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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证通电子: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2019-05-1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9-06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广州云硕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硕科技”)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
达的(2017)粤01民初352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和背景

    2015年1月公司子公司云硕科技与上海华东电脑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工程公司”)签订《广州云硕云谷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百度项目)施工总承
包合作协议》,约定由工程公司对云硕科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的数据中心的IDC
机房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进行总承包。2015年5月,双方针对上述设备安装工程再
次签订了《广州云硕云谷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百度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
称“总承包合同”)。2015年12月29日,工程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由上海华东
电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脑”)吸收合并,工程公司全部资产、
债务和业务都由华东电脑予以承继履行。
    因云硕科技对华东电脑承包工程的质量提出异议,主张逾期完工损失,华东
电脑与云硕科技未能就项目的结算金额、资金占用费的起算期间等方面达成一致
意见,云硕科技未支付异议工程款项。
    2017年10月,华东电脑就《广州云硕云谷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百度项目)总
承包合同》工程款结算纠纷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讼请求,请求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云硕科技支付总承包合同项下工程结
算款及支付逾期利息人民币160,120,053.65元,同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云硕
科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该诉讼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
编号:201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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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18日,因双方对工程量、计价方式、施工项目存在争议,经华东
电脑与云硕科技共同选定,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建成工
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成咨询”)对工程款争议内容进行鉴定,2018
年12月31日,建成咨询出具鉴定结果,华东电脑与云硕科技均对鉴定结果提出异
议,异议金额为2,490.94万元。
    2019年5月16日,云硕科技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7)粤01民初352号),就华东电脑起诉云硕科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
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云硕科技应向原告华东电脑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124,067,114.02元及利息。

    二、本次判决情况及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就华东电脑因《总承包合同》工程款结算纠纷起诉云硕科技一案,2019年5
月1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粤01民初352
号),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1、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云硕科技向华东电脑支付
124,067,114.02元;
    2、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云硕科技以124,067,114.02元为基
数自2016年3月30日起按年化利率8%向华东电脑计付资金占用费至本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之日止;
    3、驳回华东电脑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2,400.30元,由华东电脑负担100,000元,云硕科技负担
742,400.30元。鉴定费600,000元,由华东电脑与云硕科技各负担300,000元(均已
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交纳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
请求数额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
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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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上述判决中云硕科技对工程鉴定确定的金额、华东电脑延期交付工程违
约、资金占用费起算时间点等事项均存在异议,云硕科技就上述判决保留上诉权,
在法定要求时间内,采取法律途径维护云硕科技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第五节重要事
项”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2018年期末公司已暂估入账与该诉讼相关的应付账款12,409.18万元,后
期云硕科技若支付相关款项,则相应减少货币资金12,406.71万元、减少应付账款
12,406.71万元。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云硕科技已按已暂估入账与该诉讼相关
的应付账款为基数,合计计提相应诉讼工程款利息约2,719.10万元。案件受理费
约74.24万元将计入2019年度的管理费用,鉴定费30.00万元已计入2018年度的管
理费用。
    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因此暂无法估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及时对该工程合同的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7)粤01民初352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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