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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准油:2017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18-05-18  

						T&P 天阳律师事务所                          准油股份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18]第 29 号




                         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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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18]第 29 号




致: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天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李大明律师、王雪律师出席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新疆准东
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载明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届次、会议
召集人、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
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参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 11:00 时在新
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第四会议室如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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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股权登记日股东登记名册、《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签到册》、《准油股份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参会股东股份统计表》,根据现场会议参会股东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
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准油股份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结果统
计表》等资料,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计 6 人,代
表股份 57,573,7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716%,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为 5 人,代表股份 57,511,8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45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1 人,代表股份 61,9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259%。


     2、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董监高签到册》,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均为公司现任人员。

      三、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以下 10
项议案:


     1、《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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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 2018 年度向银行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查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股东大会表决票》、《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议案表决票统计汇总(现场)》、《准油股份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结
果统计表》,根据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
票表决统计结果,上述第 9 项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表决履行了监督程序,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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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律意见书以本所经办律师逐页签字并最后一页加盖本所印章为有
效文本。




天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金           山                经办律师:李大明


                                                    王    雪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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