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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亮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
知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上午在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
监事 3 人, 位监事均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怀全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名,任期三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同意胡世华先生、 余铁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表决,上述 2 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
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


    1、胡世华,男,汉族,1971年7月生,香港中文大学高级财会人员会计学硕士
专业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从1989年8月起,先后在重庆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信德会计师事
务所、四川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
司、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及审计评估中介机构任
职。现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19年5月20日起担任公司监事一职。
    胡世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披露日,胡世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余铁均,男,汉族,1977年5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7月进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铜管道事业部研发工程师。
    先后被公司授予“十佳科技工作者”、"有色金属板块杰出员工"、海亮集团党
委成立20周年十佳先锋党员等光荣称号,也曾被评为“绍兴市十大杰出职工” ,“入
选绍兴市工匠人才库”,“绍兴市五一劳动奖章”。其主导开发的“竖模收R整形工艺”
被评为2018年“浙江省先进职业操作法”。
    余铁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披露日,余铁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