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九鼎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进行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2019-06-21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9-16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进行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接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顾清波先生的通知,顾清波先生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3,324,67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顾清波        大宗交易      2019 年 6 月 19 日     5.81 元/股              3,324,674             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并持有股份         99,225,904             29.85         95,901,230             28.85

 顾清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225,904             29.85         95,901,230             28.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波先生于 2007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截至 2010 年 12 月 25 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不存在违
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顾清波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后,顾清波先生直接持股比例为 28.85%,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顾清波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四、备查文件
    顾清波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