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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亮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2019-06-26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编号:190326)及所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
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10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在上述反馈
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
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海亮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
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