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8-04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 73 号方正电 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敏先生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5,560,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16.757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5,346,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16.710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0 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所持(代表)股份 213,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 0.047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2 名,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213,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 内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敏、蔡军彪回避表决。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476,8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690,6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 补偿股份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75,346,917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213,77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5,56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7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蒋政村、蒋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