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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二三四五: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2017-11-17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7-105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曲水信佳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法人股东曲水信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佳科技”)部分
       股份被质押的通知,获悉信佳科技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第一大                                                        本次质押
                          质押股数   质押开
股东名称       股东及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万股)   始日期
               一致行                                                        股份比例
                 动人
                                     2017 年                   东证融汇证
                                                办理解除质押                            企业资金
信佳科技         否            500   11 月 15                  券资产管理      1.32%
                                                登记手续之日                              安排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500      -            -              -          1.32%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信佳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80,147,610股(全部为无限售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285,446,248股的11.5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为
       208,2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77%,占公司总股本的6.34%。
           3、股权质押对相关承诺履行的影响
           信佳科技作为公司 2014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其所作
       的各项承诺(包括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承诺、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
竞争的承诺及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等),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9),具体如下:
    (1)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安排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新增的上市公司股
份。
    (2) 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i.    本公司/本人作为海隆软件(公司原证券简称,下同)的股东期间内,
              不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
              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
              接参与任何与海隆软件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ii.    本公司/本人作为海隆软件的股东期间,不会利用在海隆软件主要股
              东地位损害海隆软件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iii.   本公司/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海隆软件的股东期间
              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iv.    本公司/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
              本人作为海隆软件股东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海
              隆软件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
              本公司/本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海隆软件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3)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i.     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海隆软件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
              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
              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ii.    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海隆软件的关联交易取得
              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海隆软件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iii.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海隆软件进行交易而给海隆软件造成损失,由本
            公司/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信佳科技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