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4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
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李志峰先生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和文件的认真
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报告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反
映公司报告期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
与审阅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
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