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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凡谷: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7-11-15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7-079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监事李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57),对公司董事钟伟刚先生、监事李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
行了预披露。
    截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钟伟刚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
况请查阅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76)。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收到李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
函》,其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减持公司股份 30,000 股,截至本公告日,李明先
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李明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
    3、减持期间: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法定禁
止减持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不低于 10 元/股。
    6、减持数量、比例:不超过 30,000 股(即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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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53%)。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李明       集中竞价     2017 年 11 月 14 日    13.11 元/股        30,000     0.0053%
               交易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持股股数        占公司总       持股股数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李明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        0.0213%          90,000        0.0159%
           其中:无限售条          30,000       0. 0053%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       0.0159%          90,000        0.0159%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数据保留至小数点后 4 位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

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李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没有违反前述预披露公告的相关内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严格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股份减持不存
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最低减持价格(预披露公告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 10
元/股)等承诺的情况,关于李明先生所作承诺的具体内容请查阅预披露公告“三、
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相关内容。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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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李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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