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全资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6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全资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金风科技2019
年10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天润新能向农银投资转让
所持平鲁天石、平鲁天润各49%股权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转让全资公司朔州市平鲁区
天石风电有限公司和朔州市平鲁区天润风电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事
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毕后,公司收到的股
权转让价款将用于偿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时到期的
银行贷款,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原则,定价合理、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向农银投资转让
所持朔州市平鲁区天石风电有限公司和朔州市平鲁区天润风电有限
公司各49%股权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天祐 魏炜 杨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