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新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 意见: 经对顾柔坚、胡林、范向阳、冯建兵、任正勇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认为上述人 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刚 居学成 朱鉴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