2247%;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 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7,426,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第 3 页 共 7 页
0.02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96,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2247%;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4.00 《关于制定<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 年-2021 年)>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7,426,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96,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2247%;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 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7,426,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96,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第 4 页 共 7 页
数的 99.2247%;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7,426,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96,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2247%;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 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7,424,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反对 18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93,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2154%;反对 18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第 5 页 共 7 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7,426,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9%;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96,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2247%;反对 18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9.00 《关于聘任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5,897,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2%;反对 1,712,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5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66,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2.7662%;反对 1,712,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议案 10.00 《关于 2019 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218,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7%;反对 1,3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第 6 页 共 7 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88,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4.1249%;反对 1,39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龙梓滔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