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四 十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云投集团申请 20,000 万元委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 司向云投集团借款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云投集团申请 20,000 万元委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周洁敏 尹晓冰 尚志强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