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8-07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本次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及除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进行了 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2 日-2018 年 7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7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7 月 2 日 15:00 至 2018 年 7 月 3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 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胜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107,677,1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 515,156,948 股的 20.901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69,9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8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4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07,256,6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2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20, 4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1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股东 (含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下同)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7,677,106 股,同意 107,677,106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69,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7,677,106 股,其中同意 107,676,70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 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69,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0%;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7,677,106 股,其中同意 107,676,70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 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69,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0%;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7,677,106 股,其中同意 107,676,70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 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69,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0%;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5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7,677,106 股,其中同意 107,676,70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 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69,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0%;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回购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7,677,106 股,其中同意 107,677,10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69,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7,677,106 股,其中同意 107,676,70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 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69,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0%;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7,677,106 股,其中同意 107,676,70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反 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69,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0%;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四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