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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风科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2018-08-25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金风科技”)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长期限

含权中期票据。根据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境

内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此次注册发行

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拟注册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取得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金额为准;

    2、发行安排:视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和监管要求,在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拟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期限为 3+N,

不设具体期限限制。在票据发行的第 3 年末,公司有赎回该票据的权

利;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发行利率: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

况确定;

    6、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具体用途将根

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二、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过程中的具

体事宜,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人士,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

行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

体发行时机、发行金额、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

    2、根据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

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

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

部门办理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手续;
    3、签署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

文件,并可授权公司其他人员在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过程

中,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与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

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

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境内外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不含存量已发行

部分),期限不超过 15 年的若干种债务融资工具,并一般及无条件地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发行事宜。

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起的 24 个月内。截止目

前,上述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可用金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此次拟注册发行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

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

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