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2018-08-25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金风科技”)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
含权中期票据。根据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境
内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此次注册发行
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取得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金额为准;
2、发行安排:视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监管要求,在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期限为 3+N,
不设具体期限限制。在票据发行的第 3 年末,公司有赎回该票据的权
利;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发行利率: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
况确定;
6、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具体用途将根
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二、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过程中的具
体事宜,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
行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
体发行时机、发行金额、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
2、根据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
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
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
部门办理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手续;
3、签署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
文件,并可授权公司其他人员在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过程
中,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
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
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境内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不含存量已发行
部分),期限不超过 15 年的若干种债务融资工具,并一般及无条件地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发行事宜。
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起的 24 个月内。截止目
前,上述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可用金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此次拟注册发行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
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
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