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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鼎新材:关于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9-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用部分
生产设备等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之星”)
在1亿元的授信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年融资租赁利率不超过8%,融资租赁期限不超
过5年。租赁期内,公司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生产设备等,同时按照约定向华夏之星
支付租金和费用。
    华夏之星为公司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关联董事缪振、顾柔坚、
冯建兵、任正勇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东一路146号3幢1层B区B234室
    法定代表人:顾清波
    注册资本:美元5,800万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
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股权结构:上海天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占股70%;香港五色花开影视文化中心有限公
司30%。
    与公司关系:鉴于华夏之星法定代表人为顾清波先生,而顾清波先生直接及间接控
制本公司40.6%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华夏之星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控制,为公司关联人。
    资产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7,447万元,净资产28,136万元,2018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529.4万元,净利润26万元。(注: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主要内容
    1、名称:生产设备等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所在地:江苏如皋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6、租赁期限:5年
    7、租赁利率:不超过8%/年
    8、租金支付方式:每年还本付息
    9、所有权:本次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属于华夏之星,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结
束,标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当前融资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
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钟刚、居学成、朱鉴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当前融资租赁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价格,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
司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一致同意公司与华夏之星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