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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风科技: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A股实施公告2017-08-17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7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 A 股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6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735,541,000 股 为 基 数 ( 其 中 A 股 为 2,235,494,200 股 , H 股 为

500,046,8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股3.000000股(含税),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2,235,494,2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00000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A股股本为2,235,494,200股,分红后A股股本增至

2,906,142,460股。

    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另见本公司H股公告。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8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17年8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

     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

     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年8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51                     武钢
              2                01*****097                   曹志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7月28日至登记日:

     2017年8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24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       77,971,511.00    2.85% 23,391,453.30   101,362,964.30    2.85%
股A股
二、无限售流
             2,157,522,689.00   78.87% 647,256,806.70 2,804,779,495.70    78.87%
通股A股
三、境外上市
               500,046,800.00   18.28% 150,014,040.00    650,060,840.00   18.28%
H股
四、总股本   2,735,541,000.00    100% 820,662,300.00 3,556,203,300.00      100%

          八、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3,556,203,300股摊薄计算,2016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339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洁

          咨询电话:010-67511996

          传真电话:010-67511985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