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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融捷股份:关于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18-04-2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天运[2018]核字第 90094 号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融
达锂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融达锂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融达锂业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融达锂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融达锂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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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编制基础以及对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焕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建功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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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达锂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2017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融达锂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系由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管理层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仅供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披露之目
的使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一、子公司融达锂业业绩承诺情况
    (一)第一次业绩调整承诺
    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向融达锂业下
发的《关于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推进情况的函》(甘办函[2014]94 号),
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征地工作受阻,项目推动困难,目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建议融达锂业进一步调整优化项目整体设计方案,适当调整建设进度,稳妥推进
项目征地工作和建设工作。根据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征地工作等实际情况和
该文要求,公司已确定,融达锂业在 2014 年度完成征地并复工复产存在较大的不
确定性。融达锂业在 2014 年度将致力于配合政府推进征地工作,并调整优化项目
整体建设方案。由此,导致标的资产自 2014 年度起的业绩无法按期实现,相应业
绩承诺也必然相应调整。
    2014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4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通过了《关于延期履行重
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议案》:融达锂业 2014 年至 2016 年的业绩延期一年实现,
公司与交易对方商定相关业绩承诺据此也顺延一年履行,并将补偿方式修改为现
金补偿。
    融达锂业 49%股权对应净利润的相关承诺变更情况如下:融捷投资及张长虹承
诺融达锂业 49%股权所对应的 2012 年 6-12 月份、2013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23.63 万元、315.02 万元、
220.35 万元及 5,012.80 万元。若融达锂业 49%股权对应的 2012 年 6-12 月份、2013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低于当年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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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对应的盈利预测净利润数的,低于部分由融捷投资、张长虹以现金方式承担
补偿责任。
    柯荣卿、融捷投资、张长虹承诺融达锂业 49%股权对应的 2017 年度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4969.73 万元。若融达锂业 49%股权对应的
2017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低于当年 49%股权对应的盈利预
测净利润数的,低于部分由柯荣卿、融捷投资、张长虹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任。
    (二)第二次调整业绩承诺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后履行重大资产重组
业绩补偿承诺的议案》,融达锂业业绩承诺事项再次往后延期一年实现,具体情况
如下:
    未满承诺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承诺标的资产净利润       220.35 万元           5012.80 万元         4969.73 万元
 调整实现的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承诺方               融捷投资、张长虹    融捷投资、张长虹     融捷投资、张长虹、柯荣卿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天运[2018]审字第号
计报告后附本公司财务报表附注记载,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融达锂业 2017 年尚未复工复产,营业收入主要是销售库存产品。2017 年 6 月
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取得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2017 年四川
长和华锂的利润包含在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的合并净利润内,则甘孜州融达
锂业的标的资产净利润以公司的合并报表中的净利润数据为依据计算,因此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254.47 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为 5.4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实现的净利润为 2,249.01 万元.。融达锂业 49%股权对应的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实现的净利润为 1,102.01 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金额。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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