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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亮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9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章靖忠)


           本人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
       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 14 次会议的投票表决。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
           公司 2018 年度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意
序号           时间                                 事项
                                                                                  见类型
 1      2018 年 4 月 22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      2018 年 4 月 25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18 年 5 月 15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8 年 8 月 13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2018 年 8 月 15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
6     2018 年 9 月 27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18 年 10 月 9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2018 年 10 月 17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2018 年 11 月 16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2018 年 11 月 29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3    2018 年 12 月 7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4    2018 年 12 月 14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参与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超过15天。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
     充分了解行业动态,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利用多种机会不定时开展实地调研,对公司的重
     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都积极参与,
     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2018年,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2018年度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2018 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事项
     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我还按照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


                                            2
2018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发挥监督作用,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职责情况
    1、2018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在会计年度结束前,本人协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与财务管理部、内部审计
部人员及年审会计师等进行商议,确定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
持续关注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程,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协调,在会计师
进场前对公司内审的财务报表、进场后对会计师的初审报表分别发表了书面意见,
并督促会计师和公司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审计报告和年报的编制工作。
    2、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8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严格履行主要职能,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审核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选
举邓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积极参加会议,分别审议并购成都贝德 100%股权、投资设立重庆铜业、使
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债券、员工持股计划、回购
社会公众股、购买美国土地和厂房项目等事项,同时听取了年度生产经营工作情
况汇报等事项。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项目、公司资本
运作、投融资等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帮助公司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从而提高公司经营绩效。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
    七、联系方式
    章靖忠:zhangjz@tclawfirm.com


    2019年,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
议,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章靖忠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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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范顺科)



           本人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
       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 14 次会议的投票表决。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
           公司 2018 年度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意
序号           时间                                 事项
                                                                                见类型
 1      2018 年 4 月 22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      2018 年 4 月 25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18 年 5 月 15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8 年 8 月 13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5     2018 年 8 月 15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8 年 9 月 27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18 年 10 月 9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2018 年 10 月 17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2018 年 11 月 16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2018 年 11 月 29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3    2018 年 12 月 7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4    2018 年 12 月 14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参与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超过15天。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
     充分了解行业动态,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利用多种机会不定时开展实地调研,对公司的重
     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都积极参与,
     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2018年,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2018年度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2018 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事项
     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我还按照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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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发挥监督作用,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职责情况
    1、2018 年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在会计年度结束前,本人协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与财务管理部、内部审计
部人员及年审会计师等进行商议,确定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
持续关注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程,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协调,在会计师
进场前对公司内审的财务报表、进场后对会计师的初审报表分别发表了书面意见,
并督促会计师和公司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审计报告和年报的编制工作。
    2、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8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
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报、季报和半年报等
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利用自己的财务专业知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
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以及经营管理进行审议,提出自
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审议并购成都贝德 100%股权、投资
设立重庆铜业、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债券、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社会公众股、购买美国土地和厂房项目等事项,同时听取了年
度生产经营工作情况汇报等事项。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
资项目、公司资本运作、投融资等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帮助公司提升决策
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绩效。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7
    七、联系方式
    范顺科:skfan@263.net


    2019 年,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范顺科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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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叶雪芳)


           本人于2018年11月19日辞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在本人2018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
       事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12次会议的投票表决。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
           在本人2018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公司2017年
       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意
序号           时间                                 事项
                                                                                  见类型
 1      2018 年 4 月 22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      2018 年 4 月 25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18 年 5 月 15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8 年 8 月 13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2018 年 8 月 15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6     2018 年 9 月 27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18 年 10 月 9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8     2018 年 10 月 17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2018 年 11 月 16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12    2018 年 11 月 29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参与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超过10天。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
     充分了解行业动态,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利用多种机会不定时开展实地调研,对公司的重
     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都积极参与,
     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2018年,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2018年度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2018 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事项
     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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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8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
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
制、年报、季报和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利用自己的财务专业知
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经营管理进行审议,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了公司
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核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选举邓
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等事项。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叶雪芳:yxf617@126.com


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叶雪芳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1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邓川)


           本人于2018年12月7日担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在本人2018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
       事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2次会议的投票表决。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
           在本人2018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公司2018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意
序号           时间                                   事项
                                                                                   见类型
 1      2018 年 12 月 7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参与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天数超过5天。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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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了解行业动态,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利用多种机会不定时开展实地调研,对公司的重
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都积极参与,
提前进行了认真审阅,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2018年,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2018年度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2018 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事项
上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职责情况
    1、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8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履行主要职能,勤
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
制、年报、季报和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利用自己的财务专业知
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以及
经营管理进行审议,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了公司
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13
    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年终绩效和薪酬,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发放合
理、合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邓川:zcydengchuan@163.com


    2019年,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
议,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邓川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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