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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亮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
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张泉
先生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
审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全文详见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二)未来转换的股票来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来转换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票或新增发的股票。
具体方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
策、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市场状况及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三)发行规模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15,000 万元(含 315,000 万元),具体
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
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
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
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十)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
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
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
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
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 2 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 2 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
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
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
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
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十四)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
体优先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
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
他义务。
    2、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
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
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5,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所属                 拟以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区域                       入金额
         年产 17 万吨铜及铜合金棒材
  1                                      浙江     57,200.00      57,200.00
           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年产 7 万吨空调制冷用铜及
  2      铜合金精密无缝管智能化制        浙江     32,800.00      32,800.00
                    造项目
         扩建年产 5 万吨高效节能环
  3      保精密铜管信息化生产线项        上海     27,000.00      25,500.00
                      目
         有色金属材料深(精)加工
  4                                      重庆     50,000.00      21,000.00
               项目(一期)
  5       美国新建 6 万吨铜管项目        美国    115,000.00      115,000.00
         年产 3 万吨高效节能环保精
  6                                      泰国     21,013.00      21,013.00
             密铜管智能制造项目
  7            补流还贷项目                /      42,487.00      42,487.00
                      合计                       345,500.00      315,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
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
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
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
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二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二十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