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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鼎新材: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9-13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7-49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定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17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在《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4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2017 年 9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4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9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 1 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调整与相关关联方相互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13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或信函)登记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江苏省如皋
市中山东路 1 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069580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验证入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 1 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联系人:任正勇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1”,投票简称为“九鼎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      关于公司调整与相关关联方相互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5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决,并
 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调整与相关关联方相互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股东将表决议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