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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风科技:关于申请在境内或境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2017-03-30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9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在境内或境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3 月 29 日,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外发行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本公司或子公司

    二、发行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不含存量已发行

部分)

    三、发行类型:一种或若干种债券,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一种或若

干种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

据(ABN)、风电场类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风电场类 REITs);及其

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四、发行方式:一次或分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

    五、期限:不超过 15 年;

    六、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本公司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

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及运营、偿还银行贷款等用途;
    七、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24个月。

    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

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

发行种类、发行规模、具体期限、品种和规模、具体条款、条件和其

它事宜;

    2、根据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

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

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的申

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3、办理与发行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

他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