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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凡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2017-08-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凡谷”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武汉凡谷利用自有资金开展
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
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品种和期限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4、委托理财的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的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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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
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投资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指派专人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若出现产品发行
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最大限度
地保证资金的安全,并及时予以披露。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
于质押。

    2、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
确保资金安全。

    3、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相互独
立。

    4、要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
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
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严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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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
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
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
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
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
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
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
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武汉凡谷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
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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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系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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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先丰               赵鑫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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