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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亮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怀全先生主持,会议
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查,8 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等原因,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35.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 5 名激励对象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3.1 万股,因公司实施 2016 年度、2017 年度
权益分派,故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 3.68 元/股;3 名激励对象为已离职的预留授
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2 万股,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
派,故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 4.36 元/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
票 23.1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68 元/股;预留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 12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36 元/股;上述回购注销已授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数量、价格准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的议案》
    经审核,因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度、2017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由 3.80 元/股调整为 3.68 元/股。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42 元/股调整为 4.36 元/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