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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重工: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3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4-04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4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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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甲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朝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陆朝昌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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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8,938,582,327.08        18,865,018,116.00        18,865,018,116.00                 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514,053,518.22       6,521,209,854.74         6,521,209,854.74             -0.1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20,248,435.05                  -2.74%        4,961,668,876.18            -1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07,319.43                 -76.61%            34,371,038.04            -74.5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22,468.20                 -99.69%           -15,437,324.42           -115.6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63,026,970.08           -144.5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83.33%                     0.04            -7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83.33%                     0.04            -7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0%                  -0.68%                  0.53%              -1.6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1,923.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6,987,851.8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5,869,417.8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170,398.3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33,333.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7,579,014.56



                                                                                                                              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18,881.03

合计                                                                   49,808,362.4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6,26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大连重工起重集
                    国有法人              61.46%    593,483,083        316,283,083
团有限公司

大连市国有资产
投资经营集团有      国有法人               6.54%     63,132,908                  0
限公司

诸葛华明            境内自然人             0.58%      5,628,692                  0

葛国琴              境内自然人             0.27%      2,613,247                  0

王占府              境内自然人             0.22%      2,120,000                  0

秦剑飞              境内自然人             0.17%      1,651,999                  0

周玲                境内自然人             0.12%      1,170,742                  0

孙亚贤              境内自然人             0.11%      1,059,738                  0

贺泽中              境内自然人             0.10%        993,001                  0

申屠立峰            境内自然人             0.09%        900,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277,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200,000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
                                                                        63,132,908 人民币普通股           63,132,908
公司




                                                                                                                       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诸葛华明                                                               5,628,692 人民币普通股        5,628,692

葛国琴                                                                 2,613,247 人民币普通股        2,613,247

王占府                                                                 2,1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20,000

秦剑飞                                                                 1,651,999 人民币普通股        1,651,999

周玲                                                                   1,170,742 人民币普通股        1,170,742

孙亚贤                                                                 1,059,738 人民币普通股        1,059,738

贺泽中                                                                  993,001 人民币普通股           993,001

申屠立峰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上述股东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与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
明
                                 关系、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诸葛华明通过信用账户持有 3,560,260 股,葛国琴通过信用账户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持有 2,608,708 股,贺泽中通过信用账户持有 992,66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与年初相比减少440,218,707.51元,降幅32.8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货款回收减少及年初未到期的应收票
据到期解付所致。
       2.存货与年初相比增加了979,343,519.45 元,增幅34.65%,主要原因是受产品生产周期及交货期影响所致。
       3.在建工程与年初相比增加了26,033,421.33元,增幅156.82%,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在建工程项目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所致。
       4.短期借款与年初相比减少100,000,000.00元,降幅50%,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了短期借款同时新增借款减少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与年初相比减少78,181,383.60元,降幅86.45%,主要原因是本期发放2013年末年终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与年初相比减少159,816,418.58元,主要原因是:①收入减少而使期末应交增值税及附加减少;②利润总额
减少而使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与年初相比增加240,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借款所致。
       8.长期借款与年初相比减少90,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借款240,000,000.00元;本期新增
长期借款200,000,000.00元,偿还长期借款50,000,000.00元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与年初相比减少4,829,352.76元,主要原因是人民币对欧元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与年初相比减少12,344,747.61元,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本期亏损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685,838.94元,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减少,应交税金减少所致。
       12.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2,453,520.12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相应的利息支出减少同时本期汇兑
收益增加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0,962,750.79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4.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762,980.98元,主要原因是权益法核算单位本期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5.营业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39,516,881.39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及毛利率下降所致。
       16.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627,125.94元,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970,895.89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鞍山中油未决诉讼结案,冲回计提的预计负债所
致。
       18.所得税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9,080,811.09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所致。
       19.少数股东损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198,600.97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控股子公司亏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178,218,440.70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及货款回收减
少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5,043,531.70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在建工程投资支付的现金与
上年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30,689,786.73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发布的《关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9),公司已于2014年7月28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大连重工起重账户上的167,901,933
股股份无偿赠送给了《关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4年7月


