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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应制药: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7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 2019—036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5月16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5月15日15:00—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建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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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共153,953,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4%。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50,751,88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3,20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702,19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500,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0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930,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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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93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93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93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686,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93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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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153,938,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686,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930,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679,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930,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911,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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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65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程汉涛先生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18年度述
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崔源律师、欧龙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见证意见结论如下: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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