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准油: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8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ST 准油   公告编号:2018-05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 年 5 月 17 日(星期四)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6 日—2018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第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沈梦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1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57,573,7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71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57,511,85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4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59%。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01,9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7%。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王雪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5%;反对61,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542%;反对61,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7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5%;反对61,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542%;反对61,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7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5%;反对61,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542%;反对61,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7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5%;反对61,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542%;反对61,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7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同意57,5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5%;反对61,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542%;反对61,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7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5%;反对61,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542%;反对61,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7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5%;反对61,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542%;反对61,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7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5%;反对61,900股,占



                                              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542%;反对61,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7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511,8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5%;反对61,9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542%;反对61,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7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11,8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5%;反对 61,9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2542%;反对 61,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74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王雪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