                                                                                                                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除大连重工起重以外的其他股东。至此,大连重工起重已完成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过户手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业
                                                 2014 年 07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绩承诺补偿股份过户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1.关于重组新增股
                                                                                        份持股锁定 36 个
                                                                                        月的承诺:限售期
                                                                                        自 201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7 日;2.关于注入
                                                                                        资产盈利实现的
                                                                                        承诺: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利润补
                                                                                        偿期间标的资产
                                                                                        拟实现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
                                                     1.关于重组新增
                                                                                        属于母公司股东
                                                     股份持股锁定
                                                                                        的净利润分别为
                                                     36 个月的承诺;
                                                                                        77,046 万元、
                                     大连重工起重 2.关于注入资产 2011 年 12 月 27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84,014 万元、         严格履行
                                     集团有限公司    盈利实现的承      日
                                                                                        88,072 万元,若标
                                                     诺;
                                                                                        的资产利润补偿
                                                     3.关于避免同业
                                                                                        期间实现的扣除
                                                     竞争的承诺。
                                                                                        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累积
                                                                                        数,低于所预测对
                                                                                        应的标的资产同
                                                                                        期的累积预测净
                                                                                        利润数,则由大连
                                                                                        重工起重集团有
                                                                                        限公司负责向公
                                                                                        司进行补偿,具体
                                                                                        补偿方式如下:在
                                                                                        该年度的年度报

                                                                                                                          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告披露之日起 5 日
                      内,本公司以书面
                      方式通知大连重
                      工起重集团有限
                      公司标的资产该
                      期间累积实际净
                      利润数小于累积
                      预测净利润数的
                      事实,并要求大连
                      重工起重集团有
                      限公司补偿净利
                      润差额。公司以
                      1.00 元的价格回购
                      其持有的按下述
                      公式计算应回购
                      的公司股份。回购
                      股份数量=(截至
                      当期期末对应标
                      的资产累积预测
                      净利润数-截至
                      当期期末对应标
                      的资产累积实际
                      净利润数)×认购
                      股份总数÷补偿期
                      限内各年的对应
                      标的资产预测净
                      利润数总和-已
                      补偿股份数量。如
                      果利润补偿期间
                      公司以转增或送
                      股方式进行分配
                      而导致大连重工
                      起重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的公司股
                      份数发生变化,则
                      向大连重工起重
                      集团有限公司回
                      购股份的数量应
                      调整为:按上款公
                      式计算的回购股
                      份数×(1+转增或
                      送股比例)。在利
                      润补偿期限届满
                      时,大连重工起重


                                                  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集团有限公司对
                                             标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如期末减
                                             值额/标的资产作
                                             价>补偿期限内已
                                             补偿股份总数/认
                                             购股份总数,则大
                                             连重工起重集团
                                             有限公司将另行
                                             补偿股份。另需补
                                             偿的股份数量为:
                                             期末减值额/每股
                                             发行价格-补偿
                                             期限内已补偿股
                                             份总数;3.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大连重工起重
                                             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控制的企业将
                                             不会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本公
                                             司及下属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不会
                                             投资任何与本公
                                             司及下属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业。

                                             大连装备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
                                             控制的企业将不
                                             会直接或间接经
                                             营任何与本公司
                                             及下属公司经营
大连装备投资   关于避免同业   2011 年 12 月 27 的业务构成竞争
                                                                严格履行
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的承诺。   日             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也不会投
                                             资任何与本公司
                                             及下属公司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企业。


                                                                           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在利润补偿期限
                                                                                     届满后,若该等应
                                                                                     补偿股份因司法
                                                                                     或其他原因导致
                                                                                     出现无法履行承
                                                                                     诺的情形,大连重
                                                                                     工起重将按照以
                                     大连重工起重 利润补偿追加       2013 年 07 月 08 大连重工第二届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严格履行
                                     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           日              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计算的上述该
                                                                                     应补偿股份的同
                                                                                     等价值予以现金
                                                                                     或其他等价资产
                                                                                     进行补偿。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90.00%     至                          -60.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3,445.35    至                         13,781.42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4,453.55

                                            受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及合同价格下降影响,2014 年业绩与上年相比大幅下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降。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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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重分类至“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影响金额                       是否影响净 是否影响净利
           调整事项           报表科目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6月30日          资产            润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华信
 汇通集团有限公司”、“长
 期股权投资-华信信托股份 长期股权投资        -55,888,000.00              -55,888,000.00          否             否

 有限公司”核算的股权投
 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华信汇通集团有
 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 可供出售金融        55,888,000.00              55,888,000.00           否             否
 产-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

 核算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单位:元

                                                              影响金额                         是否影响净 是否影响净
        调整事项          报表科目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6月30日          资产          利润
将辞退福利中将于
资产负债表日后十       应付职工薪酬           -16,486,907.38               -13,921,569.06             否         否
二月之后支付的部
分在资产负债表的
“其他非流动负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486,907.38                13,921,569.06              否         否
债”项下列示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半年度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
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半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甲晶
                                                                                               2014 年 10 月 28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