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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融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2019-04-23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

    1、公司已将该提供担保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
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是为支持东莞德瑞的经营发展,是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做出的,东莞业务前景和经营发展较好,本次提供担保额度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

    1、公司已将该财务资助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
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支持东莞德瑞的经营发展,是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做出的财务资助,能够有效的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
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1、公司已将该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
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交易有利于加
强产业链合作及协同。交易将在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定价
公允,有关协议将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签署;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四、对转让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10%股权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1、公司已将该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
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强
产业链合作及协同交易将在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定价公允,

有关协议将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签署;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函》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洪涛                         向旭家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