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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凡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6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参加会议且查阅有
关规定并听取董事会介绍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
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
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价格设置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征、马洪、唐斌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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