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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 利 得: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8-04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得”或“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二)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董事会同
意公司终止实施“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并对“年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
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将以上两个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19,858.29 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
金余额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50.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90元,共计
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为58,8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汇入公司
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
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58,531.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5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
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2016年7月5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
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9,858.29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
1,403.48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 2018 年 7 月 1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备注
号                           净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金额(不含利息)

      智能试验工厂项
1                         14,559.66          2,750.34             11,809.32        终止
             目

      年产四万吨车用
2     差别化涤纶工业      33,991.02         27,345.53             6,645.49         结项
        丝技改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9,980.99          9,980.99                0

           合计           58,531.67         40,076.86             18,454.81


     [注 1]: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募投项目智能试验工厂项目进行延期,完成时间由 2017 年 7 月
31 日调整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
     [注 2]:年产 4 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已于 2016 年 7 月投产。

    四、已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及主要原因

    1、项目基本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年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已于 2016 年 7 月投产,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结余募集资金 6,645.49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产生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通过技术升级、提升工艺水平,改善了进口设备
的采购方案,同时,由于人民币升值,进口设备汇率降低,导致总体采购成本有所
降低;

    (2)公司在建设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谨慎使用的原则、审
慎使用募投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了建设成本和
费用。

    本次“年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6,645.49 万元
(不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1、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原计划在马桥厂区以差别化涤纶工业丝为核心的产业链
上下游,突出技术创新引领和智能化升级两大抓手,依托升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
重点企业研究院,引进专业研发技术人才,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全面提升企业差
别化涤纶工业丝上下游产品研发、检测和试制水平,并通过加快建设研发管理平台、
流程管理与知识管理平台、企业资源管理平台、生产制造平台、大数据及商业智能
分析平台搭建一整套智能化管理系统,强化智能化管理系统在研发、知识管理、试
制等环节的应用,建设行业领先的智能试验工厂。项目总投资为 15,000 万元,拟投
入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59.66 万元。截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智能试验工厂项目”
已投入资金 2,750.34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11,809.32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2、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影响

    2018 年 5 月份,公司拟成立子公司在越南投资新建产能,通过充分评估,在越
南配置部分智能化、自动化设备以及立体仓库等先进装置,因此原先在马桥厂区建
设的“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在预期效果上与越南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重合性,且公
司通过技术改造,在部分现有生产线上也增加智能化和自动化功能,可以满足公司
未来几年对于设备先进性的要求。公司评估若继续投入该项目,建设速度和资金使
用效率可能无法达到项目整体预期。为避免继续实施项目带来的投资风险、保证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时调整策略,拟终止“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将该项目剩
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扩建产能、新品研发等环节,
以实现募投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以及公司发展规划及
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决定
终止实施“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并将截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剩余资金 11,809.32 万元及
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从
行业技术发展及产品升级转型角度的综合考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将剩余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以及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还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
益,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七、相关承诺及说明

    1、募集资金到帐已超过一年;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其他项目的实施;

    3、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年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对“智
能试验工厂项目”实施终止,并将相关专项账户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对“年
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对“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实
施终止,并将相关专项账户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10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
事3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
目终止或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
司本次对“年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对“智能试验
工厂项目”实施终止,并将相关专项账户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
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充分评估后的决策,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监事会同意对“年产四万吨车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对
“智能试验工厂项目”实施终止,并将相关专项账户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以及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但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2、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以及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综合考虑了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以及结项
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