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关于确认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确认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 本期金 上期占
按产品或劳 本期占同类 上期金额
交易 关联人 额(万 同类交
务 交易比例 (万元)
类别 元) 易比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采购 精加工件、 浙江方德机器人系
2,530 32.49% 218.65 5.33%
商品 机器设备 统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 丽水津正电机科技
冲压件 2,294 41.07% 96.84 2.44%
商品 有限公司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销售 丽水津正电机科
销售矽钢片 856 100% 0 0
商品 技有限公司
销售 浙江方德机器人系
低值易耗品 统技术有限公司 5 100% 0 0
商品
租出 丽水津正电机科技
出租厂房 有限公司 24.00 2.62% 0 0
资产
租出 出租厂房、 浙江方德机器人系
统技术有限公司 235.01 25.69% 0 0
资产 设备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对与浙江方德机器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和丽水津正
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董事张敏、蔡军彪分别担任浙江方德机
器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和丽水津正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需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方德机器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方德机器人”)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出资比例: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410 万元,
占合资公司 41%股权;上海浓霖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出资 590 万元,占合资公司
59%,双方以现金或设备出资。
法定代表人:冯魁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制造和安装;从事机电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电动工具、通讯器材(除卫星
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从事国家准许的货物与技术
进出口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方德机器人是本公司的联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1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
方德机器人 2017 年末拥有总资产 1,365.55 万元,净资产-111.85 万元,营业收
入 2,636.20 万元,净利润-200.20 万元(未经审计)。
方德机器人主营业务为自动化生产线集成以及精加工件的生产与销售。本次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方德机器人为公司供应自动化生产线,公司销售低值易耗品、
出租厂房给方德机器人,系公司与方德机器人之间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综合其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二)丽水津正电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津正电机”)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出资比例: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410 万元,
占合资公司 41%股权;常州津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590 万元,占合资公司
59%,双方以现金或设备出资。
法定代表人:卢玉纯
经营范围:微型马达系列机壳、转子的生产,驱动电机的定转子生产;五金
加工。及零部件的组装及销售;模具、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津正电机是本公司的联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
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
津正电机 2017 年末拥有总资产 1,704.94 万元,净资产 991.99 万元,营业收入
2,004.58 万元,净利润 13.65 万元(未经审计)。
津正电机主营业务为冲压件的生产与销售。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津正电
子为公司供应冲压件,公司销售矽钢片、出租厂房给津正电机,系公司与津正电
机之间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综合其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备一定的履约
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
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
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协
商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
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暂
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
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
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就本公司与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审
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
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 2017 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交联交易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已签署的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