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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正电机:关于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承包经营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承包经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嵩县华瑞矿

业有限公司采矿承包经营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购华瑞矿业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矿业权投资的议案》,公司以现金受

让自然人郑晓峰、陈朝生持有的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 80%股权,投资金额:人

民币 4,304.4 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华瑞矿业公司

80%股权。

    2014年12月公司收购嵩县华瑞矿业80%股权事项所涉及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承包经营交易对手方介绍

    甲方: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晓峰
    地址:嵩县德亭镇德亭街公交车站院内
乙方:郑晓峰
身份证号:33252119610405****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上文山社区


丙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敏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 73 号

 三、采矿权情况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有关业务的的基本情况:

   1.1 采矿证概况:

   许可证号:C4100002014043110138847

   名称: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石梯上铅矿

   期限:2014-04-11至2024-04-11

   1.2   采矿权地理坐标:

   矿区面积3.123 km2,开采标高636m至380m。范围坐标为:

   1,3766886.64,37592293.55

   2,3766899.21,37593570.44

   3,3764139.28,37593570.38

   4,3764130.72,37592705.62

   5,3765075.59,37592696.17

   6,3765071.82,37592311.25

四、承包方式及费用
    1、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采矿业务。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拥有的采矿证所有权
不变,乙方承包使用权及负责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与该采矿权使用有关业务之所有权利与义务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对于前期开发的所需投资、开采报批、与第三方及政府部门协调工作、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采矿权价款缴纳、矿证延续、采矿区安全措施等;若
在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导致该采矿区及其涉及的相关业务受到行政部门处罚或涉
及其他法律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甲方同意采矿由乙方负责投资,同时由乙方投资筹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配套的石料厂(公司)。在该石料厂(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完成后(乙方提供营
业执照),本协议承包主体变更为该石料厂(公司),与本协议相关的相应权利
义务由该石料厂(公司))享有或承担,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3、甲方同意乙方全权承包采矿,金属矿产开采利用和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等
相应全部收益统一打包由乙方处理,盈亏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

    4、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年,自开采报批获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之日起计算,乙
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1,700万元整(小写:¥17,000,000.00元),
分为五笔支付,每笔承包费用支付金额分别为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400
万元和400万元。

    5、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2.2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具体支付方式
如下:

    ① 本协议签订后,第一笔承包费用于2019年12月31日支付甲方人民币200
万元整;

    ② 第二、三、四、五笔承包费用分别于第二、三、四、五个承包年度开始
前支付。

    6、若在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甲方认为该采矿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或乙方存
在可能导致甲方采矿权灭失及甲方经营权有可能被终止情况,可向乙方提出整改
等建议;若乙方怠于整改,或该情况经过整改仍无法消除的,甲方可提前终止本
协议并收回承包经营权。
    五、承包经营期间和到期后的安排

    1、承包期间或期满后,若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约定,丙方同意将持有的甲方
股权及相关资产整体一并打包转让乙方,转让价格暂定人民币8,000万元(甲方
公司整体估值1亿元,包括甲方应付丙方借款)。届时将根据评估结果最终确定
转让价格,具体内容、资产明细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进行约定。
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将经营承包权、股权及相关资产擅自转让或抵押、质押给其
它第三方。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2.3条约定,逾期未支付的,应当按剩余应付款项(剩
余应付款项金额计算方式为应付账款总额人民币1,70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应付账
款)的日万分之五支付甲方违约金。

    3、若甲乙双方提前书面确认甲方股权及相关资产转让之事宜,本承包协议
终止,本协议第2.3条约定的乙方尚未支付的承包费用免除。

    六、其他

     甲乙双方确认,就本协议涉及的与该采矿权有关业务经营所需要的前期投
入开发(包括但不限于筹建石料厂、选矿)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采矿权的维
护、延续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次承包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将华瑞矿业采矿业务承包给郑晓峰,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郑晓峰不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八、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华瑞矿业拥有的相关采矿权对外承包经营,有利于公司整合生产资
源,盘活存量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现金流,降低运营风险。同时将公司战略资源
聚焦在公司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主业。

    九、风险提示

    1、本协议需在相关采矿手续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生效,存在未能通
过导致协议无法生效的风险。

    2、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国家政策、法律等发生变化而产生一定的风险。

    十、备查文件

        嵩县华瑞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承包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