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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凡谷: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1-16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参加会议且查阅有
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所审议的关于聘任孟凡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朱晖先生、胡丹女士、万正洋
先生、邹堃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邹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王恒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
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孟凡博先生于 2017 年 8 月受到了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我们认为,孟凡博先生已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
通过学习、接受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孟凡博先生从事
射频器件行业多年,是公司核心管理队伍中的重要成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到
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的业务稳定和持续发展,我们同意
聘任孟凡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孟凡博先生为公司总裁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
作。
    4、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征、马洪、杨勇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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