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9-07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9 月 15 日—2019 年 9 月 16 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9 年 9 月 16 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19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9 月 16 日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公司股份 514,359,11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056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 人,代表股份 490,490,02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1045%。 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3,869,0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516%。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 4 ) 通过 现场 和 网络 参 加本 次会 议 的中 小 投资 者共 计 10 人 , 代表 公 司股 份 98,149,4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025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骁驰、王省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 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4 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 1.01 选举候选人高利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14,354,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144,8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 高利民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候选人高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14,354,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144,8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 高王伟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候选人葛骏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14,354,5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144,8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 葛骏敏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候选人姚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14,354,5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144,8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 姚峻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 2.01 选举候选人黄卫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14,354,5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144,8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 黄卫书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候选人平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14,354,5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144,8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 平衡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候选人孟繁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14,354,5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144,8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 孟繁锋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候选人熊初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14,354,6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144,9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熊初珍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候选人钱培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14,354,6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144,9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钱培华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514,355,0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2%;反对股数为 4,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股数为 98,145,3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股数为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数的 0.00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利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