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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亮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8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
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怀全先生主持,会议在保证所
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对2015年度实施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项采取权益保障措施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
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茂创投”)签署《浙江海亮股份有限
公司权益保障协议》,由海亮集团和正茂创投向公司支付权益保障金2.74亿元,
并对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实现情况按权益保障协议约
定的相同口径计算。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保障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
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