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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融捷股份: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旭家)2018-04-24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旭家)
    本人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7 年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亲自出席董事会 11 次;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委托出席股
东大会 3 次。本人在参加会议前,均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认真
负责的发表意见,并就各项议案认真审议表决。
    2017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并能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勤勉履
职。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公司运作规范,各项会议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根据董事
会会议召开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3 月 3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7 年 4 月 1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7 年 4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6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7 年 5 月 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
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7 年 8 月 2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2017 年 10 月 1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增资融捷金属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2017 年 10 月 2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2017 年 11 月 1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
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2017 年 12 月 2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第六
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担任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职务的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
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职责。
    2017 年 3 月 2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7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6 年度第四季
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7 年度第一季度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共 5 个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 年 3 月 23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7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任命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 年 4 月 27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7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2016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2017 年度第一季
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7 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共 6 个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 年 8 月 25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7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经修订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2017 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7 年度第三季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共 5 个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17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2017 年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7 年度第
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共 3 个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 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参加 1 次,认真了履行职责。
    2017 年 4 月 27 日,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三)提名委员会
       2017 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本
人亲自参加 4 次。
       2017 年 3 月 23 日,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
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 年 4 月 27 日,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 年 10 月 9 日,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天数为 11 天。
    2017 年 1 月 6 日,本人携其他独立董事、董事和高管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
莞德瑞现场调研,参观生产车间,了解锂电设备型号、功能、生产及出货等情况,
随后与东莞德瑞管理层进行座谈和沟通,了解东莞德瑞的生产管理现状和未来发
展思路。
    3 月 2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对 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2017 年度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张长虹对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和担保额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调查了解,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了沟通,听取了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3 月 23 日至 24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2016 年度
正式审计之前,到公司现场听取财务负责人对 2016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汇报,收取了财务负责人关于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对公司 2016 年度合并
会计报表进行了第一次审阅,并就 2016 年度年审工作的安排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进行了沟通。
    4 月 10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年
报董事会会议之前,到公司现场与注册会计师举行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
    4 月 19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在会计师年审初步意见出具后,到公司
现场对已审的 2016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第二次审阅。。
    7 月 10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 2017 年度半年
报编制、半年度业绩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查了解。
    10 月 9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增资合肥融捷金属
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补选独立董事等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了
解,听取了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10 月 16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到公司现场调查,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了解,听取
了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11 月 8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调查,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了解,听取了汇报并审阅了相
关材料。
    12 月 22 日,本人携同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调查,对公司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2018 年度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张长虹对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和担保额度等事项进行调查了解,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了解,听
取了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出具了事前认可函。
    五、特别职权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季度就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发表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在关联交易审议前进行事前调查并出具认可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外,还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情况,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咨询机
构或审计机构的情况。
    六、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
促公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
息披露,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
查与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出
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书面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
    七、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7 年度,由于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矿山尚未复产,公司进行了一
系列锂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但公司最核心的资源还是锂矿,希望公司在加快推
进以锂产业链为主体的新材料业务布局的同时,整合资源,加紧协调工作,争取
矿山能够早日复工复产。

    以上是本人 2017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此页无正文,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章页)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向旭家
联系方式:xiangxujia@weimorelawyer.com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