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股东海 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 票、网络投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7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2017 年 5 月 1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7 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6 日 15:00—2017 年 5 月 1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14 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张泉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 络投票)共 11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877,762,9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1.7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数 877,762,99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1.7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0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特邀嘉宾等人员出席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77,762,99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77,762,99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77,762,99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77,762,99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7,762,99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1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7,762,99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1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核日常性关联交易 2018 年度计划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朱张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841,370,338 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6,392,654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6,392,65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1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 2018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7,762,99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7%;反对 1,116,116 股;弃权 0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7,762,99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1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朱张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841,370,338 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6,392,654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6,392,65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1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77,762,99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1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十二)审议通过《2017 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 877,762,99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1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7,762,99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1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十四)审议通过《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朱张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841,370,338 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6,392,654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6,392,65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1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朱张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 841,370,338 股,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6,392,654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6,392,654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1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祝瑶、苏致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