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97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12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 10:00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 3 号证
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
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胜强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 7 人。公司监事薛宁、宋根全、朱纯霞,高管傅德亮、黄毅、张锦鸿列席了会
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是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或担保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1、申请授信情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持续发展,
公司拟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授信额度额内的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根据公司
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因贷款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贷款具体额度、期限、利率及具
体担保条件等相关事项,以公司和金融或担保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在需要时做出决定并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2、以抵押和质押申请贷款的补充审议事项:公司 2019 年 8 月 6 日召开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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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或担保机构
申请贷款的议案》。议案中“公司拟向金融或担保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 8 亿
元(含 8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现根据实际的经营情况需要
增加议案内容为:“公司拟向金融或担保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涉及提供抵押、
质押、保证担保的,在前述授信额度内,需要提供抵押的标的资产、质押的标的
资产、保证担保,以与相关金融或担保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其他内容不
变。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抵押、质押贷款事项属于董事会权
限范围以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抵押、质押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
申请授信或贷款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董事曾胜强、许忠慈回避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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